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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

2019-05-09 2页 doc 41KB 9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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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集中采购药品 购 销 合 同 伊春市金山屯区人民医院 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集中采购药品购销合同 甲方(医疗机构): 地址: 电 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配送企业): 地址: 电 话: 传真: ...
购销合同
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集中采购药品 购 销 合 同 伊春市金山屯区人民医院 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集中采购药品购销 甲方(医疗机构): 地址: 电 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配送企业): 地址: 电 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黑龙江省2015年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黑卫药政发﹝2015﹞190号)等规定,甲乙双方自愿达成本药品购销合同,并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中标(挂网)药品(企业将集中招标采购中标(挂网)药品信息填入下表) 药品通用 名称 剂型 规格 单位 包装\ 材质 生产 企业 中标价或挂网成交价(元) 中标企业中标(挂网)药品品种较多时,可填入附表内。 乙方须将上述中标(挂网)药品及时供应配送到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价格和包装等需与中标(挂网)信息一致,不得更改。药品质量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第二条 采购周期 约定采购周期原则上为一年,采购周期内如有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调整,应按新规定执行。 第三条 采购方式 医疗卫生机构通过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与乙方形成药品采购订单,乙方据此采购订单供货。 第四条 采购数量 乙方依据网上订单获得中标(挂网)药品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采购量。 第五条 配送 1、乙方须保证医疗卫生机构定单药品的及时配送,签订本合同前应确定本企业自行配送或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药品配送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须自网上订单确认起,市区在24小时内,市外在48小时内供货到医疗卫生机构,急诊急救药品须在4小时内送到。 3、乙方要认真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的规定,并在配送时提供给医疗卫生机构。为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乡(镇)、村医疗卫生机构配送药品,允许药品流通企业在“两票制”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对不按规定执行“两票制”要求的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取消其中标(挂网)和配送资格,并列入药品采购不良记录。 第六条 验收 1、药品交货地点为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库房。 2、乙方所提供的药品有效期限不得少于整个药品有效期的2/3。 3、医疗卫生机构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及破损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在2日内进行更换,不得影响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使用。 4、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验收入库时,要向负责配送的流通企业索要、验证发票,同时应要求流通企业提供从生产企业获得的、加盖该流通企业印章的进货发票复印件(或电子票据),核对相关信息并留存备查。两张发票的药品流通名称、药品批号等相关内容互相印证,且作为公立医疗机构支付药品货款凭证,纳入财务档案管理。 5、医疗卫生机构对送达的合格药品签字验收并出具验收单,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入库确认。 6、药监部门如在抽检中证实乙方提供质量不合格药品,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付款 实际药款结算依据乙方向医疗卫生机构供货即甲方出具的网上采购数量证明和入库验收单为准,由规定的国库支付中心向乙方或其委托配送的药品经营企业付款,付款时间为货到验收确认之日起30天内。 第八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在药品集中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2、中标(挂网)药品须通过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交易。 3、乙方须保证在采购周期内持续供货,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医疗卫生机构。 4、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部分或全部转让其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5、乙方所提供的药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6、逾期未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向货款支付方提出支付逾期滞纳金的要求。 7、乙方若未能履行经销义务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关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采购非中标(挂网)药品(国家规定的不纳入集中采购范围药品除外),承担违约责任; 2、货款支付方无正当理由违反规定合同拒绝付款,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导致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短缺或断货,甲方可按照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紧急采购预案相关规定另行组织采购,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被列入不良记录; 5、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迟延履行或者不能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6、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对方同意外,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7、认真执行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不良记录,对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的相关违规行为,对照《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领域不良记录实施办法》进行发布和处理。 第十条 合同解除 1、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限期内提供药品或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2、乙方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3、乙方违约后采取的补救措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由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 第十二条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没有约定的以如下文件内容为准: 1、《关于执行黑龙江省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结果的通知 》(黑卫药政发 号); 2、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布的公告、通知; 3、投标人递交的经甲方确认的投标函及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附则 1、如遇国家和省政策调整,本合同将按照新的政策执行。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3、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欢迎您下载我们的文档,后面内容直接删除就行 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 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 致力于合同简历、论文写作、ppt设计、书、策划案、学习、各类模板等方方面面,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Ppt课件制作设计,word文档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等, 秉着以优质的服务对待每一位客户,做到让客户满意! 感谢您下载我们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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