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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费用明细

2017-09-26 3页 doc 14KB 1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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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费用明细房产交易费用明细 费用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房地产交易手续买方:3元/平方米 穗价[2002]97号 费 卖方:3元/平方米 粤价[2002]108号 穗价〔2008〕174号 住房:单位登记80元/件 粤价〔2008〕169号 个人登记50元/件 发改价格〔2008〕924号 房屋登记费 非住房:550元/件 粤价〔2002〕116号 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费。 穗价〔2003〕104号 (经济适用住房减半收取) 穗价函〔2003〕387号 权证印花税 5元/本 收费依据以财税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买方:房...
房产交易费用明细
房产交易费用明细 费用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房地产交易手续买方:3元/平方米 穗价[2002]97号 费 卖方:3元/平方米 粤价[2002]108号 穗价〔2008〕174号 住房:单位登记80元/件 粤价〔2008〕169号 个人登记50元/件 发改价格〔2008〕924号 房屋登记费 非住房:550元/件 粤价〔2002〕116号 每增加一本证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费。 穗价〔2003〕104号 (经济适用住房减半收取) 穗价函〔2003〕387号 权证印花税 5元/本 收费依据以财税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买方:房屋产价的0.05% 印 花 税 卖方:房屋产价的0.05% 收费依据以财税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 个人购买普通住宅:交易价(或评估价)收费依据以财税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1.5%;其余:交易价(或评估价)×3% 首次购房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契 税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 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个人转让房地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具体标准由税务土地增值税、个机关核定 收费依据以财税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人所得税、营业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税及附加税 商业用途:按其网格点基准地价的35%计 收,商业路线价区段路的商业临街宗地, 加收路线价的10%;办公用途:按其网格点 基准地价的30%计收; 住宅用途:私人住宅(不含经济适用住房、 解困房、安居房),按其网格点基准地价的 土地出让金 3%计收,单位住宅,按其网格点基准地价 的30%计收; 工业用途: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经营性仓储 用地,按工业网格点基准地价的30%计收, 其余工业用途按其网格点基准地价的20% 计收; 已购公有住房按1%计收。 土地出让金契税 按本次征收土地出让金价款的3%征收 收费依据以财税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及免征条件如何, 一、非居住用房 税 种 计 税 条 件 计税公式及税率 免征条件 [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每年加计提供上手购房发票 无增值 5%),有关税金]×适用税率速算公式 土地增值税 不能提供上手购房发(转让收入,转让收入×90%)×30% 票 营业税及附提供上手购房发票 (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5.5% 无余额 加 不能提供上手发票 转让收入×5.5% (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据实征收 无所得额 20% 个人所得税 核定征收 转让收入×7.5%×20% 注:适用税率按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速算公式;有关税金包括:转手交易发生的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上手购房《契税完税证》载明的税金(不提供的不予扣减)。拍卖房产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按全额3%计征(下同)。 二、居住用房(适用至2009年12月31日) ?普通住房(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m2以下(含144m2)或套内面积120m2以下(含120m2);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含1.44倍)。 税 种 计税条件 计税公式及税率 免征条件 购买未满2年转营业税及附加 (转让收入-上手发票金额)×5.5% 购买超过2年(含2年) 让的 据实征收 (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20% 自用满5年(含5年)且个人所得税 是唯一住房 核定征收 转让收入×5%×20% ?非普通住房(不符合普通住房条件的居住用房): 税 种 计税条件 计税公式及税率 免征条件 购买未满2年转转让收入×5.5% 让的 购买超过2年营业税 及(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5.5% 无余额 (含2年)转让 附加 自建自用住宅用地面积城区50?,郊区超用地标准部超标准部分房价×5.5% 60?以内部分 分 据实征收 (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20% 自用满5年(含5年)且个人所得税 是唯一住房 核定征收 转让收入×5%×20% 个人转让房地产应征营业税及附加具体税率: 税 种 税 率 营业税 转让收入×5% 城建税 营业税×7% 教育附加费 营业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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