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职工带薪年休假申请单 - 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7-09-17 5页 doc 16KB 38阅读

用户头像

is_358746

暂无简介

举报
职工带薪年休假申请单 - 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职工带薪年休假申请单 - 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市二院职工年休假申请表 所在科室 申请人姓名 本人申请分( )次使用带薪年休假。第( )次休假时间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带薪年休假 天,期间遇法定节申请休假时间 假日与公休假 天。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 已满 年。 人事部门核定 休假时间 签字: 年 月 日 科室负责人 意 见 签字: 年 月 日 业务主管部门 意 见 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 意 见 签字: 年 月 日 院长审批 签字: 年 月 日 凡我...
职工带薪年休假申请单 - 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职工带薪年休假申请单 - 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市二院职工年休假申请表 所在科室 申请人姓名 本人申请分( )次使用带薪年休假。第( )次休假时间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带薪年休假 天,期间遇法定节申请休假时间 假日与公休假 天。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 已满 年。 人事部门核定 休假时间 签字: 年 月 日 科室负责人 意 见 签字: 年 月 日 业务主管部门 意 见 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 意 见 签字: 年 月 日 院长审批 签字: 年 月 日 凡我院在职职工(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院内聘用人员)及长期在我院从事临床 工作且不享受寒暑假的学院教师,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享受年休假。 一、年休假天数依据职工参加工作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从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 满20年的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一)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二)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备 注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本年度内累计20天以上;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六)职工在本年度内违纪受到院内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开除留用察看期间及离岗的。 具体内容见《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职工带薪休假实施办法》 附: 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职工带薪休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国务院令第514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令第9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坚持“服从工作需要、尊重职工意愿”的原则,各部门、各科室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不增加人员、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通过合理排班,提高工作效率等手段,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分期分批妥善安排好职工的年休假。 第二章 带薪休假适用范围及条件 第三条 凡我院在职职工(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院内聘用人员)及长期在我院从事临床工作且不享受寒暑假的学院教师,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享受年休假。 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依据职工参加工作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从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的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一)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二)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本年度内累计20天以上;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六)职工在本年度内违纪受到院内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开除留用察看期间及离岗的。 第六条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第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并按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 享受年休假的职工,原则上不予请事假。如确因有事需请事假的,须将请假天数与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冲抵,冲抵后超出天数仍按事假处理。 第八条 当年退休人员应在退休前优先安排休假。 第三章 带薪休假管理 第九条 休假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原则上不跨年度,年休假5天原则上一次性集中安排,年休假10天以上原则上分段安排,但不得超过2次。 第十条 职工休假前需由人事科审核休假天数,再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休假安排情况报院办备案: (一)中层副职及普通工作人员休假,由科室负责人提出,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分管院长审核,报院长审批。 (二)中层正职休假,由分管院长提出意见,报院长审批。同时要安排休假期间科室工作临时负责人。 (三)院领导副职休假,报院长审批。同时安排好分管范围内工作。 职工在休假前必须办理完相关工作移交手续,休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各科室要严格考勤,严格病事假的考勤记录,并将年休假安排纳入正常的考勤体系中。 第十一条 调入、政策安置人员在办理工资关系转移手续时应出具原单位休假证明。参加上级组织的荣誉休假活动记入本年度的带薪休假时间。 第十二条 各科室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职工年休假。原则上各科室同时休假人数不得超过本科室总人数的四分之一,临床科室医、护人员同一时间段休假分别不超过1—2人。因工作需要调整年休假时间而拒不执行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三条 对未获批准的自行休假或无故超假视为旷工。如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四条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休假期间的奖金纳入本科室管理和分配。 第十五条 如遇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假的,科室报主管 部门签署意见,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后,兑现相关待遇。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
本文档为【职工带薪年休假申请单 - 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