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
一、申请准生证
准妈妈们发现怀孕后,就应该及时办理准生证,这是办理生育津贴的必要条件。办理准生证不需要本人去,可以由家人代为办理。
办理准生证所需资料:
1、怀孕的医院证明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夫妻俩的合影2张(结婚证上的登记照就可以)
6、准生证#申请表#即《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到居委会领取,一式2份)
二、申请生育津贴登记
将相关资料交由自己单位的人事,由人事到社保机关办理。
办理申请生育津贴登记所需资料:
1、夫妻双方的医保IC卡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生育津贴申请表即《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女方单位盖章,一式五份)
特别说明:表格中第一栏“个人编号”是指医保IC卡上的编号;
“户名、开户行”是指公司名称及公司的开户行名称。
三、社保机构接受生育险的申请后,会在《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上盖章并留存,返还剩余表格给经办人。
剩余表格的用途:
1、第一次去选定的门诊产检医疗机构去进行检查时,需交医院。
2、宝宝将出生,准妈妈办理入院手续时,需交医院。
3、生完宝宝,办理生育津贴时,需使用。
四、准妈妈申请休产假。
五、准妈妈生完宝宝,办理宝宝的《出生证明》,产假休息完,就可以填写《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给单位人事了。
办理生育津贴申报所需资料:
1、夫妻双方的医保IC卡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医院出具的产假条
7、宝宝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9、《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
10、《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
资料上交社保机关后,会有两个月的时间等待。
特别说明:根据《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先行发放产假期间工资,待生育津贴申领到帐后,进行对比:如果已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么将差额部分一次性补发;如果已发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那么不再补扣差额部分。“月缴费工资”是指公司在社保机关给你申报的缴费基数,有时会与“实际工资”不符,实际到公司账上的生育津贴=月缴工资*休产假的月数。
六、领取生育津贴
由单位财务出具湖北省武汉市统一收款收据,交给武汉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
如下:
今收到武汉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
人民币********
系付某某20**年**月生育津贴
参考链接:
要先办准生证,办好准生证了才能办生育保险,所以怀孕2个月就要开始办准生证了,不然3个月首次产检用不上生育保险,我就没用上,然后有一堆的检查其实不用这时查的,比如乙丙梅爱,血型,我都第一次查了,亏啊。如果是办好了,医生给开单子的时候,你就说有生育保险,会另外有个小单子的,交费的时候一起交,你
的医保户头上就有生育保险,直接从里头扣了。
参考链接:
生育登记和就医流程
(1)登记:职工诊断妊娠后或需计划生育手术的,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填报《生育就医登记表》,提供生育服务证、社会保障卡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的,需另外提供失业证明及失业金领取
;
(2)首次产检:凭《生育就医登记表》到市(区)妇幼保健院进行首次产检,首检费用185元由医院垫付,医院再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
(3)中晚期产检:职工在自己选定的产检医院,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确认,中晚期产检费315元由医院垫付,超315元后自费;
(3)职工分娩、流引产和计划生育手术,到自己选定的医院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确认,政策内的费用由医院垫付,医院再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
(4)产后访视:医疗机构上门访视时,职工提供《生育就医登记表》并确认。产后访视费由医疗机构垫付,再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
这是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生育保险处电话号码 85749470 (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 你可以打电话咨询下他们
特殊情况生育就医的申报流程
(1)长驻外地和易地安置的生育职工,先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填报《长驻外地和易地安置就医申请表》,其在外地的生育医疗费由个人垫付后再向辖区申报报销,提供发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医嘱、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现金报销申报审核表等;
(2)生育职工因病情需要,确需转诊治疗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转诊后的医疗费个人垫付后再向辖区申报报销,提供发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医嘱、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现金报销申报审核表等;
(3)生育时有合并症及并发症的,由本人先全额垫付现金,再向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申报报销,提供发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医嘱、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现金报销申报审核表等;
(4)生育职工紧急抢救的,由本人全额垫付现金,先向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提出申请报销的
面报告,再提供发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医嘱、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现金报销申报审核表等;
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的申报流程
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分别由男女方所在单位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填报《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申报生育津贴时提供《生育登记表》、出院小结、出生证等,申报护理假津贴时提供出生证等;
费用领取
(1)生育(计划生育)的现金报销费用由工伤生育保险中心直接划入生育人员社会保障卡金融帐户中,每月1-15日上报的费用,次月拨付,生育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于次月月底到武汉市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领取现金,初始密码为888888;每月16-31日上报的费用,隔月月底到银行取款。
(2)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由用人单位领取,单位提供收据(盖财务章)和账号,每月11-24日到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办理领款手续。
外联部咨询电话: 87169332 医保办咨询电话:
生育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1、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怎么结算,
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实行限额结算,限额内(含限额)的部分先由医院垫付,超过限额的部分由个人自付;分娩、引(流)产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生育医疗费用定额
不一样,我院是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具体定额为:
顺产:1800元
助娩产:2500元
剖宫产:3900元
人工引产:1700元
住院人工流产:900元
门诊人工流产:400元
2、有合并症、并发症时,其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生育时出现合并症和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