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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干部”“工人”身份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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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干部”“工人”身份区别取消“干部”“工人”身份区别 2007年02月08日 深圳商报 人大代表建议人事制度应体现时代特征 取消“干部”“工人”身份区别 【本报广州电】我国改革开放已经走过了27个春秋,然而人事制度却仍有诸多滞后现象——人事登记表还保留“家庭成分”等过时内容,机关企事业单位仍然区分“干部”“职工”身份„„省人大代表陈瑞和昨天向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建议,应尽快取消过时做法。 建议说,现在人事登记表中,依然保留一些过时的内容,诸如“家庭成分”、“个人成分”等带有“阶级斗争为纲”时代色彩的栏目,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人为地区分“...
取消“干部”“工人”身份区别
取消“干部”“工人”身份区别 2007年02月08日 深圳商报 人大代表建议人事应体现时代特征 取消“干部”“工人”身份区别 【本报广州电】我国改革开放已经走过了27个春秋,然而人事制度却仍有诸多滞后现象——人事登记表还保留“家庭成分”等过时内容,机关企事业单位仍然区分“干部”“职工”身份„„省人大代表陈瑞和昨天向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建议,应尽快取消过时做法。 建议说,现在人事登记表中,依然保留一些过时的内容,诸如“家庭成分”、“个人成分”等带有“阶级斗争为纲”时代色彩的栏目,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人为地区分“成分”,显然不合时宜,也令填写者感到十分别扭,甚至难以下笔。 此外,机关、事业单位中“干部”和“职工”的认定至今仍沿用老办法,大中专毕业生可认定为“干部”,普通高中、技校毕业生则认定为“工人”,被认定为“职工”者水平再高、业绩再好也是升迁无门,人生道路就此形成分水岭,这明显妨碍了这部分人才的积极性。作为改革前沿的广东,在人事制度的改革上应该有所作为,有所创新,为此,建议我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人为障碍,让真正有知识、有技能的人才有更多施展才干的机会,也更能体现社会公平得。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周森 南方周末记者自权威渠道获悉,如果不出意外,2008年,中央党校将不再招收函授学员。 备受争议的中央党校函授文凭,在行世23年后,或将寿终正寝。 叫停函授学历,中央党校的官方解释是,针对干部学历补课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 成立于1985年的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初衷是解决因“文革”耽误学业的党政干部的学历提升需求。 1986年正式对外招生。 1993年,应各地党校联办的要求,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正式在全国各地设立分院。1996年统一建立四级办学体制,且延续至今。依此体制,中央党校设函授总院,省级党校设分院,市级党校设学区,而有条件的区县党校设辅导站,下设班和组。 招生规模在蔓延全国的分支机构的辅助下,飞速发展,“到1994年后每年招生人数在20万人以上。”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前院长孙钱章回忆。 官方数据显示,中央党校函授教育至今已拥有近320万学员,其中不乏党和国家高级领导人。 孙钱章认为,党校函授教育培养和提高了学员素质,解决了整整一代人的教育问题。 党校的影响力也因其作用得以扩大,孙称:“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大家不知党校为何物,函授开办后大家都知道中国共产党有个中央党校。” 然而,好景不长。随着国民教育序列的自考及成人高考,以及网络教育的兴起,党校函授学历教育招生面临阻击。 一方面,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党政干部大多已通过国民教育序列获得正式文凭,不再有补课之需,而“再教育渠道的多元化以及党校函授自身专业以及教学的限制,使得吸引力不可遏止地下降”,内蒙古自治区党校巴图拉称,退出历史舞台只是早晚。 多位地方党校负责人向南方周末记者承认,函授教育飞速扩张带来的种种弊端,也是中央党校痛下杀着的原因之一。 有党校领导无奈地承认,党校学历在民间一度看作是“五不文凭”:“不用通过国家统一考试”、“不用上课”、“不用做作业”、“不用写(注:以上都可由人代劳)”、“不用私人交学费(可报销)”的文凭。 党校函授文凭不属国民教育序列的缺陷,更难弥补。 此前,自1983年始,中共中央就党校办学曾有五个文件,赋予党校函授办学依据,并一再声明,“党校文凭可以享受与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待遇。” 在党政系统内部,因为党校办学吸纳了组织部门、人事部门的共同参与,党校文凭在人事升迁、职务任免以及工资待遇上,已享受通行待遇。 另一方面,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多次明文重申,党校学历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 司法考试、会计师考试、全国自学考试等,因此均明确拒绝党校函授学历。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一位人士回忆,1995年烟台教育工作会议,当时的国家教委办公厅批转了一个司局的文件,称党校学历不属于国民教育学历序列,不作为报考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升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学历依据。 中央党校曾去交涉,教委提议可以把党校列入国民教育学历,但只是把中央党校作为北京市的一所高校,“每年就给那么几百个招生名额,这怎么够培训干部呢,”交涉失败。 中央党校函授教育的终止,将令各省党校自办的函授教育陷入进退维谷境地。 此前,“各级党校的财政投入还沿袭机关包干制的经费模式,财政拨款只及正常运转费用的一半甚至更少,”内蒙古党校函授部主任巴图拉坦言,“函授收入几乎成了基层党校维持运转的生命线。” 与中央党校函授教育四级办学体制一并确立的是学费的“四马分肥”模式,大致学费分摊比例如下:总院只收10%,分院控制在15%,学区控制在20%-25%,剩下大部分是给了辅导站。 现在这条生命线面临中断。南方周末记者获悉,作为中央党校停办函授教育的补偿,中央财政将为之增加7000万左右的投入。 为维持生存,大多省份并不愿意放弃各省自办的函授教育。 华东地区一省级党校副校长称:“若下面县市党校有需求,我们继续配合,但不再像以往一样下达招生指标。” 而对于学历的身份尴尬疑难,目前仍无解。 “惟一能做的是,尽量在入学前告知学员,可能面临的认定风险。”一 位省级函授学院院长说,但这种告知还不能显于纸面,“那样做,岂不是代表党校承认学历不合法,” (据《南方周末》) 法官状告党校违法办学 用法律挑战党内文件 文章提交者:结裆吟诗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在确认无法获得司法考试资格后,2007年6月,35岁的湖北省建始县法官黄志佳,一纸诉状将中央党校、湖北省省委党校告至武汉市江汉区法院。诉状直指两级党校未经教育部门认可非法开办学历教育的事实,并称此涉嫌欺诈,要求党校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相应损失。 《南方周末》报道,这是党校函授学历屡遭争议十余年来,第一起以党校作为被告的诉讼个案。此前,在浙江、甘肃等地,以教育主管部门、拒绝党校学历的行业部门为被告的诉讼,均以败诉告终。 据悉,武汉市江汉区法院目前已受理此案,并告知要求原告补充证据。而中央党校据称业已收到。法官黄志佳相信,党校文凭在法庭之上一见真伪,已是时间问题,“这是对二百余万党校函授学员的一个交代”。 “搬起石头砸天” 1999年,黄志佳通过入学考试获得由中央党校建始辅导站颁发的录取通知书,历经两年半的学习后,于2001年底,获得湖北省委党校颁发的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文凭。 此后五年,这张编号0123871的党校文凭一路顺遂,黄志佳除去获得每月5元的工资增长外,还在2004年得以升任基层法庭庭长和审判员职务。意外发生在2006年4月,黄在报考司法考试时,第一次获悉党校文凭不具资格。 2006年5月,他致函湖北省委党校,“请求党校为自己做主”。但一个月后的回函令其失望。湖北省委党校除深表遗憾外,建议其自行做当地司法部门的工作。 黄后从网络查悉,此前以司法部门为被告的类似诉讼,均判定司法部门无责。黄志佳称,此时才有党校办学是否合法的疑问,便写信要求湖北省教育厅核查。但信件如泥牛入海,他继而向教育部申请行政复议。 2006年底,湖北省教育厅终于书面回复,大意是,此类问题与教育部门无关,“党校办学属于非国民教育序列”,“应由承诺者自行解释”。 皮球踢回原地,但黄由此确认了,党校函授学历教育从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事实,“这不是公然违反教育法吗,” 教育法规定,经过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教育机构才可颁发学历证书,而高等教育法则明确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等教育工作。“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才搬起石头砸天。”2007年11月20日,他对南方周末记者解释起诉缘由。 “掌握该同志的思想动态” 协调并无实效,各级组织和领导的游说工作却接踵而至,法院领导劝其以大局为重,莫误前程。2006年间,黄志佳称三度请辞法庭庭长职务,辞职信先后送达县法院院长,县委书记,以及县人大法工委,均未获批准。 2007年3月,湖北省委党校函授学院再度回函,措辞严厉。这封复函激怒了黄。复函称:当事人对函授学历教育的性质与地位的认识,还有偏差,并指责,当事人应先向有关部门咨询,而不应该到处发布党校违法办学的信息,败坏母校的声誉。还有一句“可以肯定,没有任何一个部门会公开指责党校办学违法,也不会有任何一级法院会接受此类诉状”。 一个月后,省委党校再度发函商请建始县法院出面做说服工作,信函称,黄“通过网络制造舆论”,仍然“固执己见”,建议法院“掌握该同志的思想动态”。而寄往中央党校的四封信,全无下文,他在电话里和对方狠狠吵了一次。 2007年6月,黄志佳将两级党校告至武汉市江汉区法院。起诉书认为,党校非法办学,违背《招生简章》中“享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待遇”的承诺,构成欺诈。他要求被告通过中央电视台赔礼道歉,并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损失20000元。江汉区法院收下了诉状,并在一周后通知其补充证据。身为法官的他说,这意味着案件已被受理。 告错了对象, 因党校文凭被司法考试以及自学考试拒之门外而引发的诉讼,并不罕见。而这些诉讼却无一例外遭遇败诉。2006年,浙江学员许丽英因党校专科文凭不被全国自考接受,曾将浙江省自考委员会告上法庭,历经两审,最终败诉。法院判决意外认定党校文凭不是国家承认学历,许丽英说:“不被国家承认就是违法。” 当年的原告承认,事情追究到最后就是党校函授学历的合法性问题,“一面是党内文件,一面是国家法规,各持一端,而学员的利益被忽视了。”与黄志佳一样,建始县法院系统超过一半法官持有党校文凭,多名基层法官抱怨,不能报考司法考试,令个人前途蒙上阴影。 湖北省委党校一位官员对其明确表示,党校办学于理有据。这包括,自1983年至今,中共中央及中央党校下发的五份文件,譬如1983年《关于实现党校教育正规化的决定》、1990年《关于加强党校工作的通知》,均明确列有“中央党校和省级 党校学制两年以上班次的学院,学完必修课程,经考核合格的,可同时享受相当于国民教育相应的有关待遇”。 一位省级党校领导甚至表示,当事人告错了对象,“最该质问的是,为什么有些部门始终不执行党中央的文件,不服从党的领导,”但黄志佳不以为然,合乎文件未必合法,党校更应该模范守法才对,“如果文件可以作为依据,那是不是民主党派、公司都可以自行颁布文件,再随意办学,”文 - 汉语汉字 编辑词条 文,wen,从玄从爻。天地万物的信息产生出来的现象、纹路、轨迹,描绘出了阴阳二气在事物中的运行轨迹和原理。 故文即为符。上古之时,符文一体。 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爻)之政,由是文籍生焉。--《尚书序》 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说文》序》 仓颉造书,形立谓之文,声具谓之字。--《古今通论》 (1) 象形。甲骨文此字象纹理纵横交错形。"文"是汉字的一个部首。本义:花纹;纹理。 (2) 同本义 [figure;veins] article等,从字面意思上就可以理解为文章、文字,与古今中外的各个文,英语念为:text、 文学著作中出现的各种文字字形密不可分。古有甲骨文、金文、小篆等,今有宋体、楷体等,都在这一方面突出了"文"的重要性。古今中外,人们对于"文"都有自己不同的认知,从大的方面来讲,它可以用于表示一个民族的文化历史,从小的方面来说它可用于用于表示单独的一个"文"字,可用于表示一段话,也可用于人物的姓氏。 折叠编辑本段基本字义 1(事物错综所造成的纹理或形象:灿若,锦。 2.刺画花纹:,身。 3(语言的符号:,字。,盲。以,害辞。 4(用文字记下来以及与之有关的:,凭。,艺。,体。,典。,苑。,献(指有历史价值和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采(a(文辞、文艺方面的才华;b(错杂艳丽的色彩)。 5(人类劳动成果的总结:,化。,物。 6(自然界的某些现象:天,。水,。 7(旧时指礼节仪式:虚,。繁,缛节(过多的礼节仪式)。 8(文华辞采,与“质”、“情”相对:,质彬彬。 9(温和:,火。,静。,雅。 10(指非军事的:,职。,治武功(指礼乐教化和军事功绩)。 11(指以古汉语为基础的书面语:552,言。,白间杂。 12(专指社会科学:,科。 13(掩饰:,过饰非。 14(量词,指旧时小铜钱:一,不名。 15(姓。 16( 皇帝谥号,经纬天地曰文;道德博闻曰文;慈惠爱民曰文;愍民惠礼曰文;赐民爵位曰文;勤学好问曰文;博闻多见曰文;忠信接礼曰文;能定典礼曰文;经邦定誉曰文;敏而好学曰文;施而中礼曰文;修德来远曰文;刚柔相济曰文;修治班制曰文;德美才秀曰文;万邦为宪、帝德运广曰文;坚强不暴曰文;徽柔懿恭曰文;圣谟丕显曰文;化成天下曰文;纯穆不已曰文;克嗣徽音曰文;敬直慈惠曰文;与贤同升曰文;绍修圣绪曰文;声教四讫曰文。如汉文帝。 折叠编辑本段字源字形 字源演变与字形比较 折叠编辑本段详细字义 〈名〉 1(右图是 “文”字的甲骨文图片,资料来源:徐无闻主编:《甲金篆隶大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1991年7月第一版。 “文”字的甲骨文字绘画的像一个正面的“大人”,寓意“大象有形”、“象形”;特别放大了胸部,并在胸部画了“心”,含义是“外界客体在心里面的整体影像、整体写真、整体素描、整体速写”。 许慎《说文解字》把“文”解释为“错画也”,意思是“对事物形象进行整体素描,笔画交 错,相联相络,不可解构”,这与他说的独体为文、合体为字的话的意思是一致的。“说文解字”这个书名就表示了“文”只能“说”,而“字”则可“解”的意思。“文”是客观事物外在形象的速写,是人类进一步了解事物内在性质的基础,所以它是“字”的父母,“字”是“文”的孩子。“文”生“字”举例(以“哲”为例):先对人手摩画,其文为“手”;又对斧子摩画,其文为“斤”。以手、斤为父母,结合、生子,其子就是“折”(手和斤各代表父母的基因)。这个“折”就是许慎所谓的“字”。“字”从宀从子,“宀”表示“独立的房子”,子在其中,有“自立门户”的意思。故“字”还能与“文”或其他“字”结合,生出新“字”来。在本例,作为字的“折”与作为文的“口”结合,就生出了新的字“哲”。 2( 同本义 [figure;veins] 文,错画也。象交文。今字作纹。——东汉?许慎《说文》 五章以奉五色。——春秋?左丘明《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注:“青与赤谓之文,赤与白谓之章,白与黑谓之黼,黑与青谓之黻。” 美于黼黼文章。——《荀子?非相》 茵席雕文。——《韩非子?十过》 织文鸟章,白旆央央。——《诗?小雅?六月》 斑文小鱼。——明? 刘基《诚意伯刘文成公文集》 3(又如:文驾(彩车);文斑(杂色的斑纹);文旆(有文彩的旗帜);文绣(绣有彩色花纹的丝织品;刺花图案);文织(有彩色花纹的丝织品);文鳞(鱼鳞形花纹)。 4(字,文字(“文”,在先秦时期就有文字的意思,“字”,到了秦朝才有此意。分别讲,“文”指独体字;“字”指合体字。笼统地说,都泛指文字。) [character] 饰以篆文。——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张衡传》 分文析字。——东汉?班固《汉书?刘歆传》 夫文,止戈为武。——《左传?宣公十二年》 距洞数百步,有碑仆道,其文漫灭。——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文曰“天启壬戌秋日”。——明? 魏学洢《核舟记》 文曰“初平山尺”。 5(又如:甲骨文;金文;汉文;英文;文迹(文字所记载的事迹);文书爻(有关文字、文凭之类的卦象);文异(文字相异);文轨(文字和车轨);文狱(文字狱);文钱(钱。因钱有文字,故称);文状(字据,军令状);文引(通行证;路凭);文定(定婚)。 6(文章(遣造的词句叫做“文”,结构段落叫做 “章”。) [literary composition] 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孟子?万章上》 好古文。——唐? 韩愈《师说》 属予作文以记之。——宋? 范仲淹《岳阳楼记》 能述以文。——宋? 欧阳修《醉翁亭记》 摘其诗文。——清? 纪昀《阅微草堂笔记》 7(又如:文价(文章的声誉);文魔(书呆子);文会(旧时读书人为了准备应试,在一起写文章、互相观摩的集会);文移(旧时官府文书的代称);文雄(擅长写文章的大作家);文意(文章的旨趣);文义(文章的义理);文情(文章的词句和情思);本文(所指的这篇文章);作文(写文章;学习练习所写的文章);文魁(文章魁首);文价(文章的声价);文什(文章与诗篇)。 8(美德;文德 [virtue] 圣云继之神,神乃用文治。——杜牧《感怀诗一首》 9(又如:文丈(对才高德韶的老者的敬称);文母(文德之母);文武(文德与武功);文命(文德教命);文惠(文德恩惠);文德(写文章的道德);文薄(谓文德浅薄);文昭(文德昭著)。 10.文才;才华。亦谓有文才,有才华 [literary talent] 而文采不表于后世也。——汉? 司马迁《报任安书》 11(又如:文业(才学);文英(文才出众的人);文采风流(横溢的才华与潇洒的风度);文郎(有才华的青少年);文彦(有文才德行的人);文通残锦(比喻剩下不多的才华)。 12(文献,经典;韵文 [document;classics;verse] 儒以文乱法。——《韩非子?五蠹》 言必遵修旧文而不穿凿。——《说文解字?叙》 13(辞词句。亦指文字记载 [writings;record]。如:文几(旧时书信中开头常用的套语。意 为将书信呈献于几前);文倒(文句颠倒);文过其实(文辞浮夸,不切实际);文义(文辞);文辞(言词动听的辞令);文绣(辞藻华丽)。 14(自然界的某些现象 [natural phenomenon] 经纬天地曰文。——《左传?昭公二十八年》 15(又如:天文;地文;水文;文象(日月星辰变化的迹象);文曜(指日月星辰;文星);文昌(星座名)。 16(文治;文事;文职。与“武”相对。 [achievements in culture and education;civilian post] 文能取胜。——《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 文不能取胜。 文武并用。——唐? 魏征《谏太宗十思疏》 精神折冲于千里,文武为宪于万邦。――明《袁可立晋秩兵部右侍郎诰》 17(又如:文臣,文吏(文职官吏);文席(教书先生的几席);文品(文官的品阶);文帅(文职官员出任或兼领统帅);文烈(文治显赫);文员(文职吏员);文阶(文职官阶);文道(文治之道);文业(文事);文僚(文职官吏)。 18(法令条文 [articles of decree] 而刀笔吏专深文巧诋,陷人于罪。——《史记?汲黯列传》 19(又如:文劾(根据律令弹劾);文法吏(通晓法令、执法严峻的官吏);文丈(规矩;制度);文移(官府文书);文牓(布告;文告);文宪(礼法;法制)。 20(文言。古代散文文体之一;别于白话的古汉语书面语 [literary language]。如:半文半白;文语;文白(文言文和白话文)。 21(文教;礼节仪式 [rites] 则修文德。——《论语?季氏》 22(又如:文丈(崇尚礼文仪节);文俗(拘守礼法而安于习俗);文致(指礼乐);文貌(礼文仪节);文绪(文教礼乐之事);文仪(礼节仪式) 23(指表现形式;外表 [form;appearance]。如:文服(表面服从);文榜(告示、布告之类);文诰(诰令) 24(指鼓乐,泛指曲调 [music;tune]。如:文曲(指乐曲);文始(舞乐名) 25(谥号,谥法:勤学好问叫文 [study deligently] 何以谓之文。——《论语》 是以谓之文。 26(姓 〈动〉 1(在肌肤上刺画花纹或图案 [tatto (the skin)] 被发文身。——《礼记?王制》。注:“谓其肌,以丹青涅之。” 文绣有恒。——《礼记?月令》 2(又如:文笔匠(在人身上刺花的艺人);文身断发(古代荆楚、南越一带的习俗。身刺花纹,截短头发,以为可避水中蛟龙的伤害。后常以指落后地区的民俗);文木(刻镂以文采之木) 3(修饰;文饰 [cover up] 身将隐,焉用文之?——《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饰邪说,文奸言,以枭乱天下。——《荀子?非十二子》 4(又如:文过饰非;文致(粉饰;掩饰);文冢(埋葬文稿之处) 5(装饰 [decorate] 舍其文轩。——《墨子?公输》 此犹文奸。 文车二驷。——明? 归有光《项脊轩志》 文马四百匹。——《史记?宋世家》 若将比予文木邪。——《庄子?人间世》 6(又如:文巧(文饰巧辩);文竿(以翠羽为饰之竿);文舫(装饰华丽的游艇);文饰(彩饰);文榭(饰以彩画的台榭);文舟,文艘(装饰华丽的船);文剑(装饰华丽的剑);文舆(饰以彩绘的车) 7(撰写文章 [write]。如:文匠(写文章的大家);文祸(因写文章而招来的灾祸);文雄,文杰(指文豪) 〈形〉 1(有文采,华丽。与“质”或“野”相对 [magnificent;gorgeous] 其旨远,其辞文。——《易?系辞下》 晋公子广而俭,文而有礼。——《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2(又如:文巧(华丽奇巧);文朴(文华与质朴);文服(华美的衣服);文砌(华美的石阶);文背(不文雅,粗俗);文轩(华美的车子);文质(文华与质朴) 3.柔和,不猛烈 [mild;gentle]。如:文烈(指火候温猛) 4(美,善 [fine;good]。如:文徽(华美);文鸳(即鸳鸯。以其羽毛华美,故称);文衣(华美的服装) (通“紊”。紊乱的 [disordered] 5 惇宗将礼,称秩元祀,咸秩无文。——《书?洛诰》 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怀柔百神,咸秩无文。——《汉书?郊祀志上》 王者报功,以次秩之,无有文也。——庆劭《风俗通义?山泽》 〈量〉 1(用于旧时的铜钱。如:一文钱 2(用于计算纺织物 五扶为一首,五首成一文。——《后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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