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
为了家庭和睦共处,营造良好的生活氛围,避免不必要的争吵和猜疑,本着双方自愿、共赢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经济管理事宜
1.1、男方工资、奖金、住房公积金、礼金等所有收入自己负责管理,并承担下列开支费用:
1)男方家亲戚、朋友、同事人情礼金支出;
2)男方父母看病、住院治疗费用;
3)男方自己的着装费、娱乐旅游费、交通费、烟酒费、手机话费等;
4)完全由男方单方面引起的债务;
5)负责交纳小孩每月生活费500元、男方每月生活费800元;
6)小孩学费、教育费;
7)男方任何的以个人名义所进行的投资必须告诉女方,征得女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后果自负;
1.2、女方工资、奖金、住房公积金、年金、礼金等所有收入自己负责管理,并承担下列费用:
1)女方家亲戚、朋友、同事人情礼金支出;
2)女方父母看病、住院治疗费用;
3)女方自己的着装费、娱乐旅游费、交通费、手机话费等;
4)完全由女方单方面引起的债务;
5)女方每月交生活费500元;
6)小孩服装、零食费;
7)女方任何的以个人名义所进行的投资必须告诉男方,征得男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后果自负。
1.3共同承担部分:
1)从月生活费1800元扣除的项目有: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液化气费、网费、电话坐机费、电视收视费、每月的菜米油盐调味品开支等费用;
2)孩子医疗费、旅游费;
3)家庭成员(夫妻及陔子)保险费开支;
4)家庭其他大的支出,如购买电器、家具、住房等项目费用由男方负责三分二,女方负责三分之一。所购买事项需双方出钱的必须经双方同意,才能实施;
5)凡因购买装修锦绣河山房子产生的债务,由男方负责五分之三,女方负责五分之二,所欠债务必须双方知悉。
第二条:孩子教育事宜
2.1 尊重孩子,满足孩子的合理诉求,鼓励孩子,为孩子成长成才尽自己所能创造条件和环境。
2.2 教育孩子时,父母任何一方不得打骂、打击挖苦孩子。在教育孩子时,如任何一方有不同意见,不得当着孩子面,斥责对方。
第三条、家务分工事宜:
3.1女方负责洗衣服、叠衣服、做饭、打扫卫生;
3.2男方负责买菜、洗碗、家庭稍重一些的体力活、到指定地点交纳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用等。
第四条其他事宜
4.1夫妻双方不得过多干涉对方私生活。吵架中任何一方不得摔东西,不得使用暴力,不可以出口伤害对方,不得在吵架时使用恶毒及刻薄之语言。更不得翻旧帐,讽刺挖苦对方亲朋好友。
4.2 吵架不当着父母,亲戚,邻居的面吵,在公共场所给对方面子。
4.3夫妻双方如有工作或应酬原因晚归,须电话告知对方。如晚上超过十二点后回家的,原则上在客厅沙发或客房就寝,不得影响另一方休息。
4.4 男女一方出差在外,另一方不得只顾玩,不顾小孩,晚上超过十二点回家。
4.5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成立、生效并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6以上内容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双方必须遵照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双方有一方如确实无法做到这些事情,且想重新找到自己的幸福,可协议离婚,以免耽误对方。
协议方:
201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