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规范
篇一: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规范
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规范
1 总则
为配合消防部门对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检测正常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工作的专业技术水平,保证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达到相应的消防安全要求,制定本规范。
2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各主要构成部分清洗方法、清洗过程以及专业清洗机构、专用清洗设备的技术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的专业清洗工作,其它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可参照执行。
3 术语与定义
3.1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
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清除油烟管道、油烟处理净化系统及其它部件内与排油烟相接触表面积聚的污染物、油烟净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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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的污染物,以及对厨房操作间排油烟系统的防火处理。
3.2 专用清洗设备
用于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的机械设备、工具、器械和油烟管道内污染物状况视频采集设备等的总称。
3.3 机械清洗
使用专用清洗设备进行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的清洗。
3.4 专业清洗机构
从事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的专业技术服务单位。
4 技术要求
4.1 清洗方法的要求
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的清洗应采用物理结合化学的清洗方法。
4.2 清洗过程的要求
4.2.1工作范围
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范围包括:排油烟罩、油烟管道、净化器、运水烟罩内部风机、排烟风机。
厨房、部件清洗范围包括:油烟管道的内表面、烟罩箅子、运水烟罩内部风机、烟罩相关组件、排烟风机、净化器及室内灶台、墙面、地沟。
4.2.2 现场检查与准备
专业清洗机构应查阅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有关技术资料,对需要清洗的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进行现场勘察
2
和检查,确定适宜的清洁设备、工具和工作流程。并根据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的情况和本规范的技术要求,制定详细的清洗工作计划和清洗操作规程。
4.2.3油烟管道清洗
采用专用机械清洗设备将油烟管道内表面积聚的污染物有效地剥离,严禁使用工业碱(PH大于12的碱性药剂)进行清洗。
4.2.4 部件清洗
采用专用工具、器械对部件进行清洗,清洗后的部件均应满足达到部件安装前机件原色。部件可直接进行清洗或拆卸后进行清洗,清洗后的部件应恢复到原来所在位置,功能型部件应须保有原有功能。
4.2.5清洗作业过程中的污染物控制
清洗过程中应采取作业区隔离、覆盖、清除的污物妥善收集等有效控制措施,防止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内的污染物散布到非清洗工作区域。
4.2.6 作业出入口
专业清洗机构可通过厨房操作间排油烟管道不同部位的作业出入口进出人力和机械,进行相应的清洁与检查工作。必要时可切割其它出入口,并保证施工后将其密封处理。
4.2.7 食品安全注意事项
严格遵循厨房内食品安全原则: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
3
清洗前对包括砧板、碗、筷、碟、杯等餐具的转移,以及调味品、生、熟食物的安全转移及存放,应在每次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后对相关用具进行消毒、晒干,以防微生物的孳生。
4.3 清洗效果及安全措施的要求
4.3.1 清洗效果
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后排油烟系统内表面积聚的污染物,95%以上无明显油垢(清洗后见内壁原色),部件清洗后应无残留污染物检出。
4.3.2 清洗效果的检查
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后,由专业检测职能机构定期进行检测。
4.3.3 清洗效果的影象资料
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后,应使用机器人将所有清洗过的油烟管道内部情况 录制成影象资料保存备案。
4.3.4安全措施
清洗机构应遵守有关的现场施工安全规定,清洗现场应设置安全员,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清洗施工人员及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并保护好环境。
4.3.5 污物处理
从厨房操作间排油烟系统清除出来的所有污物均应妥善保存,并按有关环境卫生规定进行处理。
4
4.4 专业清洗机构的要求
从事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统清洗工作的专业机构应符合附录L的要求。
4.5 专用清洗设备的要求
用于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的主要清洗设备应符合附录M的要求。
5 清洗标志
已清洗并经检验合格的厨房操作间排油烟系统,可以张贴厨房操作间排油烟系统已清洗标志。标志内容、格式、制作及悬挂方式等另行确定。
6 本规范自2009年 1 月1日起实施。
附录L
专业清洗机构的技术要求
本附录规定了从事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工作专业机构应达到的技术要求。
L1 机构的服务范围
L1.1 专业清洗机构可以承担公共场所的厨房操作间排油烟系统的清洗工作。
L2 机构的基本要求
L2.1 专业清洗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L2.2 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取得合法经营执照。
L2.3专业清洗机构应有固定的办公和工作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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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3 人员要求
L3.1 专业清洗机构应具有工程技术、管道通风、仪器仪表等专业及技术工人配套的技术人员队伍。
L3.2 专业清洗机构中经过专门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应不少于全体员工的80%; L4 管理体系要求
L4.1 清洗质量管理
专业清洗机构应设立专门质量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厨房操作间排油烟系统清洗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和清洗工程档案、资料保管制度,制定出本机构具体的清洗操作规程、清洗质量保证措施、自检方法等。
L4.2 安全管理
专业清洗机构应制定严格的安全
,主要包括现场安全员、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人员防护、设备安全、环境保护、污染物处理相关制度。
L4.3 安全措施
专业清洗机构应为现场清洗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人身安全保护器材、个人防护用品、设备用电用气安全保护装置。
L5 专用清洗设备要求
L5.1 设备种类及数量
专业清洗机构应具有专用清洗设备(见表L1)以及其它清洗所需要的设备、器材和工具。 L5.2 设备技术要求
专业清洗机构所具有的清洗设备应满足附录M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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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6 技术培训与技术评估
省级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专业清洗机构的技术评估、技术咨询、专业技术人员和主要管理人员的培训。
专业清洗机构每2年进行1次技术评估。
表L1 厨房操作间排油烟系统主要专用清洗设备清单
M4.1.7 操作控制系统:操作与控制必须在油烟管道外部进行。
M4.1.8 机器人的供电电压:应不高于36V。
M4.2 油烟管道清洗机器人
M4.2.1 油烟管道清洗机器人组成:主要包括运动系统、清洗系统、监视录像系统、操作控制系统等。
M4.2.2 运动系统:同M4.1.2的要求。
M4.2.3 清洗系统:应能够至少在150×150毫米以上矩形风管或直径150毫米以上圆形风管内部对平面、凹凸、缝隙等处有效进行清洗工作,清洗距离单方向不低于25米;清洗装置工作时机器人行走平稳。其他工作方式的清洗工具应能保证清洗效果。
M4.2.4 监视录像系统:同M4.1.6的要求。
M4.2.5 操作控制系统:操作与控制必须在风管外部进行。
M4.2.6 机器人的供电电压:同M4.1.8的要求。
M4.3 油烟管道手持清洗装置
M4.4 高温高压水射流清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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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4.4.1 工作压力(bar) 170以上,控制面板控制压力可调
M4.4.2 最高温度(度) 80以上,控制面板控制温度可调
M4.4.3 带过载过热继电器,可长时间不停机工作
M4.4.4设备自带洗涤剂箱,并能自动混合清洗药剂,控制面板控制清洁剂的输送
M4.4.5高压水管长度30米,可旋转1050毫米长不锈钢枪杆、伺服喷枪柄、防缠绕系统M4.4.6自带低压、无水状态下燃烧炉断火保护装置,并有30秒自动延时总停装置 M4.5 油烟管道系统设备、部件清洗装置(高温高压水射流清洗机技术参数见M4.4) M4.5.1 工作方式:高温高压水射流清洁。
M4.5.2 清洗功能:能清除烟罩、烟罩箅子、灶台、烟罩围裙残留的污染物。
M5 专用清洗设备的技术评估
省级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专用清洗设备技术性能和指标的检 测与评估。
M6 其他
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专用清洗设备还应满足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电器设备安全 性、包装、运输等要求。
篇二:烟道清洗规范
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规范
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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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消防部门对商场涉及餐饮的商户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检测正常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工作的专业技术水平,保证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达到相应的消防安全要求,制定本规范。
2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商场涉及餐饮的商户厨房排油烟系统各主要构成部分清洗方法、清洗过程以及专业清洗机构、专用清洗设备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商场涉及餐饮的商户厨房排油烟系统的专业清洗工作,其它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可参照执行。
3 术语与定义
3.1商场涉及餐饮的商户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
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清除油烟管道、油烟处理净化系统及其它部件内与排油烟相接触表面积聚的污染物、油烟净化器内的污染物,以及对厨房操作间排油烟系统的防火处理。
3.2 专用清洗设备
用于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的机械设备、工具、器械和油烟管道内污染物状况视频采集设备等的总称。
3.3 机械清洗
使用专业清洗公司专用清洗设备进行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的清洗。
3.4 专业清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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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的专业技术服务单位。
4 技术要求
4.1 清洗方法的要求
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的清洗应采用物理结合化学的清洗方法。
4.2 清洗过程的要求
4.2.1工作范围
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范围包括:排油烟罩、油烟管道、净化器、运水烟罩内部风机、排烟风机。
厨房、部件清洗范围包括:油烟管道的内表面、烟罩箅子、运水烟罩内部风机、烟
罩相关组件、排烟风机、净化器及室内灶台、墙面、地沟。
4.2.2 现场检查与准备
专业清洗机构应查阅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有关技术资料,对需要清洗的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确定适宜的清洁设备、工具和工作流程。并根据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的情况和本规范的技术要求,制定详细的清洗工作计划和清洗操作规程。
4.2.3油烟管道清洗
采用专用机械清洗设备将油烟管道内表面积聚的污染物有效地剥离,严禁使用工业碱(PH大于12的碱性药剂)进行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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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部件清洗
采用专用工具、器械对部件进行清洗,清洗后的部件均应满足达到部件安装前机件原色。部件可直接进行清洗或拆卸后进行清洗,清洗后的部件应恢复到原来所在位置,功能型部件应须保有原有功能。
4.2.5清洗作业过程中的污染物控制
清洗过程中应采取作业区隔离、覆盖、清除的污物妥善收集等有效控制措施,防止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内的污染物散布到非清洗工作区域。
4.2.6 作业出入口
专业清洗机构可通过厨房操作间排油烟管道不同部位的作业出入口进出人力和机械,进行相应的清洁与检查工作。必要时可切割其它出入口,并保证施工后将其密封处理。
4.2.7 食品安全注意事项
严格遵循厨房内食品安全原则: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前对包括砧板、碗、筷、碟、杯等餐具的转移,以及调味品、生、熟食物的安全转移及存放,应在每次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后对相关用具进行消毒、晒干,以防微生物的孳生。
4.3 清洗效果及安全措施的要求
4.3.1 清洗效果
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后排油烟系统内表面积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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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污染物,95%以上无明显油垢(清洗后见内壁原色),部件清洗后应无残留污染物检出。
4.3.2 清洗效果的检查
公共
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后,由专业检测职能机构定期进行检测。
4.3.3 清洗效果的影象资料
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后,应使用机器人将所有清洗过的油烟管道内部情况录制成影象资料保存备案。
4.3.4安全措施
清洗机构应遵守有关的现场施工安全规定,清洗现场应设置安全员,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清洗施工人员及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并保护好环境。
4.3.5 污物处理
从厨房操作间排油烟系统清除出来的所有污物均应妥善保存,并按有关环境卫生规定进行处理。
4.4 专业清洗机构的要求
从事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统清洗工作的专业机构应符合附录L的要求。
4.5 专用清洗设备的要求
用于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的主要清洗设备应符合附录M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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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清洗标志
已清洗并经检验合格的厨房操作间排油烟系统,可以张贴厨房操作间排油烟系统已清洗标志。标志内容、格式、制作及悬挂方式等另行确定。
6 本规范自2014年 1 2月1日起实施。
附录L
专业清洗机构的技术要求
L1 机构的服务范围
L1.1 专业清洗机构可以承担公共场所的厨房操作间排油烟系统的清洗工作。 L2 机构的基本要求
L2.1 专业清洗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L2.2 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取得合法经营执照。
L2.3专业清洗机构应有固定的办公和工作场地。
L3 人员要求
L3.1 专业清洗机构应具有工程技术、管道通风、仪器仪表等专业及技术工人配套的技术人员队伍。
L3.2 专业清洗机构中经过专门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应不少于全体员工的80%; L4 管理体系要求
L4.1 清洗质量管理
专业清洗机构应设立专门质量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厨房操作间排油烟系统清洗全过本附录规定了从事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工作专业机构应达到的技术要求。 程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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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管理规章制度和清洗工程档案、资料保管制度,制定出本机构具体的清洗操作规程、清洗质量保证措施、自检方法等。
L4.2 安全管理
专业清洗机构应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现场安全员、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人员防护、设备安全、环境保护、污染物处理相关制度。
L4.3 安全措施
专业清洗机构应为现场清洗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人身安全保护器材、个人防护用品、设备用电用气安全保护装置。
L5 专用清洗设备要求
L5.1 设备种类及数量
专业清洗机构应具有专用清洗设备(见表L1)以及其它清洗所需要的设备、器材和工具。
L5.2 设备技术要求
专业清洗机构所具有的清洗设备应满足附录M的要求。
L6 技术培训与技术评估
省级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专业清洗机构的技术评估、技术咨询、专业技术人员和主要管理人员的培训。
专业清洗机构每2年进行1次技术评估。
表L1 厨房操作间排油烟系统主要专用清洗设备清单
篇三:餐饮商户排油烟系统管理规范(
餐饮商户 (讨论稿) 年12月排油烟系统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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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1. 目的 规范各餐饮商户的排油烟系统的管理,减少消防安全隐患,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2. 范围 适用于广场所有餐饮商户排油烟的管理。 3. 职责 3.1 工程部 3.1.1 跟进每季度一次的商场排油烟管理主管道的清洗工作,参与对专业清洗公司的清洗状况进行验收确认工作。 3.1.2 负责地下室公用排油烟管道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并跟进商户对屋面排油烟管道的维修及保养工作。 3.1.3 协助商户、商管完成每年一次委托环保局对油烟的排放的检测。 3.2 商管运营部 3.2.1 针对商户资料提交、手续报备、清洗频次、清洗质量等工作不到位情况,由物业管理处提交问题内容,由运营部门督促商户按期整改,协助推进相关问题解决。 3.2.2根据物业管理处提交信息,按照《排油烟管道清洗台账》中时间节点提醒商户落实有关制度。(物业管理处一般月初1号、月中15号左右各公布一次,内容为当月需做油烟管道清洗工作的商户名单,发布平台为苏宁品质群。) 3.2.3营运部根据清洗计划联合物业部对商户进行定期检查。并配合物业管理处对专业清洗公司的清洗状况进行验收确认工作。 3.3 物业管理处 3.3.1 负责根据不同类别餐饮排油烟特点制定明确的分户排油烟管道清洗级别,建立类别清单。 3.3.2 负责协助餐饮商户的招标工作,确定清洗公司的资质。 3.3.3 负责建立排油烟管道的清洗档案;档案内容包含:餐饮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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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排油烟管道计划表,商户与清洗公司签订的清洗协议、专业清洗公司资质证明、清洗记录(含前后对比照片)等。 3.3.4 每周协同苏宁工程物业部人员做好排油烟管道循环检查工作。
2
3.3.5 负责每月不定期抽查排油烟管道清洗状况,参与对专业清洗公司的清洗状况进行验收确认工作。 3.4 主管、部门经理 3.4.1 主管必须按时检查餐饮商户;部门经理必须对检查结果签字确认,每月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必须追究管理责任人的监管责任。 4. 工作程序 4.1 物业依照苏宁商管要求每季度清洗一次广场排油烟管路的主管道,并完成验收工作。 4.2 餐饮商户每日对排油烟外罩、挡火板、排油烟外罩积油槽、灶台进行清洗。商铺负责人做好现场监督检查及签字确认,并填写《餐饮厨房排油烟日清洗记录表》(由物业管理处提供标准)。 4.3 餐饮商户每周至少一次对排油烟支管道口内0.5米处范围进行清刮处理;视积油情况对油烟净化前端设备次清洁,商铺负责人做好现场监督检查及签字确认,并填写《餐饮厨房排油烟支管道每周清洗记录表》(由物业管理处提供标准),强调:每周不少于一次。 以上项目,商户每月将表单按时归档至物业客服部备查(每月三号前完成)。根据提交内容,物业管理处将联合运营部门定期对相关商户进行检查,如有作假、敷衍等现象,罚款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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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4.4 物业管理处根据餐饮排油烟的特点确定商户排油烟管道清洗级别:一级为重油烟商户,排油烟管道每月不少于一次清洗;二级为轻油烟商户,排油烟管道每两月不少于一次清洗。并制定《排油烟管道清洗台账》,按计划表要求专业资质清洁公司进行清洗,并联合物业工程部、商管运营对清洗状况进行验收,并记录《餐饮商户油烟管道清洗验收单》。 4.5 商户必须于正式开业前向物业管理处提交油烟管道清洗
及各类资料, 明确所属类别并签署认可文件,按期完成清洗计划。对于《排油烟管道清洗台账》应做到: 1)必须于进行清洗工作的当日18:00以前至物业管理处办理手续 2)次日18:00前商户将相关资料提交物业管理处客服部备档待查,包括清洗记录、发票、彩照(同一部位、清洗前与清洗后的对比情况)等相关资料内容。 3
3)物业管理处根据提交资料进行复查。
物业管理处根据提交材料进行检查,如发现1、商户清洗不达标,对其
签发整改
勒令限期完成二次清洗工作,一般三日内商户必须完成并且
同时提交相关表单记录、彩照发票(同上)等至物业客服部。2、半年
度内如该商户累计出现两次清洗不达标情况,直接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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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以上清洗频次无法满足时,须采用调整清洗级别、专项突击清洗,采用技
术改造等解决
。
4.7物业管理处每周协同工程部、商管运营对餐饮商户的排油烟管道清洗状况进
行检查,并填写《餐饮商户厨房排油烟系统周检表》。
5严格执行排污标准。(详见下表7.《餐饮商户排污检查标准》)
6资料提交
物业管理处负责建立相对完善的餐饮商户油烟管道清洗制度,对清洗前、
清洗中、以及清洗后的相关工作指标均有明确要求,并对商户做好告知及责
任签署备档。如果商户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缺失、失误等情况,例如清洗前不
报备、清洗时无记录、清洗后无资料提交等,皆直接妨碍到物业管理制度的
落实及造成各类安全隐患。故结合开业以来实践经验,对资料提交一项必须
重点推进,物业部门可依据相关制度予以清场、停电/水等措施。(具体处罚
措施可参考《商户处理建议及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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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特别说明:以上事项如物业管理处完成相关取证,提交运营部门后需及时跟进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尽快(于事件提交日起算不超过三天)反馈物
业管理处。物业管理处根据反馈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附商户用表单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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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附件《餐饮商户排油烟系统检查标准》(可将此标准发放与商户,做到人手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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