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空调采暖室内温度节能监测
ICS
备案号:
北京市地方标准
Energy saving monitoring standard of indoor temperature for public
building with air-conditioning system
2013-06-21发布 2013-10-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合发布
北京市地方标准
公共建筑空调采暖室内温度节能
监测标准
编 号:
备案号:
主编部门:北京市房地产科学技术研究所
批准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施行日期:2013年 10月01日
2013 北京
前 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是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
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2〕20号的要求,由北京市房地产科学技术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本标准结合北京地区公共建筑特点,经广泛调研和反复征求意见后完成。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室内温度、相对湿度检测方法和附录,其中附录A、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房地产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相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反馈给北京市房地产科学技术研究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威北里18号楼,邮编:10002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市房地产科学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管理监察执法大队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
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杨 威 王皆腾 田 昕 李越铭 徐俊芳 江青文 刘 震
肖宝琦
刘 斐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以姓氏拼音为序)
胡颐蘅 李德英 刘慧敏 刘中良 马国远 马晓钧 邱 萍
佟立志 王智超
钟 衍 罗淑湘 顾中煊 张连生 刘 琳 李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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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1 总
则 ...................................................................................................................................................... 1
2 术
语 ...................................................................................................................................................... 2
3 基本规
定 .............................................................................................................................................. 3
4 室内温度、相对湿度检测方
法 .......................................................................................................... 4
附录A 空调房间温度监测
表 ........................................................................................................ 6
附录B 公共建筑室内温度、相对湿度原始记
录 ................................................................................. 7
本
用词说
明 ...................................................................................................................................... 9
引用标准名
录 ........................................................................................................................................ 10
———————————————————————————————————————————————
条文说
明 ................................................................................................................................................ 11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1
2
Terms .................................................................................................................................................... 2 3 Basic
Requirements ........................................................................................................................... 3 4 The detection method of indoor temperature and
relative humidity ........................................ 4 Appendix A The
temperature monitoring records form for air-conditioned
room .................. 6 Appendix B The original records of Indoor
temperature and relative humidity for public
building ................................................................................................................................................... 7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 9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10 Explanation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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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visions ....................................................................................................
.............. 11
1 总则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节约能源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公共建筑的节能监督与管理,规范公共建筑空调和采暖室内温度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舒适性空调、采暖系统的公共建筑室内温度节能监管与检测。不适用于对室内温度有特定要求的公共建筑或区域。
1.0.3 公共建筑室内温度节能监测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1
2 术语
2.0.1 温度监测 temperature monitoring
采用温度测量仪器对公共建筑室内温度值或温度分布进行检测,确定室内温度状况是否满足相关规定,并对室内温度的节能#管理
#、方法及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0.2 防辐射通风罩 radiation-proof ventilation hood
防止太阳等光线热源对仪器的直接辐射和地面对仪器的反射辐射,保护仪器免受强风、雨、雪等的影响,并使仪器感应部分有适当的通风,能真实地感应外界空气温度和湿度的变化。
2.0.3 测点均布 well-proportioned arrange of test poi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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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点布置方法的一种,以抽样楼层的公共区域作为检测区域,以楼层为单位对其进行均匀分区,以分区后的各个小区间的中心点为测点。
2
3 基本规定
3.0.1 检测中使用的仪器仪表应具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计量性能应符合表3.0.1的要求。
表3.0.1 检测用仪器仪表及技术要求 仪器名称 用途 技术要求
具有自动采集和存储功能;
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中至少包括
室内温度测量范围应覆盖0 ?,50 ?;
温度测量仪器
多点测量 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0.5 ?;
温度分辨力0.1?。
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中至少包括相对
室内相对湿度
湿度测量仪器
单点、多点测量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5%RH
度应不超过0.2%(k =2) 湿度分辨力0.1%; 湿度65% 的测量结果,测量不确定20 ?、24 ?、26 ?的测量结果,测量不确定度应不超过0.15?(k =2) 备注
3.0.2 从事公共建筑空调采暖室内温度节能监测的机构应具有计———————————————————————————————————————————————
量认证资质,检测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
3.0.3 空调采暖系统运行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室温监控及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对室内温度、系统运行的各项主要参数进行日常监测并记录。
3.0.4 建筑运行管理单位应在主要公共区域明显位置装设温湿度测量仪表。选用的室内温湿度测量仪表应满足本标准表3.0.1中的技术要求。
3.0.5 应设立负责建筑室温节能管理人员,并定期自查,上岗前须经过节能培训。 3
4 室内温度、相对湿度检测方法
4.1一般规定
4.1.1 室内温、湿度检测应在采暖期或空调期内进行。检测期间,空调采暖系统应正常运行,且外门窗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4.1.2 检测面积不应小于总建筑面积的0.5%,且不应小于200 m2。
4.1.3 室内温度应在公共建筑办公或营业时间段内使用检测仪表进行连续检测,检测持续时间不少于3 h。检测持续时间内,数据记录时间间隔最长不得超过5 min。
4.1.4 室内相对湿度至少应在检测的初始、结束时刻检测相应温度测点的相对湿度,获取至少2组数据的平均值作为室内相对湿度。
4.1.5 公共建筑空调采暖室内温度合格判定按照国家/地方对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的节能管理规定执行。
4.2测点的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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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测点布置区域选择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三层及以下的建筑应逐层布置温、湿度测点;
2 三层以上的建筑应在首层、中间层和顶层分别布置温、湿度测点;
3 不同建筑使用功能、朝向及内外区均应布置温、湿度测点。
4.2.2 测点位置选择应满足以下规定:
1 测点应布置在距地面以上0.7~1.8 m高度范围内,距墙的水平距离应大于1 m;
2 应避开室内光源直射或设置防辐射通风罩,距电脑、冰箱、冰柜等室内冷源或热源的距离应大于1 m;
3 测点不应位于抽屉、橱柜等密闭的狭小空间内。
4.2.3 测点布置方法应采用抽样检测方法或测点均布检测方法。
4.2.4 采用抽样检测方法时,检测区域测点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检测区域面积不足16 m2,设测点1个;
2 检测区域面积16 m2及以上不足30 m2,设测点2个;
3 检测区域面积30 m2及以上不足60 m2,设测点3个;
4
4 检测区域面积60 m2及以上不足100 m2,设测点5个;
5 检测区域面积100 m2及以上,每增加20~50 m2应增加1~2个测点。
4.2.5 采用测点均布检测方法时,测点均匀分布于所抽样楼层的公共区域内,每个测点代表20~30 m2的抽样区域,测点宜布置于检———————————————————————————————————————————————
测区域的中心位置。
4.3数据处理
4.3.1 室内平均温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trm=?ti=1nrm,i
n (4.3.1-1)
trm,i=?tj=1pi,jp (4.3.1-2)
式中 trm ---- 检测持续时间内受检区域的平均温度,?;
trm,i ---- 检测持续时间内受检区域第i个逐时温度,?;
n ---- 检测持续时间内受检区域逐时温度的个数;
ti,j ---- 检测持续时间内受检区域第j个测点的第i个温度逐时值,?;
p ---- 检测持续时间内受检区域布置的温度测点的点数。
4.3.2 室内平均相对湿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rm=??i=1nrm,i
n (4.3.2-1)
?rm,i=??j=1pi,jp (4.3.2-2)
式中 ?rm ---- 检测持续时间内受检区域的平均相对湿度;
?rm,i ---- 检测持续时间内受检区域第i个相对湿度;
n ---- 检测持续时间内受检区域相对湿度的个数;
?i,j ---- 检测持续时间内受检区域第j个测点的第i个相对湿度;
p ---- 检测持续时间内受检区域布置的相对湿度测点的点数。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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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空调房间温度监测记录表
(资料性附录)
记录日期: 年 月 日
不同记录时间的房间温度值(?)
房间号
房间功能
8:00
10:00
12:00
14:00
16:00
18:00
20:00
24:00
记录人
备注
6
附录B公共建筑室内温度、相对湿度原始记录
(资料性附录)
表B.0.1 公共建筑室内温度、相对湿度原始记录表
编号: 检测时间:
建筑总面积 建筑层数 室外温度 检测仪器 检测依据 ———————————————————————————————————————————————
建筑室内温度(电子数据)
数据文件编号
建筑温度(相对湿度)检测数据记录
测点 间
测点1 测点2测点3
测点测点测点测点测点测点测点测点测点测点测点测点测点测
点测点测点测点测点 测点测点 测点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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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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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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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1
22
23
24
创建时间:
m2层
建筑类型 建筑层高 系统形式
受检区域位置 受检区域面积 测点布置数量
m2
个
负责人: 检测人:
记录人:
7
表B.0.2建筑室内温度测点布置图
建筑室内温度测点布置图
负责人: 检测人:
记录人:
8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
的用词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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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规范中指定应按其他标准、规范执行时,采用:“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要求或规定”。 9
引用标准名录
GB 50411-200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18204.13-2000 《公共场所空气温度测定方法》 GB/T 18024.14-2000
《公共场所湿度测定方法》
GB/T 50785-2012 《民用建筑室内热湿环境评价标准》 JJF 1101-2003 《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湿度校准规范》 JJF 1007-2007 《温度计量名词术语》
JJF 1001-201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JGJ/T 177-2009 《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
JGJ/T 260-2011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检测技术规程》 DB 11/T 555-2008 《民用建筑节能现场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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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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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空调采暖室内温度节能
监测标准
编 号:
条文说明
2013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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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1 总
则 ...............................................................................................................
..................................... 13
3 基本规
定 ...............................................................................................................
............................. 14
4 室内温度、相对湿度检测方
法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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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07〕
4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办法》(建科[2008]115号),加强对公共建筑的节能管理与监督,从节能的角度规范公共建筑空调和采暖室内温度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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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政府办公建筑、非政府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信、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用房(如机场、车站建筑等)。在工艺上对室内温度有特定要求的公共建筑是指对空气温湿度、洁净度有严格要求,以满足工艺过程和产品质量的高精度、高纯度、高成品率或空气中细菌数量等控制要求的公共建筑,例如涉及医疗、医药、食品等的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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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3.0.1 本条为检测仪器的基本要求,检测仪器的选择需根据检验范围和检测精度的要求进行选择。现行的《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办法》(建科[2008]115号)规定,夏季空调温度trm?26 ?时或者trm?24?且?rm,65%时为合格,冬季采暖温度trm?20 ?为合格,故要求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中至少包括温度测量仪器20 ?、24 ?、26 ?的测量值和湿度测量仪器相对湿度65%的测量值。
3.0.2 计量认证资质是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检测机构(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实施的评价和承认活动;计量认证是我国通过计量立法,对为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机构(实验室)进行强制考核的一种手段,是资质认定的一种形式。监测机构计量认证资质中应含室内温、湿度等———————————————————————————————————————————————
相关参数,方能从事公共建筑空调采暖室内温度监测。
3.0.3 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是空调采暖系统节能运行中的重要环节。制定科学、合理的节能运行管理制度是保证系统高质量、高效率地运行,降低能耗、延长检修周期和使用寿命的基本保证。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运行人员管理、系统节能运行、系统节能检查和系统节能维护保养。
空调采暖系统的节能运行管理包括节能操作规程、节能运行调节和运行参数的节能监控。根据系统设备的特点和在节能运行中的重要程度,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节能运行检查制度(开停机检查、巡回检查、周期性检查等),以满足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做好系统和设备的节能维护保养工作。制定相应的开机前维护保养、日常保养、定期保养及停机期间的维护保养等规定。空调房间温度监测记录表可以参照附录A制定。
3.0.4 本标准针对公共建筑公共区域的温度进行节能监测,运行管理单位在建筑主要区域明显位置装设带有显示装置的温湿度测量仪表,不但有利于运行管理单位日常的温度巡检,也有利于节能监管部门进行直观的温度检查。明示公共区域的温湿度,空调运行管理节能工作一方面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也提高社会整体的节能意识。为了保证温湿度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装设的温湿度测量仪表应满足标准要求。
温湿度测量仪表宜装设在公共区域的人员活动范围内,即距地面0.7~1.8 m的范围内,且应避开室内光源直射,距电脑、冰箱、冰柜———————————————————————————————————————————————
等室内冷源或热源的距离不少于1 m,避免辐射影响。
3.0.5 降低系统运行能耗不仅需要采用一些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更重要的是提高系统的运行管理水平,而目前我国公共建筑空调采暖系统的运行管理技术人员素质不高。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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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节能运行和建筑室温的节能管理,对专职人员进行相应的节能培训,并实行岗位责任制,有利于提高系统的整体运行管理水平,促进节能工作更好地开展。
空调采暖系统运行专职人员在掌握技术基础和进行专业技能训练的前提下,进行节能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可包括《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和《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节能运行和管理技术》等有关技术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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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室内温度、相对湿度检测方法
4.1一般规定
4.1.1 本条文规定了室内温度、相对湿度的检测条件,节能监测的目的是反映建筑空调采暖系统的运行状况,通过温度检测明示空调采暖系统的节能潜力,督促相关单位进行空调采暖系统的节能运行调节或节能改造,以达到节能目的。温度、湿度检测以不影响建筑正常使用为原则,在测试期间不允许刻意调高或者降低空调采暖系统的运行控制温度。
4.1.2 建筑设置空调采暖系统的目的是为人员提供舒适的室内环———————————————————————————————————————————————
境,因此测试区域宜选择室内人员活动区域。由于各栋公共建筑面积或规模相差大,为反映建筑真实室内环境,检测面积不宜过小,同时考虑温度检测的难易程度和成本,参照《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办法》(建科[2008]115号)选取总建筑面积的0.5%作为测试区域,且保证测试区域面积不小于200 m2,测试区域应避开机房、仓库、洗手间等人员停留时间较短且人员数量不集中的场所。
4.1.3本条文规定的检测持续时间长度,保证仪器稳定测量的有效时间必须为3 h以上。为了保证数据的稳定性和准确性,采用自动记录数据采集仪表,数据采集间隔时间不宜过长,数据量不宜过少。
4.1.4 本标准中相对湿度的检测结果仅作为判定夏季室温是否合格的判据。应在温度测试的检测持续时间内,对相对湿度测试2组以上数据。
4.1.5 根据国家/地方对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的现行节能管理规定,判定公共建筑空调采暖室内温度合格与否,相关节能管理规定的标准变更时,公共建筑空调采暖室内温度判别依据亦及时变更。
现行的《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办法》(建科[2008]115号)规定,夏季空调检测结果trm?26 ?时或者trm?24 ?且
则不合格。
?rm,65%时判为合格,否则不合格。冬季采暖检测结果trm?20 ?,判为合格,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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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工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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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 夏季温度判定示意图
冬季工况:
图4-2 冬季温度判定示意图
4.2测点的布置方法
4.2.1 为使检测结果能代表整个建筑的室内温度、湿度,检测区域的选择应考虑建筑层数,兼顾建筑的功能分区、朝向及内外分区等。
4.2.2 测点布置高度的确定参考《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 177关于公共建筑室内平均温度、湿度测定方法中的测点布置高度。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温度测点应避开太阳光辐射或室内冷热源的直接影响,布置于敞开的空间。
4.2.4 本条测点数量的确定参考了GB/T 18024.13、GB/T 18024.14、JGJ/T 177、JGJ/T 260等相关标 17
准关于公共场所室内温度、相对湿度测定方法中的测点数量。通常测点布置时,检测区域面积不足16 m2时,室内活动区域中央布测点;检测区域面积16 m2及以上不足30 m2时,将检测区域对角线三等分,其两个等分点作为测点;检测区域面积60 m2及以上不足100 m2时,将室内对角线四等分,其三个等分点作为测点;检测区域面积60 m2及以上不足100 m2时,在两个对角线上成梅花布点;100 m2及以上,每增加20~50 m2酌情增加1~2个测点,均匀布置。以上各种测点布置示意如图4-3~图4-7。
(a)
图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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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图4-4
(a)
图4-5
(b) 1个测点布置示意图
(b) 2个测点布置示意图
(b) 3个测点布置示意图 18
(a) (b)
图4-6 5个测点布置(梅花布点)示意图
图4-7 均匀布点示意图
4.2.5 由于公共建筑内部结构、功能分区、设备/设施布置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检测人员难以找到理想的测试区域,即使有理想测试区域也难以按照条文第4.2.4中的布点方法进行测点布置,因此本标准提出测点均布测试方法,即对所选测试布置楼层进行整体分区,在各个区域的中心点进行布点测试,见图4-8。每个测点代表的区域面积为20~30 m2,整栋建筑总检测面积应满足4.1.2条的要求。现场检测过程中测点布置与标准要求中的位置相差较大时,应在原始记录表格中记录原因。
图4-8 测点均布检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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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数据处理方法
4.3.1~4.3.2 依据本条文所计算得到的结果为整栋建筑所有测点———————————————————————————————————————————————
有效数据的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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