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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会考试复习——提供劳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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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会考试复习——提供劳务收入2011年注会考试复习——提供劳务收入 财考网,中国领先的会计网校,会计考试辅导网站 2011年注会考试复习——提供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 注意:在计算本期确认的收入时,要扣除以前期间已确认的收入。 特殊情况的处理 )同时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交易 (一 如果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企业应当分别核算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 如果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企业应当将销售商品部...
2011年注会考试复习——提供劳务收入
2011年注会考试复习——提供劳务收入 财考网,中国领先的会计网校,会计考试辅导网站 2011年注会考试复习——提供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 注意:在计算本期确认的收入时,要扣除以前期间已确认的收入。 特殊情况的处理 )同时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交易 (一 如果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独计量的,企业应当分别核算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 如果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企业应当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二)建设经营移交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合同授予方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政府进行招标的企业。 (2)合同投资方为按照有关程序取得该特许经营权合同的企业(合同投资方)。 合同投资方按照规定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和经营。 (3)特许经营权合同中对建造基础设施的质量标准、工期、开始经营后提供服务的对象、收费标准及后续调整作出约定,同时在合同期满,合同投资方负有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合同授予方的义务,并对基础设施在移交时的性能、状态等作出规定。 在某些情况下,合同投资方为了服务协议目的建造或从第三方购买的基础设施,或合同授予方基于服务协议目的提供给合同投资方经营的现有基础设施也应比照BOT业务的原则处理。 1.与BOT业务相关收入的确认 (1)建造期间,项目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基础设施建成后,项目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和费用。 1 / 3 财考网文章下载 财考网,中国领先的会计网校,会计考试辅导网站 建造合同收入应当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并视以下情况在确认收入的同时,分别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1.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在项目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项目公司的,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资产按照《企业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进行处理。项目公司应根据已收会计准则第22号 取或应收取对价的公允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工程结算”科目。 2.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项目公司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无形资产。建造过程如发生借款利息,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项目公司应根据应收取对价的公允价值,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工程结算”科目。 (2)项目公司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不应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应当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2.按照合同规定,企业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处理。 3.按照特许经营权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应提供不止一项服务(如既提供基础设施建造服务又提供建成后经营服务)的,各项服务能够单独区分时,其收取或应收的对价应当按照各项服务的相对公允价值比例分配给所提供的各项服务。 4.BOT业务建造基础设施不应确认为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 (三)授予客户奖励积分 某些情况下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会授予客户奖励积分,如航空公司给予客户的里程累计等,客户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将奖励积分兑换为企业或第三方提供的免费或折扣后的商品或服务。企业对该交易事项应当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应当将销售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在本次商品销售或劳务提供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之间进行分配,将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扣除奖励积分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收入、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递延收益。 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为单独销售可取得的金额;如果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不能够直接观察到,授予企业可以参考被兑换奖励的公允价值或其他估计技术估计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 (2)获得奖励积分的客户满足条件时有权利取得授予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在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时,授予企业应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与所兑换积分相关的部分确认为收入,确认为收入的金额应当以被兑换用于换取奖励的积分数额占预期将兑换用于换取奖励的积分总数的比例为基础计算确定。 (四)其他特殊劳务收入 下列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规定确认收入: 1.安装费,在资产负债日根据安装的完工进度确认为收入。安装工作是商 2 / 3 财考网文章下载 财考网,中国领先的会计网校,会计考试辅导网站 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通常应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为收入。 2.宣传媒介的收费,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开始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为收入。广告的制作费,通常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为收入。 3.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为收入。 4.包括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内分期确认为收入。 5.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为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为收入。 6.入会费和会员费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通常应在款项收回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确认为收入。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能使会员在会员期内得到各种服务或出版物,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通常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为收入。 7.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通常应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为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通常应在提供服务时确认为收入。 本信息来源于财考网,原文地址: 更多内容请访问财考网网站: 3 / 3 财考网文章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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