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卫华等同志的聘任决定 -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
连妇保〔2009〕13号
关于孙卫华等同志的聘任决定
各科室:
根据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程序~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对以下人员予以聘任:
孙卫华同志聘任为妇女保健科主任兼妇女病防治科,二级科,主任,
卢云同志聘任为儿童保健科主任兼儿童普通保健科,二级科,主任,
温道清同志聘任为生殖健康科主任兼节育技术科,二级科,主任,
张名香同志聘任为青春期保健科主任,
廖永忠同志聘任为口腔保健科主任,
吴海倩同志聘任为基层指导科,二级科,主任,
孟茜同志聘任为围产期保健科,二级科,主任,
俞双华同志聘任为更年期保健科,二级科,主任,
朱侠同志聘任为妇女营养科,二级科,主任,
郑芹同志聘任为儿童眼保健科,二级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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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敏同志聘任为儿童耳鼻喉保健科,二级科,主任,
王艳娟同志聘任为儿童心理卫生科,二级科,主任,
吴晓庆同志聘任为儿童营养科,二级科,主任,
闫冬梅同志聘任为儿童康复科,二级科,主任,
熊海珍同志聘任为婚前指导科,二级科,主任,
龙驭云同志聘任为孕前指导科,二级科,主任,
卞跃千同志聘任为口腔保健科副主任,
骆秀翠同志聘任为产科MICU,二级科,主任,兼,,
顾莹同志聘任为生殖遗传科,二级科,主任,
陈海霞同志聘任为产科二病区主任,
王伟同志聘任为产科一病区主任,
许娟聘任为生殖内分泌科,二级科,主任,
解除赵秀芬同志基层指导科科长兼职聘任;
解除俞双华同志妇科副主任聘任;
解除骆秀翠同志产科二病区主任兼职聘任。
以上中层干部聘任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聘任截止时间与连妇保[2008]24号文同步。
二??九年元月十日
主
词:中层 干部 聘任 决定
抄 报:市卫生局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 2009年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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