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科目详解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是3级科目吗,
我知道结转增值税的分录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然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
那么我的问题是: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还有诸如应交-应交增值(已交税金)(进项税转出)(销项税额)等等科目,这些科目是3级科目吗,还是本身是2级科目,后面的只是解释,
2,如果是3级科目,那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这个科目是从什么地方转来的,,,,,
也就是说,我们知道作为作为借方它是怎么走的(转入应交未交)。那么他作为贷方的时候是怎么种情况,借贷和应该为0吧。
问题补充:
借:原材料 100
进项税 17
贷:银行存款117
借:银行存款234
贷:销项税 34
库存商品 200
那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就有2个3级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进 17”,以及,“应交-应交增值-销 34”。那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现贷方余额17. 所以,把这个贷方余额17(合并“进项税”和“销项税”科目到“应交-应交增值-转出未交增值税” 17)作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借:应交-应交增值-转出未交增值税 17
贷:应交-未交增值 17
然后,结转
借:应交-未交 17
贷:银行 17
那么,如果以上正确的话,即是“应交-应交增值-转出未交增值税”3级科目是几乎平行于“应交-应交增值”这个2级科目的,属于各个3级科目的汇总名称。
但是为什么不是:
借:销项税 34
贷:进项税 17
应交-应交增值-转出未交增值税 17
这样,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还有诸如应交-应交增值(已交税金)(进项税转出)(销项税额)等等科目,这些科目是3级科目~
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是企业月终计算出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后,用于转出的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不是从什么地方转来的,只是用于转出应交税的科目。所以不存在转入转出的问题。
我们核算的是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科目,最终确定应交的税额。所以下面的三级科目最后是要汇总的,不用非要为0。
对于补充的问题,其实你可以理解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和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之间的结转。月底计算出的应交增值税额只是通过 应交增值税 下面的这个科目反应出到底这个月应交未交的具体数额而已。另外,学会计不要过于注重经济业务中科目怎么写的,它只是一个让我们能够清楚记录经济业务的符号。呵呵 这是我们老师说的。 还是理解上的问题,照你这样理解,岂不是每个月月底交税的时候都要把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科目下面的三级科目都结平,销项税和进项税都要结转吗,下面的三级科目你可以理解为起到一个解释的作用,也就是说让你知道 应交增值税 科目下发生的具体都是由什么造成的。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是用来反应本月应交未交的税额。明细科目的作用不就是是数据的发生更加明晰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的核算
一、引言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是所有会计科目中反映信息量最大的科目之一,用法最复杂。目前有些企业的会计人员不清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各明细科目的运用,也有部分企业的会计人员把“未交增值税”作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下属科目。为让有关会计人员正确地使用这些科目,笔者在此就增值税有关各明细科目的使用作一介绍。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不设置明细账,本文所指的均为一般纳税人的会计核算。
二、一般纳税人账簿设置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进项税额转出、计提、交纳、退还等情况,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贷方设置分析项目,在借方分析栏内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和“转出未交增值税”项目;在贷方分析栏内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项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有两种设置
:一是多栏式设置,二是设9个三级明细科目。两种办法的主要区别在于期末结转工作量的不同,由于第二种办法期末结转工作量大,所以本文只介绍第一种。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账,将多缴税金从“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中分离出来,解决了多缴税额和未抵扣进项税额混为一谈的问题,使增值税的多缴、未缴、应纳、欠税、留抵等项目一目了然,为申
的正确编制提供了条件。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交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还需设“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企业月终转出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
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由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一般核算司空见惯,故不再赘述。
(一)视同销售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核算
所谓视同销售指的是税法上规定的8种行为,虽然没有取得销售收入,但应视同销售应税行为,征收增值税。这些情形在实际经济生活中经常出现。为了便于税源的控制,防止税款流失,保持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连续,平衡自制货物与外购货物的税收负担,所以,规定对上述行为征税。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视同销售销项税额根据货物增值后的价值计算,其与该项货物进项税额的差额,为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则仅仅是将原计入进项税额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转出去,不考虑购进货物的增值情况。
[例1]甲企业在建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一批,该产品成本为200000元,计税价格(公允价值)为300000元;另领用上月购进的原材料一批(已抵扣进项税额),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120000。该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前者属于视同销售,企业可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在建工程 35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0
贷:库存商品 200000
后者属于进项税额转出,企业可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在建工程140400
贷:原材料1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0400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核算
按照现行会计
的规定,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主要涉及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和“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等科目。其会计处理如下。
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价)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
2.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根据免抵税申报汇总表计算出本月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应退税款和免抵税额时,分别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科目。
[例2]某公司当月根据免抵税申报汇总表计算得出本月不予免抵退税额为1200元,应退税额为33000元,免抵税额为11200元,会计处理分别如下:
1(借:主营业务成本1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200
2(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33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3000
3(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1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11200
(三)月份终了的会计核算
1(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这样“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不出现贷方余额,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月份终了,企业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四)缴纳税金的会计核算
1(当月缴纳本月实现的增值税(例如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
2(当月上交上月或以前月份实现的增值税时,如常见的申报期申报纳税、补缴以前月份欠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
四、对增值税会计核算的建议
(一)改变明细科目设置,取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的“转出多交增镇税”和“已交税金”专栏
为分别反映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欠交增值税税款和待抵扣增值税情况,确保企业及时足额上交增值税,根据有关制度的规定,企业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置“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同时,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月终时转入的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这一规定虽然有利于准确核算和反映企业欠交增值税和待抵扣增值税情况,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是不能直观反映企业本月(全年)应交的增值税;二是不能直观反映企业已交的增值税额,而必须通过“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的“已交税金”专栏和“未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已交数相加;三是核算较为复杂,如计算“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时,必须先计算企业的本月应交数,然后再与“已交税金”专栏进行比较,以其差额确定转出数额。
如何做到既准确反映企业的待抵扣增值税和欠交增值税情况,又简单、直观地反映企业应交的增值税和已交增值税呢,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取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的“转出多交增值税”和“已交税金”专栏。具体操作是:月份终了,企业本月应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在“未交增值税”明细账摘要栏中注明上交税款的所属时间。这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未抵扣的增值税税款,“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的贷方发生数直观反映企业应交的增值税,借方发生数反映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的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二)报表列示
《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中要求编制“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作为资产负债表的附表,税法要求编制“增值税纳税
”,两张报表的编报都是为了反映增值税纳税活动的信息。但均未反映不得抵扣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部分,尤其是未详细列示未按规定取得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和销售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不符合而不允许抵扣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未反映价外费用和视同销售的销项税额。这种报表结构不便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进行监督,也不便于有关方面了解企业的财务活动。因此应在相关报表中增加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详细列报内容。
3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解析
3.1 日常业务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会计处理 “进项税额”指企业购入货物及可抵扣进项的固定资产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借方登记;退回所购货物符合条件的可用红字冲销进项税额。以购进固定资产为例:
例1.上海甲企业于20×9年5月20日,购入一台生产用机器,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560万元,增值税税额95.2万元,支付运杂费5万元。固定资产无需安装,以上存款均以银行存款支付。
此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56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5.2
贷:银行存款 660.2
“销项税额”指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以及视同销售等应收取的增值税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贷方登记;退回销售货物符合条件的可用红字冲销销项税额。以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为例:
例2.上海乙企业于20×9年8月1日转让5月购入的生产用设备,原值100万元,已计提折旧10万元,该固定资产售价80万元,增值税税额13.6万元,已收到全部款项,该固定资产购进时所含增值税17万元已全部计入进项税额。
则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90 累计折旧 10
贷:固定资产 100
借:银行存款 93.6 贷:固定资产清理 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80×17?)
借:营业外支出 1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
此题若是视同销售行为,比如捐赠,则应是借“固定资产清理”,贷“应交税费—应交增
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是销售商品并符合确认收入条件的会计处理是借“应收账款”等科目,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成本”,贷“库存商品”。
“进项税额转出”指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一般在贷方登记。如原材料的毁损的会计处理是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行税额转出)”。现以固定资产转出为例:
例3.上海丙公司20×9年8月10日将于6月10日购买的的生产设备卡车转为基建处作房屋和办公楼基本建设使用,购买价5万元,增值税税额0.85元,已计提0.4万元,以上取得了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款项已支付。
则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4.6 累计折旧 0.4
贷:固定资产 5
借:在建工程 5.372
贷:固定资产清理 4.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0.772(4.6×17?)
“出口退税”指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额,用蓝字贷方登记;借“应收出口退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交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3.2 以月为纳税期限的应交增值税会计处理 月末,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的销项税额等贷方科目与进项税额等借方科目进行递减,反应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中,若为借方余额,反应本月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再转出,留在该帐户待下期抵扣;若为贷方余额,反应本月应交未交增值税额。其他增值税帐户的月末余额均为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下月初交增值税为: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3 以日为纳税期限的应交增值税会计处理 当月,缴纳本月实现的增值税(例如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月末,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的销项税额等贷方科目与进项税额等借方科目进行递减,再与已交税费相减,结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的余额。
若为贷方余额,反应本月应交未交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若为借方余额,则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销项税额就等于进项税额,应交增值税为零,若有已交税金则转出: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增值税)
第二种情况是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则这部分为留底税额可下月抵扣,不做账务处理;如再有已交税金则如上述转出。
第三种情况是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但两者之差又小于已交税费,则这借方余额为多交税费转出,做与第一种情况一样的会计分录。
4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解析
简要解析小规模纳税人购销业务:
购进货物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计入相关成本,例如购买原材料以
成本计价的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价税合计)
贷:应付账款
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应交增值税不再设置销项税额等明细科目,例如销售货物并已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日常情况“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方记企业应交的增值税额,借方记企业实际上交的增值税额;月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上交或欠交的增值税,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设置
,一,在“借方”反映的明细账
1、进项税额
三级科目“进项税额”核算的内容是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
税额。
对于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色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
用红字登记。
2、已交税金
三级科目“已交税金”核算企业当月上缴本月增值税额。
3、减免税款
三级科目“减免税款”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
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三级科目“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反映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
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5、转出未交增值税
三级科目“转出未交增值税”核算企业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
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二,在“贷方”反映的明细账
1、销项税额
三级科目“销项税额”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
劳务应收取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出口退税
三级科目“出口退税”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
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缴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3、进项税额转出
三级科目“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按税法规定,对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税额的部分,应在借记“主
营业务成本”科目的同时,贷记本科目。
4、转出多交增值税
三级科目“转出多交增值税”用来核算一般纳税人企业月终转出多缴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借方余额时,根据当前预缴税款与余额比较,按照较小金额借记“应交税费——未
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本科目。
以下举例说明:
某一般纳税人企业~当期进项税额为30万元~销项税额为80万元~已经预缴的税额为30万元~则月
末企业如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额为80-30=50,万元,~已经预缴了30万元~应当再补缴税款50-30=20,万
元,。所以~应当转出未交增值税20万元。即: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设置
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销售收入的核算与一般纳税人相同,也是不含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其应纳增值税额也要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所不同的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
税额,不需要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贷方设置若干专栏。
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已缴的增值税额,贷方发生额反映应缴增值税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的增值税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缴纳的增值税额。
核算增值税应该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二级科目,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还需要设置“待抵扣进项税额”二级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日常记帐涉及到的明细专栏为: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月末结帐使用专栏: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
一、当月末贷方余额为当月应该缴纳的增值税,月末结帐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次月15日内申报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二、当月末借方余额分以下几种情况:
1、本月没有预交增值税,也就是进项大于销项,这是借方余额为留抵税金,这样的情况不需要进行帐务处理,借方余额留待下月继续抵扣; 2、本月发生预交增值税,本月预交的增值税大于本月实现的增值税(本月预交的增值税小于本月实现的增值税属于贷方余额,按照贷方余额处理),借方余额部分为多交的增值税,月末结帐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方余额用以后月份实现的增值税去抵减; 3、本月发生预交增值税,同时本月进项大于销项,没有实现增值税,月末结帐时,将预交的增值税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方余额用以后月份实现的增值税去抵减,同样,进项大于销项的部分不需要处理,留待下月继续抵扣。
请教:年末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下的明细科目的结转, 分录怎么做 你每月都应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下月缴纳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年未与此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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