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长沙人民法院宣告撤销失踪(死亡)人员申报户口登记办事指南

2017-04-02 1页 doc 5KB 12阅读

用户头像

is_014457

暂无简介

举报
长沙人民法院宣告撤销失踪(死亡)人员申报户口登记办事指南长沙人民法院宣告撤销失踪(死亡)人员申报户口登记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户口补登、补录-人民法院宣告撤销失踪(死亡)人员申报户口登记 事项编号:   办事分类: 身份户籍 绿色通道:   领域分类: 户籍办理 所属主题:   办事 转报单位:由本人居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登记(未成年人由监护人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登记),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审批。 许可对象:被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并注销了常住户口,现被寻回或返回了的公民。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管理条例》 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湘公通[20...
长沙人民法院宣告撤销失踪(死亡)人员申报户口登记办事指南
长沙人民法院宣告撤销失踪(死亡)人员申报户口登记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户口补登、补录-人民法院宣告撤销失踪(死亡)人员申报户口登记 事项编号:   办事分类: 身份户籍 绿色通道:   领域分类: 户籍办理 所属主题:   办事 转报单位:由本人居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登记(未成年人由监护人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登记),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审批。 许可对象:被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并注销了常住户口,现被寻回或返回了的公民。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管理条例》 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湘公通[2008]46号 法定期限: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自受理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办结(户口登记机关6个工作日内上报,县级公安机关4个工作日内审批,户口登记机关2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转调查情形除外 承诺期限: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自受理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办结(户口登记机关6个工作日内上报,县级公安机关4个工作日内审批,户口登记机关2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转调查情形除外 许可条件:被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并注销了常住户口,现被寻回或返回了的公民。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2:00; 下午 :1:00---5:00。 提交材料信息:人民法院撤销失踪(死亡)的证明、本人或亲属书面申请(年满16周岁的公民需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在线咨询: http://www.changsha.gov.cn/zmhd/zxts/ 在线办理: / 办件查询: / 公开责任部门: 长沙市公安局 受理机构: 市公安局
/
本文档为【长沙人民法院宣告撤销失踪(死亡)人员申报户口登记办事指南】,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