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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法律与道德调整对象的检视

2017-03-17 2页 doc 7KB 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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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法律与道德调整对象的检视基于法律与道德调整对象的检视  在中国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立法,即通过各种不同的立法机关制定和颁布法律规范,以使其成为解决人们生活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利器,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规则。法律就是为人们的行为上一把有形的锁,形成一定的套路,使人们按照一定的模式行进。问题是复杂的社会生活怎样与单纯的法律匹配?法律与道德能否对同一问题做出同样的规定?法律与道德能否等量齐观?  一、道德与法律的定位:道德是日常用品,法律是奢侈品  我们必须承认一个事实:这是一个制定法的时代。中国自从改革开放以后,为了弥补法律的缺失,使中国尽快...
基于法律与道德调整对象的检视
基于法律与道德调整对象的检视  在中国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立法,即通过各种不同的立法机关制定和颁布法律规范,以使其成为解决人们生活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利器,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规则。法律就是为人们的行为上一把有形的锁,形成一定的套路,使人们按照一定的模式行进。问题是复杂的社会生活怎样与单纯的法律匹配?法律与道德能否对同一问题做出同样的规定?法律与道德能否等量齐观?  一、道德与法律的定位:道德是日常用品,法律是奢侈品  我们必须承认一个事实:这是一个制定法的时代。中国自从改革开放以后,为了弥补法律的缺失,使中国尽快走上法治化的道路,也为了通过法律建立起人们心中的规范秩序,大量的法律规范应运而生。"1999年《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使规范性文件具有了合法性的地位,2000年《立法法》的颁布与实施,又为不同立法主体确定了立法界限。  我们这个社会之所以需要法律,不是因为道德没有用处,也不是因为道德与法律的合一,而是因为道德与法律各有不同的管辖范围。一般而言,道德是人们生活中的日常用品,法律只是奢侈品。在许多情况下,法律可有可无,而一旦离开道德,人们就进入无规则的世界。没有法律人们一样生活,但没有道德人类社会将无法生存。如果说道德是社会生活的神经末梢,法律则是社会生活的大框架。  法律定位于对社会秩序起重大影响的事物,而绝不能把社会的细微作为自己管束的对象。属于人们可以用基本的道德法则进行评判的行为,法律就不应该把他放入自己的范畴。如果道德定位与法律定位相一致,就意味着一方面法律与道德同构,人们分不清道德与法律的界限,道德的底限也荡然无存;另一方面,当人们不知道自己行为的道德底限时,会把个人行为绝对化,而个人自由的绝对化与泛化,造成了一批无信仰、无义务责任感、玩世不恭的所谓的反社会公民,即道德的离异者。  曾用经济学研究道德问题的学者茅于轼先生发出了法律是代价高昂的奢侈品,最好是存而不用的呼吁。但现行的一些法律,企图用道德上的善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把属于道德调整的范围硬生生地划入法律的地盘,把奢侈的法律与日常的道德相提并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该条款第二项的规定把法律的定位与道德的定位混为一谈,把法律与道德放在同一序列上,把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道德准则变成了法律,使得法律与道德等同。法律与道德的同一,使法律变得与道德一样完美无缺。而至清至善的法律,不仅使得法律问题无法解决,还造成人们道德生活的混乱,促使人们通过合法的方式违背道德。这个条款的基本假设是,在赤身的肉体与铁制的汽车之间,前者是弱势,后者是强势。人类的同情心和恻隐之心必然使人同情弱者,而同情弱者是人类正义的基本表现。但问题是同情不是法律原则。法律固然体现正义,但法律所体现的正义是具体的正义,而不是抽象的正义。由于这种道德前提下的抽象正义,导致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利用法律与道德的同构和法律的至清至善制造了一次又一次的道德沦丧事件。《道路交通安全法》定位于法,就应该用法的方法解决法的问题,而不是用道德方法解决法的问题。如果不区分人的责任,而笼统地规定由所谓的强者承担责任,实质是把法律等同于道德。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法律把自己装扮成圣女,不仅法律问题无法解决,还促使人们利用法律来贬损道德。用这种纯粹的善的方式来解决车祸问题,只能是纵容人们自利。对于受害者来说,既然没有责任的划分就可以获得赔偿,且数额不低,那何乐而不为呢?在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地区曾经出现一个利用该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敲诈驾驶员的组织。在全国的许多地方,若发生交通事故,受害者都以所谓弱势群体的身份向当事人进行过分的索赔,一旦达不到目的,就撒野、泼皮。本来一个好端端的法律,却因为其太纯粹和太完美而成为摆设,不仅没有解决实际生活的问题,还平添了许多烦恼。当法律变成道德时,它引起的罪恶比恶法引起的罪恶还大。首先,它使法律变成万能的监视人们生活和思想的窥视者,不给人们留下任何可以逃离的避难所〔&〕;其次,它使道德不再是心灵的对话,而变成了外在索要金钱的依据。在这种情况下,道德与金钱直接挂钩,他的沦丧也就顺理成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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