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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能做好互联网支付吗?

2017-06-08 6页 doc 12KB 1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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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能做好互联网支付吗?银行能做好互联网支付吗? 建行“龙支付”横空出世 2016年11月9日,建行正式推出“龙支付”,成为同业首个融合NFC、二维码、人脸识别各种技术,覆盖线上线下的支付产品组合。 “龙支付”在建行已有IC卡闪付、龙卡云闪付、声纹支付的基础上,增加了二维码收付款,支持客户持手机主扫、被扫等多种场景支付。 客户注册为“龙支付”客户,既可以绑建行卡,也可以绑定他行卡。同时,发布会上建行宣布京东、携程、7-11便利、南航、唯品会、长隆、美团、苏宁易购、途牛旅游等二十家商户成为首批“龙支付”战略商户。 建行“龙支付”并没有独立的App,而是...
银行能做好互联网支付吗?
银行能做好互联网支付吗? 建行“龙支付”横空出世 2016年11月9日,建行正式推出“龙支付”,成为同业首个融合NFC、二维码、人脸识别各种技术,覆盖线上线下的支付产品组合。 “龙支付”在建行已有IC卡闪付、龙卡云闪付、声纹支付的基础上,增加了二维码收付款,支持客户持手机主扫、被扫等多种场景支付。 客户注册为“龙支付”客户,既可以绑建行卡,也可以绑定他行卡。同时,发布会上建行宣布京东、携程、7-11便利、南航、唯品会、长隆、美团、苏宁易购、途牛旅游等二十家商户成为首批“龙支付”战略商户。 建行“龙支付”并没有独立的App,而是借助现有建行手机银行客户端,这对于转化存量客户有很大帮助。截至2016年6月底,建行手机银行用户数达到2亿户,较上年末增长10.79%;实现交易额13.04万亿元,同比增长125.63%;交易量达到97.42亿笔,同比增长244.56%。 而且在易观6月份的统计数据中,建行手机客户端在金融类App排名第三。虽然距离第一名支付宝有很大差距,但是在银行业金融App中排名中位列第一。 C端依托已有2亿手机银行客户,B端借助现有优质商户, “龙支付”后续的增长空间十分可观。同时,“龙支付”还解决了银行支付的跨行问题,对于提升其产品质量和客户体验有很大帮助。 银行线上支付的“痛点” 众所周知,第三方支付机构从B端企业商户起家,通过良好的技术服务支持,实现商户的一点接入多银行收单,解决了商户原本需要和各家银行对联的“痛点”。随后在又从C端个人客户角度出发,不断优化产品体验,创新了快捷支付等便捷支付方式,解决了个人客户使用银行网关支付单一繁琐流程的“痛点”。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解决企业商户和个人客户的“痛点”,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客户粘性,抢占线上支付市场。 而传统银行之所以不断丢失线上支付阵地,除了自身产品体验差,优化更新周期慢,另一个主要的“痛点”就是跨行支付孱弱。 传统银行的线上收单产品基本都是基于本行卡实现的,这对于商户开展线上支付业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需要和不同的银行对接。 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线上支付业务需求急速增长。如何解决跨行支付的痛点,成为制约线上支付发展的关键点。然而最先抓住,并解决它的是第三方支付公司。 虽然后来通过对接银联,很多银行实现了跨行支付,但是实际效果却差强人意,而且失去了关键发展时机。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利益驱动和监管力度两方面。 首先,在利益驱动方面,第三方支付公司是一个市场导向的群体,市场的需求引导公司产品的改变和优化,因为这样才会产生收益。而银行和银联这样的机构还是**惯于被动等待政策和同业变化。跨行支付问题不是一家银行可以独自解决的,这更加助长了银行的惰性。 其次,在监管力度方面,第三方支付机构和银行的监管无法相提并论。第三方支付机构早期都是在野蛮生长中度过的,而支付牌照的颁发,虽说是业务监管的开始,其实是对原本违规从事金融服务支付机构的合法化。而在这期间银行业务的开展却一直受到政策较为严格的监管。  银行支付解“痛”再升级 目前银行对接银联的跨行支付实际效果差强人意,掉单率较高,商户投诉率高,无法给商户提供真正的一点接入多银行收单效果,略显鸡肋。 而反观支付机构通过在各个商业银行开立备付金变向跨行,不仅在业务流程,同时在成本上也更具有优势。 因此不少银行也开始思考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合作,以真正解决目前这个“痛点”。 主要的方式就是通过反接第三方支付。既然银行无法直连其他银行,通过银联对接效果也不理想,那就借用现在效果良好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实现跨行。即使用第三方支付机构替换银联,为银行做他行卡收单的业务。 目前这种反接模式主要有两种业务模式: 模式一:银行作为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一级商户开展收单业务,即作为二清公司。 模式二:和支付机构进行深入对接,将支付机构的产品包装到银行自己的产品中,形成一个完整的全网通产品。 模式一在微信支付中比较常见。由于微信的O2O发展非常迅速,需要借助一些二清公司进行商户地推,因此这种一级商户发展二级商户的模式在微信中非常常见。有不少银行也使用了这种模式开展线上支付业务,一方面抓住了微信大量的C端客户,另一方面也解决了跨行支付的问题。 这种方式的问题在于,目前央行对于微信二清公司的现象非常关注,是重点整治对象。其主要问题是很多二清公司并没有支付资质,属于违规从事支付业务。 但是,银行作为正常从事支付业务的主体,是否可以开展此类业务呢?在2015年12月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第八条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信托、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因此银行作为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一级商户是否不符合规定。但是《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中的“支付账户”定义为发起“支付指令”的“电子簿记”,并未考虑收款账户和收款方的主体范围。因此目前这种模式的合规性略显模糊。这里也可以看出目前监管政策的不完善。支付业务流程涉及支付和收款两方,商户端收款方的管理也不能缺失。不过据了解,财付通出于各种因素考虑,后续不新增拓展这种合作模式的银行,仅限于已经开通的兴业、光大等。 模式二就是整合支付机构的他行快捷接口,将本行账户打造成一个全网通的钱包,卡包。客户使用他行注册绑定时,银行为客户开通了一个三类账户,动账时就使用支付机构的快捷支付接口从他行卡里划扣资金。这次建行的“龙支付”就是通过和快钱支付合作实现他行卡整合的,具体在使用他行卡注册过程中,从短信中就可以看出来。 当然,建行也不是第一家进行这种尝试的银行,招行早在它之前推出的一网通产品,据说后台也是通过反接某支付机构实现的。而且还通过和滴滴深入合作,成为滴滴客户端中与微信和支付宝并列的三大支付方式之一,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当然,这种模式也有几个问题。首先开发量大,因为要整合银行现有产品和支付机构快捷支付接口。其次安全风险高,他行客户开通该银行钱包时,也开通了支付机构的快捷支付,但是客户在使用过程中并不一定能充分了解,可能存在一定风险隐患。最后就是政策风险,支付机构的跨行方式已经被央行命令要求整改,而整改的情况,和整改后的效果都有待进一步观察。 央行针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整治 银行支付产品不断探索升级完善,同时监管政策也在缩短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差异。第三方支付机构,乃至整个互联网金融野蛮生长,无序管理的现象将要开始发生大的变化。 2016年4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完成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并于10月13日对外发布。其中针对第三方支付业务就祭出了两击重拳:第一,备付金管理将不再计息;第二,非银行支付机构直连银行变向跨行业务模式将终结。4月14日,央行据此下发了《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针对以上两点做了更加细致的说明和部署,确保方案落地实施,解决这两个重难点问题。 1、客户备付金管理 2013年6月央行颁布的《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定义备付金为“支付机构为办理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而实际收到的预收待付货币资金”。 这笔钱其实应该属于客户的,但是实际产生的利息却被第三方支付机构获取,相当于一个巨大的资金池。截至2015年底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总量逾2000亿元,比2014年底增长60%,相关资金风险隐患和问题也逐渐暴露。2014年下半年以来,陆续出现多家支付机构挪用客户备付金、造成资金链断裂的重大风险事件,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市场秩序。但是备付金管理牵扯利益方众多,涉及流程复杂,一直没有实质的整治方案。 本次方案提出:首先要强化客户备付金监测管理,对支付机构备付金进行抽检;其次要建立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要求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统一缴存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同时要逐步取消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的利息支出,降低客户备付金账户的沉淀资金,引导支付机构进行创新支付服务,而非变向吸储。另外还规定央行牵头于16年8月底前制定备付金集中存管方案。 2、第三方支付机构跨行清算业务 目前国内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从事线上支付业务时,不通过银联清算,而通过直连各家银行变向进行跨行清算业务。2015年12月央行颁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其中第四十条要求支付机构需要加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接受行业自律组织管理。虽然多次提及并且要求整治,但是实际效果却不显著。 本次方案要求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必须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加强对第三方支付跨行业务的管理规范,推动网络支付清算平台的建设。但是在方案中却并未提及最终整改的时间节点,因此后续的落实还有待进一步明确。 这两点整改可以说是伤及了支付机构的重要利益,必将引起第三方支付业务的重新洗牌。首先,关于备付金利息,之前《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二十九条规定,支付机构需要从所有备付金银行账户利息中计提10%的风险准备金,即支付机构是可以获得90%的客户准备金利息。对于几千亿的沉淀资金来说,利息金额收入非常可观,本通知的管理要求相当于限制了一项支付机构的重要收入来源。其次,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变向跨行业务,一直是其产品和成本方面较银行有较大优势的基础。产品方面,网联这个新平台的稳定性,以及在性能上能否承受住类似双十一的巨大交易量,都给第三方支付业务的未来增添了不确定性;成本方面,对接网联后支付机构的交易成本必然有所变化,而且初期的整体开发对接成本也是不小投入。 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博弈 随着产品同质化,政策管理趋于平衡,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竞争将白热化。而目前国内线上支付市场趋于饱和,格局相对稳定,双方也在某些方面寻找持续合作的契机。因此未来线上支付市场上,双方的竞争合作将趋于常态化。 1、银行和支付机构在支付市场的竞争合作 第三方支付机构对商业银行来说,一直就是个痛并快乐的命题。第三方支付的出现确实带了一些好处:首先,第三方支付解决了商户接入银行的最后一步问题,促进了整个线上支付市场的繁荣和发展,市场的活跃对整个市场的参与者都有利。其次,相对于普通商户,第三方支付机构在银行存放的备付金体量较大,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据估算,目前国内第三方支付的备付金体量约为几千亿元,这对于每个商业银行来说都是香饽饽。另外,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平均交易量也不是普通商户可以比拟的,相应的手续费收入也是商业银行一笔不小的中间业务收入。总体来说,第三方支付机构本质上只是一个通道,资金的本源是来至于银行,因此第三方支付机构和商业银行的合作形态必定会继续存在下去。 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商业银行过度依靠第三方支付公司无异于饮鸩止渴。表面上看是光鲜的利益却最终导致了整个支付市场份额的丢失。首先,个人客户和企业商户的流失是最为明显的,第三方支付以市场为导向,依托科技创新和良好的客户体验,占领了大部分的线上支付市场份额。其次,银行管道化和边缘化日益严重,银行慢慢沦为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后台通道。支付是一切金融行为的根本和纽带,失去支付将失去与客户直接交互的机会。最后,随着互联网企业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向金融的跨界延展,银行的理财,信贷等核心业务也在面临挑战。这已经不是单一领域的竞争,这是全方位的对抗。 2、第三方支付机构内部的分化 虽然目前线上支付市场基本被第三方支付机构把控,但并不是270家持牌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都做的风生水起。整体的第三方支付市场基本呈现寡头垄断态势。2015年第三方线上支付交易规模高达11.8万亿,其中支付宝占比47.5%,财付通占比20%,占据了主要市场份额。基于电商平台和社交场景两大流量入口,支付宝和财付通的市场规模效应日益显著。 市场被支付宝和财付通等大型第三方支付机构把控,小型支付机构盈利能力低,几乎在温饱线上挣扎。因此,不少机构纷纷将支付牌照变现,目前市面上一张支付牌照价格约为5-6亿元。 本着“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原则,很多小型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始频繁和商业银行进行合作模式探讨,例如前面提到的反接。早期第三方支付通过各种手段瓦解银行的合纵连横,而随着市场竞争的白热化,第三方支付机构内部也出现了分化。对于商业银行来说,通过和小型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是重新强势回归线上支付市场的好时机。 3、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的多样化 随着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合作,已经不再局限于简单的支付联通,快捷支付等基础业务。双方的合作更加的多样化和全面。例如前面提到的商业银行反接第三方支付,包装自己的全网通产品,这个就是之前没有出现过的。 其次,随着支付宝和微信的C端客户群体越来越大,其实他们已经不再简单的作为一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存在了。很多商户非常看重支付宝和微信的客户群体,因此才出现了反接第一种模式中,即银行作为第三方的二清公司,做B端商户的地推。同时,随着海淘兴起,在客户服务和技术上有优势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必然投身其中,但是由于涉及外汇等国家政策控制领域,又不得不和银行进行相应合作。另外,随着16年6月《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的推出,类似支付宝这样的大型第三方支付机构,后续可能会在清算等更深入的领域和银行有进一步的合作。 因此,在目前在线支付市场上,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谁也无法消灭对方,而谁又无法离开对方。整个市场在未来一段时间还将在竞争合作,相爱相杀中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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