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区公安消防大队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川办函[2015]140号《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的精神,有效解决消防现役警力不足的矛盾,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经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4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及违法
。
(二)能吃苦耐劳,能严守部队纪律,听从指挥,令行禁止。热爱消防事业,综合素质高。
(三)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岗位的疾病,体检基本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四)消防员限招男性,政府专职消防队干部及驾驶员年龄要求20至40周岁,消防文书年龄要求18至40周岁,政府专职消防队战斗员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
(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同等条件下,具有一定部队管理经验的优秀退伍军人、体能出色或具有特殊专业技能、具有同类岗位工作经历、有较强的写作及沟通能力和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可适当放宽要求,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
1、政府专职队干部:2人,年龄20至40周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身体素质,熟悉消防业务,能熟练使用各种消防装备,具备应急救援指挥作战能力。同等条件下具有部队管理经验的优秀退伍军人优先录用(工作地点:龙泉驿区政府专职队,薪酬待遇:月收入6000元起)。
2、消防文书:2人,年龄18至40周岁,有较强写作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电脑应用能力,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摄影、摄像基础。同等条件下有岗位经验者优先录用(工作地点:龙泉驿区政府专职队,薪酬待遇:月收入5200元起)。
3、政府专职消防队战斗员:15人,年龄18至35周岁,身高165cm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0以上,身体协调,体能合格,同等条件下复退军人优先录用(工作地点:龙泉驿区政府专职队;薪酬待遇:月收入4600元起)。
4、政府专职消防队驾驶员:5人,年龄20至40周岁,身高165cm以上, 双眼裸眼视力4.0以上,持B照及以上驾照、驾龄3年以上,并熟练操作B照及以上驾照所对应的车型。同等条件下复退军人优先录用(工作地点:龙泉驿区政府专职队;薪酬待遇:月收入5500元起)。
所有录用人员三年内基本工资年均上浮200元/人,具有部队管理经验的优秀退伍军人、体能出色或具有特殊专业技能等工作表现优异的,可根据在职期间工作表现进行定岗定薪。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0日—2016年11月20日(周一至周五,9:00-17:30)。
长期招聘具有部队管理经验的优秀退伍军人、体能出色或具有特殊专业技能的高素质人才,待遇从优。
(二)报名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安消防大队二楼(经开区汽车城大道300号)。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学历证书、驾驶证、派出所出具的政治审查合格证明(按新兵入伍时的政治审查标准)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照片4张,并现场填写《
制消防队员招聘登记表》。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一切责任应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考核及
所有招聘人员均需经过面试、笔试考核。政府专职队队员需进行体能测试,考核和体能测试合格后在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安消防大队下辖消防中队组织统一集中培训,培训时间约1个月,根据培训考核结果确定最终录用人员。所有人员试用期(含培训时间)共2个月。
体检标准参照政府专职队队员体检标准执行。经过相关考核程序后由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安消防大队组织进入培训试用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聘用及辞退
经考核及培训合格的人员在试用期满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和四川省专职消防队管理的相关规定,与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安消防大队签订劳动合同。
工作(培训)期间,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和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安消防大队相关规章
的,一律予以辞退。
七、待遇及保障
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等按照国家及我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高危职业补贴和岗位补贴,工资逐年递增,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统一发放被装,包食宿。
聘用人员工作期间执行24小时驻勤制,工作未满一年者每月休假6天,工作满一年以上每月休假7天。
未尽事宜由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联系人:杜旭平 联系电话:139****8177
028-8****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