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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劳动法

2017-04-19 4页 doc 7KB 5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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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劳动法临时工劳动法   新劳动法规定临时工与正式工同工同酬   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作为补充用工形式,在满足用人单位灵活用工需求和解决摩擦失业、促进劳动者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务派遣所带来的问题也十分突出,“主要表现为同工不同酬和劳务派遣滥用,修改决定的实施将杜绝这一现象...
临时工劳动法
临时工劳动法   新劳动法规定临时工与正式工同工同酬   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作为补充用工形式,在满足用人单位灵活用工需求和解决摩擦失业、促进劳动者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务派遣所带来的问题也十分突出,“主要表现为同工不同酬和劳务派遣滥用,修改决定的实施将杜绝这一现象。”   据介绍,目前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部分用工单位超范围使用“临时工”、部分劳务派遣单位不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临时工”与“正式工”同工不同酬等。   新政明确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临时工工伤赔偿的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 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的医疗机构治疗;(2)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伙食补助费 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 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 第4款   1、标准: 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 第6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 第30条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 停工留薪 第31条   1、标准: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 第31条   1、标准: 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 第36条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二、伤残保险待遇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 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 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 20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 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标准:一级 本人工资的90% ;二级 本人工资的85% ;三级 本人工资的80% ;四级 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伤残补助金   1、标准: 五级 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 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四)伤残津贴   1、标准:五级 本人工资的70% ;六级本人工资的60%。   2、要求:(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五级、 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更多相关文章推荐阅读和参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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