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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执业药师《临床药理学》预习:哺乳期妇女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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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执业药师《临床药理学》预习:哺乳期妇女用药2017执业药师《临床药理学》预习:哺乳期妇女用药   考前的备考工作是很重要的,高效率的复习方法能让考生们更快地进入备考状态,下面是为大家准备的2017执业药师《临床药理学》预习:哺乳期妇女用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妊娠期妇女用药注意   早期妊娠的用药注意   药物对早期妊娠的影响,此期是指妊娠3-12周期间,是胚胎、胎儿各器官处于高度分化、迅速发育阶段,是胎儿被药物导致某些系统和器官畸形的最敏感时期。此期内应禁用以下药物:抗肿瘤药物:如白消安、巯嘌呤、环磷酰胺;   ‚激素类药物:可的松、泼尼松龙、安宫黄体酮;...
2017执业药师《临床药理学》预习:哺乳期妇女用药
2017执业药师《临床药理学》预习:哺乳期妇女用药   考前的备考工作是很重要的,高效率的复习能让考生们更快地进入备考状态,下面是为大家准备的2017执业药师《临床药理学》预习:哺乳期妇女用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妊娠期妇女用药注意   早期妊娠的用药注意   药物对早期妊娠的影响,此期是指妊娠3-12周期间,是胚胎、胎儿各器官处于高度分化、迅速发育阶段,是胎儿被药物导致某些系统和器官畸形的最敏感时期。此期内应禁用以下药物:抗肿瘤药物:如白消安、巯嘌呤、环磷酰胺;   ‚激素类药物:可的松、泼尼松龙、安宫黄体酮;   ƒ抗癫痫药与抗惊厥药:苯妥英钠、卡马西平;   ④镇静药:如安宁、利眠宁、沙利度胺;   ⑤抗抑郁药:丙米嗪、苯丙胺;   ⑥抗过敏药:扑尔敏、安其敏、苯海拉明;⑦放射性药物:放射性碘。   中、晚期妊娠用药注意   中、晚期妊娠是指妊娠4个月至分娩期间。该期应完全禁用的药物包括促进蛋白质合成的药物(男性激素样药物可增加食欲和体重)、口服抗凝剂、阿司匹林(长期或大剂量使用)、氯霉素、己烯雌酚、磺化物类、烟碱、呋喃妥因、口服降血糖药物、性激素(任何种类)、磺胺类、四环素类等。   分娩前两周孕妇用药   需特别慎重应用的药物;   抗菌药(大剂量青霉素、红霉素、磺胺类等);维生素(K3与K4等);麻醉药(乙醚、氯仿等);镇痛药(吗啡、哌替啶、美沙酮等);解痉药(颠茄制剂、东莨菪碱等);散瞳药;利尿药;兴奋药;抗高血压药(利血平等);抗心律失常药(利多卡因等);口服降糖药(苯乙双胍等)。   分娩期用药注意   哌替啶是常用的分娩镇痛药。吗啡类及鸦片制剂因具有强力抑制胎儿呼吸而不宜采用。用于引产和促进分娩常以缩宫素静滴,麦角制剂可致强直性子宫收缩,胎儿娩出前不宜使用,垂体后叶素可升高血压,妊娠高血压及合并高血压孕妇禁用。而预防和治疗早产可采用硫酸镁、硝苯地平、沙丁胺醇等子宫收缩抑制药及吲哚美辛等前列腺合成酶抑制药。   二、药物对胎儿的损害   (二)药物的致畸作用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根据动力实验和临床用药及对胎儿致畸相关的影响,将药物在妊娠期的使用分为A、B、C、D、X五类。   A类:妊娠期患者可安全使用   B类:有明确指征时慎用   C类:在确有应用指征时,充分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选用   D类:避免应用,但在确有应用指征、且患者受益大于可能的风险时严密观察下慎用   X类:禁用于妊娠和可能怀孕的得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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