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2015年桂林大病医保报销指南

2017-05-02 2页 doc 6KB 73阅读

用户头像

is_562397

暂无简介

举报
2015年桂林大病医保报销指南2015年桂林大病医保报销指南   根据《桂林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相关部门还要做好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政策的衔接,对住院医疗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余额部分,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民发〔2013〕50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城市居民医疗救助办法(试行)的通知》(市政〔2009〕40号)予以救助。   那么,大病保险结算方式有几种呢?这主要分两类情况进行结算。   第一种情况是,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已实现医院端即时结算服...
2015年桂林大病医保报销指南
2015年桂林大病医保报销指南   根据《桂林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规定,相关部门还要做好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政策的衔接,对住院医疗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余额部分,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民发〔2013〕50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城市居民医疗救助办法(试行)的通知》(市政〔2009〕40号)予以救助。   那么,大病保险结算方式有几种呢?这主要分两类情况进行结算。   第一种情况是,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已实现医院端即时结算服务的:属于大病保险对象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对象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于大病保险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于医疗救助负担的医疗费用,由县(区)民政部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第二种情况是,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未实现医院端即时结算服务的:大病保险对象单次住院合规的个人自负费用超过起付线的,以及单次住院合规的个人自负费用未超过起付线但年内经多次住院个人自负费用累计超过起付线的,由参保人主动向商业保险机构提出报销申请,商业保险机构应在参保人提出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给予补偿大病医疗保险费用。属于医疗救助负担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合)人员向县(区)民政部门申请给予医疗救助。   据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根据与商业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要求,次年3月底前完成对上年度所有大病保险案例的费用结算工作,也就是说,2015年度的大病保险12月启动,将在2016年3月前完成赔付工作。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针对哪些人群   针对具有城镇户籍,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具体包括:   (一)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   (二)未满18周岁城镇居民,包括婴幼儿、学龄前儿童、中阶段学生;   (三)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未办理医疗保险关系续接的人员。   城镇职工医保也有大额医疗救助   市人社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城镇职工医保也享有大额医疗救助政策。大额医疗救助是桂林市职工医疗保险的补充,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应同时参加大额医疗救助,由参保人员按年度缴纳36元/人。大额医疗救助待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含个人自付比例负担部分),超出大额医疗救助待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全部由参保人自行承担。参保人在停保期间,不享受大额医疗救助待遇。大额医疗救助资金的结算于次年的一季度完成。
/
本文档为【2015年桂林大病医保报销指南】,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