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女职工将增加六个月的哺乳假天津女职工将增加六个月的哺乳假
日前,天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成为体现地方特色、系统全面的妇女权益保障条例。
◆ 女职工可休不超过六个月哺乳假
《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增设了女职工哺乳假制度:
1、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可以休不超过六个月的哺乳假。
2、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计发;无约定的,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计发。
3、女职工休哺乳假,不影响本人的晋级、工资调整和工龄连续计算。
不过,...
天津女职工将增加六个月的哺乳假
日前,天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
》,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成为体现地方特色、系统全面的妇女权益保障条例。
◆ 女职工可休不超过六个月哺乳假
《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增设了女职工哺乳假
:
1、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可以休不超过六个月的哺乳假。
2、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计发;无约定的,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计发。
3、女职工休哺乳假,不影响本人的晋级、工资调整和工龄连续计算。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条例中明确了一句“用人单位同意”,也就是说,这是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落实女职工的哺乳假,所以有一个好领导很重要的。
◆ 天津女职工产后假期或可达300天
根据2016年1月14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6年天津的产假发生了改变,具体如下:
上表中的128天产假是包括了国家
的98天,天津地方增加30天,即:天津产假128天=国家规定的98天+地方增加30天。
产假128天,加上哺乳假六个月(按180天计算),也就是说,产后假期可能达到308天哦!
◆ 产假延长了,你觉得是福利吗?
以下观点是产假延长不是福利而是对女性的伤害。
理由是:公司是逐利的。产假是带薪假,雇佣一个女性,对雇主来说成本太高了,长时间不上班,企业仍然要负担五险一金,即使产假结束了,还有每天的哺乳假。
用人单位对女性可以录用了也不培养,培养了也不重用。长期看,必然导致大量女性积压在底层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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