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注销户口办理死亡注销户口办理
受理部门 死亡人员户籍登记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单位 省、市、县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
办理相关信息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江苏省县以下地区户籍管理规定》
办理收费:居民户口簿:6元/本;更换居民户口簿封面3元/本、内页0.5元/张、首页1元
收费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公布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通知》(苏价费[2002]224号、苏财综[2002]90号)
办理流程
正常死亡人员,由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持《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
死亡注销户口办理
受理部门 死亡人员户籍登记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单位 省、市、县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
办理相关信息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江苏省县以下地区户籍管理规定》
办理收费:居民户口簿:6元/本;更换居民户口簿封面3元/本、内页0.5元/张、首页1元
收费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公布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通知》(苏价费[2002]224号、苏财综[2002]90号)
办理流程
正常死亡人员,由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持《死亡医学证明
》、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死亡人员户籍登记地派出所办理。
非正常死亡人员,由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持死亡地公安、司法机关出具的死亡鉴定书、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死亡人员户籍登记地派出所办理。
徐州市各种户口注销所需材料
死亡注销
1、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1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户口注销申请;
(二)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死亡证明。
本文档为【死亡注销户口办理】,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