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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城乡居民医保整合

2017-05-09 5页 doc 11KB 2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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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江苏城乡居民医保整合   江苏今年将继续推动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医保,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关于“江苏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发展经济,根本目的是让百姓过上幸福的日子。党的十八大要求,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率先发展的经济大省,我省始终把改善和保障民生作为自觉追求,贯穿于“两个率先”全过程,浓墨重彩,描绘出一幅绚丽的民生画卷。   3年前,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民生...
江苏城乡居民医保整合
江苏城乡居民医保整合   江苏今年将继续推动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医保,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关于“江苏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发展经济,根本目的是让百姓过上幸福的日子。党的十八大要求,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率先发展的经济大省,我省始终把改善和保障民生作为自觉追求,贯穿于“两个率先”全过程,浓墨重彩,描绘出一幅绚丽的民生画卷。   3年前,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意见》,如今,一个个“民生高地”不断刷新,人民群众在共享中提升着幸福感。   均等化,让城乡百姓共享社会保障   今年47岁的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街道保洁员曾小年,春节后去南京市医保部门办理了高血压门诊慢性病手续。   来自山东曲阜的老曾,春节前查出高血压,需要常年服药,医生建议他办个门诊慢性病手续,以后每月可以提高门诊报销额度。目前,我省已经有450多万像曾小年这样的外来打工者参加了城镇职工医保,享受和城市居民同等的医保待遇。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继率先全面建立并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后,我省已经有35个统筹区实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今年将继续推动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鼓励在城市领取居住证的农民工自愿参加城镇医疗保险,就近持卡看病就医,这对于全省1000多万农民工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   “十二五”期末,全省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全省城乡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率达到97%左右。为了尽可能将剩余的3%纳入社会保障网,今年起我省将全面推行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动农民工、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新增被征地农民刚性进保,帮助困难群体参保续保。   我省去年开始发放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在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基础上,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和就诊地社保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并换持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即可在选定的异地医院就诊。   今年61岁的唐迎幸从泰州一家建设公司退休后,随子女在无锡生活,以前看病住院的钱都得自己先垫付再回泰州报销。“去年我在泰州办了一张全省通用的社会保障卡,在无锡看病住院4次,花掉的16万元可以直接刷卡报销,真方便!”   截至去年底,我省已发行5127万张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该卡不仅方便异地就医,还实现与地市、金融、制卡单位三方的“统一对接”,即便偏远乡村的参保人员都能在家门口获得相关服务。   量质并举,棚改惠及200余万群众   棚户区改造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重大发展工程。习近平总记明确指出,从城市看,高楼林立,大广场、宽马路气势恢宏,但棚户区、城中村大量存在,都需要更新改造。   “十二五”以来,江苏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大规模推进棚改,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我省已改造棚户区75万多户,有200多万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棚改的全面推进,使得大量城市土地资源被盘活,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   省住建厅厅长周岚介绍说,江苏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起步较早,开发利用价值高的地区大多已改造完成,尚未改造的项目多数为剩下的“硬骨头”,存在难以实现就地安置、改造成本高等难题。为确保量质并举完成棚改任务,江苏在去年已编制完成2015-2017年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同时,健全和规范国家政策性专项贷款使用机制,提高已授信资金的使用效率,投放开发银行棚改贷款近600亿元,组建1000亿元江苏银行棚改基金,多层次多元化的棚改资金筹集和融资体系基本形成。   2016年江苏将实施棚改24.5万套,已全面启动实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今年起,国家开发银行、农行、江苏银行等金融机构,将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对棚改项目给予贷款支持。   与此同时,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逐步加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在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中,统筹用好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加快促进存量商品房用作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提出自2016年起,各市、县(市、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2015年,江苏将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纳入对市县政府的安居工程进度通报内容,着力促进各地提升货币化安置水平。   徐州是我省棚户区较为集中的地区,棚改任务繁重,经过多年努力后,当地棚改待改造面积仍有约6787万平方米、31.4万户。据了解,该市坚持以人为本,采用“就地、就近、异地定销房安置,团购商品房安置,货币补偿安置”等多元化保障方式,以满足群众个性化的安置需求。   徐州通过市场化科学评估补偿和安置价格,保证征收价格略高于周边同类二手房价,安置房价格低于同地段商品房价格。当地还发放购房卡,被征收人一年内持卡到棚改办备案的商品房项目买房,可享受15%的购房补贴(其中政府承担10%,开发商承担5%);也可根据自身住房需求,凭卡自行选购商品房,并享受开发商给予的最低市场价再下浮不低于5%的优惠。目前,徐州棚改货币化安置的比例已由之前的20%提高到68%。当地商品房库存也得以消化。   先行先试,让老年人活得更有尊严   老年人幸福,社会才会和谐。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民生工作时曾表示,要推动养老事业多元化、多样化发展,让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江苏已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1648万人。顺应民生需求,江苏各级财政对养老事业的投入逐年增长。仅2015年,省级财政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就投入了7.2亿元,比上年增加1亿元。今年初,《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全面推行,用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的话说,“这是我省养老服务业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的集大成,含金量高,干货多,代表了目前养老法规的最高水平,不少举措有创新和突破,将引领行业发展。”   近几年,创新和改革,一直是江苏养老事业发展的亮点和主旋律。政府让渡市场,全省13个省辖市均出台扶持政策,明确在土地、融资、人才等方面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营运养老服务业,金融支持、鼓励外资、产业发展等政策且均属全国首创,为各类资本进入市场扫清障碍。一批航母级项目顺利推进,总投资超100亿元。截至去年底,全省养老床位数已超过58万张,比2010年底翻了一番;其中,机构床位数44万张,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床位数占总床位数达到50%。今年,社会力量举办的床位要占总床位的55%。   我省养老服务的方向也在不断调整。截至2015年底,全省护理型医养融合养老床位占比已达30%。在国内并无先例可循的情况下,江苏“医养融合”从最初的设想,到在省市县区各级落地生根,仅用短短几年时间,制度化、专业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今年护理型床位要占总床位数的35%。每个县要建1所以上护理院;全省500家农村敬老院及符合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都要配备康复设备。   根据国情省情,九成老人依然选择居家养老。街道、社区的养老形态也在发生变革,“机构+居家”模式正被迅速复制。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实现全覆盖,农村覆盖率超过70%,90%的县(市、区)已建成虚拟养老院。今年,还将新建100个街道(乡镇)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再新建2000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缓解居家养老吃饭难的问题。   低保一体化,保障民生底线公平   去年,南京终于实现全城同标,不分城乡、不分地区,低保统一为700元/月。家住南京市高淳区淳安社区的邢明凤家成了当地“低保城乡统筹”的第一批农村受益者。因为他患有尿毒症,女儿要上大学,家境十分困窘。每月除了能按时领到700元的低保金,邢明凤家还能享有多重保障,包括医疗救助、教育费用减免、慈善资助等。“日子会慢慢好起来的!”上大学的女儿对未来充满信心。   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已成为江苏社会救助体系的鲜明特色,不仅将二元结构矛盾转化成发展的契机,在全国创造示范样本,也为困难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目前,苏南5市以县为单位已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并轨,46%的涉农县(市、区)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并轨,南京、苏州两市同城同标。江苏城乡低保一体化率居全国各省第一。城乡低保一体化还成为省委、省政府脱贫奔小康、共享民生战略的奋斗目标。   根据民政部和江苏省政府合作工作,到2020年,江苏要以县为单位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并轨,从而实现完全意义上的城乡低保一体化。为此,民政部已将江苏确定为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试点省份,向全国推广经验。   江苏首先在制度上扫清了低保城乡一体化的障碍,省级层面已形成制度安排。2012年,适用城乡的《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出台,在保障对象确定、家庭收入核定、保障金额计算、审核审批程序等方面做了统一。这是我省首次在制度设计、操作流程、管理服务上实现了城乡一体。   去年,省民政厅和财政厅联合出台《江苏省城乡低保省级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此举标志着低保制度在资金使用管理上也实现了城乡一体,这也是省级层面应对2020年全面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目标所作的重要安排。   截至去年底,江苏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83元和518元,均列全国各省区第二位。2015年提标后,我省农村低保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335元(年保障标准4020元),低保城乡差距缩减到全国最小,我省农村低保还与扶贫开发在功能定位、对象认定、标准制定、信息共享等方面相衔接,形成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江苏经验。   低保标准仅是社会救助的一环。近两年,我省还在探索社会救助一体化的制度性安排。2014年,省政府颁布了《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将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保障了城乡居民在社会救助方面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2015年底,我省再次出台政策,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医疗救助提标扩面,包括非户籍人群等在内的临时救助对象亦可“摆渡”到医疗救助范畴内。   如今,我省临时救助与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形成了相互补充、梯度分层、多元保障的格局,从低保到临时困难人群,从绝对贫困到相对贫困群体,都被纳入保障范畴,托底网络越织越密。   “民生至上”的幸福篇章越绘越美   江苏自2011年推出民生幸福工程“六大体系”建设以来,在这场关乎幸福的新江苏建设中交出了一份幸福民生的优秀答卷。从劳动就业到社会保障,从教育卫生到居民住房,一项项具体而微的利民举措,一个个可感可触的生活改变,让全省群众在不断加速的现代化进程中享受着“幸福提速”。如今,江苏“民生账单”上写满了幸福——   幸福是居者有其屋,房价稳定,各类保障房建设稳步推进;幸福是就业有岗位,创新创业保障体系日臻完善,点燃创新发展的“火种”;幸福是教育成品牌,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日趋均衡;幸福是生活有保障,着力构建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助、育有所补”的共享普惠型社会保险体系渐臻成熟,“全民社保”提档升级;幸福是生活更便捷,幸福是社会更安全,幸福是人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提升……我们欣喜地看到,十八大以来,江苏“民生至上”的幸福篇章越绘越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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