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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4

2011-10-18 14页 doc 105KB 3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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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4第四章镇痛、解热、抗炎、抗风湿、抗痛风药 第四章镇痛、解热、抗炎、抗风湿、抗痛风药 本章包括临床广泛应用的三类药物:镇痛药,解热镇痛、抗炎、抗风湿药和抗痛风药。 (一)镇痛药 镇痛药可防止剧烈疼痛引起的严重生理功能紊乱,在对症治疗中具有重要意义。镇痛药一般可分为阿片类(或麻醉性)镇痛药和非阿片类(或非麻醉性)镇痛药。前者使用后可能有成瘾性,因此开写处方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管理规定的适应证和数量。本节包括的阿片类镇痛药为芬太尼(注射剂)和哌替啶(注射剂)。它们均为人工合成的强效麻醉性镇痛药,通过激动中枢神经系统的阿片受体而产...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4
第四章镇痛、解热、抗炎、抗风湿、抗痛风药 第四章镇痛、解热、抗炎、抗风湿、抗痛风药 本章包括临床广泛应用的三类药物:镇痛药,解热镇痛、抗炎、抗风湿药和抗痛风药。 (一)镇痛药 镇痛药可防止剧烈疼痛引起的严重生理功能紊乱,在对症治疗中具有重要意义。镇痛药一般可分为阿片类(或麻醉性)镇痛药和非阿片类(或非麻醉性)镇痛药。前者使用后可能有成瘾性,因此开写处方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管理规定的适应证和数量。本节包括的阿片类镇痛药为芬太尼(注射剂)和哌替啶(注射剂)。它们均为人工合成的强效麻醉性镇痛药,通过激动中枢神经系统的阿片受体而产生镇痛作用。 45.芬太尼Fentanyl 【药理学】本品为人工合成的强效麻醉性镇痛药。为阿片受体激动药,作用强度为吗啡的60-80倍。本品作用迅速,维持时间短;不释放组胺;对心血管功能影响小;能抑制气管插管时的应激反应。虽然本品对呼吸的抑制较弱,但静脉注射过快则也可抑制呼吸。可产生药物依赖(成瘾)性。本品的呼吸抑制和镇痛作用均可被纳洛酮拮抗。静脉注射1分钟即起效,4分钟达高峰,维持30-60分钟。肌内注射后约7-8分钟发生镇痛作用,可维持1-2小时。肌内注射生物利用度67%,蛋白结合率80%,消除半衰期约3.7小时。主要在肝代谢,代谢产物与约10%的原形药由肾脏排出。 【适应证】适用于麻醉前、中、后的镇静与镇痛,是目前复合全麻中常用的药物。 【禁忌证】 (1)支气管哮喘、呼吸抑制、对本品特别敏感的患者以及重症肌无力患者禁用。2岁以下儿童禁用。 (2)中毒性腹泻,毒物聚积于肠腔未能排出者。 (3)遇有血液病或血管损伤出现血凝异常时,以及穿刺的局部存在炎症时,不得经硬膜外或蛛网膜下隙给药。 【不良反应】 (1)-般不良反应为眩晕、视物模糊、恶心、呕吐、低血压、胆道括约肌痉挛、喉痉挛及出汗等,偶有肌肉抽搐。 (2)严重不良反应为呼吸抑制、窒息、肌肉僵直及心动过缓,如不及时治疗,可发生呼吸停止、循环抑制及心脏停搏等。 (3)大剂量快速静脉滴注时可引起颈、胸、腹壁肌强直,胸壁顺应性降低影响通气功能,一旦出现,需用肌松药对抗。 (4)硬膜外单独注人本品镇痛时,一般4-10分钟起效,20分钟脑脊液的药浓度达到峰值,同时可有全身疹痒,作用时效3.3-6.7小时,而且仍有呼吸频率减慢和潮气量减小的可能,应及时处理。 (5)本品有成瘾性。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国家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必须严格按相关规定管理。 (2)本品务必在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如呋喃唑酮、丙卡巴胁)停用14天以上方可给药,而且应先试用小剂量(1/4常用量),否则会发生难以预料的、严重的并发症,临床表现为多汗、肌肉僵直、血压先升高后剧降、呼吸抑制、发给、昏迷、高热、惊厥,终致循环虚脱而死亡。 (3)心律失常、肝、肾功能不良、慢性梗阻性肺部疾病,呼吸储备力降低及脑外伤昏迷、颅内压增高、脑肿瘤等易陷人呼吸抑制的患者慎用。 (4)本品药液有一定的刺激性,不得误人气管、支气管,也不得涂敷于皮肤和黏膜。 (5)快速推注本品可引起胸壁、腹壁肌肉僵硬而影响通气。 (6)儿童对本药的清除缓慢,药物半衰期延长,容易引起呼吸抑制,故儿童用药应谨慎。 (7)本药能透过胎盘屏障,成瘾产妇的新生儿可出现戒断症状,孕妇应慎用。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C级。 (8)老年患者对本药的清除缓慢,半衰期延长,容易引起呼吸抑制,故应谨慎给药,用量应低于常用量。 【药物相互作用】 (1)禁止与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合用,如苯乙肼、帕吉林等。 (2)本品与中枢抑制药,如催眠镇静药(巴比妥类、地西泮等)、抗精神病药(如吩噻嗪类)、其他麻醉性镇痛药以及全麻药等有协同作用,合用时应慎重并适当调整剂量。 (3)本品与80%氧化亚氮合用,可诱发心率减慢、心肌收缩减弱、心排血量减少,左室功能欠佳者尤其明显。 (4)肌松药的用量可因本品的使用而相应减少,肌松药能解除本品的肌肉僵直,遇有呼吸暂停,持续的时间又长,应识别这是中枢性的(系本品使用所致),还是外周性的(由于肌松药作用于神经肌肉接头处NZ受体)。 (5)本药不宜与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如呋喃唑酮、丙卡巴肼、反苯环丙胺)合用。 (6)与M胆碱受体阻断药(尤其是阿托品)合用时,不仅使便秘加重,还可发生麻痹性肠梗阻和尿储留的危险。 (7)静脉注射硫酸镁后的中枢抑制(尤其是呼吸抑制和低血压)作用,会因同时使用本药而加剧。 (8)与西布曲明合用,可发生5羟色胺综合征(高血压、体温降低、肌阵挛等)的危险。 (9)用本药后再使用胺碘酮可增加心血管并发症(如心排血量降低)。 (10)与纳曲酮(阿片受体拮抗药)合用可能会引起急性阿片戒断症状。 (11)纳洛酮等能够拮抗本药的呼吸抑制和镇痛作用。 (12)利福布汀可增加本药的代谢,从而降低本药的作用效果。 (13)与钙离子通道阻滞药及β肾上腺素受体拮抗药合用,可引起严重的低血压。 【用法和用量】 (1)成人静脉注射:全麻时初量,①小手术按体重0.001-0.002mg/kg(以芬太尼计,下同)。②大手术按体重0.002-0.004mg/kg。③体外循环心脏手术时按体重0.02-0.03mg/kg计算全量;维持量可每隔30-60分钟给予初量的一半或连续静脉滴注,一般每小时按体重0.001-0.002mg/kg。④全麻同时吸人氧化亚氮按体重0.001-0.002mg/kg。⑤局麻镇痛不全,作为辅助用药按体重0.0015-0.002mg/kg。 (2)成人麻醉前用药或手术后镇痛:按体重肌内或静脉注射0.0007-0.0015mg/kg。 (3)儿童镇痛:2岁以下无规定,2-12岁按体重0.002-0.003mg/kg。 (4)成人手术后镇痛:硬膜外给药,初量0.lmg,加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到2ml,每2-4小时可重复,维持量每次为初量的一半。 【制剂和规格】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①1ml:0.05mg(以芬太尼计);②2ml:0.lmg(以芬太尼计)。 46.哌替啶Pethidine 【药理学】本品为人工合成的强效麻醉性镇痛药。为阿片受体激动药。其作用在与吗啡的等效剂量下可产生同样的镇痛、镇静及呼吸抑制作用。无镇咳作用。对胆道括约肌的兴奋作用使胆道压力升高,但较吗啡弱。能短时间提高胃肠道括约肌及平滑肌的张力,减少胃肠蠕动,但引起便秘及尿储留发生率低于吗啡。本品有轻微的阿托品样作用,可引起心搏增快。其作用持续时间较短。代谢物去甲哌替啶有中枢兴奋作用,因此根据给药途径的不同及药物代谢的快慢情况,中毒患者可出现抑制或兴奋现象。肌内注射后发挥作用较快,10分钟出现镇痛作用、持续约2-4小时。主要经肝脏代谢成哌替啶酸、去甲哌替啶和去甲哌替啶酸水解物,然后与葡萄糖醛酸形成结合型或游离型经肾脏排出,尿液酸度大时,随尿排出的原形药和去甲基衍生物有明显增加。消除半衰期约3-4小时,肝功能不全时可增至7小时以上。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少量经乳汁排出。 【适应证】 (1)本品为强效镇痛药,适用于各种剧痛,如创伤性疼痛、手术后疼痛、麻醉前用药,或局麻与静吸复合麻醉辅助用药等。对内脏绞痛应与阿托品配伍应用。用于分娩止痛时,须监护本品对新生儿的抑制呼吸作用。 (2)人工冬眠时,常与氯丙嗪、异丙嗪组成人工冬眠合剂应用。 (3)用于心源性哮喘,有利于肺水肿的消除。 (4)慢性重度疼痛的晚期癌症患者不宜长期使用本品。 【禁忌证】 (1)室上性心动过速、颅脑损伤、颅内占位性病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严重肺功能不全等禁用。 (2)严禁与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合用。 【不良反应】 (1)本品的耐受性和成瘾性程度介于吗啡与可待因之间,一般不应连续使用。 (2)治疗剂量时可出现轻度的眩晕、出汗、口干、恶心、呕吐、心动过速及直立性低血压等。 (3)可出现脑脊液压升高、胆管内压升高。静脉注射后可出现外周血管扩张、血压下降,尤其是与吩噻嗪类药物(如氯丙嗪等)以及中枢抑制药合用时。 (4)严重时可出现呼吸困难、焦虑、兴奋、疲倦、排尿困难、尿痛、震颤、发热、咽痛。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国家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必须严格按相关规定管理。 (2)未明确诊断的疼痛,尽可能不用本品。以免掩盖病情贻误诊治。 (3)肝功能损伤、甲状腺功能不全者慎用。 (4)静脉注射后可出现外周血管扩张,血压下降,尤其与吩噻嗪类药物(如氯丙嗪等)以及中枢抑制药并用时。 (5)本品务必在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如呋喃唑酮、丙卡巴肼等)停用14天以上方可给药,而且应先试用小剂量(1/4常用量),否则会发生难以预料的、严重的并发症,临床表现为多汗、肌肉僵直、血压先升高后剧降、呼吸抑制、发给、昏迷、高热、惊厥,终致循环虚脱而死亡。 (6)注意勿将药液注射到外周神经干附近,否则产生局麻或神经阻滞。 (7)1岁以内的儿童通常不应静脉注射本药或进行人工冬眠,婴幼儿慎用本药。 (8)妊娠后期大剂量有规律地使用本药会使胎儿成瘾。本药能够透过胎盘屏障,用于产妇分娩镇痛时应酌情减剂量。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C级,长期或大剂量使用时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D级。 (9)本药能分泌人乳汁,哺乳期的妇女使用应酌情减量。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芬太尼的化学结构有相似之处,两药可有交叉敏感。 (2)本品能促进双香豆素、茚满二酮等抗凝药物增效,并用时后者应按凝血酶原时间而酌减用量。 (3)注射液不能与氨茶碱、巴比妥类药钠盐、肝素钠、碘化物、碳酸氢钠、苯妥英钠、磺胺嚓陡、磺胺甲噁唑、甲氧西林配伍,否则发生混浊。 (4)巴比妥类药、吩噻嗪类药、三环类抗抑郁药、硝酸醋类抗心绞痛药等可增强本药的作用。 (5)本药可增强硫酸镁静脉给药后的中枢抑制作用(尤其是呼吸抑制和低血压)。 (6)纳洛酮、尼可刹米、烯丙吗啡可降低本药的镇痛作用。 (7)本药与M胆碱受体阻断药(尤其是阿托品)合用时,便秘加重,可引起麻痹性肠梗阻和尿储留。 (8)本药与西咪替丁合用可导致意识混乱、定向障碍和气喘等。 (9)本药与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如呋喃唑酮、丙卡巴脐、反苯环丙胺)合用,会发生难以预料的严重的并发症,临床表现为多汗、肌肉僵直、血压先升高后剧降、呼吸抑制、发给、昏迷、高热、惊厥、终至休克而死亡。 (10)本药与全麻药、局麻药(静脉给药)、吩噻嗪类中枢抑制药及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时,呼吸抑制和(或)低血压可能更明显,便秘发生率上升,药物依赖性也更容易产生。 (11)抗高血压药(如作用神经节的胍乙啶、美卡拉明等)、利112 尿药(氢氯噻嗪等)或其他药物(如金刚烷胺、嗅隐亭、左旋多巴、利多卡因、亚硝酸盐、普鲁卡因、奎尼丁等)与本药合用,有发生直立性低血压的危险,给药后应立即随访检测。 (12)本药与乙醇合用可导致严重嗜睡。 【用法和用量】 (1)镇痛:成人,①肌内注射,一次25-100mg,一日100-400mg;极量:一次150mg,一日600mg。②静脉注射,一次量按体重以0.3mg/kg为限。 (2)分娩镇痛:镇痛开始时肌内注射,25-50mg,可每4-6小时按需重复。极量:一次量以50-100mg为限。 (3)麻醉前用药:30-60分钟前按体重肌内注射1.0-2.0mg/kg。麻醉维持中,按体重1.2mg/kg计算60-90分钟用药总用量,配成稀释液,成人一般以每分钟静脉滴注lmg;儿童滴速相应减慢。 (4)手术后镇痛:硬膜外间隙注药,24小时总用量按体重2.1-2.5mg/kg为限。 【制剂和规格】 盐酸哌替啶注射液:①lml:50mg;②2ml,100mg。 (二)解热镇痛、抗炎、抗风湿药 解热镇痛抗炎类药物又名非甾体抗炎药(nonsteroidalantiinFⅩammatorydrugs,NSAIDs),具有抗炎、解热、镇痛作用。NSAIDs主要是通过抑制环氧酶(COX)而减少前列腺素类的生成作用的,因为前列腺素类是引起发热、炎症和疼痛的重要介质。应用药物后,各类前列腺素的合成减少,继而减少了炎症组织痛觉神经冲动的形成和抑制炎性反应,包括抑制白细胞的趋化性及溶酶体酶的释放等。本药作用于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引起外周血管扩张和出汗,使散热增加,从而产生退热作用。这种中枢性退热作用也可能与下丘脑的前列腺素合成受到抑制有关。因此本类药物可以改善上述临床症状,但其作用机制与中枢性镇痛药的镇痛和肾上腺皮质激素的抗炎作用的作用机制有所不同。此外,NSAIDs尚有可因减少前列腺素的生成而抑制血小板聚集的功能和降低胃黏膜不受损伤的保护功能。前者有利于防止血栓的形成而可使其用于心肌梗死的预防;但后者则成为引起NSAIDs的主要不良反应消化性溃疡的原因。NSAIDs根据其化学结构可分为很多类,它们具有共同的作用和不良反应,但也具有各自的特点。本节包括重要类别的代表药物对乙酰氨基酚(口服常释剂型、颗粒剂)、阿司匹林(口服常释剂型)、布洛芬(口服常释剂型)、双氯芬酸(口服常释剂型、口服缓释剂型)和吲哚美辛(栓剂)。临床上本类药物主要用于治疗发热和炎症性疼痛。长期应用时应特别注意其胃肠不良反应。 47.对乙酰氨基酚Paracetarnol 【药理学】本品具有良好的解热、镇痛作用;几无抗炎作用。其镇痛作用机制可能与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和外周的前列腺素的合成有关;其解热作用机制可能与下丘脑的前列腺素合成受到抑制而影响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有关。本药与阿司匹林相比,解热作用相似但较持久,镇痛作用较弱,较低剂量时对风湿性疼痛无效。本品口服后吸收迅速而完全,吸收后在体内分布均匀。口服后0.5-2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本品90%-95%在肝被代谢,主要代谢产物为葡萄糖醛酸及硫酸结合物。主要以与葡萄糖醛酸结合的形式从肾排泄,24小时内约有3%以原形随尿排出。其半衰期为1-3小时,肾功能不全时半衰期不受影响,但在肝功能不全患者及新生儿、老年人其半衰期有所延长;而在儿童则有所缩短。本药能通过乳汁分泌。 【适应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及痛经等。也可用于退热,如感冒发热等。 【禁忌证】 (1)对本药过敏者。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 (3)酒精中毒者。 【不良反应】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各种不良反应通常与大剂量用药、长期用药、过量用药(包括中毒量)或伴有肝、肾功能不全等异常情况有关。 (1)呼吸系统:本药可能使对阿司匹林过敏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加重。国外资料报道,本药引起的哮喘,可能是呼吸道上皮细胞表层黏液及鼻黏液中抗氧化物(谷胧甘肤)被本药代谢产物耗竭所致。 (2)神经精神系统:常规剂量下本药对情绪无影响。 (3)消化系统:本药的胃肠刺激作用小,短期服用不会引起胃肠道出血。已有数例服用本药导致肝毒性的报道,甚至可引起肝功能衰竭、肝坏死。 (4)肾脏:长期大剂量服用本药可致肾疾病,包括肾乳头坏死肾衰竭,尤其是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畸形肾衰竭(少尿、尿毒症)。肾衰竭也可能继发于本药引起的肝功能损害。 (5)血液:罕见血液系统的不良反应。偶有引起血小板减少症(包括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的报道。其他还有溶血性贫血、粒细胞缺乏、全血细胞减少、浆细胞增多、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及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 (6)皮肤: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疹痒等)。罕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 (7)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疹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 【注意事项】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 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患者中,少数患者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 (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4)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 (5)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 (6)对诊断的干扰:①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②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③测定尿5经吲哚醋酸(SHIAA),用亚硝基蔡酚试剂做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④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乳酸脱氢酶、血清氨基转移酶均可增高。 (7)本药在乳汁中可达一定浓度,虽然在哺乳婴儿尿中尚未发现本药及其代谢产物排出,但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 (8)本药可通过胎盘。妊娠期间长期使用有引起新生儿肾衰的报道,故孕妇应慎用。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B级。 (9)与葡萄糖醛酸结合是本药在体内生物转化的主要途径,这条途径在婴儿出生后数周后形成,故本药在新生儿体内可能排泄缓慢,毒性相对增强。3岁以下儿童因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 (2)本药与氯霉素同服,可延长后者的半衰期,增强其毒性(出现呕吐、低血压、低体温)。 (3)本药可抑制华法林的代谢或阻碍血块收缩因子形成,从而增加华法林引起出血的危险性。 (4)异烟肼可使本药的肝毒性增加。 (5)本药长期大量与阿司匹林、其他水杨酸盐类药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合用(如每年累计用量达到1000g,应用3年以上),可明显增加对肾脏的毒性(包括肾乳头坏死、肾及膀胧肿瘤等)。 (6)本药可抑制醋硝香豆素的代谢或干扰血凝块形成,从而增加醋硝香豆素的抗凝作用。合用时应调整抗凝血药的用量。 (7)苯妥英、磺吡酮与本药合用,卡马西平大剂量、频繁地与本药合用,均使本药代谢增加,对肝脏的毒性也增加。 (8)长期嗜酒者过量应用本药导致的肝毒性更大、可能使乙醇诱导细胞色素P4502EI(CYP2EI)代谢,导致本药产生更多的毒性代谢产物。 (9)食物(尤其是碳水化合物的食物)可减慢本药的吸收,并使血药峰浓度减低。 【用法和用量】口服。 (1)成人:一次0.3-0.6g,根据需要一日3-4次,一日用量不宜超过2g。用于退热时疗程通常不超过3日。用于镇痛治疗时疗程不宜超过10天。 (2)儿童:按体重一次10-15mg/kg,每4-6小时1次;12岁以下儿童每24小时不超过5次剂量,疗程不超过5天。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制剂和规格】 (1)对乙酰氨基酚片:①0.1g;②0.3g;③0.5g。 (2)对乙酰氨基酚分散片:0.1g。 (3)对乙酰氨基酚胶囊:0.3g。 (4)对乙酰氨基酚颗粒:2g,0.1g。 48.阿司匹林AsPirin 【药理学】本药为使用最久的非甾体抗炎药(NSAIDs)的代表性药品,它可使环氧酶乙酰化,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产生良好的解热、镇痛、抗炎、抗风湿作用;还可产生不可逆的抑制血小板聚集作用,减少血栓形成。低剂量的本药已成为心肌梗死的一级预防用药。口服后吸收迅速、完全。常释制剂血药浓度达峰时间是1-2小时,解热、镇痛时血药浓度为25-50μg/ml;抗炎、抗风湿时为150-30。μg/ml。吸收后分布于各组织中,也能渗人关节腔和脑脊液中,并可通过胎盘屏障。本药蛋白结合率低,但水解后的水杨酸盐蛋白结合率为65%-90%。本药大部分在胃肠道、肝及血液内很快水解为水杨酸,然后在肝脏中代谢。本药以结合的代谢物(大部分)和游离的水杨酸(小部分)形式,由肾排泄。半衰期为15-20分钟。血药浓度达稳定状态所需的时间随每日剂量的加大而增加,在大剂量用药(如抗风湿)时一般需7天,但需2-3周或更长时间以达到最佳疗效。长期大剂量用药的患者,因药物主要代谢途径已经饱和,剂量微增即可导致血药浓度较大的改变。服用量较大时,未经代谢的水杨酸的排泄增多。个体间可有很大的差别。尿的pH对排泄速度有影响,在碱性尿中排泄速度加快,而且游离的水杨酸量增多,在酸性尿中则相反。 【适应证】 (1)镇痛、解热:可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仅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 (2)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症状好转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风湿热的基本病理改变,也不能治疗和预防心脏损害及其他合并症。 (3)关节炎:除风湿性关节炎外,本品也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可改善症状,但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此外,本品也用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幼年型关节炎以及其他非风湿性炎症的骨骼肌肉疼痛,也能缓解症状。但近年在这些疾病已很少应用本品。 (4)抗血栓: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防止血栓形成,临床用于预防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心房颤动、人工心脏瓣膜、动静脉屡或其他手术后的血栓形成。也可用于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 (5)儿科用于皮肤黏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的治疗。 【禁忌证】 (1)有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史者,尤其是出现哮喘、神经血管性水肿或休克者。 (2)下列情况应禁用:①活动性溃疡病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消化道出血;②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③哮喘患者;④鼻息肉综合征患者;⑤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不良反应】一般用于解热镇痛的剂量很少引起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如治疗风湿热),尤其当血药浓度>200μg/ml时较易出现不良反应。血药浓度愈高,不良反应愈明显。 (1)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由于本品对胃黏膜的直接刺激引起)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3%-9%),停药后多可消失。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可有胃肠道出血或溃疡。 (2)中枢神经:出现可逆性耳鸣、听力下降、头晕、头疼、精神障碍等,多在服用一定疗程,血药浓度达200-300μg/ml后出现。少见眩晕。 (3)过敏反应:有约0.2%的患者出现,表现为哮喘、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或休克。多为易感者,服药后迅速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可致死亡,称为阿司匹林哮喘。有的是阿司匹林过敏、哮喘和鼻息肉三联征,往往与遗传和环境因素有关。 (4)肝、肾功能损害:与剂量大小有关,尤其是剂量过大使血119 药浓度达250μg/ml时易发生。损害均是可逆性的,停药后可恢复。但有引起肾乳头坏死的报道。 (5)过量或中毒表现:①轻度,即水杨酸反应,多见于风湿病用本品治疗者,表现为头痛、头晕、耳鸣、耳聋、恶心、呕吐、腹泻、嗜睡、精神紊乱、多汗、呼吸深快、烦渴、手足不自主运动(多见于老年人)及视力障碍等;②重度,可出现血尿、抽搐、幻觉、重症精神紊乱、呼吸困难及无名热等;儿童患者精神及呼吸障碍更明显;过量时实验室检查可有脑电图异常、酸碱平衡改变(呼吸性碱中毒及代谢性酸中毒)、低血糖或高血糖、酮尿、低钠血症、低钾血症及蛋白尿。 (6)血液系统:长期使用本药可使凝血因子Ⅱ减少,凝血时间延长,出血倾向(如鼻出血、牙眼出血、经血增多等)增加。本药引起的胃肠道出血可导致缺铁性贫血。本药还可促使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陷患者发生溶血性贫血。服用大剂量本药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的患者可出现叶酸缺乏性巨幼细胞贫血。本药还有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的报道。 【注意事项】 (l)交叉过敏反应:对本品过敏时也可能对另一种水杨酸类药或另一种非水杨酸类的非甾体抗炎药过敏,但非绝对。必须警惕交叉过敏的可能性。 (2)对诊断的干扰:①长期每日用量超过2.4g时,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葡萄糖酶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阴性;②可干扰尿酮体试验;③当血药浓度超过130μg/ml时,用比色法测定血尿酸可得假性高值,但用尿酸酶法则不受影响;④用荧光法测定尿5经吲哚醋酸(SHIAA)时可受本品干扰;⑤由于本品抑制血小板聚集,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剂量小到40mg/日也会影响血小板功能,但是临床上尚未见小剂量(<150mg/日)引起出血的报道;⑥肝功能试验,当血药浓度>250μg/ml时,氨基转移酶及血清碱性磷酸酶可有异常改变,剂量减少时可恢复正常;⑦大剂量应用,尤其是血药浓度>300μg/ml时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⑧大剂量应用本品时,用放射免疫法测定血清甲状腺素(瓜)及三碘甲状腺素(T3)可得较低结果。 (3)有下列情况应慎用:①有哮喘及其他过敏性反应时;②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陷者(本品偶见引起溶血性贫血);③痛风(本品可影响其他排尿酸药的作用,小剂量时可能引起尿酸滞留);④肝功能减退时可加重肝脏毒性反应,加重出血倾向,肝功能不全和肝硬化患者易出现肾脏不良反应;⑤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大量用药时可能引起心力衰竭或肺水肿;⑥肾功能不全时有加重肾脏毒性的危险;⑦血小板减少者。 (4)长期大量用药:应定期检查血细胞比容、肝功能及血清水杨酸含量。 (5)本药易于通过胎盘:动物试验在妊娠头3个月应用本品可致畸胎,如脊椎裂、头颅裂、面部裂、腿部畸形,以及中枢神经系统、内脏和骨骼的发育不全。在人类也有报道在应用本品后发生胎儿缺陷者。此外,在妊娠晚期中长期大量应用本品可使妊娠期延长,有增加过期产综合征及产前出血的危险。在妊娠的最后2周应用,可增加胎儿出血或新生儿出血的危险,在妊娠晚期长期用药也有可能使胎儿动脉导管收缩或早期闭锁,导致新生儿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及心力衰竭。曾有报道,在妊娠晚期因过量应用或滥用本品而增加了死胎或新生儿死亡的发生率(可能由于动脉导管闭锁、产前出血或体重过低)。孕妇禁用。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C级,妊娠晚期足量给药时为D级。 (6)本药可经乳汁中排泄:长期大剂量用药时可能对婴儿产生不良反应,哺乳妇女禁用。 (7)儿童患者:尤其有发热及脱水者,使用本药易出现毒性反应。急性发热性疾病,尤其是流感及水痘患儿使用本药,可能发生瑞氏综合征(Reye'5Syndrome),但在国内尚不多见。12岁以下儿童用药应谨慎。 (8)老年患者:由于肾功能下降,服用本品易出现毒性反应;老年人长期使用本药(特别是吸烟者)可发生肺水肿,故老年人用药应谨慎。年老体弱者,解热时宜用小剂量。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非甾体抗炎镇痛药合用时,疗效并不加强,因为本品可以降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的生物利用度;还可增加胃肠道副作用(包括溃疡和出血);此外,由于对血小板聚集的抑制作用加强,还可增加其他部位出血的危险。本品与对乙酰氨基酚长期大量合用有引起肾脏病变包括肾乳头坏死、肾癌或膀胧癌的可能。 (2)与任何可引起低凝血酶原血症、血小板减少、血小板聚集功能降低或胃肠道溃疡出血的药物合用时,可有加重凝血障碍及引起出血的危险。 (3)与抗凝药(双香豆素、肝素等)、溶栓药(链激酶、尿激酶)合用,可增加出血的危险。 (4)尿碱化药(碳酸氢钠等)、抗酸药(长期大量应用)可增加本品自尿中排泄,使血药浓度下降。但当本品血药浓度已达稳定状态而停用碱性药物,又可使本品血药浓度升高到毒性水平。碳酸配酶抑制药可使尿碱化,但可引起代谢性酸中毒,不仅能使血药浓度降低,而且使本品透人脑组织中的量增多,从而增加毒性反应。 (5)尿酸化药可减低本品的排泄,使其血药浓度升高。本品血药浓度已达稳定状态的患者加用尿酸化药后可能导致本品血药浓度升高,毒性反应增加。 (6)糖皮质激素可增加水杨酸盐的排泄,合用时为了维持本品的血药浓度,必要时应增加本品的剂量。本品与糖皮质激素长期合用。尤其是大量应用时,有增加胃肠溃疡和出血的危险性,不主张将此两种药物同时应用。 (7)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物的降糖效果可因与本品合用而加强和加速。 (8)与甲氨蝶吟合用时,可减少甲氨蝶吟与蛋白的结合,减少其从肾脏的排泄,使血药浓度升高而增加毒性反应。 (9)丙磺舒或磺吡酮的排尿酸作用,可因同时应用本品而降低;此外,丙磺舒可降低水杨酸盐自肾脏的清除率,从而使后者的血药浓度升高。 (10)乙醇可加强本药导致出血时间延长及胃出血作用,饮酒前后不应服用本药。 (11)食物可降低本药吸收速率,但不影响吸收量。 【用法和用量】口服。 (1)成人:①解热、镇痛,一次0.3-0.6g,一日3次,必要时每4小时1次。②抗风湿,一日3-6g,分4次口服。③抑制血小板聚集则应用小剂量,如每日75-150mg,一日1次;在急性心肌梗死或作血管重建手术,开始可以用较高的剂量(160-320mg)作为负荷量,以后改为正常用的低剂量。④治疗胆道蛔虫病,一次1g,一日2-3次,连用2-3日;阵发性绞疼停止24小时后停用,然后进行驱虫治疗。 (2)儿童:①解热、镇痛,每日按体表面积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体重5-10mg/kg,或每次每岁60mg,必要时4-6小时1次。②抗风湿,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如1-2周未获疗效,可根据血药浓度调整用量。有些病例需增至每日130mg/kg。③用于儿童皮肤黏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开始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退热2-3天后改为每日30mg/kg,分3-4次服,连服2个月或更久;血小板增多、血液呈高凝状态期间,每日5-10mg/kg,1次顿服。 【制剂和规格】 (1)阿司匹林片:①25mg;②50mg;③100mg;④200mg;⑤500mg。 (2)阿司匹林分散片:50mg。 (3)阿司匹林肠溶片:①25mg;②40mg;③50mg;④100mg;⑤150mg;⑥300mg;⑦500mg。 (4)阿司匹林肠溶胶囊:①40mg;②150mg;③300mg;④500mg。 49.布洛芬lbuprofen 【药理学】本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环氧酶而减少前列腺素的合成。口服易吸收,与食物同服时吸收减慢,但吸收量不减少。与含铝和镁的抗酸药同服不影响吸收。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9%。服药后1.2-2.1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用量200mg时,血药浓度为22-27μg/ml;用量400mg时为23-45μg/ml,用量600mg时为43-57μg/ml。服药5小时后关节液浓度与血药浓度相等,以后的12小时内关节液浓度高于血浆浓度。本品在肝内代谢,60%-90%经肾由尿排出,100%于24小时内排出,其中约1%为原形物,一部分随粪便排出。半衰期为1.82小时。 【适应证】 (1)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慢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期或持续性的关节肿痛症状,无病因治疗及控制病程的作用。 (2)治疗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键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 (3)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后、创伤后、劳损后、原发性痛经、牙痛、头痛等。 (4)成人和儿童发热的解热。 【禁忌证】禁用于:①对本药过敏者。②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③鼻息肉综合征,血管性水肿患者。④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合并出血(或穿孔)者。⑤有失血倾向者。⑥孕妇、哺乳期妇女。⑦脱水儿童。 【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可出现消化系统不良(约16%),也较多见胃烧灼感、胃痛、恶心、呕吐等,但症状较轻,停药后即消失,不停药也可耐受。偶见消化性溃疡和消化道出血(发生率均低于1%),亦有因溃疡而导致穿孔的报道。 (2)神经系统:偶见出现头痛、嗜睡、眩晕、耳鸣等,发生率约为1%-3%。少见抑郁或其他精神症状、视物模糊及中毒性弱视。 (3)肝脏:肝毒性反应轻微,可见肝功能异常,主要表现为氨基转移酶升高。 (4)肾脏: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下肢水肿。对一些有潜在性肾病的易感者可出现肾乳头坏死的急性肾功能不全。 (5)血液系统:大剂量用药可出现出血时间延长、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甚至粒细胞缺乏、血小板缺乏及全血细胞减少。个别病例可因胃肠道隐血而致贫血。 (6)皮肤:过敏性皮肤不良反应不常见,多为短暂性荨麻疹、紫癜性或红斑性改变,常伴有疹痒。 (7)呼吸系统:易感者可出现支气管哮喘发作。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也可能对本药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消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2)以下情况慎用本药:①支气管哮喘患者或有此病史者(可能引起支气管痉挛)。②心功能不全、高血压患者。③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障碍及血小板功能异常)患者。④有消化性溃疡史者。⑤肠胃疾病患者。⑥严重肝功能不全者。⑦肾功能不全者。⑧红斑狼疮或其他免疫疾病患者。⑨6个月以下儿童。 (3)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妊娠晚期用药可使孕妇孕期延长,引125 起难产及产程延长。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对本药物的妊娠安全性分为B级,妊娠晚期为D级。 (4)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①可抑制血小板聚集,使出血时间延长(停药24小时后作用即可消失)。②血尿素氮及血清肌酸配含量升高,肌酐清除率下降。③氨基酸转移酶升高。 (5)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常规及肝、肾功能。 【药物相互作用】 (1)与维拉帕米、硝苯地平合用,本药的血药浓度升高。 (2)与丙磺舒合用,本药排泄减少、血药浓度升高,毒性增加,故同时亦减少本药剂量。 (3)与抗糖尿病药(包括口服降糖药)合用,可增强抗糖尿病药的降糖作用。 (4)本药可升高地高辛的血药浓度。合用时应注意调整地高辛的剂量。 (5)与甲氨蝶吟合用,可减少甲氨蝶吟的排泄,升高其血药浓度,甚至可达中毒水平。故本药不应与中、大剂量甲氨蝶吟合用。 (6)本药可抑制苯妥英的降解。 (7)本药与抗高血压药、呋塞米合用,可减弱后者的降压作用。与呋塞米合用时,还可减弱后者的排钠作用。 (8)本药与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肾上腺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合用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有致溃疡或出血的危险。 (9)本药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及血小板聚集抑制药合用,有增加出血的危险。合用抗凝血药的患者,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10)本药长期与对乙酰氨基酚合用可增加肾脏不良反应。 (11)使用本药期间饮酒,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有致溃疡和出血的危险。 (12)食物可减慢本药吸收,但并不影响吸收总量。126 【用法和用量】口服。 (1)成人:①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②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③发热:一次0.2-0.4g,一日3-4次。 (2)儿童:①12岁以上儿童的用法和用量同成人(除风湿性疾病)。②1-12岁儿童,发热,一日200mg/kg,分3次服用。 【制剂和规格】布洛芬片(胶囊):①0.1g;②0.2g0 50.双氯芬酸Diclofenac 【药理学】本药为非甾体抗炎镇痛药,具有减轻炎症递质致炎、致痛的增敏作用、解热作用,可抑制炎症渗出,减轻红肿。其作用机制为抑制环氧酶从而减少前列腺素的合成,并有一定程度的抑制脂氧酶而减少白三烯、缓激肤等产物的生成而发挥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本药口服吸收快,完全。与食物同服降低吸收率。血药浓度空腹服药平均1-2小时达峰值,与食物同服时则6小时达峰值并使血浆浓度降低。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9%。在乳汁中药浓度极低而可忽略;在关节滑液中,服药4小时,其水平高于当时血清水平并可维持12小时。大约50%被肝代谢,40%-65%从肾排出,35%从胆汁、粪便排出。半衰期约2小时。长期应用无蓄积作用。 【适应证】 (1)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关节炎的关节肿痛症状。 (2)治疗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键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 (3)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后、创伤后、劳损后、痛经、牙痛、头痛等。 (4)对成人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禁忌证】禁用于:①对本药、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NSAIDs)过敏,或应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引起急性鼻炎、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的患者。②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或以往应用本药引起过严重消化道病变(如溃疡、出血、穿孔者)。③高过敏体质者。④孕妇、哺乳期的妇女。 【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①胃肠道反应为本药的主要不良反应。表现为胃肠道刺激症状,如恶心、呕吐、腹泻、上腹痛、便秘、胃不适、胃灼烧感、消化不良、纳差、反酸等,上述症状在停药后均可消失。少数患者可出现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黏膜出血、穿孔等。②少见肝功能损害,可由此引起畏食、右上腹痛,亦可能仅出现肝酶一过性轻度或中度升高,个别患者出现可逆性黄疽。也有发生急性肝炎的报道。罕见肝功能紊乱。 (2)中枢神经系统:偶见头痛、眩晕、嗜睡、失眠、兴奋等。偶可出现视力、听力障碍。 (3)泌尿生殖系统:偶有肾功能下降,可导致水钠储留,表现为尿量减少、面部水肿、体重骤增等。个别病例可出现急性肾功能不全、血尿、肾病综合征。另可见血清尿酸含量下降、尿中尿酸含量升高(因肾清除功能增强)。 (4)血液:十分罕见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个别病例可出现白细胞减少。也有导致骨髓抑制或使之加重的可能。 (5)皮肤:可见一过性过敏性皮疹(约0.4%)。严重的皮肤反应有多行渗出性红斑、中毒性表皮松解(Lyell综合征),均十分罕见。个别病例可出现脱发。 (6)其他:①极少数患者可出现心律失常、耳鸣等。②有发生全身性中毒反应伴脑炎的报道。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128 过敏者对本药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使用本药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2)有下列情况者慎用:①消化性溃疡者、有消化性溃疡病史者、溃疡性结肠炎或克隆病患者。②血液系统异常患者。③高血压、心脏病患者。④须限制钠盐摄人量的患者(因本药含钠)。⑤大手术后恢复期患者。⑥任何原因造成细胞丢失的患者。⑦荨麻疹患者。⑧有哮喘史的患者。⑨肝、肾功能不全者(严重肝功能不全者应在严密的医疗监护下应用)。 (3)1岁以下的儿童不宜使用本药口服制剂。 (4)本药可能诱导或加重老年人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老年患者使用本药含片不良反应发生率较高。老年人应慎用。 (5)本药可通过胎盘:动物实验表明本药对胎鼠有毒性,但不致畸。国内资料认为孕妇应禁用。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C级。 (6)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用药期间要定期检查肝肾功能,尤其是对肝肾功能有损害或潜在性损害者、老年人、慢性饮酒者、正在服用利尿药的患者、任何原因造成细胞液外液丢失的患者及长期使用本药的患者。长期使用者,还应定期检查血常规。 【药物相互作用】 (1)丙磺舒可使本药排泄减少、血药浓度升高、毒性增加,故合用时宜减少本药剂量。 (2)与维拉帕米或硝苯地平合用时,本药血药浓度升高。 (3)本药可使地高辛的血药浓度升高。若两者合用,应调整地高辛的用量并监测其血药浓度,以避免药物中毒。 (4)本药可增强抗糖尿病药(包括口服降糖药)的作用,但可降低胰岛素的作用,使血糖升高。本药与降糖药合用,个别患者可能会出现低血糖或高血糖反应。 (5)本药可使甲氨蝶吟排泄减少、血药浓度升高,甚至可达中12g毒水平,故本药不宜与中、大剂量甲氨蝶吟合用。 (6)本药可抑制苯妥英钠的降解。 (7)本药与保钾利尿药合用时可引起高钾血症。可减弱呋塞米的排钠和降压作用。 (8)与阿司匹林或其他水杨酸类药物同时使用时,药效不增强,而胃肠道不良反应及出血倾向却可增加。阿司匹林还可降低本药的生物利用度。 (9)与其他NSA工D类药合用,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有致溃疡的危险。与对乙酰氨基酚长期合用,还可增加肾脏不良反应。应避免与其他NSA工D类药合用。 (10)与抗凝药(如肝素、双香豆素)、血小板聚集抑制药、己酮可可碱合用,可增加出血的危险。 (11)与齐多夫定合用有致贫血的危险。 (12)与糖皮质激素合用可能使不良反应发生率增加。(13)本药可影响抗高血压药的降压效果。 (14)有报道本药与氨苯喋啶合用时出现急性肾衰竭,在停药并治疗后恢复。 (15)饮酒可增加本药胃肠道不良反应,并有致溃疡的危险。(16)食物可降低本药的吸收率。 【用法和用量】 (1)成人 1)口服:①关节炎,一日75-巧0mg,分3次服,疗效满意后可逐渐减量;②急性疼痛:首次50mg,以后25-50mg,每6-8小时1次。③用于原发性痛经:一日50-巧0mg,分次服用,必要时可在若干月经周期之内增加至一日200mg(最大剂量),在出现症状时开始治疗,并持续数日,剂量及疗程视症状而定。2)缓释制剂(片、胶囊):关节炎常用量,一日75-100mg,一日一次。 (2)儿童:一日0.5-2mg/kg,分3次服。一日最大量为3mg/kg。 【制剂和规格】 (1)双氯芬酸钠肠溶片:①25mg;②50mg。(2)双氯芬酸钠缓释片:①50mg;②75mg;③100mg。(3)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①50mg;②100mg。 51.吲哚美辛Indornetacin 【药理学】本药为非甾体抗炎镇痛药,具有抗炎、解热、镇痛药作用。其作用机制为抑制环氧合酶从而减少外周和中枢的前列腺素的合成。本药栓剂的吸收良好。本药的半衰期为4.5小时,在早产儿的半衰期明显延长。60%的药物经肾脏排泄,其中10%-20%为原形;33%从胆汁排泄,其中1.5%为原形药;也可经乳汁排泄(每日可达0.5-2mg)。老年人的排泄较慢。本药不能被透析清除。 【适应证】 (1)关节炎:可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及莱特(Reiter)综合征等的症状,使疼痛和肿胀减轻及关节活动功能改善,但不能控制疾病过程的进展。 (2)痛风:可用于缓解急性痛风性关节炎的疼痛及炎症,但不能纠正高尿酸血症,不适用于慢性痛风的长期治疗。 (3)滑囊炎、肌键鞘炎及肩周炎等非关节软组织炎症,在应用一般药无效时可使用。 (4)高热的对症治疗,可迅速大幅度短暂退热。(5)偏头痛、痛经、手术后疼痛及创伤后疼痛等的镇痛治疗。 【禁忌证】 (1)交叉过敏反应:本品与阿司匹林有交叉过敏性。由阿司匹林过敏引起的喘息患者,应用本品时有可能引起支气管痉挛。对其他非甾体抗炎镇痛药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上述患者禁用。 (2)禁用于:①孕妇(本药用于妊娠的后三个月时,可使胎儿动脉导管闭锁,引起持续性肺动脉高压)。②哺乳期妇女。③活动性胃溃疡、溃疡性结肠炎及其他上消化道疾病及病史者。④癫痛、帕金森病及精神病患者(可使病情加重)。⑤早产儿大剂量使用本药非常危险,14岁以下儿童禁用。 【不良反应】本药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较多。 (1)消化系统:①使用本药栓剂,可导致局部的直肠刺激、黏膜炎症或坏死伴大量出血。②可引起肝功能损害(黄疽、氨基转移酶升高)。罕见肝炎。 (2)精神神经系统:①十分常见的有头痛、头晕、焦虑及失眠等。也可见精神紊乱、忧郁、惊厥、昏迷、人格解体。这些症状通常是一过性的。②也可见困倦、癫痛和帕金森病加重,少见幻觉,严重者可见抽搐等。③老年患者可出现周围神经疾病(表现为感觉异常)和肌无力,但较罕见,停药后可能恢复。 (3)心血管系统:可引起高血压、脉管炎、轻度水肿(本药的水钠储留作用较弱)。少见心绞痛。 (4)泌尿系统:①可出现血尿。老年患者可出现一过性肾功能不全。②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或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用药后,可出现肌酐清除率进一步下降、肾小球坏死和进行性肾衰竭。此外,本药能诱发低肾素型醛固酮减少症和高钾血症。③肾功能正常者使用本药后出现肾功能损害的临床报道极少。但有报道本药能抑制正常肾脏排钾,伴或不伴有血钾升高。 (5)血液:①常见血小板功能受抑制,少见血小板减少。有报道早产儿用药后由于血小板聚集受抑制而出现严重的凝血障碍。②可见白细胞减少,也可单独发生粒细胞减少或粒细胞缺乏。③少见紫癜、骨髓抑制等。曾有报道出现血液恶病质。④罕见溶血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 (6)眼:可出现瞳孔散大、畏光、视物模糊、复视、中毒性弱视和视觉丧失。较少见眼眶和眼眶周围疼痛。最严重的不良反应为伴有视网膜敏感性下降的慢性视网膜病、角膜及视网膜色素沉着,停药后可缓慢恢复。 (7)皮肤:可见疹痒、荨麻疹等皮疹、结节性红斑、皮肤发热、毛发脱落及史约翰综合征。 (8)肌肉骨骼系统:长期使用本药的患者,其负重较大的关节(多为髓关节)会发生进行性破坏。可能由于药物缓解了疼痛,患者关节活动增多,加速了原有退行性病变的进程。 (9)代谢/内分泌系统:可有高血糖症。 (10)呼吸系统:偶有报道出现急性呼吸困难、哮喘。在原有支气管哮喘或过敏疾病史的患者中,可突然发生支气管痉挛。(11)其他:可见耳鸣、血管性水肿、休克。 【注意事项】 (1)本药与阿司匹林存在交叉过敏。由阿司匹林过敏引起的哮喘患者,应用本药时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于其他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过敏者也可能对本药过敏。 (2)儿童对本药较敏感,有使用本药后因潜在性感染而被激发而死亡者。本药在幼儿(尤其是早产儿)体内代谢缓慢,半衰期较长(18-28小时),对幼儿血小板聚集的抑制作用较强。应用本药诱导幼儿动脉导管闭锁时,会产生严重的全身性中毒反应,如肾毒性反应伴蛋白尿和血尿、腹胀、出血性肠炎和坏死性小肠结肠炎。 (3)老年人使用本药易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用药应谨慎。 (4)本药用于妊娠晚期可使胎儿动脉导管闭锁引起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国内资料建议孕妇禁用。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B级或D级(妊娠晚期使用超过24小时或在妊娠34周后使用)。 (5)本药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停药后此作用可持续一日。 (6)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①血常规及肝、肾功能。②长期用药者应定期进行眼科检查(因本药可导致角膜沉着及视网膜改变)。 【药物相互作用】 (1)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合用时,后者清除率降低,毒性增加,同时本药的毒性也增加,应避免两者合用。 (2)本药与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合用,可加强降糖效应,合用时需调整降糖药的剂量。 (3)本药可使洋地黄类药物的血药浓度升高(抑制其肾脏清除),毒性增加,合用时需调整洋地黄的剂量。 (4)本药与肝素、口服抗凝药合用时,可使抗凝药的抗凝作用增强;同时本药有抑制血小板聚集的作用,因此有增加出血倾向的潜在危险。本药与抗凝药合用时,应观察患者凝血酶原时间的改变。 (5)本药与硝苯地平或维拉帕米合用时,可使后者血药浓度增高,毒性增加。 (6)本药与锂盐合用时,可减少锂自肾排泄,使其血药浓度增高,毒性增加。 (7)丙磺舒可减少本药自肾及胆汁清除,使本药的血药浓度增高,毒性增加。因此两者合用时应减少本药剂量。 (8)本药可使甲氨蝶吟血药浓度增高,并延长其高血药浓度持续时间。如需进行中或大剂量甲氨蝶吟治疗,应于用药前24-48小时停用本药,以免增加甲氨蝶吟的毒性。 (9)本药可致水钠储留(与双嘧达莫合用可致明显的水储留),从而可拮抗降压药(如叫达帕胺、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的作用。 (10)本药可能降低噻嗪类药、呋塞米、布美他尼的利尿和降压效果。与呋塞米合用时出现钠储留,两者合用应密切监测呋塞米的疗效。 (11)本药与对乙酰氨基酚长期合用可增加肾脏不良反应,与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肾上腺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合用,消化性溃疡的发生率增高,且出血倾向增加。 (12)与氨苯喋啶合用可致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下降、氮质血症)。 (13)与乙醇合用,可增加发生出血的危险。 【用法和用量】直肠给药,50mg/次,50-100mg/日,一般连用10日为1疗程。 【制剂和规格】吲哚美辛栓:①25mg;②50mg;③100mg。 (三)抗痛风药 痛风是因血尿酸增高及尿酸盐结晶在关节和组织的沉积引起的一组综合征。抗痛风药可分为控制急性关节炎症状和抗高尿酸血症两大类,供痛风的不同临床阶段使用。后一类药物则又可按其作用分为抑制尿酸的生成的药物和促使尿酸排泄的药物,它们均可达到降低血尿酸,控制和预防痛风反复发作。本节包括抑制尿酸生成的药物别嘌醇(口服常释剂型)和控制痛风性关节炎症状的药物秋水仙碱(口服常释剂型)。 52.别嘌醇Allopurinol 【药理学】本药能抑制尿酸合成的药物,可控制高尿酸血症。其作用机制之一为别嘌醇及其代谢产物异黄嘌呤醇均能抑制黄嘌呤氧化酶醇,阻止次黄嘌呤和黄嘌呤代谢为尿酸;机制之二是别嘌醇可抑制对次黄嘌呤鸟嘌呤磷酸核酸转换酶的作用减少体内新的嘌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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