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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制度

2011-10-19 50页 doc 852KB 4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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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制度《货币金融学教程》目录 第一章 货币与货币制度 ◆货币的本质及形态 ◆货币的职能 ◆货币的定义及货币层次的划分 ◆货币制度 第一节 货币的本质及形态 现代社会,货币一般是以纸币的形式出现。但实际上,货币最早并不是纸币。中国最早的货币产生于四千年前夏代,那时货币主要是海贝、布帛和农具;世界上其他地区曾使用牲畜、象牙、可可豆等作为货币。那么,货币是如何产生的?为什么形形色色的货币会殊途同归,都演变为金属货币、纸币甚至电子货币了呢?为此,我们首先来考察有关货币起源的学说和货币形态的演变过程。 一、货币的起源 一般认为,货币是商品生产...
货币制度
《货币金融学教程》目录 第一章 货币与货币制度 ◆货币的本质及形态 ◆货币的职能 ◆货币的定义及货币层次的划分 ◆货币制度 第一节 货币的本质及形态 现代社会,货币一般是以纸币的形式出现。但实际上,货币最早并不是纸币。中国最早的货币产生于四千年前夏代,那时货币主要是海贝、布帛和农具;世界上其他地区曾使用牲畜、象牙、可可豆等作为货币。那么,货币是如何产生的?为什么形形色色的货币会殊途同归,都演变为金属货币、纸币甚至电子货币了呢?为此,我们首先来考察有关货币起源的学说和货币形态的演变过程。 一、货币的起源 一般认为,货币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长期发展的产物。然而,货币究竟是怎样产生的?对于这个问,西方学者有着各种不同的解释,但在马克思之前,没有一个人能够真正科学地、准确地阐明货币的起源、本质与职能。正是马克思的货币理论,为人们解开了千古“货币之谜”。 (一)货币是便利交换的产物 货币的出现是与交换联系在一起的。根据史料的记载和考古的发掘,在世界各地,交换都经过两个发展阶段:先是物物直接交换,然后是通过媒介的交换。在古埃及的壁画中可以看到物物交换的情景:有用瓦罐换鱼的,有用一束葱换一把扇子的。我国古书中有这样的记载:神农氏的时候,“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这也是指物物交换。在交换不断发展的进程中,逐渐出现了通过媒介的交换,即先将自己的物品交换成作为媒介的物品,然后再用所获得的媒介物品去交换自己所需要的物品。 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Adam Smith,1723~1790)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1776年,简称《国富论》)中,从物物交换的不便与困难引出货币,进一步指出:“自分工确立以来,各时代各社会中有思虑的人,为了避免这种不便,除自己的劳动生产物外,都随时在身边带有一定数量的某种物品,这种物品在他想来,拿去和任何人的生产物交换,都不会被拒绝。”这种不会被拒绝的物品就是作为交换工具的货币。 现代西方经济学家一般都认为,货币是为了克服物物交换的困难而产生的,是便利交换的产物。他们认为物物交换有四大缺点:一是缺少共同的单位来衡量和表示各种商品和劳务的价值;二是交换双方“需求的双重巧合”和“时间的双重巧合”难以完全一致;三是缺少用于将来支付的单位:四是没有贮存一般购买力的。正是由于这些缺陷,物物交换必然发生如下交易成本: (1)寻求成本。即为了寻找可能的交易对象时所产生的成本,包括所花费的时间与费用。 (2)机会成本。即将资源(如人力等)用于迂回交易过程时所失去的其他方面投资的收益。 (3)直接成本。即实际进行交换时的成本,如雇人搬运等。 显然,纯粹的物物交换是一种效率非常低下而成本相对较高的一种交易方法。因此,创造某种形式的货币,便利商品和劳务交换,减少进行交易所需要的时间和精力,将会大大促进专业化和生产率的增长。货币出现以后,不仅消除或降低了物物交换的缺点与交易成本,而且拓宽了人类的生产、消费、贸易等活动,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的福利。 (二)马克思的论证:价值及其形式 马克思认为,只把货币作为克服物物交换困难的技术手段来理解,而不从商品的内在矛盾和商品价值形态的发展来认识是肤浅的。他根据大量的历史,在分析商品交换发展以及与其相适应的价值形式发展过程中,揭示了货币的起源。 货币是存在于商品经济中的经济现象。它随着商品经济产生而产生、伴随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在没有商品经济的地方,就没有货币现象。因此,货币与商品相辅相成、不可分离。马克思曾经指出:“只要理解了货币的根源在于商品本身,货币分析上的主要困难就克服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商品是指为市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商品具有两种属性:一是使用价值,即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物品的效用,如粮食可以充饥,衣服能够御寒;二是价值,即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它只能通过与另一种商品交换而表现在交换价值上。商品交换使商品价值得到表现,因此,商品交换的发展阶段不同,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也是不同的,在历史上曾经出现四种形式: 1.简单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 在原始社会末期,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很少有剩余产品进行交换。商品交换的行为仅是偶然的,在这种偶然的交换中,商品价值的表现也是简单的。即一种商品的价值由另外一种商品来表现,如1只绵羊与2把斧头相交换(即1只绵羊=2把斧头)。在这一交换关系或等式中,绵羊和斧头所处的地位不同,所起的作用也不同。绵羊与斧头交换,只能通过斧头表现自己的价值,绵羊起着主动作用:斧头处于等价形态,成为表现绵羊的价值材料,起被动作用。 简单的、偶然的价值形态虽然反映的只是产品转化为商品的萌芽状态,但他却包含着一切价值形态以及货币的秘密。 2.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 随着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农业和畜牧业的分离,物物交换的范围扩大,商品交换日益频繁和具有规律性,一种商品经常地与一系列商品交换,如1只绵羊有时换5千克茶叶,有时又换2把斧头,有时又换10千克粮食,等等。即: 这样,一种商品的价值,已经不是偶然地在另一种商品上表现出来,而是经常地由一系列商品表现出来。但是,在每一次具体的交换行为中,只能有两种商品发生交换,这时,一种商品(如5千克茶叶)就排斥其他商品(如2把斧头、10千克粮食)充当表现商品价值(如1只绵羊)的材料。因此,在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中,等价物是特殊的等价物。 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使商品价值的表现不完整、不统一,缺少共同的单位来表现商品价值。因此,直接物物交换的实现必须以交换双方相互需要对方的劳动产品为前提,这对商品交换来说是极困难的。 3.一般价值形式 随着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关系的发展,生产者逐渐把自己的商品先换成一种大家都愿意接受而又可经常用来交换的商品,然后再去换取所需的商品。这样,自发地逐渐分离出一种作为交换媒介的商品,商品交换都通过这一媒介物进行。所有商品同时用一种商品来表现自己的价值,就是一般价值形态,如5千克茶叶、2把斧头、10千克粮食等都与1只绵羊相交换,它们的价值均以绵羊表现出来。即: 在这里,商品的价值表现是简单的和统一的,因而是一般的。一般价值形态中的等价物成为表现一切商品价值的材料,是所有商品共同的、一般的等价物。一般等价物出现以后,商品交换发生了本质变化,从直接的物物交换发展为通过一般等价物作媒介的间接交换。 4.货币价值形式——货币的产生 货币价值形式,即一切商品的价值固定地由一种特殊商品(即货币)来表现,它是价值形式的最高阶段。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不同阶段、不同地区往往采用不同的商品作一般等价物,如牲畜、皮革、蚌、贝、农具、猎具等,各种商品交替地、暂时地发挥一般等价物的作用。但是,人们发现这些商品作一般等价物很不方便,具有质量不统一、不便分割或合并、携带储藏不方便等缺点。而金属不仅可以避免这些缺点,还具有适宜作为货币的特点。例如,金属质地均匀,可任意分割或合并,经久耐磨不变质,量小价值大,便于携带和储藏等。因此,金属是表现商品价值最适当的材料,逐渐发展到由某种金属充当一般等价物,成为货币商品,这就是货币价值形式。可见,货币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它根源于商品,并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自发地产生的。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一般价值形式与货币价值形式并没有根本区别,不同之处仅在于:一般价值形式中的一般等价物是不固定的,在货币价值形式中,一般等价物是固定的。 马克思的剖析以最完整的劳动价值论为基础,通过价值形式的发展推导出货币的起源,即货币是在商品交换的长期发展过程中起一般等价物作用的特殊商品,它是经过价值形态发展的各个阶段而产生的。正是马克思运用这种分析方法,科学地揭示了货币之“谜”。从中可以看出: (1)货币是在商品交换过程中,为了适应交换的需要而自发地从一般商品分离出来的。 (2)商品变成货币是商品经济的内在矛盾——私人劳动与社会动之间的矛盾发展的产物,因为解决这一矛盾,只有通过交换,而货币正是为解决这一矛盾,以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自发地产生的。 (3)商品变成货币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经历四种价值形式),是一个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过程。 二、马克思的货币本质理论 对于货币本质的认识,历来存在着两种对立观点,即“货币金属论”和“货币名目论”。货币金属论强调货币的内在价值,将货币与贵金属混为一谈;货币名目论则否定货币具有内在价值,认为货币只是一种符号或票券。这两种学说显然具有片面性,都只看到货币的某些特点,没有形成全面客观的认识。而马克思提出“一般等价物”理论,科学完整地概括了货币本质。马克思在对价值形态发展的历史长河的研究中揭示了货币的本质,把货币定义为:货币是从商品世界中分离出来的、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并能反映一定的生产关系。 1.货币是商品 货币是商品,它与商品世界的其他商品一样,都是人类劳动的产物,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体。正因为货币和其他一切商品具有共同的特性,即都是用于交换的人类劳动产品,它才能在交换、发展的长期过程中被逐渐分离出来,成为不同于一般商品的特殊商品,即货币。 2.货币是一般等价物 货币是商品,但却不是普通的、一般的商品,它是从商品世界中分离出来的、与其他一切商品相对立的特殊商品。货币商品不同于其他商品的特殊性,就在于它具有一般等价物的特性,发挥着一般等价物的作用,这是货币最重要的本质特征。货币商品作为一般等价物的特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它是表现和衡量一切商品价值的材料或工具。 (2)它具有与其他一切商品直接相交换的能力,成为一般的交换手段。 货币商品不同于一般商品,还在于其使用价值的两重性特点。一方面,货币商品与其他商品一样,按其自然属性而具有特殊的使用价值,如金可作为饰物的材料等: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货币商品还具有其他商品所没有的一般使用价值,这就是发挥一般等价物的作用。 3.货币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 人类社会价值形态自发发展的历史长河,包括由简单的、偶然的价值形态到总和的、扩大的价值形态,再到一般价值形态。在一般价值形态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很多,但它们不是货币,因为它们只是在局部范围内临时性地发挥一般等价物的作用;货币则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是在一个国家或民族市场范围内长期发挥一般等价物作用的商品。 4.货币是生产关系的反映 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货币是商品经济社会中生产关系的体现,即反映产品由不同所有者所生产、所占有,并通过等价交换实现人与人之间社会联系的生产关系。因此,货币体现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这是马克思货币本质学说的核心。 由于商品经济存在于迄今为止社会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货币也就成为不同社会形态下商品经济共有的经济范畴。不能把特定社会形态中货币职能的发挥视同货币的本质,如不能因货币转化为资本而把货币本质定格为资本家剥削工人阶级的工具,因为毕竟货币不是资本。商品经济的基本原则是等价交换,不论是什么样的人,持有什么样的商品,在价值面前一律平等,都要按同等的价值量相交换。同样的货币,不管在什么样的社会形态中,也不论是存在于谁的手中,都是作为价值的独立体现者,具备着转化为任何商品的能力。 三、货币形态 货币形态,亦称货币形式,是指以什么货币材料(即币材)来充当货币。不同的货币形态适应了不同的社会生产阶段和历史阶段的需要。纵观货币的发展历史,货币形态的发展演变,大体上经历了实物货币(含金属货币)、代用货币、信用货币三个阶段,这个过程也是货币价值不断符号化的过程。 (一)实物货币和金属货币 实物货币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货币。任何货币,如果作为非货币用途的价值,与作为货币用途的价值相等,则统称为实物货币,又称“足值货币(Full-bodied Money)”。在人类经济史上,许多商品曾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扮演过货币的角色,如牲畜、贝壳、布帛、粮食、金属等都充当过货币。我国最早的货币是贝,因此,至今很多与财富有关的汉字,其偏旁也多从“贝”如货、财、贸、贷、贫、贱等:在日本、东印度群岛以及美洲、非洲的一些地方,也有用贝作货币的历史。在古代欧洲的雅利安民族,在古波斯、印度、意大利等地,都有用牛、羊作为货币的记载。拉丁文的"Pecunia'’(意为“金钱”)来源于"Pecus”(意为“牲畜”);印度现代的货币名称“Rupee”则来源于“牲畜”的古文“Rupye”。此外,如古代埃塞俄比亚曾用盐作货币;非洲和印度等地曾以象牙为货币:而在美洲,曾经充当古老货币的有烟草、可可豆等。 最早时期,许多实物货币均有不适合作为货币的缺点,如笨重、携带运送不便、不能分割、质地不一、易遭损失等。因此,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和扩大,实物形态的商品货币就逐渐由内在价值稳定、质地均匀、易于分割、便于携带的金属货币所替代。 世界各国货币发展的历史证明,金属作为币材,一般是从贱金属(如铁、铜等)开始的,最普遍、使用时间最久的是铜钱,我国最古老的金属铸币也是铜铸币。后来,这些贱金属逐步让位于金、银等贵金属,这是一个普遍的规律,因为金银所具有的天然属性最适宜于充当货币商品。金属货币最初没有固定形状和重量,而是采用条块或块状形式,每次交易时都要重新鉴定其成色和重量,相当繁琐。因此,这类金属货币又称为“秤量货币”。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人们把货币金属铸成具有一定形状、一定重量,并具有一定成色的金属铸币,大大便利了流通。 金属铸币的出现和使用,由于克服了秤量货币的某些弊端,因而促进了商品交换的发展,但金属铸币也有其自身的缺陷或不足: (1)交易额小于铸币面值时,则难以行使交换媒介手段职能。 (2)大额交易时,携带大量铸币又显过于沉重且有相当风险。 (3)由于流通中磨损等原因而减轻份量,使铸币面值与实际价值不符。为了克服上述缺陷,出现了用耐磨损的贱金属铸造的辅币(如铜钱等),以满足小额交易需要;出现了某种可随时兑换为金属货币的信用凭证(如银票等),以满足大额交易之需要:有关国家政府及时收回已磨损的铸币,重新铸造。但诸多行为使得花费在货币上的费用提高了,更何况金属,特别是贵金属也有一个自然资源和劳动生产率的限制问题存在,难以克服。于是,渐渐地出现了代用货币。 (二)代用货币 代用货币(Representative Money)是指由政府或银行发行的、代替金属货币执行货币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的纸制货币,它是作为实物货币特别是金属货币的替代物而出现的。代用货币的一般形态是纸制的凭证,故称纸币。这种纸制的代用货币,尽管其自身价值低于货币价值,是一种不足值货币,但由于它们都有十足的金银等贵金属作为保证,持币者有权随时要求政府或银行将纸币兑换为金银货币或金银条块,因此,代用货币能在市面上广泛流通,被人们所普遍接受。 典型的代用货币是可兑换的银行券。这种银行券首先出现于欧洲,发行银行券的银行保证随时按面值兑付金属货币。代用货币较实物货币或金属货币有明显的优点: (1)印刷纸币比铸造金属货币的成本大大降低。 (2)纸币比金属货币更易携带和运输。 (3)避免金属货币流通所产生的一些问题。如在金属货币流通条件下,若金属货币的法定价值和实际价值发生偏差,人们往往把实际价值较高的金属货币收藏、若金属货币熔化或输出国外,而实际价值较低的金属货币则继续在本国流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劣币驱逐良币”现象,首次由16世纪英国铸造局长格雷欣发现,故又称“格雷欣定律(法则)”。 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银行券广泛流通的同时,贵金属货币的流通数量日益减少,显现出代用货币终将取代实物货币或金属货币流通的趋势。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只是在战时或经济动荡的非常时期,一些国家才会停止银行券的兑现。然而,—由于代用货币的发行数量取决于金属准备量,不能满足增加货币量的需求,况且,大量闲置的金属准备只存放在仓库里,造成巨大的浪费。因此,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世界各国普遍出现了的银行券停止兑现的现象。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有些国家虽曾一度实行有条件兑换金块或外汇的制度,但随着20世纪20年代末和30年代初金本位制的崩溃,世界主要国家的银行券完全成为不兑现的,现代信用货币终于取代代用货币而成为世界货币舞台上的主角。 (三)信用货币 信用货币(Credit Money)是以信用作为保证,通过一定信用程序发行,充当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货币形态,是货币发展中的现代形态。可见,信用货币产生的客观基础是信用关系的存在和发展。信用货币本身价值低于其货币价值,而且不再代表任何贵金属,不能与金属货币兑换,实际上信用货币已经成为一种货币价值符号。 信用货币是代用货币进一步发展的产物,而且也是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采用的货币形态。从历史观点而论,信用货币是金属货币制崩溃的直接后果。1929年~1933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和金融危机,迫使各国相继放弃金本位制,实行不兑现的纸币流通制度,所发行的纸币不能再兑换金属货币,于是信用货币应运而生。 除了上述直接的历史因素外,信用货币的演进也有其经济发展内在的根源。根据经验,政府和货币当局发现,只要纸币发行量控制适宜,即使法定纸币没有十足的金银准备,社会大众对纸币仍会保持信心。事实上,当今世界大多数采用信用货币制的国家,均具有相当数量的黄金、外汇、有价证券等资产作为发行信用货币的准备,但是各国政府或货币当局不再受十足准备的约束。根据政策需要决定纸币的发行量,这已是公众接受的事实。 信用货币的主要形态有: (1)辅币。辅币多以贱金属(如铜、镍等)铸造,自身所含的金属价值低于其货币价值。辅币一般由政府独占发行,由专门的铸币厂铸造,其功能主要是承担小额或零星交易的媒介手段。 (2)纸币。纸币是指由政府发行并由国家法令强制流通使用的、以纸张为基本材料的货币。可见,纸币发行权一般为政府或政府的金融机关所垄断,发行机关多数是中央银行,也有的是财政部或货币管理局等政府机构。纸币的主要功能是承担人们日常生活用品的购买手段。 (3)银行存款。银行存款种类很多,主要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此外,还有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自动转账服务账户和定活两便存款账户等新形式。银行存款有以下优点:①可以避免丢失和损坏的风险:②传输便利,降低运输成本;⑧实收实支,免去找零的麻烦;④汇票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背书流通。随着信用制度的发展,银行存款在信用货币中的比重几乎占绝大部分,甚至一些小额交易,如顾客对零售商的支付、单位对职工工资薪金的发放等,也广泛使用这种类型的货币。 (4)电子货币(Electronic Money)。电子货币是指电子计算机系统存储和处理的存款。电子货币是现代商品经济高度发达和银行转账结算技术不断进步的产物,同时,也反映了支付手段的进化。电子货币通常是利用电脑或储值卡来进行金融交易和支付活动,如各种各样的信用卡、储值卡、电子钱包等。当今社会,一些技术发达国家已普遍采用电子资金转移系统,利用电子计算机记录和转移存款。顾客在购物、享受服务或通过网络进行交易时,计算机自动将交易金额分别记入双方的银行账户。电子货币具有转移迅速、安全和节约费用等优点,虽与存款货币并无本质区别,但却代表着现代信用货币形式的发展方向。 此外,国家发行的短期债券(即国库券)、银行签发的承兑汇票,以及其他特殊种类的短期证券等,可在货币市场上随时通过转让、贴现、抵押等多种形式变现,转化成现实的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我们一般称其为“准货币(Quasi-money)”或“近似货币(NearMoney)”,也是目前发展中的信用货币形式之一。 第二节 货币的职能 货币的职能由货币的本质所决定,也是货币本质在经济功能上的具体表现。货币在现代经济中执行着五种职能。 一、价值尺度 货币在表现和衡量商品价值时,执行着价值尺度职能。货币之所以能够充当价值尺度职能,是因为货币本身也是商品,具有价值。本身没有价值的东西,是不能去衡量其他商品的价值的。货币是商品内在价值的表现形式。商品的价值通过一定数量的货币表现出来就是商品的价格。价格的变化,依存于商品价值和货币价值的变化。货币发挥价值尺度职能,表现和衡量商品的价格必须借助于价格标准。所谓价格标准,是指包含一定重量的贵金属的货币单位。 (一)货币单位名称和货币本身重量单位名称的分离 在历史上,价格标准和货币单位曾经是一致的,如我国过去长期使用“两” (10两为一斤)作为价格标准,“两”也是货币单位;英国以“磅” (1磅白银)作为价格标准,“磅”也是货币单位。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货币单位名称和货币本身重量单位名称分离了。 第一,外国货币的输入,如我国清代时,外国货币输入中国,促使中国货币单位名称脱离了金属重量单位名称,改“两”为“圆”; 第二,随着财富的增长,贱金属币材由贵金属代替; 第三,国家铸造不足值的货币。 (二)价格标准与价值尺度的区别 价格标准与价值尺度是两个联系紧密又有区别的概念,其区别如下。 第一,价值尺度是在商品交换中自发地形成的;而价格标准则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 第二,金(银)充当价值尺度职能,是为了衡量商品价值;规定一定量的金(银)作为价格标准,是为了比较各个商品价值的不同金(银)量,并以此去衡量不同商品的不同价值量。 第三,作为价值尺度,货币商品的价值量随着劳动生产率的变化而变化;而作为价格标准,是货币单位本身的重量,与劳动生产率无关。 二者的联系表现在:价格标准是为货币发挥价值尺度职能而做出的技术规定。有了价格标准,货币的价值尺度职能作用才得以发挥,因而价格标准是为价值尺度职能服务的。 此外,货币作为价值尺度,可以是观念上的货币,但必须以十足价值的真实货币为基础。因为货币执行价值尺度职能,即商品生产者在给商品规定价格时,只要有想像中的或者是观念上的货币就行了,并不需要有现实的货币。所以,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抽象的或观念的,这是因为价值本身就是抽象的或观念的。但是在抽象的或观念的价值尺度背后,执行价值尺度职能的货币本身必须具有十足的价值。如果货币没有价值,就不可能用来衡量价值,这就像天平没有砝码就不能称重一样。 综上所述,马克思经济学中的货币价值尺度职能理论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之上。货币之所以作为衡量其他商品价值的尺度,是因为货币与其他一切商品一样,是劳动的产物,本身凝结着价值。货币发挥价值尺度职能不过是在货币与商品价值对等的基础上,把商品的价值表现为货币的若干量。西方经济学中的价值标准,不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之上。他们认为,货币发挥价值尺度职能,是因为衡量价值需要共同的单位,如把长度单位确定为米、千米等,把重量单位确定为克、千克等那样。 二、流通手段 货币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发挥媒介作用时,便执行流通手段职能。物物交换是商品所有者拿自己的商品去找持有自己所需商品的所有者去交换。有了货币,则一个商品所有者先要把它换成货币,即“卖”出;然后再用货币换取所需要的商品,即“买”进。这样,商品的交换过程就变成买卖两个过程的统一:一个商品所有者的买就是另一个商品所有者的卖,买卖构成连绵不断的过程就是商品流通。在买与卖之间,货币是媒介,所以这个职能人们也用交易的媒介来表述。作为价值尺度,货币证明商品有没有价值,有多大价值;而作为流通手段,货币实现这种商品的价值。商品流通与物物交换不同,商品流通需要商品生产者先以自己的商品换成货币,然后再以货币换得自己所需要的商品。每一次交换都通过这种商品一货币一商品(即W—G—W)形式。商品流通是一个系列过程:货币不断地在这种一系列的交换中起媒介作用,这种作用就是流通手段。W—G—W,是由“W—G” (卖)和“G—W”(买)两个形态变化构成的。W—G,是商品转化为货币,马克思称这“是商品的惊险的跳跃”。而G—W,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般是容易实现的。 (一)货币执行流通手段职能的特点 货币执行流通手段职能,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必须是现实的货币。因为只有商品生产者出卖商品所得到的货币是现实的货币,才能证明他的私人劳动获得社会承认,成为社会劳动的一部分。这里,货币充当商品交换的媒介不能是观念上的,必须是现实的货币。 第二,不需要有足值的货币本体,可以用货币符号来代替。因为货币流通是指货币作为购买手段,不断地离开起点,从一个商品所有者手里转到另一个商品所有者手里的运动,在这里,商品生产者手中的货币只是转瞬即逝的东西,货币持有者所关心的只是它能够最终换回的与其代表的价值量是否等值的商品量,所以只要有货币的象征存在就够了。 第三,包含有危机的可能性。在货币发挥流通手段职能的条件下,交换过程分裂为两个内部相互联系而外部又相互独立的行为:买和卖。这两个过程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分开了,因此,货币流通手段的职能“包含着危机的可能性”。 (二)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的表现 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最初是金属条块,但每次流通都需要鉴别真假,测其成色,进行分割。由此,货币从金银条块发展到铸币。铸币是国家按一定成色、重量和形状铸造的硬币,它的出现极大地方便了流通。但因铸币在流通中不断磨损,使其实际价值低于名义价值,但仍按其名义价值流通,这就意味着“在货币流通中隐藏着一种可能性:可以用其他材料做的记号或用象征来代替金属货币执行铸币的职能。”于是,没有什么价值的纯粹象征性的纸币就出现了。可见,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的币材形式的变化,主要是由货币作为流通手段只是一种媒介的特征所决定的。 我国的人民币具有流通手段职能。人民币是我国惟一合法的通货,它代表一定的价值量与各种商品相交换,使各种商品的价值得以实现。人民币的流通具有普遍的接受性、垄断性和独占性。随着商品经济和信用制度的发展,货币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在一些领域逐渐被支付手段所代替。人民币发挥流通手段职能,除要具有与一切商品直接交换的能力外,还需要具有相对稳定的购买力。人民币的购买力(即交换价值)是价格的倒数。在我国,人民币购买力的变动是通过物价指数的变动表现出来的。因而,要稳定人民币的购买力,首先要稳定物价。稳定物价的主要因素取决于人民币适量地供给和是否具有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各种各样的商品保证。 上面的阐述说明,马克思的货币流通手段职能,着重于说明货币作为商品流通的媒介。而媒介流通必须有三个当事人出现,其中两个商品所有者,一个货币所有者。商品流通不过是两种商品的物物交换,即从一种使用价值变为另一种使用价值。而西方经济学中的交换中介论,是指人们为克服物物交换的困难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它不回答货币发挥这一职能是否以货币发挥价值尺度职能为前提,相反,在更多的情况下是将流通手段职能放在价值尺度职能之前。 三、储藏手段 当货币由于各种原因退出流通领域,被持有者当做独立的价值形态和社会财富的绝对化身而保存起来时,货币就停止流通,发挥储藏手段职能。马克思把这种现象称为货币的“暂歇”,现代西方学者则将其称为“购买力的暂栖处”。 (一)执行储藏手段的货币特点 执行储藏手段的货币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 1.它必须既是现实的货币,又是足值的货币 作为价值尺度的货币,可以是观念上的货币;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可以是价值符号;而作为储藏货币,则必须是实实在在的货币,最典型的形态是储藏具有内在价值的货币商品,如黄金或铸币。 2.作为储藏手段的货币,必须退出流通领域,处于静止状态 处在流通领域中的货币发挥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职能,退出流通领域的货币才是执行储藏手段职能。 (二)货币储藏的进一步作用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货币储藏除了作为社会财富的绝对化身外,其作用进一步加强,具体表现在: 1.作为流通手段准备金的储藏,即商品生产经营者为了保持再生产的连续性,能够在不卖的时候也能买,就必须在平时只卖不买,并储藏货币; 2.)作为支付手段准备金的储藏,即为了履行在某一时期支付货币的义务,必须事前积累货币; 3.作为世界货币准备金的储藏,即作为平衡国际收支差额而用。 储藏货币具有自发地调节货币流通量的特殊作用。当流通中需要的货币量减少时,多余的货币便自动退出流通并进入储藏;当商品流通需要的货币量增加时,部分储藏货币会加入流通以满足其需要。所以,储藏手段既是流通中的排水沟,又是引水渠。 (三)货币执行储藏手段职能时需要满足的条件 货币执行储藏手段职能时,必须满足下列3个条件: 1.货币的价值或购买力稳定; 2.便于存人和取用(这是货币的灵活性的要求); 3.安全可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纸币流通与通货膨胀紧密相连,谁也不愿意储藏不断贬值的纸币.因此马克思认为纸币不能作为储藏手段.但他在分析可以兑换黄金的银行券时指出:“危机一旦爆发,……将会发生对市场上现有的支付手段即银行券的全面追逐。每一个人都想尽量多地把自己能够获得的货币储藏起来,因此,银行券将会在人们最需要它的那一天从流通中消失。”可见,纸币能不能发挥储藏手段职能的关键在于它能否稳定地代表一定的价值量。如果货币币值不稳定,便丧失了价值储藏手段的职能,而贵金属和实物则成为保值工具。 同时还应看到,货币并非惟一的价值储藏形式,甚至不是最有利的价值储藏形式。在现代经济中,人们可以通过持有短期期票、债券、抵押凭证、股票、家具、房屋、土地,以及其他物品来储藏价值,其中的某些形式还将带来高于储蓄利息的收益,或在储藏中增值。这种储藏价值的多元形式为后续的银行业和信用制度的形成与扩张提供了客观条件。 在我国人民币稳定的前提下,也可以发挥储藏手段的职能。当然必须指出,人民币发挥储藏手段的职能与黄金储藏有不同之处,它有严格的量的限制,如果货币发行过多,就会出现纸币贬值问题,不仅现有的人民币不能发挥储藏手段的职能,就是原有储藏的部分,也将转化为现实的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从而冲击市场。 四、支付手段 当货币作为价值的独立形态进行单方面转移时,它发挥支付手段的职能.如货币用于清偿债务,以及支付赋税、租金、工资等所执行的职能。 由于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在时空上出现了差异,这就产生了商品的使用价值的让渡与商品价值的实现在时间上分离开来的客观必然性。某些商品生产者在需要购买时没有货币,只有到将来某一时间才有支付能力。同时,某些商品生产者又急需出售其商品,于是就产生了赊购赊销。这种赊账买卖的商业信用就是货币支付手段的起源。 与流通手段相比较,货币执行支付手段职能,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是商品交换的媒介物;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不是流通过程的媒介,而是成为补足交换的一个环节。 第二,流通手段只服务于商品流通,支付手段除了服务于商品流通外,还服务于其他经济行为。 第三,就媒介商品流通而言,二者虽然都是一般的购买手段,但流通手段职能是即期购买,支付手段职能是跨期购买。 第四,流通手段是在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条件下发挥作用,而支付手段是在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条件下发挥作用。 第五,商品赊销的发展,使商品生产者之间形成丁一个很长的支付链环,一旦某个商品生产者不能按期还债,就会引起连锁反应,严重时会引起大批企业破产,造成货币危机。所以,货币作为支付手段,既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又使商品经济的矛盾复杂化。支付手段职能的出现与扩展为经济危机的可能性变为现实性创造了客观条件。 在我国,人民币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在范围和数量上都大大超过了货币作为流通手段的职能。这里可以看出,人民币的支付手段职能,绝大部分是通过国家银行的非现金结算实现的,表现为存款货币的流通,并以国家银行为中心的货币循环。这种循环既反映了银行与各单位信用关系的消长,同时也反映了一些单位利用银行的贷款或存款来向另一些单位购买商品或劳务。所以,存款货币的流通具有二重性,它既是货币流通的过程又是信用活动的过程。在现实生活中,这两个过程又是交织在一起的,发挥支付手段职能的货币与发挥流通手段职能的货币一样,也是处于流通过程里的现实的货币,所谓流通中的货币指的就是这两者的总和。 五、世界货币 随着国际贸易交往的发展,当货币超越国界并在世界市场上发挥一般等价物作用时,它便执行世界货币的职能。理论上说,世界货币只能是以重量直接计算的贵金属。而铸币和纸币是国家依靠法律强制发行,只能在国内流通的货币,不能真实地反映货币具有的内在价值。按照马克思对典型金本位条件下的科学论述,如果货币要充当世界货币就必须得脱掉自己原有的“民族服装”,还原成金银本来面目。马克思指出:“货币一越出国内流通领域,便失去了这一领域内获得的价格标准、铸币、辅币和价值符号等地方形式,又恢复原来的贵金属块的形式。”也就是说,世界货币是以金银计价流通的。但应该看到,当今世界货币流通领域出现了很多新的现象。许多国家的货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在国际间发挥着支付手段、购买手段和财富转移的作用。我国人民币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在一定范围内已被用做对外计价支付的工具。同时,黄金仍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它仍然是国际间最后的支付手段、购买手段和社会财富的保藏和转移形式。因此,关于世界货币在国际间运动的形式问题,是一个需要研究和做出科学回答的新问题。 货币的五种职能并不是各自孤立的,而是具有内在联系的,每一种职能都是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的本质的反映。其中,货币的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职能是两种基本职能,其他职能是在这两种职能的基础上产生的。所有商品首先要借助于货币的价值尺度来表现其价格,然后才通过流通手段实现商品价值。正因为货币具有流通手段职能,随时可购买商品,货币能作为交换价值独立存在,可用于各种支付,所以人们才储藏货币,货币才能执行储藏手段的职能。支付手段职能是以储藏手段职能的存在为前提的。世界货币职能则是其他各种职能在国际市场上的延伸和发展。从历史和逻辑上讲,货币的各种职能都是按顺序随着商品流通及其内在矛盾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从而反映了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历史发展进程。 第三节 货币的定义及货币层次的划分 西方经济学家对货币定义的争论,主要围绕两个相互关联的问题而展开,即从内涵上揭示货币的基本特性,来回答“什么是货币”的问题,以及从外延上确定货币所应包括的内容或范围,即货币的层次,来回答“货币是什么”的问题。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和基础,后者是前者的运用和表现。 一、货币的定义 “货币”一词在日常生活中运用非常广泛,它的含义似乎是很明显的。然而,在经济学里货币具有特定的含义,要给货币下一个精确的定义却相当困难。为了避免混淆,我们必须澄清货币的经济学定义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习惯用法之间的区别。 (一)货币一词常常用来表示许多不同的概念 1.将货币视为通货或现金 “你带钱了吗?”,这句话里的钱显然指的就是现金。把货币仅仅定义为现金,对于经济分析而言是过于狭窄了。因为可开列支票的存款在流通领域中与现金一样,都可用以支付所购买的商品与劳务。如果我们把货币定义为现金,那么我们就难以把货币与人们所进行的全部购买活动联系起来。事实上,正是因为货币与购买相关联,才使货币问题引起人们极大的兴趣。因此,在现代经济学中必须把可开列支票的存款与现金一起包括在货币的定义之中。 2.货币等同于财富 “他很有钱”,这句话意味着他不仅有一大笔现金和存款,还有债券、股票、珠宝、字画、房子、汽车等。把货币定义为财富,从而把货币与股票、债券、不动产等相混同,那么在经济分析中就无法界定货币的基本特性。事实上,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是社会财富的一般性代表,但货币并不等同于社会财富本身,它只是社会财富的一部分。在美国,货币大约只相当于财富总量的2%,即使是最广义的货币也不超过财富总量的10%"。可见,把货币定义为财富显然又太宽了。 3.将货币等同于收入 “他的工作很好,能赚很多钱”,这句话里的钱就是指收入。收入是一定期限内的流量,而货币是某一时点上的存量,若把货币定义为收入,那么货币量将无法计量。比如,有人告诉你张三的收人为3万元,那么,你只有在得知他是每年还是每月收入这3万元之后,才能确定他的收入是高还是低。而如果有人告诉你他口袋里有1 000元的话,你对这笔钱的量是完全确定的。至此,我们可以看出,虽然货币一词经常被人们使用,但其含义却是难以界定的。 (二)西方经济学家对货币定义的不同认识 究竟什么是货币呢?如前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从劳动价值论出发,认为货币是从商品中分离出来的、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由于西方经济学家对于货币的起源、本质和职能有着不同的看法,这导致他们在“什么是货币”这个问题上存在着分歧。 1.从合法性来定义货币 货币的定义较早见于英国的哈托依(R.G.Hanetey)在其《货币与信用》(1928年)一书中对货币定义的表述。哈托依认为货币就是法律规定的(或法律力量赋予的)支付债务的手段。可见,这种定义是以货币国定论为基础的。 哈托依认为,国家之所以要把一些东西规定为货币,原因有二:一是为了提高它的可接受性;二是便于确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结清债权债务关系时,用以进行支付的东西的法律地位。任何东西,只要政府赋予它以法定的清偿力量,债权人就不能拒绝接受。 这种看法较片面,没有将银行存款或信用货币定义在货币之内。尤其不能解释恶性通货膨胀时出现的情况:此时,法定货币并不能很好地行使货币职能,相反,非法定货币,例如一些票据和外币甚至实物却更能为人们所接受。 2.从货币的职能来定义货币 有的经济学家强调货币的价值标准职能,认为具有衡量其他物品价值的物品就是货币;有的则强调货币的交易媒介职能,认为货币是交易的媒介、支付的手段,在经济主体间提供经济交流的便利。 3.从普遍接受性来定义货币 很多著名的经济学家都从这个角度来定义货币。如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Alfred Marshal,1842—1924)认为,货币是在一定时间或地点购买商品或劳务时,或支付开支时能毫不迟疑地为人们所普遍接受的东西。 凯恩斯认为货币是具有一般购买力的、能被用来结清债务和价格合同的东西。 弗里德曼则把货币看成是购买力的暂栖所,指货币具有为一般人能接受的交易媒介的职能。这种定义包含了前面两种定义的内容,又弥补了它们的不足。 关于什么是货币,现在尽管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表述,但基本上是将货币定义为:在商品或劳务的支付中或债务的偿还中被普遍接受的任何东西。 (三)现代货币的概念 从货币历史的发展可得出基本结论:货币是商品交易的产物,是一个动态概念。从最初货币定位于金属货币,到贵金属退出流通,信用货币(包括电子货币)以多样形式充当流通手段,货币从狭义概念发展到广义概念。 在现代信用经济条件下,货币可以分为狭义货币和广义货币两个概念。狭义货币理解为:由中央银行统一发行,受国家权力保护,能够在交易中直接支付流通的货币符号,其典型形式是现钞纸币。广义货币概念包括三个方面:第一,能够在交易中充当流通手段,满足支付清算需要;第二,代表一定价值的符号,通过规定程序可以转化为支付流通手段;第三,符合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法令,由合格的法人机构发行并可在约定期限兑付现钞,其主要形式包括:银行存款、商业票据、政府债券等。 二、货币的不同层次与划分方法 (一)货币层次划分的依据 在广义货币概念中,多种信用工具以不同程度发挥流通和支付的功能,充当货币的角色。不同的信用工具在发挥货币功能时,产生的作用不尽相同,对经济活动的影响也有差异。随着政府干预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建立,通过金融宏观调控达到货币供求关系的相对均衡,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中央银行的金融宏观调控必须对金融市场货币供求状况有准确地把握,这是金融宏观决策的基本前提,因此,需要对充当流通支付手段的各种信用工具进行适当的区分,以便对症下药。 各国中央银行在确定货币层次时,都以货币的流动性作为标准。货币流动性是指不同的信用工具在市场上能够转化为直接支付能力的速度和方便程度。流动性高,即转化为直接支付能力的能力强;流动性低,即转化为直接支付能力的能力较弱。例如,现金作为购买力十分方便,能够随时支付流通,对市场的影响最直接;定期存款要转化为购买力就不够方便,一般需要到期后才能形成市场购买力。那么,现金就是流动性高的货币,定期存款就是流动性低的货币。这样划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不同层次货币的分布和变化规律,以及由此引起的市场总供求和供求结构的变化,为中央银行金融调控提供决策参考依据。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化发展,新的金融工具层出不穷,金融市场的复杂性日益突出,科学划分货币层次的意义也更加重要。 (二)货币层次划分的方法 与西方国家对货币定义的研究一样,对货币层次指标系列的认识,也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19世纪上半叶,大多数国家处于金银复本位货币制度时期,当时发行的银行券,从来不被人们视为货币,而只是当作向银行兑换金属货币的凭证。早在19世纪就己开始了银行汇票和银行支票的结算方式,但当时也没有人意识到可转账的活期存款就是货币。到19世纪下半叶、20世纪初,各国中央银行先后成立,客观上要求中央银行对经济和金融动态能有较正确的了解和评价,在此情况下,才将银行券和活期存款看成是货币。到20世纪50年代,世界各国普遍流行关于可转账的活期存款和纸币同样是货币,以及其他存款也构成不同层次货币的主张。货币发展历史的进程证明,货币概念的确定会增强中央银行宏观控制的有效性。 目前,世界各国普遍以金融资产流动性的强弱作为划分货币层次的主要依据。所谓“流动性”,是指金融资产能及时转变为现实购买力并不蒙受损失的能力。流动性越强的金融资产,现实购买力也越强。流动性程度不同的金融资产在流通中周转的便利程度不同,从而对商品流通和各种经济活动的影响程度也就不同。因此,按流动性强弱对不同形式、不同特性的货币划分不同的层次,对科学地分析货币流通状况,正确地制定、实施货币政策,及时有效地进行宏观调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MF)的口径,货币层次一般可作如下划分: 1.M0(现钞) M0不包括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而是指流通于银行体系以外的现钞,包括居民手中的现金和企业单位的备用金。这部分货币可随时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因而具有最强的购买力。 2.M1(狭义货币) M1由M0加上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构成。由于活期存款随时可以签发支票而成为直接的支付手段,所以,它同现金一样是最具流动性的货币。M1作为现实的购买力,对社会经济有着最广泛而直接的影响,因而是各国货币政策调控的主要对象。 3.M2(广义货币) M2由M1加准货币构成。准货币一般由定期存款、储蓄存款、外币存款以及各种短期信用工具,如银行承兑汇票、短期国库券等构成。准货币本身是潜在的货币而非现实的货币,但由于它们在经过一定手续后,能够较容易地转化为现实的货币,进而加大流通中的货币量,故称之为亚货币或近似货币。由于M2包括了一切可能成为现实购买力的货币形式,因此,对研究货币流通的整体状况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对货币供应量的计量以及对货币流通未来趋势的预测,均具有独特的作用。 各国经济与金融发展状况不一,金融工具的种类和创新程度有差异,金融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不同,中央银行对金融调控的重点和技术要求也有差距,因此,各国对货币层次划分的口径不统一。 在IMF的口径下,各国对货币层次的具体划分各不相同,而且还随着本国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例如,从1971年4月至1986年3月,美国先后8次改变了货币层次划分的内容,可谓调整频繁。基本是: (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货币层次的划分: M0=现金 Ml=M0+活期存款(私人活期存款、邮政划汇、企业活期存款) M2=M1+储蓄存款+定期存款+政府债券 (2)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对货币层次的划分: M0=流通中的现金+活期存款 Ml=M0+可转让存单+自动转账的储蓄存款+信贷协会股份存款账户 +互助储蓄银行活期存款 M2=M1+商业银行隔夜回购+美国居民持有的即期欧洲美元存款 +货币市场互助基金账户+所有存款机构的储蓄存款和小额定期存款 M3=M2+大额定期存单(10万美元以上)+定期回购协议 +美国居民持有的定期欧洲美元存款 L=M3+银行承兑票据+商业票据十储蓄债券+短期政府债券等 (3)英国英格兰银行对货币层次的划分: Ml=现金+私人部门持有的英镑活期存款 M2=现金+英国居民(公共及私人部门)持有的英镑存款 M3=M2+英国居民持有的各种外币存款 (4)日本国日本银行对货币层次的划分: M1=现金+活期存款 M2=M1+企业定期存款 Ml+CD=M1+企业可转让存单 M2+CD=M1+定期存款+可转让存单 M3=M2+CD+邮局、农协、渔协、信用组合、劳动金库的存款+信托存款 (5)我国中国人民银行对货币层次的划分: M0=流通中的现金 Ml=M0+企业活期存款+机关团体部队存款十农村存款+个人信用卡类存款 M2=M1+单位定期存款+储蓄存款十外币存款+信托类存款 +证券公司的客户保证金存款 M3=M2+金融债券+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 从世界各国中央银行对货币层次划分的情况分析,总的规律是:金融市场比较发达,金融工具多样化程度较高的国家,货币划分的层次较多。金融市场化程度高,金融调控技术性要求高,货币层次划分较细;反之亦然。货币和金融处在不断发展之中,随着科技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货币内涵和外延都在发生一定的变化,金融管理伴随货币信用的发展也将不断完善,货币层次在金融分析和决策中的重要性将更加突出。 (三)货币层次划分的现实意义 迄今为止,关于货币供应量层次的划分并无定论,但根据资产的流动性来划分货币供应量层次,已为大多数国家政府所接受。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政府对货币供应量的监控重点已逐渐由M1转向M2或更高层次的范围。 货币是引起经济波动的一个重要因素,货币供求的变化对国民经济的运行产生着重大的影响,调控货币供应量,使其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已成为各国中央银行的主要任务,可见,对货币供应量层次的划分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国对货币供应量层次的划分,目的是为了把握流通中各类货币的特定性质、运动规律以及它们在整个货币体系中的地位,进而探索货币流通和商品流通在结构上的依存关系和适应程度,以便中央银行拟订有效的货币政策。有关国家的中央银行通过对货币供应量指标的分析,可以观察分析国民经济的变动,考察各种具有不同货币性的资产对经济的影响,并选定一组与经济的变动关系最密切的货币资产,作为控制的重点,有利于中央银行调控货币供应。 三、铸币税 所谓铸币税(Seigniorage)是由于铸造金属货币或发行信用货币而获得的收入,它不是一种专门的税种,而是因货币特有的管理方式而形成的专有收益。在政府统一了货币铸造和信用货币发行后,这部分收益归政府所有,类似于一种税收,习惯上称铸币税。 (一)金属货币的铸币税 实物货币时代不存在铸币税,牛皮、石斧等物品不能随意制造,需要通过交换商品才能取得。金属货币产生以后,从称量金属货币逐渐转变为铸币,铸造者在铸造金属货币时收取少量费用,形成一定的铸币收入。当出现铸币的实际价值(重量)低于标明的面值重量时,铸币者从中获得了一定的收益。比如说,用1000镑的贵金属来铸造1镑重量单位的货币,如果铸造的贵金属货币完全足值,那么只能铸造1000枚货币;如果铸造的单位货币实际重量是0.9镑(铸币面值标明1镑),1000镑的贵金属实际铸造了111l枚货币,除去1000枚面值标明1镑的铸币外,铸造者从中得到了11l枚货币,通过铸币这一过程获得了99.9镑的收入,这部分收人便形成了“铸币税”。铸币的实际重量低于铸币面值的差异越大,铸币税越多;但金属货币的铸币税并非无限,金属产量的限制和民间对铸币的接受程度约束了铸币税的获取数量。在不兑现的信用货币时代,从理论上讲铸币税是无限的,但政府发行纸币时,必须考虑经济发展的需要,过度增加铸币税会引起通货膨胀,危及经济发展和损伤公民信心,而恢复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公众对货币的信心需付出更大的代价。 (二)信用货币的铸币税 国家发行信用货币时代,铸币税的含义发生了一些变化,出现了狭义铸币税与广义铸币税之分。狭义铸币税是指中央银行通过发行货币形成的无成本负债,用这部分负债对金融机构发放有息贷款,从而获得发放再贷款的利息收入。广义的铸币税是指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权,发行货币的面值总额减去印刷费用后的账面价值余额。从中央银行的角度,发行货币确实形成了负债来源,完全可以通过发放贷款支配使用,但中央银行发放的再贷款到期要收回,从国家财政的角度,真正形成税收并可以作为支配使用的,是发行货币运用之后形成的利息收益。目前铸币税的归属在各国有不同的制度安排:一种采用分成制,将铸币税按照一定比例在中央银行与国家财政之间分配,中央银行的日常行政管理费用全部自行解决;一种是统交制,铸币税收入全部上缴国家财政,中央银行的经费按照实际需要,向国家财政申请,经国家财政同意后下拨。我国目前采用统交制。 (三)电子货币的铸币税 电子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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