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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011-10-21 41页 doc 263KB 7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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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各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 安全管理资料 各工种、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 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目录 1.​ AQ3.4.1.1 普通工(杂工)安全操作规程作规程 2.​ AQ3.4.1.2 凿岩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3.​ AQ3.4.1.3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4.​ AQ3.4.1.4 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5.​ AQ3.4.1.5 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规程 6.​ AQ3.4.1.6 搅拌机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7.​ AQ3.4.1.7 抹灰工安全操作规程 8.​ AQ3.4.1.8 瓦工安全操作规程 9.​ A...
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各种工种安全操作 建筑#施工# 资料 各工种、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 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目录 1.​ AQ3.4.1.1 普通工(杂工)安全操作规程作规程 2.​ AQ3.4.1.2 凿岩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3.​ AQ3.4.1.3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4.​ AQ3.4.1.4 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5.​ AQ3.4.1.5 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规程 6.​ AQ3.4.1.6 搅拌机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7.​ AQ3.4.1.7 抹灰工安全操作规程 8.​ AQ3.4.1.8 瓦工安全操作规程 9.​ AQ3.4.1.9 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10.​ AQ3.4.1.10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1.​ AQ3.4.1.11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2.​ AQ3.4.1.12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3.​ AQ3.4.1.13 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14.​ AQ3.4.1.14 机械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5.​ AQ3.4.1.15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6.​ AQ3.4.1.15 卷扬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7.​ AQ3.4.1.17 物料提升机(井字架)工安全操作规程 18.​ AQ3.4.1.18 施工升降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9.​ AQ3.4.1.19 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0.​ AQ3.4.1.20 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1.​ AQ3.4.1.21 移动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2.​ AQ3.4.1.22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23.​ AQ3.4.1.23 打桩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4.​ AQ3.4.1.24 打桩工安全操作规程 25.​ AQ3.4.1.25 机动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6.​ AQ3.4.1.26 土方机械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7.​ AQ3.4.1.27 保温、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28.​ AQ3.4.1.28 安装钳工铆工安全操作规程 29.​ AQ3.4.1.29 管道安装工安全操作规程 30.​ AQ3.4.1.30 通风工安全操作规程 31.​ Q3.4.1.31 油漆涂料工安全操作规程A 32.​ AQ3.4.1.32 玻璃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普通工(杂工)安全操作规程 AQ3.4.1.1 (1) 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m,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2) 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m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3) 吊运土方,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4) 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5) 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m,下坡不得少于10m。 (6) 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送。 (7) 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8) 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开车厢板应站在侧面。 (9) 砌挡墙搬运石料要拿稳放牢,绳索工具要牢固;两人抬运,应互相配合,动作一致;用车子或筐运送,不要装得太满,防止滚落伤人。 (10) 往坑槽运石料,应用溜槽或吊运,下方不准有人。 (11) 在脚手架上砌石,不得使用大锤,修整石块时要戴防护镜,不准两人对面操作。 (12) 工作完毕,应将工作面、脚手板等处清扫干净。 凿岩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AQ3.4.1.2 (1) 挖掘深坑、深槽、巷道等,应根据地质情况和施工要求,设置边坡、顶撑或固壁支护,严防冒顶、塌方。 (2) 在巷道峒室中施工,要班班“敲帮问顶”,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巷道峒室若发现透水预兆,应停止作业,立即处理。 (3) 在巷道峒室内凿岩应采取湿式作业,并加强通风和个人防护。缺乏水源或不适于湿式作业的,要有防尘措施。 (4) 用手风钻打眼时,手不得离钻机风门,严禁采取骑马式作业。 (5) 使用凿岩机,胶皮风管不准缠绕和打结,不得用折弯气管的方法制止通气。凿岩时钎杆与孔必须保持在一直线上,更换钻头应先关风门。 (6) 爆破联结导火索和火雷管,必须在专用加工房内。房内不准有电气、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7) 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1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8) 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9) 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10) 峒室法爆破药室内的照明未安起爆棒前,其电压应用低压电。安起爆体时,必须用手电筒或在峒外用透光灯照明。 (11) 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入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掩蔽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12) 电力爆破应遵守下列规定: a.电源应有专人严格控制,放炮器要有专人保管,闸刀箱要上锁。不到放炮时间,不准将把手或钥匙插入放炮器或接线盒内。 b.同一路电炮应使用同厂、同批、同牌号的雷管,各雷管的电阻误差,应控制在±0.2Ω以内。 c.先将电雷管的脚线联成短路,待接母线时解开,连接母线应从药包开始向电源方向敷设,主线末端未接电源前应先用胶布包好,防止误触电源。 d.装药前,严禁将电爆机地线接在金属管道和铁轨上。雷雨天气不准露天电力爆破,如中途遇雷电时,应迅速将雷管的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联成短路。 e.联线时,必须将手提灯撤出工作面3m以外。用手电照明时,应离联线地点1.5m以外。 f.在电爆网路敷设后,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然后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路导电是否良好,测量出来的电阻与计算电阻相差不得超过10%。 (13) 使用火雷管时,导火线点火只准用专用香棒。不准使用香烟、火柴或其他明火。 (14) 火炮群和电炮群在同一施工地段,先点火炮,后合电闸;点火炮不得两人在同一方向先后点炮,每人点炮数目不得超过15个点。起爆后,均不得在最后一炮的20min前进入工作面。 (15) 露天爆破安全警戒距离半径:裸露药包、深眼法、峒室法不得小于400m;炮眼法(浅眼法)、药壶法不得小于200m。 (16) 放炮后最少要两人巡视放炮地点,检查处理危岩、支架、瞎炮、残炮。 (17) 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a.电力爆破通电后没有起爆,应将主线从电源上解开,接成短路。此时,若要进入现场,如系用即发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5min;如系用延期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15min。 b.由于接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接线起爆。 c.严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新装炸药,应该在距离原炮眼60cm外的地方,另打眼放炮。 d.在瞎炮未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 (18) 爆破材料库应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和防鼠要求。并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其温度应保持在10~30℃之间。库房距村庄或其他建筑物应在800m以上;不足800m的,仓库四周应修筑高出屋檐不得小于1.5m的土堤,或用半地下库、山洞库,但其距离不得小于400m。 (19) 炸药拆箱应在库外安全距离内进行,严禁用力敲打。 (20) 领取雷管和炸药必须在白天,并由炮工负责,分别装入非金属容器内,严禁装入衣袋,保管和领用人员必须当面点数签字,领用人员并亲送现场,不得转手。 (21) 每天剩余的雷管和炸药,应分别入临时储药小仓库,严禁私自收藏。 (22) 运输爆破材料,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不准使用自行车或两轮摩托车;运输应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由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准随身携带易引起爆炸的危险物。装运爆破材料的车船应在明显的地方插上“危险”的醒目标志,途中临时遇到火源应在上风200m以外绕过,下风则应在300m以外绕过;中途停歇或遇雷雨,应离房屋、输电线、森林、桥梁、隧道等200m以外停放;大雾、风、雪天,应减速行驶。 (23) 炸药、雷管、导爆索不准同车、同船装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放稳绑牢。雷管箱内应用柔性材料填实。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AQ3.4.1.3 (1) 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劈裂的材料。支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以木垫。木垫要钉牢,并用横杆和剪刀撑拉牢。 (2) 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3) 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 (4) 支设4m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可搭设工作台,系安全带,不足4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5) 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梁底模上行走。 (6) 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硬砸或大面积整体剥落和拉倒。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7) 锯木机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锯盘要有防护罩,防护挡板等安全装置,无人操作时要切断电源。 (8) 操作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过锯片。 (9) 进料时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 (10) 短窄料应用棍推,接料使用挂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材料,禁止上锯。 (11) 暴风、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模板、支撑。发现变形、下沉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12) 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设施。 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AQ3.4.14 1.钢材、半成品等应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2m区域内禁止行人。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 3.展开圆盘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4.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拿錾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cm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笼罩。 5.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塌落。 6.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上和马道。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准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在4m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柱在4m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倒塌。 7.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8.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柱边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9.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架降落到离地面1米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10.冷拉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应就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90°,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场地不准站人和通行。 11.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离开后再发开车信号。 12.冷拉和张拉钢筋要严格按照规定应力和伸长率进行,不得随便变更。不论拉伸或放松钢筋都应缓慢均匀,发现油泵、千斤顶、销卡具有异常,应即停止张拉。 13.张拉钢筋,两端应设置防护挡板。钢筋张拉后要加以防护,禁止压重物或在上面行走。浇灌混凝土时,要防止震动器冲击预应力钢筋。 14.张拉千斤顶支脚必须与构件对准,放置平正,测量拉伸长度、加楔和拧紧螺应先停止拉伸,并站在两侧操作,防止钢筋断裂,回弹伤人。 15.同一构件有预应力和非预应力钢筋时,预应力钢筋应分二次张拉,第一拉至控制应力的70~80%,待非预应力钢筋绑好后再张拉到规定应力值。 16.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cm,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17.切断钢筋刀口不得超过机械负载能力,切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要用高硬度刀件。 18.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规程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19.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放范围,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20.钢筋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 21.钢筋调直,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 22.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开伤人。 23.短于2m或直径大于9mm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24.钢筋调直,钢筋要紧内贴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错开。 25.弯曲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26.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芯轴、加油和清理,须停机后进行。 27.钢筋焊接,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衡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并在开关箱内装有防漏电保护的空气开关。 28.焊接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工作棚要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29.对焊机接触器的接触点、电机,要定期检查修理,冷却水管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温度。 30.钢筋严禁碰、触、钩、压电源电线、电缆。 31.钢筋机械作业后必须拉闸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规程 AQ3.4.1.5 1.混凝土运输车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 2.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 3.浇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在溜槽帮上操作。 4.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 5.浇灌框架、梁、栏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上或支撑上操作。 6.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蓬、阳台,应设防护措施。 7.不得在混凝土养护池边上站立和行走,并注意各处的盖板和地沟孔洞,防止失足坠落。 8.使用震动棒、平板震动器应穿绝缘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线不得有破皮漏电现象,用电设备必须要有漏电开关。 搅拌机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AQ3.4.1.6 1.搅拌机必须安置在坚实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脚筒架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2.开动搅拌机前应检查,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等应良好,滚筒内不得有异物。 3.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工作完毕后应将料斗固定好。 4.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进滚筒内。 5.现场检修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进人滚筒时,外面应有人监护。 抹灰工安全操作规程 AQ3.4.1.7 1.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衡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m。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两人。 2.不准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器物上搭设脚手架。搭设脚手不得有跷头板,阳台部位粉刷,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上进行操作。 3.机械喷灰喷涂应戴防护用品,防止灰浆溅落眼内,压力表、安全阀应灵敏可靠,输浆管各部接口应拧紧卡牢。管路摆放顺直,避免折弯。 4.输送砂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超压和管道堵塞,应卸压检修。 5.贴面使用预制件、大理石、瓷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6.使用磨石机,应戴绝缘手套穿胶靴,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金刚石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瓦工安全操作规程 AQ3.4.1.8 1.瓦工在进入操作岗位时,要正确佩带好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整齐,并注意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墙身砌体高度超过胸部(1.2m)以上时,不得继续砌筑,应及时搭设脚手架。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支搭一道固定的安全网和同时设一道随层高度提升的安全网,其离作业层高度不超过4m;采用外脚手架时,还应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 3.脚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超过270kg,集中荷载不超过150kg),堆砖高度不得超过单行侧摆三层。 4.使用外脚手架操作时,外脚架应不低于操作面,并内设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无绑扎的探头板上操作。 5.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严禁站在墙顶上进行砌筑、划线(勒缝)、清扫墙面、抹面和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不准在砖墙上行走。 6.在同一竖直面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板,下方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戴好安全帽。 7.砌筑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斩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碎砖、杂物、工具应集中下运,不得随意乱丢乱掷,防止掉落伤人。 8.用起重机吊运砖时,应采用砖笼,并不得直接放于跳板上。吊砖、浆和料不能装得过满。起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得松开夹具。 9.垂直运输的吊笼、滑车、绳索、刹车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吊运时不得超载,并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10.从砖垛上取砖时,应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垛倒砸人。砖石运输车辆前后距离,在平道上不少于2m,坡道上不小于10m。 11.在地坑、地沟作业时,要严防塌方和注意地下管线、电缆等。在屋面坡度大于250时,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有牢固的挂钩。没有外架时檐口应搭防护栏杆和防护立网。 12.在进行高处作业时,要防止碰触裸露电线,对高压电线应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13.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稳。屋面无望板时,应铺设通道,不准在桁条、瓦条上行走。 14.在石棉瓦等不能承重的轻型屋面上工作时,应搭设临时走道板,架设和移动走道板时必须特别注意安全,并应在屋架下弦搭设安全网,不得直接站在石棉瓦上操作和行走。 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AQ3.4.1.9 1.架子工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应每年进行一次体验。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不得从事架子作业。 2.架工班组接受任务后,必须根据任务的特点向班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分工。悬挂挑式脚手架、门式、碗口式和工具式插口脚手架或其它新型脚手架,以及高度在30m以上的落地式脚手架和其他非标准的架子,必须具有上级技术部门批准的设计图纸、计算书和安全技术交底书后才可搭设。同时,搭设前架工班组长要组织全体人员熟悉施工技术和作业要求,确定搭设方法。搭脚手架前,班组长应带领架工对施工环境及所需的工具、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开始作业。 3.架工作业要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戴安全帽,佩戴安全带,衣着要灵便,穿软底防滑鞋,不得穿塑料底鞋、皮鞋、拖鞋和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作业时要思想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准用抛扔方法上下传递工具、零件等。禁止打闹和开玩笑。休息时应下架子,在地面休息。严禁酒后上班。 4.架子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不宜一次搭得过高。未完成的脚手架,架工离开作业岗位时(如工间休息或下班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必须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和确保架子稳定。脚手架搭设后必须经施工员会同安全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进行检查,对长期停用的脚手架恢复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鉴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5.落地式多立杆外脚手架上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kg,堆放标准砖只允许侧摆3层;集中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150kg。用于装修的脚手架不得超过200kg/ 。承受手推运输车及负载过重的脚手架及其他类型脚手架,荷载按设计规定。 6.高层建筑施工工地井字架、脚手架等高出周围建筑,须防雷击。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应安装防雷装置,可将井字架及钢管脚手架一侧高杆接长,使之高出顶端2m作为接闪器,并在该高杆下端设置接地线。防雷装置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姆。 7.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m。脚手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时不得小于20cm;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20cm。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8.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不得大于一比三,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cm。 9.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1m高的防护栏杆和钉18cm高的挡脚板。 10.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m,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20cm。里脚手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1.5m,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拉固。 11.砌墙高度超过4m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160kg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多层建筑应在二层和每隔四层设一道固定的安全网。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 12.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13.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14.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AQ3.4.1.10 1.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人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大雾、暴雨等)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5.用于高空作业的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6.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AQ3.4.1.11 一、所有绝缘、检查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二、现场施工用高、低电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三、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四、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并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五、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六、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结合处,不得摸连拉接螺孔。 七、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电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八、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或升压方式运行。 九、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十、现场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十一、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十二、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1/8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十三、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十四、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十五、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设置临时拉线。 十六、架线时在线路的每2~3公里处,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如遇雷雨,停止工作。 十七、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十八、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1.切断所有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 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十九、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械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二十、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二十一、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二十二、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二十三、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AQ3.4.1.12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零接地良好,其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进行。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器材。 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和设备应切断电源。 5.焊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应清除干净,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7.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8.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子接触,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应连接牢固。 9.更换场地移动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用手持焊线爬梯登高。 10.消除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1.多台焊机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零接地,并有隔光板。 12.钍钨机要放置在密闭铅合内,磨削钍钨机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将粉尘及时排除。 13.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 14.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 1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6.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查许可后,方可施焊。 17.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AQ3.4.1.13 1.施焊(割)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 3.施工现场禁止使用乙炔发生器,只能使用乙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 4.氧气瓶、乙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压力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5.氧气瓶、乙炔瓶(液化石油气瓶)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乙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气瓶存放和使用间距必须大于5m,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m。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6.氧气瓶、乙炔瓶应有防震胶圈和防护帽,并旋紧防护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 7.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8.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9.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如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10.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11.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12.铅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分应涂护肤油脂。工作完毕应洗漱。 13.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乙炔瓶气阀关好,拧上防护罩。 14.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机械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AQ3.4.1.14 1.内燃机摇车启动时,应五指并拢握紧摇柄,从下向上提动,禁止从上向下硬压,或连续摇转。用手拉绳启动时,不准将绳绕在手上。 2.内燃机温度过高而需要打开水箱盖时,防止蒸汽或水喷出烫伤。 3.发电机室应设置砂箱和四氯化碳灭火机等防火设备。 4.发电机到配电盘和一切用电设备上的导线,必须绝缘良好,接头牢固,并架设在绝缘支柱上,不准拖在地面上。 5.发电机运转时,严禁人体接触带电部分。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绝缘防护措施。 6.空气压缩机的输气管应避免急弯,打开送风阀前,必须事先通知工作地点的有关人员。 7.空气压缩机出气口处不准有人工作。储气罐放置地点应通风,严禁日光曝晒和高温烘烤。 8.空气压缩机的压力表、安全阀和调节器等应定期进行校验,保持灵敏有效。 9.发现气压表、机油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的指示值突然超过规定或指示不正常,发生漏水、漏气、漏电、漏油或冷却液突然中断,发生安全阀不停放气或空气压缩机声响不正常等情况,而且不能调整时,应立即停车检修。 10.严禁用汽油或煤油洗刷曲轴箱、滤清器或其他空气通路的零件。 11.蛙式打夯机手把上应装按钮开关,并包绝缘材料。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 12.砂轮机不准装倒顺开关,旋转方向禁止对着主要通道。 13.砂轮机工件托架必须安装牢固,托架平面要平整。 14.操作时,应站在砂轮侧面。不准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 15.砂轮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不准使用。 16.手提电动砂轮的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使用时要戴绝缘手套,先启动,后接触工件。 17.手电钻的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使用时应戴绝缘手套。 18.手电钻操作时,应先启动后接触工件。钻薄工件要垫平垫实,钻斜孔要防止滑钻。 19.手电钻操作时不准用身体直接压在上面。 20.倒链的链轮盘、倒卡、链条,如有变形和扭曲,严禁使用。 21.操作时,不准站在倒链正下方。重物需要在空间停留时间较长时,要将小链栓在大链上 22.千斤顶操作时,应放在平整坚实的地方,并用垫木垫实。 23.千斤顶的丝杆、螺母如有裂纹,禁止使用。 24.使用油压千斤顶,禁止站在保险塞对面,并不准超载。 25.千斤顶提升最大工作行程,不应超过丝杆或齿条全长的75%。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AQ3.4.1.15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朝着时应错开。 3.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渣及废油、绵纱不得随地乱丢,必须在指定地点存放。 4.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板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不准戴手套;大锤甩转方向不准有人。 5.用台钳夹工作,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出钳口最大行程三分之二。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的要卡牢。 6.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支撑牢固。使用千斤顶时,须用直立垫稳。 7.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8.检修机械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应挂有“正在修理,禁止合闸开动”标志。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时,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9.严禁未拉闸断电,擅自检修机械设备或机具。 10.设备检修后应先接零接地,后接电源,未接零接地前,禁止送电试机。 11.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卷扬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AQ3.4.1.16 1.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十大纪律。 2.卷扬机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熟悉和卷扬机技术性能、安全知识和,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不准将机交给无证人员操作。 3.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视野良好的地点,机身和地锚必须牢固。卷扬筒与导向滑轮中心线应垂直对正;卷扬机距离滑轮一般应不小于15m。 4.卷扬机操作棚必须符合防雨、防火和抗冲击的要求,控制开关箱(台)、卷扬机和及接电源线安装完毕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挂牌,方可作用。 5.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防护设施、电气线路等,制动器灵敏,松紧适度,联轴节螺栓紧固,弹性皮圈完好无磨损、缺少,接零接地保护装置是否良好;卷筒上绳筒保险完好不得缺档松动;皮带、开式齿轮传动部位防护罩齐全有效。确认全部合格后,方准操作。 6.以动力作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同操纵开关上指示方向一致。 7.作业中,卷筒上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并至少保留三圈以上。如发现钢丝绳重叠斜绕,应停机重新排列;但应先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的情况有无移位、走动,找出原因后再重新调整。严禁在转动中用手脚去推、踩钢丝绳,严禁用手或脚去调整排列或检修、保养。 8.卷扬机的手、脚制动操纵杆动作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任何障碍以防急刹车时碰伤手脚或影响操作造成大事故。 9.卷扬机不得起吊或拖拉超过额定重量的物体。吊运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并应用棘轮保险卡牢。休息时将吊物放至地面。作业中如遇突然停电应先切断电源,然后按动刹车慢慢地点动放松,将吊物匀速缓缓地放至地面。 10.制动衬垫,应防止受潮和沾染油污。如遇打滑失灵应立即停车,进行修理调整。 11.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工作中的卷扬机钢丝绳。物件提升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岗。 12.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当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先停机待信号明确后方可继续作业。 13.作业完毕后应切断电源,锁好操纵箱,关闭总电源,盖好防护罩,并做好清洁、润滑保养工作。 物料提升机(井字架)工安全操作规程 AQ3.4.1.17 1.卷扬机作业人员须经培训,熟悉井字架和卷扬机技术性能、机械性能、安全知识和管理制度,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不准将机交给无证人员操作。 2.卷扬机操作棚必须符合防雨、防火和抗冲击的要求,控制台、井架、卷扬机和开关箱及接电源线安装完毕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挂牌,方可作用。 3.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卷扬制动、升高限位、停层、防断绳、联络信号等十二项安全装置是否灵敏有效,钢丝绳是否完好,井架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传动位的钢丝绳不准有接头,缆风绳或架体与结构拉结是否牢固,并空载试运行,确认正常,才可操作。 4.井架各层联络要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使用对讲机时,防止多层信号干扰,信号不清不得开机,防止误操作。但作业中,不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机信号,应立即执行。 5.吊笼堆料应均匀,零星物料应用载器放载,严禁超载、超高、超长,严禁载人上落。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架底。 6.操作时精神集中,不得离开岗位。在开机中,要密切注意平台口、通道口等处是否有装运工人员将头手伸入井架架体内或爬架或穿过吊笼底部,防止意外事故。有人在吊笼内未离开前,不准开机。 7.遇六级及其以上大风或大雨时,应停止作业。 8.发生故障或停电,必须采用按动卷扬机刹车吸铁慢速地将吊笼放因地面。 9.卷扬机放尽钢丝绳时必须保持不少于三圈在卷筒上,上升吊笼收卷钢丝绳应保持排列整齐。运行中严禁用手或脚去调整排列或检修、保养。 10.井架上的平撑拉结、斜撑、缆风绳、各种安全装置安全防护和标志等严禁随意拆除,施工需要拆除井架内侧斜撑,应经工长批准,也不准连续拆除三个标准节内侧的斜撑。 11.井架三向外侧的安全网防护,必须随井架升高及时满挂。井架必须高于顶层作业层平台口6m—8m,确保吊笼升高的余位。 12.高速组合井架必须层层与建筑结构边梁附着,在无附着装置情况下的自由高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 13.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当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先停机待信号明确后方可继续作业。 14.井架在运转中,不得进行任何维修保养、调整工作。 15.作业完毕后应切断电源,锁好操纵箱,关闭总电源,盖好防护罩。 16.夜间工作时,工作场地应有足够照明装置。 17.做好清洁、润滑保养工作。 施工升降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AQ3.4.1.18 1.升降机司机必须身体健康,能胜任高空作业; 2.司机要受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才能操作升降机; 3.接班第一次开车,应满载将吊笼开至离地面一米处,停车检查吊笼是否自动下滑现象,如发生下滑现象,必须调整电磁制动器的间隙; 4.司机开车时要集中思想,严禁与他人闲谈; 5.严禁超载运行,载重或载人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6.随时注意信号,观察运转状况,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车,待故障排除后方能开车; 7.严禁装载超过吊笼宽度和高度物品和材料。 8.视野很差、大雾、雷雨天气和危险条件时,严禁开车; 9.合闸总启动后司机不准离开吊笼,只有在取走电锁钥匙后,方能离开吊笼; 10.制动、限速部件发现异常或失灵时严禁开车; 11.大风条件下应注意安全,当风力达到6级以上时,不准开车,并将吊笼降到最低层; 12.卸料平台安全门未关好,不得开动吊笼; 13.下班后必须打扫吊笼,作好当班记录,拉开开关,锁好控制箱和低笼门,填写运行记录,做好交接班; 14.严禁非司机开车。 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AQ3.4.1.19 一、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开机,严禁非驾驶人员进入驾驶室内。 二、开机前应认真检查钢丝绳、吊钩、吊具有无磨损裂纹和损坏现象,传动联接部位螺丝是否松动,各部电器元件是否良好,线路连接是否安全可靠,传动部分润滑部位是否正常,并进行空运转,待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行走式塔吊作业前,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 三、工作时应服从指挥,坚持岗位,集中精力,精心操作,严禁吊钩有重物时离开驾驶室,操作中做到二慢一快,即:起吊、下落慢,中间快。 四、下降吊钩或起吊物件时,如遇信号不明,发现下面有人或吊钩前面有障碍物时应立即发出信号,服从指挥人员信号指挥。 五、吊运重物应高于前进方向所有障碍物2m。 六、塔机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2.在顶升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坚固螺栓。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 3.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旋转。 七、操作时发现塔吊工作不正常、安全装置失灵应立即停止操作,切断电源,汇报主管部门组织检修,待正常后使用。在高空修理必须戴好安全带。 八、下班前将吊勾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m~3m处,松开回旋机构制动装置,使其顺风源自由摆动。 九、下班前各操作处于断开位置,切断电源,离开驾驶室必须加锁。 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AQ3.4.1.20 一、各种起重机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开机。 二、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安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装置。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夹轨钳。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三、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四、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五、遇有下列情况严禁起吊: 1.起重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斜拉工件不吊; 8.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9.小配件或短料盛过满不吊; 10.棱角物件没有采取包垫等护角措施不吊。 六、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臀、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七、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八、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九、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十、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十一、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 移动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AQ3.4.1.21 移动式起重机含:履带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等。 一、起重机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开机。 二、移动式起重机发动机启动前应分开离合器,并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上。同机操作人员互相联系好后方可启动。 三、履带式起重机吊物行走时,臂杆应在履带正前方,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回转、臂杆、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住。起重机不得作远距离运输使用。 四、移动式起重机行走拐弯时不得过快过急。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五、用变换档位起落臂杆操纵的起重机,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时,变换档位,以防滑杆。 六、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禁止吊物行驶。工作完毕起腿、回转臂杆不得同时进行。 七、汽车式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杠的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拉紧。 八、汽车式全液压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应将地面处理平坦放好支腿,调平机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时,禁止作业。 2.有负荷时,严禁伸缩臂杆。接近满负荷时,应检查臂杆的挠度。回转不得急速和紧急制动,起落臂杆应缓慢。 3.操作时,应锁住离合器操纵杆,防止离合器突然松开。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AQ3.4.1.22 一、起重工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二、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三、80吨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四、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五、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六、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见下表1)。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见下表2)。 钢 丝 绳 的 安 全 系 数 表1 钢 丝 绳 的 用 途 安 全 系 数 缆风绳 缆索起重机承重绳 手动起重设备 机动起重设备 作吊索无弯曲 作捆绑吊索 用于载人的升降机 3.5 3.75 4.5 5~6 6~7 8~10 14 钢丝绳断丝折减或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 表2 折减或报废 钢 丝 绳 种 类(交互捻制) 6×19+1 6×24+1 6×37+1 6×61+1 1.00 0.90 0.80 报 废 0~5 6~10 11~16 16以上 0~7 8~14 15~20 20以上 0~10 11~20 21~30 30以上 0~15 16~25 26~40 40以上 七、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mm。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 八、地锚(桩)应接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九、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其应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表3) 绳 卡 应 用 范 围 表3 绳卡型号 卡杆直径(mm) 允许承载力(t) 适用于钢丝绳直径(mm) 绳卡间距(mm) 绳卡使用数量(个) Y1-6 Y2-8 Y3-10 Y4-12 Y5-15 Y6-20 Y7-22 Y8-25 Y9-28 Y10-32 Y11-40 Y12-45 Y13-50 M6 M8 M10 M12 M14 M16 M18 M20 M22 M24 M25 M27 M30 0.72 1.28 2.00 2.40 2.88 5.12 6.48 8.00 9.68 11.50 12.50 14.80 18.00 7.4~8 8.7~9.3 11 12.5~14 15~17.5 18.5~20 21.5~23.5 24~26.5 28~31 32.5~37 39~44.5 46.5~50.5 52~56 60以上 90 90 90 10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250 300 300 350 3 3 3 3 3 4 4 5 5 5 6 6 6 7 十、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十一、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十二、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十三、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十四、组装起重桅杆应用芒刺对孔。高空拧紧和拆卸螺丝应用固定扳手,如用活动扳手应系安全带。 十五、捆转向滑车或定滑车,捆绕数不宜多,并须排列整齐、受力均匀。捆绑定滑车应有防滑措施,但起重量大的定滑车应用吊环。 十六、缆风应合理布置,松紧均匀。缆风与桅杆顶应用卡环连接;缆风与地锚连接后,应用绳卡轧死。 十七、缆风跨越马路时,架空高度应不低于7m。 十八、缆风与高压线之间应有可靠的安全距离。如需跨过高压线,应采取停电、接地、搭设防护架等安全措施。 十九、桅杆移动的倾斜幅度,当采用间歇法移动时,不宜超过桅杆高度的1/5;当采用连续法移动时,则应为桅杆高度的1/20~1/15。相邻缆风要交错移位。 二十、装运易倒构件应用专用架子,卸车后应放稳搁实,支撑牢固。 二十一、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时,应先起钩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时,应先起伸臂配合起钩。 二十二、就位的屋架应搁置在道木或方木上,两侧斜撑一般不少于三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二十三、使用抽销卡环吊构件时,卡环主体和销子必须系牢在绳扣上,并应将绳扣收紧。严禁在卡环下方拉销子。 二十四、引柱子进杯口,撬棍应反撬。临时固定柱的楔子每边需二只,松钩前应敲紧。 二十五、无缆风校正柱子应随吊随校。但偏心较大、细长、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长度的1/20或不足60cm时,禁止无缆风校正。 二十六、禁止将物件放在板形构件上起吊。吊装不易放稳的构件,应用卡环,不得用吊钩。 二十七、设备吊装三角架(三木塔)下脚应相对固定,倒链应挂在正中,移动时应防止倾倒。 二十八、装运重心高、偏心大或易滚动的设备等,应合理搁置,并采取稳固措施。 二十九、用顶升法装车,托梁应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顶升速度应一致,前后应交错进行,高差不宜过大。 三十、用滚动法装卸车时,滚道的坡度不得大于20°,滚道的搭设应平整、坚实,接头错开。滚动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时应设溜绳。在滚道一侧的车体下面应用枕木垫实。 三十一、使用管子(滚杠)拖运设备,管子的粗细应亠致,其长应比托板宽度长50cm。填管子,大拇指应放在管子的上表面,其他四指伸人管内,严禁戴手套和一把抓管子。 三十二、旋转法起吊时,设备的中心线、桅杆和基础中心应在同一平面内。采用多根主缆风时,应有调节受力的装置。在滑车组的相反方向应有制动措施。 三十三、采用人字桅杆起板法吊装时,桅杆两腿闹的夹角应不大于45°,受力方向应在两腿的中间。桅杆的高度,应为设备长度的1/2.5~1/2。桅杆两腿和设备绞座应放在一起。 三十四、滑行法吊装应遵守下列各项: 1.两桅杆或四桅杆吊装时,桅杆的前倾或后仰应一致,并选用同种型号同速卷扬机。 2.设备直径大于3m时应设两套溜绳,其间要有平衡轮调节,使滑车受力一致;设备直径小子3m时,可设一套溜绳,但设备中心线、溜绳与基础中心应在同一直线上。 3.溜绳的滑车组,应有防止扭转的措施。 4.负载的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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