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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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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中铁七局娄邵铁路工程项目部 中国中铁 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应急预案 中铁七局娄邵铁路工程项目部 二0一一年八月 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原则 为预防和处置各种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积极预防和杜绝因与外协队伍和农民工矛盾纠纷问题引发各类群体性事件,预防地方征拆问题引发百姓集中上访事件、预防打架斗殴偷盗事件发生,预防现场安全质量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施工稳定的局面,项目部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的原则,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力争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
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中铁七局娄邵铁路工程项目部 中国中铁 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应急预案 中铁七局娄邵铁路工程项目部 二0一一年八月 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原则 为预防和处置各种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积极预防和杜绝因与外协队伍和农民工矛盾纠纷问引发各类群体性事件,预防地方征拆问题引发百姓集中上访事件、预防打架斗殴偷盗事件发生,预防现场安全质量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施工稳定的局面,项目部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的原则,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力争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消除不良影响,努力维护项目稳定大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项目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维稳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信访条例》 三、适用范围 1、因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上访、围堵、拦路等事件; 2、因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和过激行为(如打架斗殴等); 3、因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引发的其它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书记为组长、副经理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各单位经理、书记、架子队长为成员的维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及维护稳定工作。维稳应急办公室设在项目部综合办公室。 组 长(指挥):杨秋廷 高 剑 副组长(指挥): 董春生 门文博 霍鲁杰 张艳军 组员(协调、联络): 胡南 张绪华 姬永峰 徐建军 郑文胜 赵连富 范忠芳 丁云国 汤荒年 徐进勋 赵金凤 沈天喜 朱锦明 窦福长 组员(后勤):李卓颖 李 娜 陈秀桥 刘艳丽 吕惠敏 2、机构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指挥):全面负责因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及突发事件;做好群体性上访的劝返工作;决定维稳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研究决策重大应急措施;决定新闻报道方针及重大事项,新闻管制及统一对外发布有关新闻,引导媒体报道方向;决定其他相关事项。 (2)应急小组副组长(指挥):负责协助应急小组组长工作,现场协调工作、劝返工作;情报信息掌握、思想宣传教育;遇到突发事件迅速上报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执行组长启动的应急预案。 (3)小组成员(协调、联络):负责协助应急小组副组长工作,负责现场负责群体性人员的解释、说服教育、救援、善后处理等工作;负责执行组长启动的应急预案;负责事件现场工作的安全事项;负责接收、传递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小组成员(后勤):负责执行组长启动的应急预案;负责群体性人员的救援、善后处理等工作;负责接收、传递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信息,并及时将事件的发展态势及处理情况上报领导小组;负责后勤保障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监控与预警 1、信息监测与报告 (1)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大对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对排查出的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由维稳应急小组负责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尽量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和工作情况上报上级领导。 (3)各单位综合部办公室、各架子队信息员组成的群众信息报送系统,建立快速、高效、灵敏的应急信息网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2、信息报送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起因等基本情况; (2)事发地相关部门已做的工作和采取的措施; (3)造成的社会影响,要有书面相关资料备案; (4)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六、事件分级 群体性事件等级主要根据群体性、突发性行为的激烈程度、涉及人员的数量以及对生产生活危害程度予以确认。划分为:特别严重群体性事件(Ⅰ级)、严重群众性事件(Ⅱ级)和较大群体性事件(Ⅲ级)。 1、特别严重群体性、突发性事件(Ⅰ级) (1)一次参与人数20人以上,严重扰乱工作、生产生活秩序,影响施工现场稳定的。 (2)到项目所属公司机关、地方政府信访机构、指挥部、项目部达到20人的上访事件。 (3)因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和过激行为(如围堵、拦路、打架斗殴等事件)。 (4)视情况需要作为Ⅰ级对待的其它行为事件。 2、严重群体性、突发性事件(Ⅱ级) (1)一次参与人数在10以上行为过激、影响工作秩序和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 (2)到项目所属公司机关、地方政府信访机构、指挥部、项目部达到10人的上访事件。 (3)因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和过激行为(如上访、围堵、拦路、打架斗殴等事件)。 (3)视情况需要作为II级对待的其它行为事件。 3、较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Ⅲ级) 除属于特别重大、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情况外,到项目部、指挥部集体上访人数5人以上、影响工作秩序和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 七、 分级响应程序 1、特别严重突发性事件(Ⅰ级)响应 (1)特别严重群体性、突发性上访事件发生后,应急小组组长、副组长、主体责任部门负责人在接到报告的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积极开展处置工作,并立即将相关信息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 (2)接到相关信息后,由应急小组组长、副组长、召集紧急会议,确定启动本预案。 (3)分部经理、书记到现场参与解决。 2、严重群体性、突发性事件(Ⅱ级)响应: (1)严重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应急小组组长、副组长、事件发生主体责任部门负责人在接到报告的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积极开展处置工作,并立即将相关信息报送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 (2)接到相关信息后,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总指挥、应急小组组长、副组长召集紧急会议,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根据情况决定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3)分部经理、书记到现场参与解决。 3、较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Ⅲ级)响应: (1)较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主体责任部门负责人在接到报告的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积极开展处置工作,并立即将相关信息报送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 (2)接到上级处置信息后,参与协调与处置,处置有困难的,请有关部门的支持。 (3)分部经理、书记到现场参与解决。 八、 维稳应急措施 维稳应急小组决定派员开展现场处置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应立即进入事发现场,按照职责分工,迅速投入处置工作。 (1)事件发生地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应急小组成员要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处置,诚恳听取群众的,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要责成相关部门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者工作不当而侵害群众利益的,要据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尽快予以纠正;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2)群体性人员发生聚集、上访事件的,应急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负责接待、联络和维护秩序的相关部门要劝导上访人员迅速离开聚集地,派代表到指定的接待场所反映问题。应急小组组长委派相关人员到现场做劝返接回工作。难以劝离的,可将群体人员带至指定的分流处置场所,进行分流。 (3)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其他部门或相关单位协助的,由应急小组相关成员及时协调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共同开展处置工作,形成处置合力。 (4)对项目部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者久拖不决。应急小组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部门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对群众因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存有误解的,要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对有关规定不够完善的,要及时修改完善;要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防止再次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5)项目部办公室、分部信息员、事发地主责部门负责信息报送,及时了解掌握接待处置工作中的相关信息,要通过项目部领导或部门报告情况。情况紧急或当时不能了解清楚的,先用紧急电话报简要情况,再报后续情况和处置结果。 (6)对不稳定信息的搜集分析、综合研判,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特别是要加强对互联网、手机短信中涉及本项目不稳定信息的监测、预警、引导和处置,掌握工作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利用法律、技术等手段减少负面信息的传播空间。一经发现不稳定事件有关信息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等形式传播,要立即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妥善处理。 (7)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应急小组组长召开紧急会议后决定报送公安机关到达现场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秩序。 九、信息发布工作原则 1、 统一领导,分级处置。发生一般性突发事件,项目部及事发单位应及时逐级报告;发生较大突发事件,项目部相关负责人员必须迅速到位,指导事发单位进行现场舆论应对处置工作;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必须迅速上报公司有关领导及党委工作部。事发单位要主动加强区域联系,充分利用区域资源,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2、快速反应,积极主动。在网络信息高度发达、新闻媒体立体传播、舆论监督力度加大的新形势下,突发事件舆论应对处置工作,必须快速反应,快速行动,在“第一时间”赶到“第一现场”,掌握“第一手情况”,快速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形成舆论应对处置工作,成立舆论应对处置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迅速及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3、掌握事态,统一口径。突发事件舆论应对处置工作,首先要及时了解事件真相,并指定专人负责,统一信息发布口径,客观反映事件动态。既要积极应对,不回避事件、不回避记者、不回避公众,又要坚持以我为主、以事实为主、以正面引导为主的原则,积极应对新闻媒体的追踪采访,准确把握舆论导向。 4、及时沟通,引导舆论。在突发事件舆论应对处置工作中,必须自始至终地保持与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的沟通,通过建立信息通报,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到信息准确、客观披露、沟通及时、态度诚恳,努力变被动为主动,及时准确地引导新闻舆论,最大限度地减小事件危害,尽快平息事态。 十、信息发布工作程序 1、新闻媒体记者到事发地点后,第一时间接触的员工或协作队伍人员要立即向领导或现场负责人汇报,并将记者引荐给现场负责人。 2、事发单位领导或现场负责人要热情接待,主动将记者引导到驻地办公场所,礼貌接待来访人员;要求来访人员出示记者证等有效证件,掌握来访人员的身份和所需采访的内容,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报告,未经允许,在封闭的现场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工点。 3、信息发布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启动舆论危机处置预案;舆论应对处置工作人员按照预案要求迅速到位;根据事件特点,对预案进行调整细化,并统一新闻发布口径,确定应对措施。 4、对于召开重要发言会议的突发事件,一般情况由公司安排新闻发言人、项目部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回答记者提问,不得违背国家与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泄露企业商业秘密,严禁未经上级允许发布实质性信息,不得提供书面资料;对摄影摄像记者,要严格限制采访范围,绝对避免拍摄企业标识和名称;对记者要求采访事件现场或某个人时,必须由项目部领导或现场负责人陪同,并按规定做好进入现场登记,佩带安全防护用品。 5、采访结束后,现场负责人或事发单位领导要主动要求记者留下联系方式,继续主动与新闻记者保持联系,掌握报道内容,防止出现影响企业利益和信誉的负面报道。如果发现苗头,要抢在稿件发出之前,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并立即向项目部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6、当出现负面报道并对企业造成影响时,项目部及分部要积极应对新闻危机。通过公开事件真相,澄清谣传和猜测;通过发布事件处理措施和进展情况,掌握事态发展的主动权;通过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统一宣传口径,正确引导舆论,将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如果是互联网新闻危机,还要组织网络评论员发布企业声音,说明事件真相,有效维护企业形象。 7、对各级媒体前去现场采访时,应弄清对方身份,热情接待,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及公司党工部汇报,要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社会舆论应对工作。 十一、新闻事件处置网络流程 十、应急物资 1、通信物资,各单位综合部办公室应具备相应的通迅条件,并确保信息通畅。 2、交通运输,各单位综合部办公室为劝返群众提供运力支持。 3、医疗物资,在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过程中,安质部要配备有医务常识的人员及相关药品及医疗器械。 十一、注意事项 1、在启动应急预案期间,凡所有涉及到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 2、如果项目部参与相关处置成员引起群体事件事态扩大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紧急报告电话:0739—8989792 十二、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杨秋廷 18711932296 高剑 13873933286 董春生 13873953060 门文博 13873951190 霍鲁杰 13807112823 张艳军 18273908956 胡南 13548890857 张绪华 13873953671 姬永锋 13873973105 徐建军 13786981012 郑文胜 13873986621 赵连富 13873950018 范忠芳 13873950508 丁云国 15115965599 汤荒年 13907121928 徐进勋 18774477602 赵金凤 13487635830 沈天喜 18273908936 朱锦明 13753009436 窦福长 1587397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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