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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道德哲学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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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道德哲学详解 2005年 6月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Jun. 2005 第 25卷第 2期 (总 72期 )   Journal of Xi′an J iaotong University ( Social Sciences) Vol. 25 ( Sum No. 72) 康德道德哲学详解 邓晓芒 (武汉大学 哲学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2) [摘  要 ] 对康德道德哲学三个层次结构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解读 ,即通俗道德哲学、道德形而上学、实践理性批判。 指出康德立足于普...
康德道德哲学详解
2005年 6月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Jun. 2005 第 25卷第 2期 (总 72期 )   Journal of Xi′an J iaotong University ( Social Sciences) Vol. 25 ( Sum No. 72) 康德道德哲学详解 邓晓芒 (武汉大学 哲学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2) [摘  要 ] 对康德道德哲学三个层次结构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解读 ,即通俗道德哲学、道德形而上学、实践理性批判。 指出康德立足于普通人的道德意识而抽象出道德形而上学原理 ,由此派生出三种表达方式把道德意识逐步引向自由意 志的自我立法 ,使得行动主体具有了人格的尊严 ,并激发起“敬重 ”的道德情感 ,并最终在实践理性批判中确立了自由意 志在人类道德行为中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在对康德道德哲学进行梳理的同时 ,还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德资源进行了 批判式的剖析和评价 ,认为东西方在道德领域应该加强对话和交流 ,从中吸取值得借鉴的道德观念。 [关键词 ] 康德 ;道德形而上学 ;自由意志 ;实践理性 [中图分类号 ] B516. 31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0082245X (2005) 0220044204 Expound ing on Kan t′sM ora l Ph ilosophy DENG Xiao2mang (College of Philosophy, W uhan University, W uhan 430072, China) Abstract Detailed analysis and expounding are made on three2layer structures of Kant′s moral philosophy, namely, popular moral philosophy, moral metaphysics and p ractice ration criticism. It is pointed out that based on the moral awareness of the common peop le, Kant abstracts the p rincip le of moralmetaphysics and de2 rives three form s of exp ression, gradually leads moral awareness to the self legislation of free will, enables the action of the main body to have dignity of personality, stimulate moral sentiment of " respect" , and finally es2 tablish the sovereign position of the free will in the moral behavior of the mankind during p ractice ration criti2 cism. W hile carding Kant′s moral philosophy, critical analysis and evaluation are made on the moral resources in the traditional culture of China, considering that the dialog and interflow between the East and W est in the moral field should be strengthened in order to absorb moral concep ts worth being used as reference. Key words Kant; moral metaphysics; free will; p ractice ration   现在国内外关于康德道德哲学的讨论非常热烈 , 特别是在中国目前所面临的这样一个文化转型、社会 变革的特殊时期 ,所引发的社会道德问题尤为突出 ,以 至于在国内曾经掀起过一场关于道德问题和人文精神 的大讨论。其中一个最重要的讨论焦点就是当代社会 的道德滑坡 ,以及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在当代条 件下显出它的不适应性的问题。但是这场声势浩大的 讨论最后不了了之。在这场讨论中 ,一种观点认为我 们应该回归传统文化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应该重建现 代文化。笔者认为 ,在当代我们应该更多地吸收一些 西方人的观点和视角 ,了解他们在道德问题上的看法。 西方从建立资本主义一直到进入现代工业社会 ,历经 了好几百年 ,在这样的过程中 ,他们的道德观发生了很 大变化 ,特别是从西方启蒙运动时期以来这种变化最 为显著。促成这一重要转变的思想上的一个关键性因 素就是康德以及康德的道德哲学。因此 ,假如中国当 [收稿日期 ] 2005 - 03 - 11 [作者简介 ] 邓晓芒 (1948 -  ) ,男 ,湖南长沙人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西方哲学研究所所长 ,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中华外国哲学 史学会常务理事。 44 代社会生活也要经历这样一条发展道路的话 ,那么笔 者认为 ,我们应该可以从近代西方理性主义吸收很多 值得借鉴的、对于国人来说将完全是崭新的东西。 提及康德道德哲学 ,中国人并不陌生 ,我们对它已 经研究一百多年了。但是笔者仍然觉得康德道德哲学 还有很多东西我们没有触及到 ,还有一些东西值得我 们进一步研究。事实上 ,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人理论水 平低下 ,主要是中国人在研究西方理论 ,特别是在涉及 道德领域的诸多问题的时候 ,普遍呈现出一种浮躁的 心理 :认为我们中华民族在道德方面具有无与伦比的 优势 ,这是一个应该由我们来发言的领域。在这样的 心态影响下 ,人们对西方道德方面的言论往往是一知 半解 ,在并不完全了解的情况下 ,就忙于发挥去了。笔 者觉得今天我们应该重新审视那些认为已经过时了、 已经研究得差不多了的人物、思想 (尤其是在道德领 域 ) ,重新客观地、深入地去体察西方人的思想中所包 含的真实意味。笔者进行一番深入研究后发现 ,康德 道德哲学里面关于道德立场、道德基础以及他对道德 结构的理解跟我们中国人的完全不同 ,我们应该去体 会隐藏在这些命题后面的东西对我们所具有的真正意 义。所以在这里笔者谈康德道德哲学 ,主要是想从一 些新的视角和语境出发 ,将那些中国人通常不能够完 全理解的、在我们内心没有引起过震动的问题提出来 , 供大家思考。 当人们一提到康德 ,可能最先想到的就是他的行 文晦涩难读、思想抽象难解 ,对于这一点 ,甚至连德国 人都觉得头疼。但事实上 ,康德对他的学说的现实意 义、特别是对寻常百姓的意义是非常关注的。康德曾 明确表示 ,早年由于受到卢梭的影响 ,他对哲学的看法 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他认为他的学说应该对寻常百姓 有用 ,否则的话 ,他的学问就没有什么价值了。所以在 他的一生中所写的。包括三大批判在内的诸多著作 里 ,他都是处处在为寻常百姓考虑他们的生存的根据 , 立足于普通人的生活世界。 因此在康德的道德哲学中有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 次就是通俗道德哲学。对于他的道德哲学如果要具备 一个完整的视野的话 ,那么首先它针对的就是通俗道 德哲学 ,所以在他那里就有了这样一个思路 :从寻常老 百姓那里去发现和寻找道德的先天原理。当然他形成 的那些道德原理非常晦涩 ,但是他认为那些是对寻常 百姓非常有用的 ,对寻常百姓的道德教育、对寻常百姓 的日常交往以及对寻常百姓的道德素质提高是必不可 少的。在这样的思路引导下 ,他就以通俗的道德哲学 作为他的整个道德哲学的第一个层次。但仅仅是通俗 的道德哲学是不够的 ,所以他将通俗道德哲学提升到 道德形而上学作为第二个层次 ,在通俗道德哲学中寻 找道德哲学的基础。为什么会有道德哲学呢 ? 康德坚 信在人性里面有一种形而上学的根基 ,由此形成的道 德哲学原理体系就是道德形而上学。比道德形而上学 更高的就是道德哲学中的第三个层次 ,就是要寻求道 德形而上学的前提 ,对道德形而上学何以可能的批判 , 最终形成了他的第二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 》。现将 这三个层次大致介绍如下。 一 第一个层次是从通俗的道德哲学来看 ,康德认为 讲道德首先应该从日常生活当中出发 ,人们最日常的 道德生活就是议论别人 (嚼舌头 )。在日常生活中最 喜欢对他人议论、做出道德评价的就是那些长舌妇 ,在 一般情况下 ,人们是非常厌弃那些长舌妇的行为的 ,但 是康德却为这种不好的习惯辩护 ,他认为对这种行为 (嚼舌头 )不要单纯进行道德批评 ,而是应该客观冷静 地去看待。通过这样一些长舌妇议论人、制造流言蜚 语的现象 ,透露出人的一种克制不住的本性 ,就是人们 喜欢用一种绝对的道德尺度去衡量别人。这种所谓的 议论人的现象 ,恰好说明了人们心目中有一个绝对的 道德标尺。康德根据这些生活现象发现了一个细节 : 就是人们总是会对别人做好事的动机提出苛刻的要 求。据此康德发现了一个原则 ,即真正的道德行为应 该是“为道德而道德 ,为义务而义务 ”,而不是为了任 何其他感性的现实目的。康德从中提炼出了一些日常 的道德规则 ,并且举了四个例子来加以证明。第一个 例子就是“不要骗人 ”。一个人做生意 ,童叟无欺 ,这 就是我们一般说的诚信。他的这种行为是值得赞扬 的 ,但还不一定是值得敬重的 ,因为商业诚信是带来利 益的。值得敬重的是什么人呢 ? 他能把“不卖假货 ” 当成一条道德原则来遵守 ,以至于哪怕他的店子倒闭 也不卖假货 ,那么这个人的行为就值得敬重 ,是道德行 为。第二个例子就是“不要自杀 ”。康德认为人不去 自杀是人最基本的求生本能。但是有这样一个人 ,他 的生活非常痛苦、甚至是生不如死 ,在这样的情况下 , 他仍然不自杀 ,坚强的活着 ,那他的行为就是值得敬重 的 ,他的“活 ”本身就是一种道德行为。第三个例子就 是“发展自己的才能 ”。一个人生活在世界上应该发 展自己的各方面的才能 ,你不仅仅是为了获得某种利 益 ,而是为了完善自己 ,将其作为自己的义务 ,这也是 道德行为。最后一个例子就是“帮助别人 ”。你要帮 54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助别人不是为了回报 ,而是一种义务 ,这也是一种道德 的行为。这四个例子并不是随便列举的 ,而是按照一 种严格逻辑顺序编排起来的 ,代表着四种不同的道德 境界 :“不要骗人 ”和“不要自杀 ”是一种完全的义务 (消极的义务 ) ,“发展才能 ”和“帮助别人 ”则属于不 完全的义务 (积极的义务 )。所谓完全义务就是你绝 对不要去做的 ,没条件可讲的 ,而后面两个是不完全义 务 ,在某些情况下不去做是可以原谅的。 二 康德道德哲学中的第二个层次是道德形而上学。 以上谈到了康德列举的通俗道德中的四个例子 ,其实 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格言 ,比如说“己所不欲 , 勿施于人 ”等这些最基本的为人处事的规范。这些规 范都是通俗道德。正因为它们是通俗的道德 ,所以对 于它们背后的“依据 ”,很多人并不了解 ,而这个“依 据 ”就是康德所强调的先天根据。康德认为通俗道德 哲学缺乏可靠的理性原则作为最后的裁定 ,所以很容 易变质 ,如果不为通俗道德找出普遍性的根据 ,这样一 些格言就很可能将道德和不道德混为一谈。因此康德 就是要寻求这种道德箴言后面的道德律 ,从而提出了 道德哲学的第二层次 ,道德形而上学。康德提出来的 普遍道德律是以一种命令形式表达出来的 :你必须要 这样行动 ,即你的行为准则 (主观的 ) ,成为一条普遍 的法则 (客观的 )。这条原则也可以用通俗的方式来 表达 ,就是“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 ”,这句话孔子把它称 之为“有一言能终身行之者 ”。但孔子是一种通俗的 表达 ,而康德是一种理性的表达 ,是一种逻辑形式化的 表达 ,要比日常表达更加精确。通俗的表达往往是有 漏洞的 ,但是康德的表达把这些情况排除了 ,他建立的 是一个理性的、形式化的原则 ,在任何情况之下 ,它都 是可以成立的。康德说这样一条道德律是无条件的 , 是绝对的。而“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 ”可能仍然是有条 件的命令 ,如果把条件去掉 ,这个命令就不成立了。有 条件的命令是可以根据条件的改变而改变的 ,所以有 条件的命令不具有普遍性。对于普遍的道德命令 ,康 德认为每个人单凭自己的理性就能够理解和遵守。为 了说明这一点 ,康德将在通俗道德哲学中提到的四个 例子加以重新分析。例如 ,“不要骗人 ”是不是道德 律 ? 只要想一想 ,如果人人都骗人 ,就会没有人再相信 任何人 ,那时骗人就没有任何用处了 ,就不再会有人骗 人 ,“骗人 ”作为一条普遍法则就自我取消了 ;而如果 人人都不骗人 ,那将是一个良性循环 ,人们将越来越诚 实。又如假设所有人都自杀 ,人都死光了 ,将导致再没 有人自杀。所以如果一个准则在普遍化的过程中 ,它 取消了自身 ,在逻辑上违背了同一律 ,那么它就是不符 合实践理性的。因此 ,这两个义务更像是一种“客观 ” 的自然法则。再比如后两种义务“发展才能 ”和“帮助 别人 ”。人们可以设想一个懒汉的世界和一个冷漠的 世界 ,只是没有人愿意生活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里。偷 懒的人总是希望别人能干 ,自私自利的人总是希望别 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 ”。所以这种行为也有逻辑矛 盾 ,但不像骗人或自杀那样的客观的自相矛盾 ,而是一 种主观的自相矛盾。所以 ,康德在判定一个行为是道 德的还是不道德的 ,是根据人的行为的逻辑一贯性加 以理解的。康德把它归结为道德律的这样一种表达形 式 :使你的行为准则成为一条自然法则。就是说 ,在具 体实行中 ,你试想一旦把它普遍化 ,它会导致一个怎样 的自然后果 ———是自我取消还是自我维持 ? 要是自我 取消那就是道德行为 ,反之则不是。这是对道德律的 一种“自然淘汰 ”的理解。 康德的道德律的这种表述形式强调使人的行为方 式成为一条“自然法则 ”,是从自然后果去考虑 ,看它 能不能成为一条普遍的自然法则 ,这是他的道德律的 第一个变形的形式。除了这种自然淘汰的表述形式以 外 ,康德还提出了第二种变形的表达方式 ,比第一种表 达方式的层次更高。第一种是把人的道德行为看成自 然行为 ,把人的地位贬低了。在历史上 ,人们可能通过 自然淘汰来选择道德行为。但是按照康德的先验哲 学 ,这样仅仅是从效果来谈道德 ,还带有功利性 ,只有 从动机和目的来看道德才能摆脱功利性。康德在强调 道德的目的时 ,进一步将其划分为主观目的和客观目 的。康德认为 ,主观目的总是偶然的、依对象的不同而 变化的 ,只有客观目的才是一切有理性者的普遍必然 的目的 ,具有绝对价值。这个客观目的就是作为设定 一切主观目的的意志主体本身 ,即“人格 ”。这就引入 了绝对命令的第二种变形形式 ,即要以人为目的 ,而不 能仅仅当作手段。真正的道德就是把人当目的 ,无论 对方是什么人 ,你都应该尊重他的人格和人性。所以 回过头来 ,看前面的那四个例子 ,就有了这样的意义 : “不要骗人 ”,就意味着不要把别人当手段 ;“不要自 杀 ”,就意味着不要把自己当手段 ;“发挥才能 ”,就是 把自己当目的 ;要“帮助别人 ”,就是把别人当目的。 相比之下 ,孔子所讲的“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 ”则需要 一个更高层次的理性的根据 ,而不仅仅是感性的、功利 的根据。否则我就可以为了搞好人际关系 ,为了政治 目的如“得天下 ”,甚至为了获得更大利益而做到“己 64 邓晓芒 :康德道德哲学详解 所不欲勿施于人 ”。因此 ,儒家的这样的一种道德原 则就不是普遍的道德法则 ,它是建立于一种“人情 ”和 功利之上的道德 ,一旦人情变化 ,功利到手 ,道德这种 “工具 ”就可以被抛弃。我们经常说中国人的道德失 落 ,实质上究其本因 ,这并不完全是道德的失落 ,而是 由我们道德的性质和传统模式所决定的。只有以人格 为目的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才是真正道德的。 第三种变形的表达方式是 :每个人的意志都是立 法的意志。在道德方面 ,人是自律的。至于“治国平 天下 ”或基督教中上帝的戒律等等 ,在康德看来 ,这些 还不是真正的道德律 ,因为它们都是“他律 ”。最高的 道德律的表达就是自律 ,每个人的自由意志都是立法 的意志 ,每个人出于自由意志为自己立法 ,不是听从别 人的教导。严格的说 ,这一表述没有采用命令的形式 , 而是直接指陈一个事实 ,即每个有理性的存在者的意 志都是普遍立法的意志。这样第三种命令形式就成为 了前两种命令形式遵守的最牢固的根据了。在这三种 命令形式中 ,只有第三种命令形式才使得行动的主体 具有了人格的尊严 ,并激发起“敬重 ”的道德情感。正 因为如此 ,在现实的道德教育中 ,康德非常反对利用大 家的一种从众心理去给他人树榜样的做法 ,去进行情 感教育。康德的道德教育思想是建立于道德自律的基 础之上的。每一个人当他达到理性成熟时 ,都可以对 他进行启蒙。什么是启蒙 ? 就是让每个人用自己的理 性去思考 ,勇于用自己的理性走出被监护状态 (儿童 就是被监护状态 ,因此也就走出儿童状态 )。这就是 康德对我们在道德教育上所带来的一种启发。 三 第三层次是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 》。前面在道德 形而上学中提到这样一条原则 ,即你要使你的行为的准 则愿意永远成为普遍的法则。这样一个道德律 ,它的前 提是什么 ? 它何以可能 ? 每个人的意志都是立法的意 志 ,那么这种意志的前提是什么 ? 所以实践理性批判就 是要批判的考察道德律的前提 ,道德律何以可能等问 题。《纯粹理性批判》是考察认识何以可能 ,《实践理性 批判》就是考察道德何以可能的问题。康德给出了一个 ,那就是“自由 ”或者“自由意志 ”。自由意志是什 么 ? 这不是可以用任何机械关系所能够分析的。每一 个人应该为自己所做的行为负责 ,你有功或有罪 ,这在 生物学家、医学家眼里和在神学家、法官眼里是完全不 同的 ,后者总是首先把人假定为是具有自由意志的。如 果从医学或生物学的角度来说 ,犯罪行为是受环境因素 决定的 ,罪犯的心理形成是从小受到了环境的不良的教 育和影响 ,才成为这样一个犯罪的人 ,所以法官要判刑 , 就应该判这个社会有罪 ,罪犯仅仅是社会的产物 ,没有 自由意志。但是法官却要判罪犯有罪 ,因为犯罪行为是 罪犯在清醒状态中做出的 ,除非医生能够证明罪犯是个 精神病人 ,那么罪犯就可以免予刑事起诉 ,他就需要送 往医院治疗 ,因为那个时候罪犯已经不是完全的人了。 自由意志是超越一切因果性之外的原因 ,这是法庭判罪 的根据 ,也是神学上认定人有罪的根据。法官判罪犯有 罪 ,是建立于把罪犯看作具有自由意志的人 ,而不是动 物的前提之上的。因此西方法学界有一派很流行的观 点 ,其代表人物 ,意大利的佩卡利亚就曾提出“罪犯受罚 是他的权利”,罪犯是自由人 ,因此罪犯的罪是他自己的 罪 ,罪犯为此受罚是罪犯的权利。这是因为当时制定法 律的时候 ,他是赞同的 ,因此罪犯的犯罪行为就被假定 为在清醒状况之下的明知故犯的行为 ,就是准备承担犯 罪的后果的。因此 ,受罚只是罪犯实现了其自由意志 , 相反如果释放他 ,那将被视为剥夺罪犯的应享权力 ,是 不尊重罪犯的人格一贯性。这看起来是个很荒谬的理 论 ,但其背后却有着西方很重要的伦理思想 ,就是尊重 人的自由意志和人格的一贯性 ,并且自由意志和人格的 一贯性是不受任何因果律的干扰的。“自由 ”这个概念 在《纯粹理性批判》里面也讲到了 ,他的第三个“二律背 反”就已经提到自由和必然的矛盾问题。康德在“二律 背反”里面提到 ,人到底有没有自由意志 ,我们没法证 明 ,但你也没法否认。因为你即便否认也需要用经验证 明 ,“自由”却是超验的 ,是“自在之物 ”。因此 ,他强调 只要我们严格的分清这两者分属于自在之物和现象世 界 ,即使我们永远也不知道自由是如何样的 ,我们也能 够从这个矛盾中摆脱出来。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 》中 认为“自由”是可以先验的假定的 ,对于“自由 ”我们是 不能证明的 ,但我们也不能否认。因此 ,我可以提出一 个“先验自由”的空理念 ,虚位以待。这概念在认识领域 没有任何意义 ,但在实践领域却是有意义的。康德在 《实践理性批判》一开始就强调 ,人的道德律之所以成为 可能 ,就是由于人在实践上是“自由的 ”,实践的自由是 不能认识的 ,但却具有实践上的“实在性”。所以自由意 志是一切道德之所以可能的前提 ,这是实践理性批判的 最高点。如果我们追溯道德如何可能 ,就在于人有自由 意志。至于自由意志如何可能 ,这就没法证明了 ,它是 一切证明的绝对前提。把一切道德建立在自由意志上 , 把一切道德的评价、善恶的评价都建立在自由意志之 上 ,这是康德非常重要的理论贡献。 (责任编辑 :司国安 ) 74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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