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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巨灾管理现状、实例应用、思考与建议

2011-10-31 21页 ppt 3MB 2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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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巨灾管理现状、实例应用、思考与建议null第三部分 中国巨灾风险管理体制第三部分 中国巨灾风险管理体制 中国巨灾管理现状、实例应用、思考与建议null中国巨灾风险管理现状 国家财政补偿程度低 目前,我国对地震、洪水等巨灾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偿实行的是国家财政支持的灾后融资模式,即灾前没有安排,而是在灾后临时采取的应急措施,如紧急财政拨款、改变预算用途、特别税收慈善事业等。null表1: 1990-2009年我国财政救灾支出与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比较注:灾损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国内生产总值。 资料来源:因灾直接经济损失、财政救灾补偿参见历...
中国巨灾管理现状、实例应用、思考与建议
null第三部分 中国巨灾风险管理体制第三部分 中国巨灾风险管理体制 中国巨灾管理现状、实例应用、思考与建议null中国巨灾风险管理现状 国家财政补偿程度低 目前,我国对地震、洪水等巨灾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偿实行的是国家财政支持的灾后融资模式,即灾前没有安排,而是在灾后临时采取的应急,如紧急财政拨款、改变预算用途、特别税收慈善事业等。null1: 1990-2009年我国财政救灾支出与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比较注:灾损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国内生产总值。 资料来源:因灾直接经济损失、财政救灾补偿参见历年民政部公布的民政事业发展统计。1990-2008年财政总支出和国内生产总值参见《2009中国统计年鉴》,2009年财政总支出来源于2009年中央决算报告,2009年国内生产总值来源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null 表1显示了90年代以来,我国每年平均因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国内生产总值的1%,而通过国家财政救助的方式进行补偿的占比仅为2%左右。尽管政府对每次重大灾害均给予不同程度的救灾资助,但总体上,这种补偿只能是杯水车薪,大多数损失仍然须由受灾人自身承担。 null巨灾管理部门分散 中国目前对巨灾风险的管理依据灾害的对象不同而分散于各个部门,主要包括中国气象局、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国土资源部和中国地震局等。目前,我国分部门的灾害管理体系如表2所示。综合性巨灾体系的建立是各部门协同合作的结果 null表2 中国主要自然灾害及减灾管理部门分类 资料来源:孙祁祥,郑伟,孙立明,李海涛,锁凌燕:《中国巨灾风险管理:再保险的角色》,《财贸经济》2004年第9期null 不论是防灾减损还是灾后理赔,都需要有一个核心部门和各部门协调统筹。而表2表明目前我国缺乏对灾害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的国家级机构,各个部门平时也缺乏沟通和协调,这对巨灾减灾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大影响。null保险公司不堪重负 在国内现有的巨灾保险项目上,我国的巨灾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进行经营管理,政府除了给与行政政策上的支持和少量补贴外,很少给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支持。尽管在一些地方推行了巨灾保险的试点,但试点地区投保率低、赔付率高,造成多数保险公司经营亏损。 一方面,国民的保险意识不强造成巨灾保险的参保率低。例如,2008年的汶川地震中,人身险的投保率仅为10%左右,远低于全国15%的水平。而投保包含地震风险的财产保险比率更低。数据显示,地震发生后截至6月5日,已经造成37万人受伤,受伤住院治疗合计87000多人,而保险公司接到伤残报案的仅有不到2000人。 另一方面,巨灾保险赔付率高,经营难度大。数据表明,截至2009年末,中国保险业资产总额4.1万亿,保险公司利润总额530.6亿,其中财产险公司利润仅为35.1亿元。而表2显示的近二十年的因灾经济损失中,最低六百多亿元,最高达到一万多亿元。相比较而言,保险公司承保能力有限,一旦发生巨灾,会超出保险公司的赔偿能力。因此,完全由商业保险公司来经营巨灾风险显得不现实。null我国巨灾风险管理——实例分析null中国是怎样运用政府手段应对巨灾的呢?资料来源:分别来自于民政部公告、《民政部通报2008年雪灾损失和救灾情况》、《审计署关于汶川地震的救灾资金物资的审计公告》(第4号)、《审计署关于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结果》(2010年7月29日公告)。其他数据来源于中国政府网、中国新闻网 null表3近两年中国自然灾害损失补偿的具体情况,我们可以看出: 1. 基于政府的财力有限,面对损失上千亿元的巨灾损失,我国财政在其中的补偿比例偏低。尽管最近十年来,我国财政对灾害损失的补偿程度已经有所提高,但是与巨额的损失相比,仍然很低,只能满足灾后灾区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2. 由于我国巨灾保险起步晚,现有的条款中,对地震洪水保险的承保仅在部分险种中涉及,多数保险公司的产品将巨灾列为除外责任。目前,商业保险在巨灾损失补偿中的作用还未能充分发挥。null一、2008年初的南方雪灾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16.5亿元,其中,财政目前用于救灾补偿的资金仅27.5亿元,占比2%,保险补偿50亿元和社会捐赠22.75亿元分别占比3%和2%。其余的损失均未得到补偿。 null二、5.12的汶川地震造成8451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其中,社会捐赠594.68亿元,占总损失的7.04%。而保险补偿的损失仅为18.06亿元,占比仅为0.21%。即使将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救灾及重建资金1287.36亿元全部计算为政府承担的赔偿损失,占比也仅为15.23%。除此以外的将近7000亿元的损失全部由灾区自己承担。 null中国巨灾风险管理——政府手段的利弊和思考目前国内外巨灾风险管理手段 保险和再保险 政府手段 巨灾债券 巨灾衍生品及其他null2、政府手段 政府手段主要包括两方面防灾减灾工程建设 灾后财政赈灾null3、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灾害防御设施和许多防灾减损措施都属于公共品,应由政府提供。 能有效的减少灾害发生的频率,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程度null4、灾后财政赈灾一个非常古老而且如今还在各国普遍使用的。 机制及优点: - 广收窄支,资金来源和融资量有保证:整个国家作为一个风险集合,以税收作为损失融资的来源。 - 政府干预,一定程度解决市场机制的失灵 灾后财政赈灾缺陷: - 巨大的行政费用和效率低下,赈灾资源严重浪费,而且孳生地方政府的寻租与腐败。 - 风险集合过大且长期不均质,容易造成激励的扭曲,助长多灾地区的依赖心理。null5、小结:中国巨灾风险管理的现状中国对巨灾风险管理有了发展和进步 比较与不足 -轻视非工程性措施 -缺乏统筹管理 -市场力量应用不足 -缺乏损失融资null6、设想和建议思考:巨灾风险证券化浪潮中,中国是否应该引入巨灾债券或其他巨灾衍生品? 条件与限制: -资本市场不完善 -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巨灾数据匮乏,缺少巨灾证券化产品开发的人员和数据基础 -缺乏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可供参考 发展巨灾风险证券化并非首选null建议重视防灾减损,加大对非工程措施的投入 把握政府角色定位 发展保险和再保险市场,促进巨灾风险融资 丰富我国巨灾风险数据,培养相关人才 加强对巨灾风险管理相关行业的监管 完善我国的资本市场和法律法规体系,为巨灾风 险证券化作准备nullBy: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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