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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间借贷现状与农村金融服务创新问题探讨

2011-11-13 3页 pdf 738KB 3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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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间借贷现状与农村金融服务创新问题探讨 -54- 我国民间借贷现状与农村金融服务创新问题探讨 郑航滨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 福州 350003) 摘 要:本文以福建省的抽样调查为视角,分析了近年来福建省民间借贷及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状况、特点,并提出完善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政策建议。本文提出了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的制度设计、加快发展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提升农村金融 服务水平、加快发展农业保险业务、加速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发展、因地制宜地设计“三农”融资担保体系、探索建立农村 土地金融制度、疏导农村民间金融规范有序发展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民...
我国民间借贷现状与农村金融服务创新问题探讨
-54- 我国民间借贷现状与农村金融服务创新问题探讨 郑航滨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 福州 350003) 摘 要:本文以福建省的抽样调查为视角,分析了近年来福建省民间借贷及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状况、特点,并提出完善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政策建议。本文提出了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的设计、加快发展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提升农村金融 服务水平、加快发展农业保险业务、加速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发展、因地制宜地设计“三农”融资担保体系、探索建立农村 土地金融制度、疏导农村民间金融规范有序发展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民间借贷;金融服务;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0.5         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5477(2009)03-0054-03 一、福建省民间金融抽样调查状况 200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进行了福建省民 间借贷情况调查,为保证调查样本的代性和调查结果的 可信度,增加了数量样本容量,并充分考虑了沿海和 内陆山区不同经济发达程度和民间借贷活跃程度等特点, 保证全省调查样本的合理分布。此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 1006份,回收问卷873份,有效样本信息包括中小企业融资 状况调查样本312家,企业平均营业年限8.5年,平均注册 资本金1622.6万元,平均总资本2615.3万元,企业平均职工 总数191人。自然人融资状况调查样本525户,城镇居民-非 个体工商户问卷173份;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问卷146份; 农户问卷179份;其他自然人问卷27份。典当行融资业务情 况调查样本16家,平均注册资本1097.4万元,当前平均资 产总额1216.3万元,2006-2008年3月末累计业务总量平均 6699.3万元。担保公司融资业务调查样本20家,有限责任 公司17家;股份有限公司1家;其他类型2家。 中小企业民间融资规模估算。计算各年度样本企业平 均民间借贷规模,再根据各期末全省中小企业总数推算全 省中小企业民间借贷规模。样本企业平均借贷规模分别采 用算术平均和加权平均两种方法计算,因为考虑到一般企 业负债是与资本资产规模相联系的,在加权平均法中,用 资本规模占样本企业资本总额规模的比作为权重。根据抽 样调查结果计算2006年和2007年福建省中小企业平均民间 借贷的年末余额分别是34.45万元和41.94万元,年度发生额 分别是202.22万元和286.91万元,再结合2006、2007年福建 省中小企业家数,估算出全省两个年末民间借贷余额分别 为34.45亿元和41.94亿元,年度发生额分别为276.74亿元和 433.03亿元。 自然人民间借贷规模估算。按照城镇居民、个体工商 户、农户三个层次,分别计算各类样本各年度户均民间借 贷余额、发生额,再根据本省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农 户总户数推算各类样本的民间借贷余额、发生额,分别加 总。根据2007年的数据测算,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农 户民间借贷发生额分别约为158亿元、163亿元和678亿元, 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农户民间借贷余额分别约为119亿 元、155亿元和652亿元。综合判断,全省自然人民间借贷 发生额和余额分别为999亿元和926亿元。 二、福建民间借贷的特点 根据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建立的全省2092个民间借 贷监测对象,从2006年以来民间借贷监测数据分析主要有 以下特点: 一是借贷发生额呈逐年上升趋势。从全省2092个民间 借贷监测点情况看,民间借贷发生额呈总体上升趋势,在 2008年民间借贷突然增大。 二是借贷期限主要集中在6个月到一年。6个月以内的 民间借贷占30%,6个月到一年的民间借贷61%,一年以上 的民间借贷仅占9%。 三是借贷利率总体适中,且呈逐年上升趋势。2005 年上半年加权平均利率为15.07%,2008年上半年则达到 18.71%。 区 域 金 融 研 究 Journal of Regional Financial Research 2009年第3期 (总第433期) No.3,2009 General No.433 收稿日期:2009-01-16 作者简介:郑航滨(1960-),男,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55- 四是借贷利率与借款期限成反向变动。6个月以内的民 间借贷加权平均利率最高,6个月到一年的民间借贷加权平 均利率次之,一年以上的民间借贷加权平均利率最低。 五是借贷资金主要投向生产投资领域。据监测,生产 投资领域民间借贷占90%以上,家庭消费领域民间借贷则 不到10%,主要用于修建房屋及助学等用途。 六是借贷资金流向特色行业,以支持生产发展投资为 主。高额回报的矿产资源开采业成为民间投资的新宠。 七是借贷资金成为部分县域房地产投资的主要资金来 源。由于近几年部分县域房地产升值快,投资回报率高, 诱发民间资金大量投资房地产。 八是民间借贷的参与主体和资金来源呈现多元化。参 与借贷行为的不仅有农民、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民营企 业,而且还有农村集体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或职工。 放贷人成份也较为复杂,主要是个体户、长期从事商品经营 的私营业主,也有少数城镇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等。资金 来源渠道有:经营实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积累;城乡 居民的劳动收入和历年的积蓄;侨属侨眷持有的侨汇;股息 利息分红、从银行借入的暂时不用的贷款等。 九是民间借贷方式灵活高效、手续简便。民间借贷的手 续大部分采取了打借条和口头约定形式进行。 三、规范发展民间借贷和推动农村金融创新服 务体系的政策建议 (一)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的制度设计,推进农村金融 深层次改革 首先,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应当是组织机构多元化、 金融服务网点普及化、各类组织协调发展。主要措施有: 一是深化现有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完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 理结构和运行,将其办成商业上可持续、主要服务于 “三农”的金融机构,继续发挥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 设“主力军”的作用;加快农业银行的改革步伐,应巩固 和稳定县域农业银行分支机构,发挥商业性金融的服务优 势。二是推动建立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积极探索在乡 村居民的聚居区域(如以村为单位)设立社区银行;积极 推动成立村镇银行;鼓励境内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在 农村地区设立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鼓励农村地区 的农民和农村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入股设立社区性农村信 用合作组织、农村资金互助社;引导各类投资者投资设立 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的农村小额贷款组织;发展多种 形式的农业保险机构。在农业基础较好、农业产业化程度 较高的地方,设立专业性保险公司。建议成立全国范围、 综合性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在农林牧渔业形成规模化 经营的地方,设立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以省为单位成立商 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建立农村小额信贷服务中心。 其次,农村金融服务应当功能完善、价格低廉、便捷 高效、注重创新、风险可控。主要措施有:一是增强农业 发展银行服务功能。支持重点尽快由目前的粮棉油收购扩 大到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二是准确定位邮政储蓄银 行的服务功能。邮储银行来源于城市的资金可运用于发展 城区业务,以保证规模化经营和较快地发展;来源于农村 的资金必须按照相应的比例投放到农村市场,以保证邮储 银行服务“三农”功能的实现。 (二)创新产品和管理模式,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不断创新支农服务方式,扩大贷款范围、简化贷款 方式、改变扶贫贴息贷款的运作方式、采取灵活的贷款期 限、适当的贷款利率、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建立委托代理 关系增强支农服务功能。实施“农强险”政策并与农业信 贷挂钩模式;普及“小额农险”与“小额农贷”相关联的 支农模式;统筹设计“一揽子”农险与农金服务挂钩的模 式;通过农业保险补偿方式做大农业规模的模式;创新农 贷还款保证保险和贷户人身险。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 立法规定相关金融机构必须把一定比例的资金运用于农村 信贷领域;建立商业可持续的资金批发机制;实行小额信 贷资产证券化新机制;运用央行的再贷款、再贴现、存 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对支持“三农”发展的农村金 融机构进行倾斜。建立银政合作的定期沟通联络机制、完 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进一步畅通农村支付结算渠道,完 善现行的大额和小额支付系统,推个人理财、农民工银行 卡、金融咨询等金融创新产品,为农村企业和农户提供便 捷的支付结算工具。 (三)因地制宜地设计“三农”融资担保体系 一是培育壮大农村金融专业担保机构。将现有的信用 担保公司进行重组或合并,建议由各级政府出资引导,依 托行业协会和商会或企业互助性会员制及农民自然人合股 形式,组建各类农村融资担保机构;二是建议建立多形式 的农户贷款担保基金,金融部门继续推广农户联保贷款。 三是建议尽快组建省级农村信用再担保机构,开展一般再 担保和强制再担保业务。 (四)探索建立农村土地金融制度 探索建立有助于推进农村土地资本化的金融服务体 系、建立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加强产权登记、查 《区域金融研究》2009年第3期 农村金融 -56- 询、争议处理、资产评估等机构的力量;要推进以林权流 转市场为主,以评估市场、担保市场、林业收储市场、保 险市场等配套市场体系建设;完善海域使用权市场建设。 (五)疏导农村民间金融规范有序发展 应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和风险管 理、农村金融中介的运行规则等的监管。通过政策扶持, 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引导金融资源留在农村。一是健全和 完善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依据。要尽快出台引导民间借贷 市场的指引性文件、规范民间金融活动。二是依法引导和 规范民间非正式金融的经营行为。为防范日常的经营风险 和控制局部金融混乱蔓延,应通过类似行业协会的农村 社会中介组织对它们进行指导,加强民间非正式金融的自 律;通过降低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门槛,允许民间资本以股 份制形式进行注册或参股城市商业银行等形式引导,规范 民间自由借贷的经营行为;三是建立民间融资监测网点。 要扩大监测点数量、完善监测网络建设、成立民间融资管 理部门、建立民间融资信息监测统计网络。 参考文献 [1] 中国人民银行课题组. 中国农村金融服务[J]. 金融时 报,2008.10.11. [2] 唐双宁. 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总体思路[J]. 金融时报,2007年 2月7日. [3] 吴国培,郑航滨,梁晖晴. 海西经济区新农村建设的金融 支持政策[J]. 海峡西岸金融创新与发展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D]. 2008年7月. [4] 刘明康. 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创新. 新华网,2008年07 月20日. [5] 焦瑾璞,杨骏. 小额信贷和农村金融[M]. 中国金融出版 社,2006. [6]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世界银行集团外国投资咨询服务 局、国际金融公司中国项目开发中心,中国动产担保物权与信贷 市场发展[M]. 中信出版社,2006. Study on Private Lending and Financial Service Innovation Zheng Hangbin (PBC Fuzhou Central Sub-branch, Fuzhou  Fujian 350003) Abstract:Based on sample study on private lending in Fujian province, the paper analyzes the development and characteristics of private lending and rural financial service innovation in Fujian, and puts forward policy suggestions of improving rural financial service system. Suggestions include improving system design of rural financial service, developing multi-level financial service system, improving rural financial service, developing rural insurance, speeding up the reform of rural financing and investment mechanism, designing rural guarantee system, establishing rural land finance system and agricultural products’ futures transaction system, guiding the orderly development of rural private finance and promoting rural credit system construction. Key Words:Private Lending;Financial Service;Innovation (特约编辑:岳桂宁)(校对:YGN) 《区域金融研究》2009年第3期农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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