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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

2011-11-17 44页 pdf 450KB 3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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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 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0 年 11 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 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 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
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
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0 年 11 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和其他 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 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 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 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 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目 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2 三、调查表式 (一)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交统投 1表) ...................................... 3 (二)建设规模及新增生产能力(或效益)(交统投 2表) ........................... 5 (三)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额及新增生产能力快报(交统投 3 表) .......................... 6 (四)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快报(交统投 3-1 表) ............................... 10 (五)中央及地方安排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快报(交统投 3-2 表) ......................... 12 (六)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交统投 4 表) ............................... 17 (七)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表(交统投 5 表) ............................... 22 (八)公路项目工程形象进度统计(交统投 6表) ..................................... 29 四、附录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代码................................................. 31 (二)企业与个体登记注册类型和代码............................................... 31 (三)交通行业分类及代码......................................................... 32 (四)项目隶属关系等属性分组及代码............................................... 33 (五)下达机关等属性分组及代码............................................... 34 (六)投资国别、地区分类及代码................................................... 36 (七)交通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目录及代码 ................................... 37 1 一、总说明 (一)为了解全国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满足交通行业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需要,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结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为全社会公路、水路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包括水上运输业、公路运输 业、支持系统、交通部门其它四部分。城市道路、地方铁路固定资产投资不纳入公路水路交通固定 资产投资统计范畴。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重点调查单位(以下简称各填报单位)须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指标 涵义、计算方法、范围口径和填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资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汇总辖区内(包括计划单列市)的全部交通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统计资料。 部属单位报送本单位全部项目统计资料。部海事局、救助打捞局和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综合汇总报 送本机构下属单位的统计资料。 长江口航道建设公司报送本单位由部安排及地方和单位自行安排的项目统计资料;原部属教育、科 研单位报送本单位由交通运输部安排的建设项目统计资料。因原部属及双重领导港口已归地方管理,由 地方港口管理部门逐级报送其统计资料即可。 原部属大型航运企业报送本单位船舶购置和技术改造项目统计资料。 (四)报送要求 1.所有国家和交通运输部下达计划的项目,除特殊要求外,一律按计划逐个项目填报,不得遗漏。 2.各单位应按时上报月报、年快报、年报数据。 3.2011 年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月报从 1 月份资料开始报送。 (五)本报表制度金额指标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一律取整数。 (六)上报统计资料须标明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并加盖单位 公章。 (七)本报表制度中的月报统计期为上月 25 日至本月 25 日,年报统计期为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本报表制度由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负责解释。 2 二 、 报 表 目 录 表 号 表 名 报 告 期 别 填 报 范 围 报 送 单 位 报 送 日 期 及 方 式 页 码 ( 一 ) 综 合 报 表 交 统 投 1表 交 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完 成 情 况 年 报 全 社 会 交 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各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交 通 运 输 厅 ( 局 、 委 ), 天 津 市 市 政 公 路 管 理 局 、 天 津 市 交 通 运 输 和 港 口 管 理 局 、 上 海 市 交 通 运 输 和 港 口 管 理 局 , 上 海 市 公 路 管 理 处 , 主 要 调 查 单 位 1月 31 日 报 表 3 交 统 投 2表 建 设 规 模 及 新 增 生 产 能 力 ( 或 工 程 效 益 ) 年 报 全 社 会 交 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各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交 通 运 输 厅 ( 局 、 委 ), 天 津 市 市 政 公 路 管 理 局 、 天 津 市 交 通 运 输 和 港 口 管 理 局 、 上 海 市 交 通 运 输 和 港 口 管 理 局 , 上 海 市 公 路 管 理 处 , 主 要 调 查 单 位 1月 31 日 报 表 5 交 统 投 3表 交 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额 及 新 增 生 产 能 力 快 报 年 快 报 全 社 会 交 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各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交 通 运 输 厅 ( 局 、 委 ), 天 津 市 市 政 公 路 管 理 局 、 天 津 市 交 通 运 输 和 港 口 管 理 局 、 上 海 市 交 通 运 输 和 港 口 管 理 局 , 上 海 市 公 路 管 理 处 , 主 要 调 查 单 位 12 月 1日 电 子 邮 件 或 传 真 6 交 统 投 3- 1表 交 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资 金 来 源 快 报 年 快 报 全 社 会 交 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各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交 通 运 输 厅 ( 局 、 委 ), 天 津 市 市 政 公 路 管 理 局 、 天 津 市 交 通 运 输 和 港 口 管 理 局 、 上 海 市 交 通 运 输 和 港 口 管 理 局 , 上 海 市 公 路 管 理 处 , 主 要 调 查 单 位 12 月 1日 电 子 邮 件 或 传 真 10 交 统 投 3- 2表 中 央 及 地 方 安 排 农 村 公 路 建 设 情 况 快 报 年 快 报 全 社 会 农 村 公 路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各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交 通 运 输 厅 ( 局 、 委 ), 天 津 市 市 政 公 路 管 理 局 、 天 津 市 交 通 运 输 和 港 口 管 理 局 、 上 海 市 交 通 运 输 和 港 口 管 理 局 , 上 海 市 公 路 管 理 处 , 主 要 调 查 单 位 12 月 1日 电 子 邮 件 或 传 真 12 ( 二 ) 基 层 报 表 交 统 投 4表 交 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表 不 定 期 全 社 会 交 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交 通 建 设 项 目 或 建 设 单 位 计 划 下 达 次 月 1日 电 子 邮 件 16 交 统 投 5表 交 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统 计 基 层 标 准 表 年 报 月 报 全 社 会 交 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交 通 建 设 项 目 或 建 设 单 位 年 报 : 1月 15 日 电 子 邮 件 及 传 真 月 报 : 月 后 1日 电 子 邮 件 21 交 统 投 6表 公 路 项 目 工 程 形 象 进 度 统 计 年 报 月 报 交 通 运 输 部 重 点 公 路 、全 社 会 农 村 公 路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或 建 设 单 位 年 报 : 1月 15 日 电 子 邮 件 及 传 真 月 报 : 月 后 1日 电 子 邮 件 29 3 三、调查表式 (一)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表 号:交统投 1表 制表机关:交通运输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146 号 有效期至: 2012 年 11 月 填报单位: 201 年 计算单位:万元 指标 序号 数量 指标 序号 数量 甲 乙 1 甲 乙 1 计划总投资 1 设备工器具购置 38 其中:中央投资 2 其它 39 累计完成投资 3 本年新增固定资产 40 建筑工程 4 本年资金来源合计 41 安装工程 5 上年末结余资金 42 设备工器具购置 6 其中:国家预算内 43 其他 7 部专项资金 44 自开始建设 至 本年 底 累计新增固定资产 8 本年资金来源小计 45 国家预算内 46 本年计划投资 9 中央预算内资金 47 其中:中央投资 10 中央国债 48 本年完成投资 11 地方预算内资金 49 1.按交通行业分 地方国债 50 水上运输业 12 部专项资金 51 航道 13 车购税 52 内河航道 14 港建费 53 沿海港口出海航道 15 内河支出 54 港口 16 国内贷款 55 内河港口 17 其中:开发银行 56 沿海港口 18 利用外资 57 国际集装箱中转站 19 其中:外商直接投资 58 水上运输部门 20 地方自筹资金 59 公路运输业 21 省自筹 60 公路线路基础设施 22 燃油税返还 61 其中:国道主干线 23 通行费 62 国家高速公路 24 转让经营权收入 63 地方高速公路 25 地方机动财力 64 公路场站基础设施 26 其它 65 公路运输部门 27 市(地)自筹 66 支持系统 28 县自筹 67 其中:海事、救助、打捞 29 乡自筹 68 交通部门其它 30 村自筹 69 2.按建设性质分 企事业单位资金 70 新建 31 其它资金 71 扩建 32 其中:集资 72 改建 33 本年各项应付款合计 73 单纯购置 34 其中:工程款 74 其它 35 设备、器材款 75 3.按构成分 本年施工项目个数(个) 76 建筑工程 36 其中:本年新开工(个) 77 安装工程 37 本年建成项目个数(个) 78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1 年 月 日 4 交统投 1 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逻辑关系: 1 行≥2 行, 1 行≥9 行, 2 行≥10 行, 3 行≥8 行, 3 行≥11 行, 8 行≥40 行,9 行≥10 行 3 行(自开始建设至本年底累计完成投资)=4 行+5 行+6 行+7 行 11 行(本年完成投资)=12 行+21 行+28 行+30 行 =31 行+32 行+33 行+34 行+35 行 =36 行+37 行+38 行+39 行 12 行(水上运输业)=13 行+16 行+19 行+20 行 13 行(航道)=14 行+15 行 16 行(港口)=17 行+18 行 22 行≥23 行 22 行≥24 行+25 行 21 行(公路运输业)=22 行+26 行+27 行 28 行≥29 行 41 行(本年资金来源合计)=42 行+45 行 42 行≥43 行+44 行 45 行(本年资金来源小计)=46 行+51 行+55 行+57 行+59 行+70 行+71 行 46 行(国家预算内)=47 行+48 行+49 行+50 行 51 行(部专项资金)=52 行+53 行+54 行 55 行≥56 行 57 行≥58 行 59 行(地方自筹资金)=60 行+66 行+67 行+68 行+69 行 60 行(省自筹)=61 行+62 行+63 行+64 行+65 行 71 行≥72 行 73 行≥74 行+75 行 76 行≥77 行 5 (二)建设规模及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 表 号:交统投 2表 制表机关:交通运输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146 号 填报单位: 201 年 有效期至:2012 年 11 月 累计新增能力(或效益) 建设项目 名称 开工 时间 建成投产 时间 新增能力或 效益名称 代码 计量 单位 建设 规模 本年新增 备注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1 2 3 庚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 6 (三)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额及新增生产能力快报 表 号:交统投 3表 制表机关:交通运输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146 号 填报单位: 201 年 有效期至:2012 年 11 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序号 数量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序号 数量 甲 乙 丙 1 甲 乙 丙 1 一、固定资产投资额 万元 1 新改建公路客货运站场 个 33 公路建设 万元 2 平方米 34 其中:高速公路 万元 3 2.沿海港口出海航道 公里 35 重点项目 万元 4 3.航 道 公里 36 路网改造 万元 5 新增内河航道 公里 37 农村公路 万元 6 一级航道 公里 38 沿海建设 万元 7 二级航道 公里 39 沿海港口 万元 8 三级航道 公里 40 沿海港口出海航道 万元 9 四级航道 公里 41 内河建设 万元 10 五级航道 公里 42 内河港口 万元 11 六级航道 公里 43 内河航道 万元 12 七级航道 公里 44 其它建设 万元 13 改善内河航道 公里 45 二、新增生产能力 一级航道 公里 46 1.公路 公里 14 二级航道 公里 47 新建公路 公里 15 三级航道 公里 48 高速公路 公里 16 四级航道 公里 49 一级公路 公里 17 五级航道 公里 50 二级公路 公里 18 六级航道 公里 51 三级公路 公里 19 七级航道 公里 52 四级公路 公里 20 4.港口 等外公路 公里 21 新改建码头泊位 个 53 改建公路 公里 22 万吨/年 54 高速公路 公里 23 万标准箱/年 55 一级公路 公里 24 其中:万吨级以上 个 56 二级公路 公里 25 万吨/年 57 三级公路 公里 26 万标准箱/年 58 四级公路 公里 27 新改建沿海码头泊位 个 59 等外公路 公里 28 万吨/年 60 新建独立桥梁 座 29 万标准箱/年 61 延米 30 其中:万吨级以上 个 62 新建独立隧道 处 31 万吨/年 63 延米 32 万标准箱/年 64 补充资料:国道主干线项目完成投资额 万元,本年新增能力 公里。 国家高速公路项目完成投资额 万元,本年新增能力______公里。 国省道改造项目完成投资额__万元,其中国家高速公路改造项目完成投资额__万元,地方高速公路改造项目 完成投资额__万元。 国家公路运输枢纽项目完成投资额__万元。 7 续表(一)新建、改建高速公路明细表 线路名称 线路编号 起点 迄点 里程 (公里) 通车时间 性质 备注 甲 乙 丙 丁 1 戊 已 庚 注:性质栏填写新建、改建;备注栏填写高速公路的车道数。 续表(二)新建、改建万吨级以上泊位明细表 靠泊能力 泊位长度 码头前沿 水深 通过能力 泊位 名称 (吨级) (米) (米) 万吨/年 万标准箱/年 万辆/年 万人/年 性质 备注 甲 1 2 3 4 5 6 7 乙 丙 注:前沿水深填写设计水深,性质栏填写沿海新建、沿海改建、内河新建、内河改建。 备注栏填写是否竣工投产,填是或否。 续表(三)新增、改善内河航道明细表 航道名称 等级 起点 迄点 里程 (公里) 通航时间 备注 甲 乙 丙 丁 1 戊 己 注:备注栏填写新增、改善。 8 续表(四)新增、改善沿海港口出海航道明细表 单位名称 航道名称 最大通行吨级(万吨) 航道全长 (公里) 单、双行 通航时间 备注 甲 乙 1 2 丙 丁 戊 注:最大通行吨级栏填写航道通行的最大吨级船舶。 单、双行是指航道通过最大吨级船舶时,是单行还是双行,填写单或双。 备注栏填写新增、改善。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1 年 月 日 9 交统投 3 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一、填报说明 公路建设中的重点项目,仅指列入当年部投资计划“公路建设计划(重点项目)”的项目,各省安 排的省级重点项目不得计入。 农村公路,既包括中央及地方安排的县道、乡道、村道项目,也包括中央及地方安排的农村客运站 点项目、农村公路渡口改造及渡改桥项目。 路网改造,指公路建设中不属于重点项目和农村公路的建设项目。 补充资料中的国省道改造项目,指公路行政等级为国道和省道的改扩建项目。 二、逻辑关系: 1 行(固定资产投资额)=2 行+7 行+10 行+13 行 2 行≥3 行 2 行(公路建设)=4 行+5 行+6 行 7 行(沿海建设)=8 行+9 行 10 行(内河建设)=11 行+12 行 14 行(公路)=15 行+22 行 15 行(新建公路)=16 行+17 行+18 行+19 行+20 行+21 行 22 行(改建公路)=23 行+24 行+25 行+26 行+27 行+28 行 36 行(航道)=37 行+45 行 37 行(新增内河航道)=38 行+39 行+40 行+41 行+42 行+43 行+44 行 45 行(改善内河航道)=46 行+47 行+48 行+49 行+50 行+51 行+52 行 53 行≥56 行 53 行≥59 行 54 行≥57 行 54 行≥60 行 55 行≥58 行 55 行≥61 行 56 行≥62 行 57 行≥63 行 58 行≥64 行 59 行≥62 行 60 行≥63 行 61 行≥64 行 10 ( 四 ) 交 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资 金 来 源 快 报 表 号 : 交 统 投 3- 1表 制 表 机 关 : 交 通 运 输 部 批 准 机 关 : 国 家 统 计 局 批 准 文 号 : 国 统 制 〔 20 10 〕 14 6号 有 效 期 至 : 20 12 年 11 月 填 报 单 位 : 20 1 年 计 算 单 位 : 万 元 国 家 预 算 内 资 金 部 专 项 资 金 指 标 名 称 序 号 资 金 来 源 合 计 上 年 末 结 余 资 金 本 年 资 金 来 源 小 计 小 计 中 央 预 算 内 中 央 国 债 地 方 预 算 内 地 方 国 债 小 计 车 购 税 港 建 费 内 河 支 出 国 内 贷 款 利 用 外 资 地 方 自 筹 企 事 业 单 位 资 金 其 它 资 金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合 计 1 公 路 建 设 2 ― ― 其 中 :国 家 高 速 公 路 3 ― ― 地 方 高 速 公 路 4 ― ― 重 点 项 目 5 ― ― 路 网 改 造 6 ― ― 农 村 公 路 7 ― ― 沿 海 建 设 8 ― 沿 海 港 口 9 ― 沿 海 出 海 航 道 10 ― 内 河 建 设 11 ― 内 河 港 口 12 ― 内 河 航 道 13 ― 其 它 建 设 14 单 位 负 责 人 : 统 计 负 责 人 : 填 表 人 : 联 系 电 话 : 报 出 日 期 : 20 1 年 月 日 11 交统投 3-1 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一、填报说明 资金来源合计包括上年末结余资金、本年度内拨入或借入的资金及以各种方式筹集的资金。 二、表内逻辑关系: 1 列(资金来源合计)=2 列+3 列 3 列(本年资金来源小计)=4 列+9 列+13 列+14 列+15 列+16 列+17 列 4 列(国家预算内资金)=5 列+6 列+7 列+8 列 9 列(部专项资金)=10 列+11 列+12 列 1 行(合计)=2 行+8 行+11 行+14 行 2 行(公路建设)=5 行+6 行+7 行 8 行(沿海建设)=9 行+10 行 11 行(内河建设)=12 行+13 行 12 ( 五 ) 中 央 及 地 方 安 排 农 村 公 路 建 设 情 况 快 报 表 号 : 交 统 投 3- 2表 制 表 机 关 : 交 通 运 输 部 批 准 机 关 : 国 家 统 计 局 批 准 文 号 : 国 统 制 〔 20 10 〕 14 6号 有 效 期 至 : 20 12 年 11 月 填 报 单 位 : 2 01 年 计 算 单 位 : 万 元 指 标 名 称 序 号 计 划 总 投 资 累 计 完 成 投 资 本 年 完 成 投 资 上 年 结 余 资 金 本 年 资 金 到 位 合 计 中 央 预 算 内 中 央 国 债 地 方 预 算 内 地 方 国 债 车 购 税 国 内 贷 款 地 方 自 筹 其 它 资 金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 计 1 通 达 工 程 2 农 村 客 运 站 3 农 村 公 路 渡 口 改 造 、 渡 改 桥 4 东 部 地 区 通 村 油 路 改 造 5 中 部 地 区 通 村 油 路 改 造 6 西 部 地 区 通 乡 油 路 改 造 7 东 部 地 区 农 村 公 路 8 中 部 地 区 县 乡 公 路 9 西 部 地 区 县 际 公 路 10 中 央 项 目 地 震 灾 后 恢 复 重 建 项 目 11 地 方 安 排 的 农 村 公 路 项 目 12 13 续 表 ( 一 ) 新 增 生 产 能 力 ( 公 里 、 个 、 延 米 ) 1. 农 村 公 路 和 专 用 公 路 新 建 公 路 合 计 公 里 , 改 建 公 路 合 计 公 里 。 一 、 按 行 政 等 级 分 二 、 按 技 术 等 级 分 三 、 按 是 否 硬 化 分 新 建 公 路 改 建 公 路 新 建 公 路 改 建 公 路 新 建 公 路 改 建 公 路 县 道 高 速 、 一 级 硬 化 路 面 乡 道 二 级 公 路 有 铺 装 路 面 村 道 三 级 公 路 简 易 铺 装 路 面 专 用 公 路 四 级 公 路 其 它 硬 化 路 面 合 计 ― ― ― 等 外 路 非 硬 化 路 面 一 、 按 行 政 等 级 分 二 、 按 技 术 等 级 分 三 、 按 是 否 硬 化 分 新 建 公 路 改 建 公 路 新 建 公 路 改 建 公 路 新 建 公 路 改 建 公 路 县 道 高 速 、 一 级 硬 化 路 面 乡 道 二 级 公 路 有 铺 装 路 面 村 道 三 级 公 路 简 易 铺 装 路 面 专 用 公 路 四 级 公 路 其 它 硬 化 路 面 其 中 : 通 达 工 程 ― ― ― 等 外 路 非 硬 化 路 面 一 、 按 行 政 等 级 分 二 、 按 技 术 等 级 分 三 、 按 是 否 硬 化 分 新 建 公 路 改 建 公 路 新 建 公 路 改 建 公 路 新 建 公 路 改 建 公 路 县 道 高 速 、 一 级 硬 化 路 面 乡 道 二 级 公 路 有 铺 装 路 面 村 道 三 级 公 路 简 易 铺 装 路 面 专 用 公 路 四 级 公 路 其 它 硬 化 路 面 通 村 油 路 ― ― ― 等 外 路 非 硬 化 路 面 14 一 、 按 行 政 等 级 分 二 、 按 技 术 等 级 分 三 、 按 是 否 硬 化 分 新 建 公 路 改 建 公 路 新 建 公 路 改 建 公 路 新 建 公 路 改 建 公 路 县 道 高 速 、 一 级 硬 化 路 面 乡 道 二 级 公 路 有 铺 装 路 面 村 道 三 级 公 路 简 易 铺 装 路 面 专 用 公 路 四 级 公 路 其 它 硬 化 路 面 通 乡 油 路 ― ― ― 等 外 路 非 硬 化 路 面 2. 渡 改 桥 、 渡 口 改 造 , 农 村 客 运 站 点 渡 改 桥 、 渡 口 改 造 农 村 客 运 站 ( 个 ) 码 头 ( 个 ) 渡 改 桥 ( 延 米 ) 合 计 三 级 及 以 上 四 级 站 五 级 站 合 计 其 中 : 国 家 安 排 续 表 ( 二 ) 农 村 公 路 建 设 通 达 情 况 ( 个 ) 当 年 通 畅 数 量 新 通 畅 由 达 改 畅 当 年 通 达 数 量 新 通 达 乡 镇 其 中 : 国 家 安 排 建 制 村 其 中 : 国 家 安 排 单 位 负 责 人 : 统 计 负 责 人 : 填 表 人 : 联 系 电 话 : 报 出 日 期 : 20 1 年 月 日 15 交统投 3-2 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一、指标解释 1.当年通畅(达)数量:指报告期内在建农村公路项目建成后,由未通达提高到已达未畅、通畅和 由已达未畅提高到通畅的乡镇(建制村)的个数。 2.新通畅:指 2010 年运输年报确定的已达未畅和未通达乡镇(建制村),在报告期内经过建设,达 到通畅统计标准的乡镇(建制村)的个数。 3.新通达:指 2010 年运输年报确定的未通达乡镇(建制村),在报告期内经过建设,达到通达统计 标准的乡镇(建制村)的个数。 二、逻辑关系 (一)表内逻辑关系 1.投资完成额及资金到位 1 行(合计)=2 行+3 行+4 行+5 行+6 行+7 行+8 行+9 行+10 行+11 行+12 行 5 列=6 列+7 列+8 列+9 列+10 列+11 列+12 列+13 列 2 列≥3 列 2.新增生产能力 (1)按行政等级分 新建公路=县道+乡道+村道+专用公路 改建公路=县道+乡道+村道+专用公路 (2)按技术等级分 新建公路=高速、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等外路 改建公路=高速、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等外路 (3)按是否硬化分 新建公路=硬化路面+非硬化路面 改建公路=硬化路面+非硬化路面 硬化路面=有铺装路面+简易铺装路面+其它硬化路面 按行政等级分的新建公路、改建公路=按技术等级分新建公路、改建公路=按路面类型分新 建公路、改建公路 (4)农村公路和专用公路 合计>通达工程+通村油路+通乡油路 (5)农村客运站 合计=三级及以上+ 四级站+ 五级站 3.农村公路建设通达情况 当年通畅数量≥新通畅 新通畅≥由达改畅 当年通达数量≥新通达 16 (二)表间逻辑关系 交统投 3-2 表 1 行 3 列≤交统投 3 表 6 行 交统投 3-2 表 1 行 4 列≤交统投 3-1 表 7 行 2 列 交统投 3-2 表 1 行 5 列≤交统投 3-1 表 7 行 3 列 交统投 3-2 表 1 行 6 列≤交统投 3-1 表 7 行 5 列 交统投 3-2 表 1 行 7 列≤交统投 3-1 表 7 行 6 列 交统投 3-2 表 1 行 8 列≤交统投 3-1 表 7 行 7 列 交统投 3-2 表 1 行 9 列≤交统投 3-1 表 7 行 8 列 交统投 3-2 表 1 行 10 列≤交统投 3-1 表 7 行 10 列 交统投 3-2 表 1 行 11 列≤交统投 3-1 表 7 行 13 列 交统投 3-2 表 1 行 12 列≤交统投 3-1 表 7 行 15 列 交统投 3-2 表 1 行 13 列≤交统投 3-1 表 7 行 14 列+交统投 3-1 表 7 行 16 列+交统投 3-1 表 7 行 17 列 17 表 号:交统投 4 表 制表机关:交通运输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146 号 有效期至:2012 年 11 月 (六)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续表(四)资金计划 金额单位:万元 指标名称 序号 数量 指标名称 序号 数量 指标名称 序号 数量 计划总投资 其中:中央投资 本年计划投资 国家预算内资金 中央预算内(含中央国债) 501 502 503 504 505 地方预算内(含地方国债) 部专项资金 车购税 港建费 内河支出 507 510 512 514 516 国内贷款 利用外资 地方自筹 企事业单位资金 其它资金来源 520 530 540 570 575 续表(五)建设规模和新增生产能力计划 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名称 代 码 计量单位 全部建设规模 本年计划新增能力 甲 乙 丙 401 402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 01 单位名称(盖章): 02 项目名称: 基层表 编码 受表单位 填报单位 项目顺序 分表码 03 201 年 月 04 识别码 05 法人单位码 06 建设地址 通讯号码 11 登记注册类型 12 交通行业 □ □□□□□□□□ - □ 省 (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 (市、州、盟) 县 (市、旗、区) □□□□□□ 07 08 09 10 邮政编码 □□□□□□ 电话号码 □□□□□□□□ - □□□□□ 传真号 □□□□□□□□ - □□□□□ (见附录 2) □□□ (见附录 3) □□□□ 续表(一) 13 隶属关系 14 报表种类 15 建设性质 16 建设阶段 17 项目级别 10 中央 20 省(自治区、直辖市) 30 地区(市、州、盟) 40 县(市、旗、区) 50 其它 □□ 1.基本建设 2.更新改造 3.国有其它 4.其它投资 5.农村公路 □ 1.新建 2.扩建 3.改建 4.单纯建造生活设施 5.迁建 6.恢复 7.单纯购置 □ 1.筹建 2.本年正式施工 3.本年收尾 4.全部停缓建 5.单纯购置 □ 1.国家重点 2.省重点 3.地(市)重点 4.其它 □ 续表(二) 18 计划下达机关 19 计划 年度 20 计划文号 21 计划类别 22 计划建成时间 23 开工时间 24 本年全部投产时间 1.国家发改委 2.交通运输部 3.省(区市) 4.市 (地) 5.县 6.其它 □ □□□□ (见附录 5) □□□□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续表(三) 25 投资来源 26 公路行政等级 27 复通项目 28 重要线路 29 码头泊位类别 30 购置类别 1.中央投资 2.中央和地方合资 3.地方投资 4.企事业单位投资 □ 1.国道 2.省道 3.县道 4.乡道 5.村道 6.专用公路 □ 1.是 2.否 □ (见附录 5) □ (见附录 5) □□ 1.运输船舶 2.工作(工程)船 3.运输车辆 4.飞机 5.设备、器具 □ 18 交统投 4 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一、指标解释与填报要求 1.单位名称: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单位的名称,各单位要填报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全 称,不要填简称,也不要随意更改。 2.项目名称: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名称,一般填经批准的设计文件规定的项目正式名称, 不要填简称,也不要随意更改。部投资计划中的项目名称必须与部投资计划保持一致。 3.建设地址:指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地点。建设地址应填××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 州、盟)××县(区、市、旗)。 建设地址代码为六位数字,第一、二位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四位表示地(市、州、 盟);第五、六位表示县(区、市、旗)。建设地址代码须与建设地址匹配,以国家统计局最新县及县以 上行政区划代码为准(http://www.stats.gov.cn/tjbz/)。 4.登记注册类型: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依据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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