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各庭职责本院各庭室职责指南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本院各庭职责
立案庭
审查受理本院管辖的刑事公诉案件;审查刑事自诉、刑事附带民事、民商事、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的起诉,决定是否受理;审查民商事、行政和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申请,决定是否受理;审查行政赔偿确认案件的申请、违法司法行为确认申请、司法赔偿申请,决定是否受理;审查当事人的申诉或者再审申请,决定是否受理。
负责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审限监督、案件查询工作。
刑事审判庭
审理本院受理的各类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民事审判第一庭
审理有关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不当得利、无...
本院各庭室职责指南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本院各庭职责
立案庭
审查受理本院管辖的刑事公诉案件;审查刑事自诉、刑事附带民事、民商事、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的起诉,决定是否受理;审查民商事、行政和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申请,决定是否受理;审查行政赔偿确认案件的申请、违法司法行为确认申请、司法赔偿申请,决定是否受理;审查当事人的申诉或者再审申请,决定是否受理。
负责案件审判
管理、审限监督、案件查询工作。
刑事审判庭
审理本院受理的各类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民事审判第一庭
审理有关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民事案件及农村承包
案件;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案件;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民事审判第二庭
审理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确权纠纷案件;证券、期货、票据、股权等经济纠纷案件。
民事审判第三庭
审理房地产案件,建设工程承包案件,邻地利用权案件及其他不动产案件(包括山林、水利、滩涂、铁路、机场、公路、桥梁、港口、堤坝等不动产引起的案件)。
民事审判第四庭
审理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和涉外商事案件。
行政审判庭
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赔偿确认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
执行局
负责执行本院各类强制执行案件;审查当事人、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负责执行案件的流程管理和司法统计。
司法事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诉讼引导、咨询服务、诉讼材料接收、案件审限监督及委托评估、鉴定、审计、拍卖以及办理院本部民事案件的保全程序、执行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措施。
本文档为【法院各庭职责】,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