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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翅青计划 學校提供見習就業職位空缺申請表格(ERF03_ITS_C)(05.2010) 「展翅青見計劃」 2010/11 年度展翅青見校園系列 – 「I.T.種子計劃」/「數碼領袖培訓計劃」/「技術支援服務員培訓計劃」(第一期) 學校提供見習就業職位空缺申請表格 - 學校須知 附件一 (此表格共五頁 ) 2010 年 5 月 查詢熱線: 勞工處︰2112 9932 培正專業書院:2332 6611 第一部份:計劃簡介 展翅青見校園系列—「 I .T .種子計劃」、「數碼領袖培訓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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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提供見習就業職位空缺申請表格(ERF03_ITS_C)(05.2010) 「展翅青見計劃」 2010/11 年度展翅青見校園系列 – 「I.T.種子計劃」/「數碼領袖培訓計劃」/「技術支援服務員培訓計劃」(第一期) 學校提供見習就業職位空缺申請表格 - 學校須知 附件一 (此表格共五頁 ) 2010 年 5 月 查詢熱線: 勞工處︰2112 9932 培正專業書院:2332 6611 第一部份:計劃簡介 展翅青見校園系列—「 I .T .種子計劃」、「數碼領袖培訓計劃」及「技術支援服務員培訓計劃」是由勞工處「展翅青 見計劃」(以下簡稱「計劃辦事處」)及培正專業書院合作推行的培訓及就業計劃,專為 15-24 歲,學歷在副學位或以下 的離校青少年提供在職培訓。全港教育局註冊學校,包括官立、資助、津貼、直接資助及私立中、小學和幼稚園,均可 參與計劃。各項計劃均為期一年,參與學校除提供有關見習就業職位空缺外,須按個別計劃規定給予學員每星期一天或 半天 (星期六 )在職進修例假,讓他們參加由培正專業書院提供的「I.T.教學支援見習助理」/「I.T.行政支援見習助理」/ 「I.T.技術支援見習助理」/「學校活動及行政助理」 /「數碼領袖」或「技術支援服務員培訓計劃」證書課程,以加強其 專業技能,為學校推動資訊科技教育及提供校內行政和各類資訊科技技術支援服務。學校只需提供見習就業職位空缺, 聘用參加計劃的青少年(學員),並委派員工擔任其在職培訓導師,提供在職培訓,便可於見習就業期內,以每名學員計, 每月得到計劃支付$2,000 的培訓津貼。 第二部份:見習就業職位的要求 2. 學校提供見習就業職位時,須遵守以下事項: ( i) 職位必須為展翅青見校園系列—「 I .T.種子計劃」、「數碼領袖培訓計劃」或「技術支援服務員培訓計劃」下 指定的職位﹝有關職位名稱及工作範圍請參考此表格第三頁﹞,學員將透過在職培訓獲得相應的職業技能; ( i i ) 學校應在與學員簽訂的僱傭合約上列明學員的工作範圍。工作範圍的描述可以附件形式附帶於學校慣常使用 的僱傭合約; ( i i i ) 學 校 須 安 排 有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的 現 職 員 工 擔 任 學 員 的 在 職 培 訓 導 師 ﹝ 建 議 每 位 在 職 培 訓 導 師 帶 領 少 數 的 學 員﹞,為學員提供適當的培訓; (iv) 見習就業期為 12 個月。學校與學員簽訂的僱傭合約的合約期不可短於見習就業期。 (v) 學校須為學員提供合適的在職培訓機會及安全的工作環境。如見習就業職位空缺的培訓元素不足、工作涉及 危險的環境、或工作性質可能涉及/被利用作不道德/不合法活動,一般將不獲批核; (v i ) 學員以僱員身份受僱,《僱傭條例》、《僱員補償條例》、《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均適用; (vi i ) 見習就業職位的工作,不能全部在香港以外地區進行; (vi i i ) 於見習就業 期內,學校 不可將學員 改由其他機 構聘用或將 學員轉介予 其他機構工 作(不論機構 持有人是否 相 同)。聘用學員、發放工資,簽訂僱傭合約及申請培訓津貼的機構必須為同一機構; (ix) 學校提供的培訓及見習就業的內容和安排須合理,並符合計劃宗旨和要求。學校不可就提供的見習就業職位 及培訓向學員收取任何費用,或於見習就業期間安排學員於工作時間內進行無薪培訓;及 (x) 學員報讀相關職外職業技能培訓課程,可申領上限$4,000 的培訓津貼,以支付考試及課程費用。在見習就業 期間,學校必須承諾讓學員參加經計劃辦事處批准的相關職外職業技能培訓課程,並作出適當的工作安排, 讓學員上課或參加考試,亦不會因此而扣減其工資。 第三部份:申請手續 3. 學校遞交此申請時,必須: ( i) 將已填妥的「學校提供見習就業職位空缺申請表格」(附件一),連同教育局所簽發的學校註冊證明書副本/及法團 校董會證明書副本一份(如學校為商業機構,須同時提交有效的商業登記證副本)提交予培正專業書院(傳真 號碼︰2332 2144)。如學校已透過培正專業書院的中央招聘或學校的自行招聘揀選合適的求職者,學校必須 於聘用該求職者前填妥「學校取錄學員確認表格」(附件二)的第一至第三部分,並交回培正專業書院。此外, 學校應保留附件二,及必須於學員入職後的七天內,填妥附件二的第四部分,及將整份附件二交予勞工處「展 翅青見計劃」 (九龍辦事處 )。同時,求職者須於參加計劃時提交「學員申請表」 (附件三 )予培正專業書院。 (i i ) 擬訂見習就業期內的培訓計劃(如有需要,培正專業書院/計劃辦事處可提供協助);及 (i i i ) 承諾在見習就業期內,不會以學員取代現職員工。 第四部份:學員的個案管理服務 4. 為加強培訓效益,每名學員均獲計劃辦事處安排由培訓機構委派註冊社工作為其個案經理,為學員提供個人化的職 業輔導及支援服務。見習就業期間,個案經理會與學員作出定期檢討及為學員提供支援服務,並與在職培訓導師及本計 劃的客戶經理保持聯繫。 第五部份:見習就業期及財務安排 5. 學校必須: ( i) 於見習就業期滿時,簽發證書以證明學員所獲得的技能/資歷及其見習就業期。我們亦鼓勵學校續聘完成見習 就業的學員; (i i ) 於聘請學員前,按此學校須知第三部份的申請手續先通知培正專業書院獲聘學員的資料及入職日期,以跟進 本計劃的申請事宜,及供計劃辦事處確認見習就業安排。學校須注意,培訓資助是由計劃辦事處確認見習就 業期開始才計算。在任何情況下,學校須於不超過聘用學員後一個月通知計劃辦事處/培正專業書院獲聘學員 的資料,及完成辦理申請的所有手續。如學校於聘用學員後(i)沒有通知計劃辦事處/培正專業書院;或(i i )通知 計劃辦事處/培正專業書院時學員已獲聘超過一個月,計劃辦事處將保留不發放培訓資助的權利;及 (i i i ) 於見習就業期完結或學員離職(以較早的日子為準)後六個月內向計劃辦事處提出申領培訓資助,逾期申請將 學校提供見習就業職位空缺申請表格(ERF03_ITS_C)(05.2010) 不獲辦理。 「展翅青見計劃」 2010/11 年度展翅青見校園系列 – 「I.T.種子計劃」/「數碼領袖培訓計劃」/「技術支援服務員培訓計劃」(第一期) 學校提供見習就業職位空缺申請表格 - 學校須知 附件一 (第二頁 ) 2010 年 5 月 第六部份:注意事項 ( i) 計劃辦事處對每一個見習就業職位空缺進行審批。 (i i ) 在填寫本表格前,學校必須確保會聘用學員為直接僱員,學員受《僱傭條例》保障,並且保證學校所進行的 一切活動皆為合法,及已持有經營業務所需的所有有效合法牌照。此外,學校亦須確保所提供的資料均為真 確無誤。如本處合理地相信學校的活動可能違法,本處可將有關資料轉交有關部門跟進。 (i i i ) 學校不可以任何方式或名目,無論是提供服務 / 培訓 / 考試 /工作所需用品(例如制服、工具、設備、平安咭 等)、售賣貨物、介紹其他服務等,試圖直接或間接收取學員的金錢或要求學員作出任何金錢保證。 (iv)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的規定,所有學校必須為學員投購工傷補償保險。查詢請電 2717 1771 (此熱線由「1823 電話中心」接聽)。 (v) 學校須為學員加入註冊強積金計劃。 (vi ) 請以端正字體填妥此申請表格。此外,為配合《種族歧視條例》的實施,請盡量以中英雙語填妥所需資料, 連同有效的學校註冊證明書副本/及法團校董會證明書副本(如學校為商業機構,須同時提交有效的商業登 記證副本)提交予培正專業書院。 (vi i ) 每一份見習就業職位空缺申請表格適用於提供四類 I .T.種子職位、數碼領袖或技術支援服務員的見習就業職 位空缺。學校可於同一份申請表格上填寫所有相同聘用條款的見習就業職位空缺資料。如有需要,學校可自 行影印表格填寫不同聘用條件的見習就業職位空缺。 (vi i i ) 見習就業職位空缺的登記有效期為三個月。若學校的聯絡資料如地址、電話、傳真號碼、電郵地址等有更改, 或希望取消空缺,請立即傳真或致電通知計劃辦事處。 (ix) 學校所提交有關此見習就業職位空缺的招聘條件、入職要求及工作內容,皆不可以違反《性別歧視條例》、《殘 疾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或《種族歧視條例》。學校應著重考慮求職人士的工作能力並遵從有關 消除歧視的僱傭實務守則,請勿填寫求職人士性別、年齡或種族的限制或任何歧視成份的要求,否則,本處 將不會接納該空缺。 (x) 當學校收集求職學員的個人資料時 (例如要求求職學員提供履歷表),須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 定。有關詳情,請致電 2827 2827 與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聯絡。 (xi ) 在聘用學員時,請小心查核學員的身份證/護照/簽證身份書/旅行證件,以確保該學員能在香港合法受僱。有 關詳情可致電入境事務處查詢熱線:2824 1551。 (x i i ) 學校須按照計劃辦事處的要求,回覆已轉介學員(提交履歷或面試)的求職結果。否則,計劃辦事處/培正專業 書院將保留不再轉介學員的權利,直至接獲有關回覆為止。 (xi i i ) 學校在訂定合約時,必須遵守本計劃所有計劃條款和要求,而合約期亦不可短於 12 個月。同時,學校須確 保合約內有關聘用機構、工作時間及地點、工作性質、假期、薪金和其他津貼及福利等聘用條款,與計劃辦 事處批核該見習就業職位空缺時的內容一致。 (xiv) 學校必須於發放薪酬予學員後,才可向計劃辦事處申領培訓資助。獲批核的培訓資助將以銀行自動轉賬形式發放。 (xv) 計劃辦事處在審批學校提供見習就業職位空缺或培訓資助申請時,可按需要要求學校因應申請提交補充資 料,包括(但不限於)學校註冊證明書、商業登記證、學員的工資紀錄、出勤紀錄、強制性公積金供款紀錄及 就有關事項作出書面聲明;計劃辦事處亦有權派員到工作場所實地視察,要求學校提交所需的資料。如學校 未能提供上述資料或資料不足,計劃辦事處將不會接納有關申請。 (xvi ) 計劃辦事處就審批學校提供見習就業職位空缺及培訓資助申請擁有最終決定權。 聲 明 一. 學校必須履行以下的承諾,否則計劃辦事處將保留不發放及/或追討已發放的培訓資助的權利,日後學校向計劃辦事處 提交新的登記見習就業職位空缺申請亦可能不獲接納: (i). 經計劃辦事處確認的聘用條款(例如薪酬、工作時間或地點、工作性質、假期及聘用機構等)不可隨意更改。如 有任何改動或增減(不論學員同意與否),須先向計劃辦事處申請。 (ii). 計劃辦事處一般不會批准學校透過本計劃聘請其親屬、朋友或曾為學校工作(不論全職、兼職或任何形式聘用/ 提供服務)的學員為見習生。如有特別原因,學校在聘用該學員前必須獲計劃辦事處批准。 (iii). 學校所提供的見習就業職位空缺必須符合「學校須知」第二部份所列的要求及遵守第六部份所列的事項。 二. 學校所提供之資料必須正確無誤,如蓄意提供虛假陳述、虛報或隱瞞資料,從而獲得培訓津貼,即屬違法。 三. 學校所提交之見習就業職位空缺的招聘條件、入職要求(包括語文能力要求)及工作內容等,及其往後之修改(如有),皆 須與有關職位相關並有理可據,且没有違反《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或《種族歧視 條例》。學校若明知而作出或罔顧實情地作出上述陳述,而該陳述在要項上屬虛假或有誤導性,即屬違法。 四. 計劃辦事處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是用以處理「展翅青見計劃」中,為學員提供見習就業職位的個案及其後跟進之用。 計劃辦事處可能會將收集的個人資料交予有關培訓機構及其他政府部門,以作上述用途。當事人如欲查詢及更改其提 供的個人資料,可聯絡勞工處「展翅青見計劃」(九龍辦事處),電話: 2112 9932。 如欲索取此申請表格的英文版本,請聯絡計劃辦事處(電話: 2112 9932) For English version of this Training Vacancy Registration Form and “Notes to Schools", please contact our office at 2112 9932 學校提供見習就業職位空缺申請表格(ERF03_ITS_C)(05.2010) 「展翅青見計劃」 2010/11 年度展翅青見校園系列 — 「I.T.種子計劃」/「數碼領袖培訓計劃」/「技術支援服務員培訓計劃」(第一期) 學校提供見習就業職位空缺申請表格 計劃下指定的見習就業職位空缺資料 附件一 (第三頁 ) 修訂於 2010 年 5 月 見習就業職位空缺 : I.T.教學支援見習助理 見習就業期 : 12 個月 工作範疇 協助老師輸入、編輯及製作簡易教材;協助老師製作及剪裁多媒體教材;協助老師製作教學 網頁;協助老師應用網上教學平台(例如網上測驗、網上問卷調查等);協助整編學校資訊組織 及資料庫系統;及僱主指派的其他相關任務 獲取的技能 : I.T.教學 、行政及技術工作技巧及知識,溝通技巧及 I.T.素養 見習就業職位空缺 : I.T.行政支援見習助理 見習就業期 : 12 個月 工作範疇 協助處理學校中英文信件、家長函及文件等工作;協助製作學校各類報表及統計圖表;應用 數據庫資料於校務工作;輸入及處理 SAMS 系統數據及印製成績表;協助處理基本財務工作; 更新及維護學校網頁;及僱主指派的其他相關任務 獲取的技能 : I.T.教學 、行政及技術工作技巧及知識,溝通技巧及 I.T.素養 見習就業職位空缺 : I.T.技術支援見習助理 見習就業期 : 12 個月 工作範疇 協助學校管理及維護電腦硬件及伺服器系統;協助學校管理及維護全校網絡系統;協助學校 安裝、測試、管理及維護各類電腦軟件;協助學校管理 ITLC/MMLC、電腦室、資訊科技設施 及系統;協助老師安排網上測驗及投票;協助學校建立開放源碼平台、學科「知識庫」,及各 類應用系統;協助設定學校內聯網;及僱主指派的其他相關任務 獲取的技能 : I.T.教學 、行政及技術工作技巧及知識,溝通技巧及 I.T.素養 見習就業職位空缺 : 學校活動及行政助理 見習就業期 : 12 個月 工作範疇 協助籌辦校內各項大型活動、體育活動、藝術活動、群育活動等,及提供行政支援;利用多 元化的宣傳方法,宣傳及推廣學校活動;支援老師工作;及僱主指派的其他相關任務 獲取的技能 : 學校活動的籌辦、宣傳及推廣的策略及技巧,行政工作概略及技巧,急救課程 見習就業職位空缺 : 數碼領袖 見習就業期 : 12 個月 工作範疇 獨立地處理各種可預計及有規律的工作,包括教材製作、校務行政、電腦網絡、活動統籌或 學校設施管理等,或在該等工作中擔任指導員,為學校提供更深層次的支援;帶領初入職的 I.T.種子學員,並協助他們適應學校工作環境,或協調學校學生/學會幹事/學校職員隊伍,進 行研習及知識建構工作;從事文件與事務管理、資料、科技探索、活動策劃或內務推廣 等工作;負責整理及組合學校資訊,以更有系統之方式來展示或存取於校園中;及僱主指派 的其他相關任務 獲取的技能 : 提升知識和領導才能、溝通技巧及 I.T.素養 見習就業職位空缺 : 技術支援服務員 見習就業期 : 12 個月 工作範疇 為學校建立、管理和維護資訊科技及多媒體製作設施;提供資訊科技技術支援服務︰網絡操 作,網頁更新,軟件更新及提升,伺服器、工作站及周邊設備的的內務整理,資訊科技保安, 用戶支援,資源購置與管理,協調各資訊科技服務供應商以完成指定項目和服務;提供修復 支援服務,以解決不同種類的資訊科技及相關技術問題;其他特定支援工作︰發展系統及配 置的工作,搬移設備和重新配置系統,協助指導及培訓其他資訊科技支援助理;及學校指派 的其他相關任務。 獲取的技能 : 校園資訊科技的支援性操作、修復,以及各項相關工作的技巧和知識、人際溝通技巧 學校提供見習就業職位空缺申請表格(ERF03_ITS_C)(05.2010) 致:培正專業書院 (傳真號碼:2332 2144) (如有需要,可自行影印此表格) 附件一 (第四頁) 「展翅青見計劃」 2010/11 年度展翅青見校園系列 — 「I.T.種子計劃」/「數碼領袖培訓計劃」/「技術支援服務員培訓計劃」(第二期) 學校提供見習就業職位空缺申請表格 Vac. No. E - PO Date Action / PO 本處 填寫 Date Action / SPO 填寫表格前請先參閱本計劃的「學校須知」,並請將填妥的學校提供見習就業職位空缺申請表格(附件一)連同有效的學校註 冊證明書副本/及法團校董會證明書副本傳真至培正專業書院 (傳真號碼︰2332 2144)。(如學校已透過培正專業書院的中央招聘 或學校的自行招聘揀選合適的求職者,學校必須於聘用該求職者前,填妥「學校取錄學員確認表格」(附件二)的第一至第三 部分交予培正專業書院。此外,學校應保留附件二,及必須於學員入職後的七天內,填妥附件二的第四部分,及將整份附件 二交予勞工處「展翅青見計劃」(九龍辦事處)。同時,所有求職者於參加計劃時,須提交「學員申請表」(附件三)予培正專業 書院。) 計劃辦事處將審批有關空缺。請注意,遞交本申請表格並不表示 貴校的申請會自動獲得接納。 第1部分 學校資料 (根據學校註冊證明書/及商業登記證的資料) (請盡量以中、英雙語填寫資料) 1.業務/ 法團(學校)所用名稱 (a) 中文 只供 本處 填寫 (b) 英文 AV AP 2. 業務/ 分行(學校)名稱 (a) 中文 (b) 英文 3. 本學校/ 機構將會使用上述 (1) /(2)*的機構名稱聘用學員及申領培訓資助。 (* 請刪去不適用者 。注意:聘用學員、發放薪酬、簽訂僱傭合約及申領培訓資助的機構必須為同一機構。於見習就業期內,僱主不可將學員改由其 他機構聘用或將學員轉介予其他機構工作(不論機構持有人是否相同)。如僱主曾參加本計劃,於提交新的登記見習就業職位空缺申請時,應以相同的 聘用機構提交申請,以免於處理審批見習就業職位空缺或培訓資助時造成不必要的延誤。如僱主欲查詢或核對過往申請的資料,可聯絡計劃辦事處。) 4. 地址 5. 有效學校註冊證明書編號 (請附副本) /及商業登記證編號(如適用,請附副本) 6. 學校註冊證明書/商業登記證生效日期 7. 學校註冊證明書/商業登記證屆滿日期 9. 員工人數 (包括僱主及全職僱員,但不包括在職培訓中的「展翅青見」學員) ,當中 名是僱主。 BRC □ SIZE □ 第2部分 聯絡人資料 1. 姓名 (a)中文 先生/小姐/女士* (b)英文 Mr. / Miss / Mrs. * 2. 職銜 3. 學校電話號碼 4. 手提電話號碼 CONT □ 5. 傳真號碼 6. 電郵地址 6 (* 請刪去不適用者) 第3部分 培訓計劃詳情 (若對擬定培訓計劃有任何疑問,請向培正專業書院/計劃辦事處查詢。) (請盡量以中、英雙語填寫資料) 1. 本校/機構希望讓學員透過培訓獲取的技能 (請參照本附件第三頁) : 2. 在職培訓 方式 課堂訓練 (由培正專業書院提供相關的在職「I.T.教學支援見習助理」/「I.T.行政支援見習助理」/「I.T.技術支援見習助理」 /「學校活動及行政助理」/「數碼領袖」證書課程(共 360 小時)或「資訊科技與多媒體系統應用及管理」證書課程(共 315 小時) 跟師 工作輪替 其他(請註明) (a1) 在職培訓導師姓名 (b1) 職銜 (c1) 電話號碼 (a2) 在職培訓導師姓名 (b2) 職銜 (c2) 電話號碼 3. 在職培訓 導師 (必須填寫) (d) 導師與學員人數比例: 1 比 名學員 (e) 導師是否有相關工作經驗? 是 否 MENTOR □ 4. 建議學員報讀的職外職業技能培訓課程類別: ( 學校可到本計劃網頁參閱職外職業技能培訓課程類別資料: (http://www.ywets.labour.gov.hk/tc/emp_download_ypyt.htm ) AIP □ (** 請繼續填寫申請表格的第五頁) (聯絡人必須為申請機構的僱主或直接僱員) (請盡量以中、英雙語填寫資料) 學校提供見習就業職位空缺申請表格(ERF03_ITS_C)(05.2010) 致:培正專業書院 (傳真號碼:2332 2144) (如有需要,可自行影印此表格) 附件一 (第五頁) 「展翅青見計劃」 2010/11 年度展翅青見校園系列 — 「I.T.種子計劃」/「數碼領袖培訓計劃」/「技術支援服務員培訓計劃」(第一期) 學校提供見習就業職位空缺申請表格 (**接第 3 部份) E - PO 第4部分 見習就業職位聘用條款 (以下的聘用條款必須經計劃辦事處審批。獲計劃辦事處批核及確認的條款不可隨意更改。 如有任何改動或增減(不論學員同意與否),須先向計劃辦事處申請及經重新審批。)(請盡量以中、英雙語填寫資料) 1. 見習職位名稱 及 2. 擬提供空缺數目 (請參照本附件第三頁): 空缺編號 獲批核空缺數目 (i) VAC ____________ (i) ____________ (ii) VAC ____________ (ii) ____________ (iii) VAC ____________ (iii) ____________ (iv) VAC ____________ (iv) ____________ (v) VAC ____________ (v) ____________ (i) (ii) (iii) (iv) (v) (vi) I.T.教學支援見習助理 I.T.行政支援見習助理 I.T.技術支援見習助理 學校活動及行政助理 數碼領袖 技術支援服務員 (空缺數目:______ 名) (空缺數目:______ 名) (空缺數目:______ 名) (空缺數目:______ 名) (空缺數目:______ 名) (空缺數目:______ 名) (vi) VAC ____________ (vi) ____________ 只供 本處 填寫 1. 工作範疇 (a) 中文 (請參照本附件第三頁) (b) 英文 (Please refer to page 3 of this appendix) (a) 教育程度 職位 (i) – (v)︰中五或同等學歷 職位 (vi)︰修畢副學位、高級文憑或文憑課程(以包含資訊科技內容的課程為佳)或同等學歷 2. 對學員的 基本 要求 (b) 語言 會話能力 讀寫及書寫能力 粵語: 一般 良好 不需要 中文︰ 懂閱讀及書寫 懂閱讀 不需要 英語: 一般 良好 不需要 英文︰ 懂閱讀及書寫 懂閱讀 不需要 普通話: 一般 良好 不需要 其他 (請註明︰ ) 懂閱讀及書寫 懂閱讀 其他 (請註明︰ ) 一般 良好 (c) 技術/技能 (c1) 中文 (c2) 英文 (d) 其他要求 (d1) 中文 (d2) 英文 3. 申請見習就業期 12 個月 (培訓期必須為十二個月。假設學員於 2010 年 9 月 1 日上班, 其見習就業期應為 2010 年 9 月 1 日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 獲批核見習就業期 個月 OJT □ 4. 預計在職培訓開始日期 5. 工作地址 (如工作地址與學校地址不同,請附工作地址的有效商業登記證副本 / 學校註冊證明書副本 / 機構註冊文件副本) WP BRC □ 6. 面試安排 (a) 面試負責人姓名 (b) 電話 (c) 面試地址(如與工作地址不同) CV / INT 7. 聘用條件 (a) 工作時間 星期一至五︰ 星期六(適用於學員無需於培正專業書院上課的工作日)︰ (b) 是否需要輪班? 是 否 (c) 每週工作 天 (當中包括一天在職進修例假) (d) 休息日 逢星期 休息/ 輪休 (e) 假期 公眾假期 勞工假期 (每份表格只可 填寫相同聘用條 件的見習就業職 位空缺資料 ) (f) 基本工資 $ I.T.種子:$5,250;數碼領袖:$5,750;技術支援服務員︰$7,000 (此金額不包括任何勤工、獎金、佣金或津貼等) (g) 其他津貼及福利 (g1) 中文 (g2) 英文 WAGE □ 第5部分 聲明 (1) 本公司/機構已參閱此計劃的「學校須知」,並了解此計劃的內容及願意遵守此計劃的要求。 (2) 本公司/機構所提供有關此申請的資料均為正確無誤,並明白如蓄意提供虛假陳述、虛報或隱瞞資料,從而獲得培訓資助,即 屬違法。 (3) 本公司 / 機構聲明提交此見習就業職位空缺的招聘條件、入職要求(包括語文能力要求)及工作內容等,及其往後之修改(如有), 皆與有關職位相關並有理可據,且没有違反《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或《種族歧視條例》。本 公司 / 機構明白,若明知而作出或罔顧實情地作出上述陳述,而該陳述在要項上屬虛假或有誤導性,即屬違法及可被檢控罰款。 ERF03_ ITS_C 負責人簽名: # 學校/機構蓋章: 負責人姓名: 負責人職銜: 日期: 學校/機構名稱: 修訂於 2010年 5 月 ( # 學校 / 機構蓋章必須與第一部份第 3 項的所提供的學校 / 機構名稱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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