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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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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厦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 第一章 厦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概述 厦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是一项具有20多年历史的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探究项目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活动,是面向我市在校中小学生开展的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科技教育活动之一,是目前我市中小学各类科技活动优秀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 一、宗旨 举办厦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根本宗旨在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鼓励优秀人才的涌现。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厦门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
厦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
厦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 第一章 厦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概述 厦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是一项具有20多年历史的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探究项目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活动,是面向我市在校中生开展的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科技教育活动之一,是目前我市中小学各类科技活动优秀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 一、宗旨 举办厦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根本宗旨在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鼓励优秀人才的涌现。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厦门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关工委。创新大赛活动办公室设在市科协科普部。 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共同派员组成。 三、竞赛内容 大赛分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活动板块,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 竞赛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 展示活动包括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青少年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和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展。 四、奖励 由主办单位将对竞赛活动和展示系列活动的优秀项目进行表彰和奖励。 厦门市创新大赛接受有关企业和社会机构设立的专项奖励。根据专项奖设立原则,评选出专项奖获奖项目,予以奖励。 第二章 科技创新成果竞赛 一、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分类 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是创新大赛活动的主体内容,其主要项目形式有:发明创造及工程设计类作品、科学研究等。 竞赛项目按学历段分为小学项目、初中项目、高中项目;按项目申报者人数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按所研究的领域分为数学、物理学、化学、微生物学、环境科学、生物化学、医药与健康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动物学、植物学、地球与空间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个学科。 二、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学科分类 1.数学(MA)——指形式逻辑或各种数字及代数计算的开发,以及这些原理的应用,包括微积分、几何、抽象代数、数论、统计学、复数分析、概率论等。 2.物理学(PH)——指能量及其与物质作用的原理、理论和定律,包括固态物理、光学、声学、粒子、原子物理、原子能、等离子体、超导体、流体和气体动力学、热力学、半导体物理学、磁学、量子物理学、力学、生物物理学。 3.化学(CH)——指对物质性质和组成以及其所依从的规律的研究,包括物理化学、有机化学(不含生物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材料化学、塑料、燃料化学、杀虫剂、冶金学、土壤化学等等。 4.微生物学(MI)——指有关微生物的生物学,包括细菌学、病毒学、原生动物学、真菌学、微生物遗传学等。 5.环境科学(EV)——指对于(空气、水、声及土地资源)污染分析及其控制的研究、生态学等。 6.生物化学(BI)——指生命活动进程中的化学,包括分子生物学、分子遗传学、光合作用、血液化学、蛋白质化学、食物化学、激素等。 7.医药与健康学(ME)——指对于人类及动物的疾病和健康的研究,包括牙科学、药理学、病理学、眼科学、营养学、公共卫生学、儿科学、皮肤学、过敏反应、语言与听力等。 8.工程学(EN)——指技术,直接将科学原理应用于生产及实际应用的项目,包括土木工程、机械工程、航空工程、化学工程、电气工程、摄影工程、音响工程、汽车工程、船舶工程、制热与制冷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工程等。 9.计算机科学(CS)——指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工程设计与开发,包括互联网技术及通信、计算机制图技术(包括人性化界面),仿真/虚拟现实技术,计算科学(包括数据结构、加密技术、编码及信息理论)的等等。 10.动物学(ZO)——指对动物的研究,包括动物遗传学、鸟类学、鱼类学、爬虫学、昆虫学、动物生态学、古生物学、细胞生理学、生理节律学、畜牧学、细胞学、组织学、动物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神经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研究等。 11.植物学(BO)——指植物生命的研究,包括农业科学、农业经济学、园艺学、林学、植物分类学、植物生理学、植物遗传学、植物溶液培养、海藻等。 12.地球与空间科学(ES)——包括地质学、矿物学、地貌学、海洋学、气象学、气候学、天文学、洞穴学、地震学、地理学等。 13.行为与社会科学(SO):指通过观察和实验来研究人和动物行为与反应,人类社会中的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科学,包括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考古学、教育学、动物行为学、人种学、语言学、城市问题等。 三、涉及多学科领域项目的学科类别认定 1、涉及制作和设计的项目:项目的主要内容是设计和制作,项目应属于工程学;项目虽是设计和制作,但目的是用其收集获得了数据,并进行了分析,则该项目应属于所进行分析和研究的学科。 2、涉及动植物生活环境的项目:项目研究的是河流或池塘中的动植物生活环境,则不属动植物学而应属环境科学。 3、涉及动植物化石的项目:项目研究的是史前植物化石,应属植物学;项目研究的是史前动物化石,应属动物学;项目研究的是地质年代,应属地球与空间科学;项目研究的是贝壳化石的化学组成,应属化学。 4、涉及火箭及飞行器的项目:如项目研究的是火箭及飞行器燃料,应属化学;项目研究的是使用火箭及飞行器作为气象仪器的运载工具,应属地球与空间科学;项目研究是计算火箭及飞行器的轨道,应属物理学;项目研究的是火箭及飞行器加速度对小鼠的影响,应属医学与健康学。 5、涉及遗传学的项目:如项目研究的是DNA,应属生物化学;项目研究的是植物杂交遗传,应属植物学;项目研究的是大肠杆菌的遗传学,应属微生物学。 6、涉及维生素的项目:如项目研究的是机体对维生素如何处理,应属生物化学;项目研究的是有关维生素的分析,应属化学;项目研究的是维生素缺乏的影响,应属医学与健康学。 7、涉及晶体学的项目:如项目研究的是晶体的组成,应属化学;项目研究的是晶体的对称性,应属数学;项目研究的是晶体的结构,应属物理学。 8、涉及语言和听力的项目:如项目研究的是阅读障碍,应属社会科学;项目研究的是助听器,应属工程学;项目研究的是失语症应属医学与健康学;项目研究的是语音,应属物理学;项目研究的是耳的结构应属动物学。 9、涉及放射能的项目:项目研究的是使用同位素跟踪,可以是生物化学、植物学、医学与健康学以及动物学;项目研究的是对放射能进行测量,可以是地球与空间科学或物理学;项目研究的是放射能监测仪器的设计和制作,应属工程学。 10、涉及空间科学的项目:很多的项目涉及空间科学但并不归属于地球与空间科学。如失重对植物的影响,应属植物学;失重对人的影响,应属医学与健康学;开发一种封闭环境的太空舱系统应属工程学。 11、涉及计算机的项目:如果计算机只作为工具使用,项目应属于其研究的学科领域。如使用计算机计算火箭轨道,应属物理学;计算某一无机化学反应的产热,应属化学;作为教学辅助工具使用,应属社会科学。 四、申报规定 各区、校申报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当年文件规定名额。比赛不接受作者个人直接申报。 1.竞赛项目的申报者:现就读于我市中、小学校(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的学生。 2.每名学生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3.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之前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4.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5.凡参加教育工作者科技教育论文或发明以及科教制作作品评选活动的项目,不得以学生的名义再次申报创新大赛。 6.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学校、同一学历段(小学、初中、高中)学生的合作项目。 7.集体项目不能转为个人项目,新成员不能半途加入到一个集体项目中。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项目,熟悉项目各方面的工作,最终研究成果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 8.每个集体项目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列。 五、申报要求 1.申报书: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具体要求详见当年文件。 2.论文及附录:所有申报项目除填写申报书外,还应提交5份完整的论文和1份完整的原始(复印件即可),论文的撰写应,特别应明确注明参考文献。如果需要提交其他附录,复印件即可。小学组项目须根据项目分类,依照《技术发明报告》或《科学研究报告》的格式完成论文写作。 工程设计和制作类项目须提供图表资料。根据项目的需要,可以包括: 外观图,手绘或照片均可。 结构图,手绘或打印均可。 原理图,手绘或打印均可。 信息技术类项目必须附有光盘或软盘,在现行的操作系统和操作平台上可以演示和应用,并应有详尽的文字解释和说明。 3.证明材料: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医疗保健用品,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动物、植物新品种,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特别强调: 1.除项目申报书外,所有科技项目的论文正文及附件不得出现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及所在学校,否则不予参评。 六、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涉及食品、药品试制和饮食安全类的项目; 2.参加过往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项目; 3.不是在距本届比赛举办时间两年之内完成的项目; 4.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有抵触的项目; 5.危及人类生命、财产安全的项目。 七、资格审查 各区、校在报送参赛项目前,对项目应进行认真筛选评审,择优推荐,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和科学审查。凡在申报书“资格认定”栏中无签字和盖章的项目不能参赛。比赛结束后,将有一周的网上公示期,如发现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弄虚作假者,剽窃他人成果者,将取消其参赛和获奖资格,收回其所获名次和奖励。 八、复评决赛 1.复评决赛包括公开展示、项目问辩等活动。获奖等级将根据参赛学生在上述活动中的综合成绩确定。 2.参加复评决赛时,各区、校代表队由正、副领队、参赛学生组成,参赛学生必须是经初评入围决赛的项目作者。各代表队人数、参赛项目由市创新大赛活动办公室根据初评结果确定。入围决赛的项目的作者如不能参加终评,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集体项目作者如不能全部到现场答辩的,该项目作为降等处理。 3.复评展示按13个学科进行布展。 4.各代表队负责队所有参赛项目所需材料的携带、保管和维修。代表队领队负责本代表队所有成员的交通、饮食安全、组织参加比赛的活动等。参赛学生有义务为参观公众讲解。 5.每个参赛项目应制作项目展板一块。展板尺寸另行通知。组委会负责提供场地、展板、展台、电源和照明,其它用品和必要的防护设备均需自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在展位展出。展示内容中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媒体报道、申请或已获专利、专家评价、以往获奖及其他未经授权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等,否则将不能参加复评。项目展示提倡选手根据展示的内容和形式发挥想象和创意自行设计。展板基本内容必须包括问题(假设)、实验方法与过程、数据与结果、讨论与结论五部分,形式由选手自行设计。 6.复评决赛时,所有原始记录须由申报者带到决赛现场。有实物的项目,必须将实物作品带到现场展示,其中参展物品体积不宜过大,长、高各不得超过1.5米,宽不得超过1米。用电电压不得超过220伏。重量不超过100公斤。 九、评审 由组委会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1、评审标准:“三自”原则和“三性”原则 自己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发现、提出、选择的。 自己设计和研究: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的。主要论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 自己制作和撰写: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 科学性:包括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研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 先进性:包括新颖程度、先进程度、技术水平与难易程度。新颖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在申报日以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该项研究课题及论文的选题有创意;先进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同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显著的进步;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研究结论所具有的科学价值和学术水平。 实用性: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影响范围、应用意义与推广前景。 小学生的项目在依据“三自”和“三性”原则的同时,根据目前小学生进行科学探究活动的特点和水平,融入“做中学”科学教育理念,重点考查项目的探究过程,考查在探究过程中小学生初步探究能力和基本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的掌握。 2.初评:于每年的10月-11月进行,创新大赛活动办公室将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聘请专家进行评审。评委会根据初评情况,复赛项目数控制在申报作品总数的50%-60%,确定进入复评的项目名单并通知各代表队,各区、校据此组成代表团参赛。 3.复评:参加复评的各代表团学生成员,应做好答辩准备。评委会根据答辩结果,最终确定获奖项目。各奖项的比例约为:一等奖17%左右、二等奖33%左右、三等奖50%左右。 十、获奖项目公示 终评结束后,获奖项目将在“厦门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上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获奖学生姓名、学校、辅导教师姓名、项目名称等。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的获奖情况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创新大赛活动办公室具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提出(邮寄或传真)。经查明,确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取消其获奖资格。 十一、技术保护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受法律保护。 参赛的所有项目必须按照申报要求向评选委员会提交全部必要的资料。评委负有保密责任。 创新大赛组委会不负责办理专利申请和技术转让事宜。 十二、经费 各代表队自行承担本队代表从当地到参赛地点的往返交通费、布展费用和本代表队的其他费用。 第三章 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科幻画评选与展示活动 一、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 科技实践活动是青少年以小组、班级或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等组织名义,围绕某一主题在课外活动、研究性学习或社会实践活动中开展的具有一定教育目的和科普意义的综合性、群体性科技实践活动。 1、申报者 参与科技实践活动的在校小学、中学(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学生群体,形成科技实践活动成果者,均可以集体的名义申报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奖。 2、必须具备的条件(五要素) (1)明确的选题目的。所设计的活动,主题应根据当地的条件和可行性,有利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普及;有利于青少年通过活动学习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培养科学精神;对当地教育、生产、经济和科学文化等其中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发展有一定的意义。 (2)完整的实施过程。活动在实施时,有系统完整的活动计划、进度安排、组织方法、实施步骤和总结评价。 (3)完整的原始材料。包括活动计划、活动记录(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参加人数)、照片或录像、新闻报道材料等。 (4)确切的实施结果。由活动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以文字的形式,将活动结果叙述清楚。文字应简练,可根据条件辅以必要的实物、照片、录像等。在上报之前,各代表队应对该结果的可靠性加以确认。对于学校以上的实施单位,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占学生总数的30%以上。 (5)实际收获和体会。包括青少年参加活动的体会、活动的宣传教育覆盖面,活动体现的社会效益,对今后有关工作的建议等。 3、评审标准 (1)真实性。活动符合参与者的知识结构和水平,符合当地的客观条件,有活动记录、活动总结(包括书面材料和纪实材料等)。 (2) 示范性。活动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活动设计和组织形式科学、有新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利于推广普及,能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能为其他地区开展活动提供借鉴和参考的经验。 (3) 教育性。活动符合教育规律,能够对参与者进行知识和技能的传授、能力和情感的培养、思想和道德的教育,有利于参与者全面发展和素质提高。 (4) 完整性。活动已经完成或阶段完成。活动过程清晰,有明确的活动目标、系统周密的活动计划、实施步骤和活动结果。 4、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2份、科技实践活动报告一式5份。原始材料(活动记录、照片、录像等)和新闻报道材料等作为附件,上报1套即可。 5、展示 经评委会评审,确定一定数量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在全市比赛期间展示。 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是在专设的展区进行展览,每块展板尺寸为宽90CM×高150CM的展板。 6、奖励 评委会将在展示的优秀活动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由五家主办单位确定获奖名单。 二、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览 科学幻想绘画是指少年儿童通过对未来科学发展的畅想和展望,利用绘画形式表现出未来人类生产、生活情景。 1、申报者 年龄为5-14周岁的少年儿童,有独立完成的科学幻想绘画作品者,可向当地竞赛组织机构申报参赛。 2、参赛作品 (1) 参赛作品的艺术形式包括:油画、国画、水彩画、水粉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粘贴画、电脑绘画等。绘画风格及使用材料不限,但不包括非绘画类的其它美术品与工艺品。 (2) 参赛作品画幅规格为54cm×38cm(4开)的纸质或是其它材料上绘制(油画作品应自备画框),以后大赛科幻画作品亦要求照此规格。作品要求干净、整洁。 (3) 参赛作品限个人作品,即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不接受集体作品参赛。 (4)参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违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赛: 出现科学性错误的; 画幅尺寸不符合规定的; 把科学和神话混淆的; 引入神鬼迷信故事内容的。 3、评审标准 (1) 想象力:选题、创意和新颖程度。 (2) 科学性:科学依据、逻辑思维。 (3) 绘画水平:画面设计、色彩处理、绘画技巧。 4、申报要求 各区、校根据有关标准和名额分配,向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申报和推荐。 申报材料包括:参赛作品和申报书一式2份,其中1份申报书贴于作品背面左上角。 5.展示 经评委会评审,确定一定数量的优秀科幻画作品在大赛期间进行展示。展示作品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布展。 6、表彰和奖励 评委会评选出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总数控制在申报作品总数的60%左右。各奖项的比例约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由市创新大赛主办单位联合颁发获奖证书。 第四章 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竞赛   一、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分类   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类型分为:发明、科教制作(展教具)两类。发明类:分为发明项目、实用新型项目、外观设计项目三种。科教制作(展教具)类:分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其它类共五种教学类科教制作项目。另外,按适用人群分为小学项目、初中项目、高中项目;按申报者人数分为个人项目、集体项目。   二、对申报项目和申报者的要求   1.科技辅导员竞赛项目的申报者为:中小学校、各级教育科学研究所(室)、各级校外科技教育活动场所的专兼职科技教育工作者及专兼职从事科技教育工作的社会人士等。   2.每名申报者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3.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4.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5.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合作项目的科技辅导员必须是同一地区。   6.集体项目不能转为个人项目,新成员不能半途加入到一个集体项目中。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项目,熟悉项目各方面的工作,最终研究成果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   7.每个集体项目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   三、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   2.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项目;   3.参加过往届全国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竞赛的项目;   4.不是在距本届比赛举办时间两年之内完成的项目;   四、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1.申报书:申报者需按照当年竞赛文件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上报市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申报书必须是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提供的标准申报书,并且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否则视作不合格申报。   2.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应附说明项目原理、用途、改进点等的材料和项目实物照片。   3.证明材料: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医疗保健用品,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动物、植物新品种,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4.查新报告:所有参赛项目应提供查新报告,其中技术发明要提供专利查新报告。查新报告的格式会在申报表中体现。选手必须对类似论文或项目进行检索,并说明自己的项目与他人的论文或项目相比有哪些创新之处。   五、终评决赛   1.终评决赛包括公开展示、项目问辩等活动。获奖等级将根据参赛者在上述活动中的综合成绩确定。   2.参加终评决赛时,入围决赛的项目作者因故未参加终评决赛,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3.终评公开展示按作品类别进行布展。   六、表彰和奖励 终评按作品类别设定一、二、三等奖。   七、获奖项目公示   终评结束后,获奖项目将在“厦门市科协技术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的获奖情况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创新大赛活动办公室具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提出(邮寄或传真)。经查明,确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取消其获奖资格。 第五章 优秀科技指导教师候选人评选 一、优秀科技指导教师候选人评选依据 1.申报者从事青少年科技活动的经历和成绩; 2.对青少年科技活动的理念和认识; 3.申报者设计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方案; 在上述三项内容中,以第3项为主要的评选依据。 二、申报优秀科技指导教师的要求 1.申报者需具有指导学生开展科技教育活动的经历并取得优异成绩、具备一定教学经验的中、小学科技教师; 2.填写并提交《优秀科技教师评选申报表》,由所在学校推荐; 3.提交本人(仅限一人)设计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方案,一式5份; 4.所在学校出具支持信函,介绍参赛科技教师的工作表现及业绩,确认同意推荐其参加优秀科技教师的评选活动。 三、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方案的内涵界定 1.活动方案不是对以往开展科技活动的总结,而是对准备实施的某项科技教育活动的总体设计; 2.活动方案的内容侧重在自然科学学科和工程技术领域; 3.活动实施的途径,主要是课外科技活动、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选修课和校本课程。 四、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方案的结构要素 1.活动方案名称 2.活动方案的具体目标 3.活动方案所涉及的对象、人数和需求分析 4.活动方案的主体部分: (1)活动内容 (2)难点、重点 (3)活动过程和步骤 (4)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预案 (5)活动结果及呈现方式 (6)评价标准 (7)活动对学生的教育作用 5.申请者实施活动方案的有利条件 (1)曾经开展过类似的教育活动 (2)个人相关知识和经验的积累 (3)可以得到的各种资源 五、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方案的评审标准 1.教育性 (1)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育部课改的精神 (2)重在科学素养的培养,从科学思想、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等方面全面提高学生的能力和素质 (3)学生有较大的动手和实践空间,能经历科学探索的完整过程 (4)能促使学生思考其活动结果对人类生活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2.创新性 (1)内容、过程或方法的设计有创意 (2)整个活动方案的构思新颖、巧妙 (3)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创造性地开展科技教育活动 3.可行性 (1)符合方案设计对象的知识、能力和认知水平 (2)具备方案实施的必备条件 (3)有足够的时间保证,不加重学生的负担 (4)所在单位对方案实施非常支持 4、示范性 (1)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和教育理念 (2)着重解决现实世界中的真实问题 (3)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便于推广普及,并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 5、完整性 (1)活动过程完整 (2)实施步骤清晰、具体 (3)各部分内容前后一致、系统配套 六、申报和评选 各代表队按规定时间向市创新大赛活动办公室推荐优秀科技科教师候选人及其材料。创新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从申报的科技教师中,根据科技教师所取得的成绩和所设计的科技活动,确定我市优秀科技教师候选人上报省。  第六章  附  则    一、知识产权保护   1、参赛者申报的项目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2、参赛者申报的项目所包含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或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和/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未经参赛者同意,上述资料均不得在任何媒体直接或间接发布、播放、出于播放或发布目的而改写或再发行,或者被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但对参赛项目内容摘要汇编和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的出版发行的权利属于大赛主办方。 二、免责声明 1、对于因不可抗力或不能控制的原因影响到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参赛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2、为了维护参赛者的合法权益,大赛主办方建议参赛者在参赛前向有关部门申请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否则,由此给参赛者造成的损失,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因参加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由其自己承担,大赛组委会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参赛者向组委会提交申请即表示其完全按照本规则参加厦门市科技创新大赛的活动,其所有的参赛行为都受本规则的约束。参赛学生、教师及学校、家长等必须服从评委会的决议,否则取消有关获奖资格。 四、本规则由大赛活动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并在“厦门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上发布。 PAGE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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