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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上海市鼓励ESOD外地投资浦东新区的暂行办法

2011-11-23 4页 doc 35KB 1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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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上海市鼓励ESOD外地投资浦东新区的暂行办法 上海市鼓励外地投资浦东新区的暂行办法   (1991年5月20日已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原则同意)   为鼓励和吸引国内其他地区、国务院各部委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到浦东新区投资(简称外地投资)及建设,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投资范围   外地投资应符合浦东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上海市鼓励外地在浦东新区进行以下方面的投资:   (一)工业和基础设施方面:   1、扩大出口创汇项目;   2、适应国际、国内市场需求,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的项目;   3、新兴工业项目;   4、能源、交通、邮电、通讯、市政、公用等...
上海市上海市鼓励ESOD外地投资浦东新区的暂行办法
上海市鼓励外地投资浦东新区的暂行办法   (1991年5月20日已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原则同意)   为鼓励和吸引国内其他地区、国务院各部委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到浦东新区投资(简称外地投资)及建设,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投资范围   外地投资应符合浦东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上海市鼓励外地在浦东新区进行以下方面的投资:   (一)工业和基础设施方面:   1、扩大出口创汇项目;   2、适应国际、国内市场需求,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的项目;   3、新兴工业项目;   4、能源、交通、邮电、通讯、市政、公用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第三产业方面:   1、商业贸易;   2、房地产业;   3、信息、咨询业;   4、旅游业;   5、广告业;   6、其它鼓励投资项目。   二、投资形式   (一)外地、上海在浦东新区内共同与外商兴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   (二)外地在浦东新区与外商开设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   (三)外地在浦东新区内兴办独资企业;   (四)外地联合在浦东新区内兴办企业,外地(含外地联合企业)与上海联合开办企业;   (五)采用购买股票、债券或企业资产所有权等形式进行投资;   (六)上海市与外地认为合适的其他方式。   三、审批办法   (一)外地与外商合资、合作建设项目,按《关于上海浦东新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办法》审批。   (二)外地独资(含外地联合投资)在浦东新区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企业报上海市人民政府协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协作办)审核后,由上海市计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计委)审批。   (三)外地和本市企业联合在浦东新区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本市企业报经主管部门会同市协作办审核后,由市计委审批。   (四)国务院各部委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在浦东新区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与本市企业联合投资),由国务院各部委商地方后审批或由市计委征求国务院各部委后审批。   (五)外地独资(含外地联合投资)在浦东新区内建设的不需固定资产投资指标的项目,由市协作办审批;外地与本市企业联合投资不需固定资产指标的项目,由区县人民政府或有关主管局审批。   四、优惠政策   (一)外地在浦东新区投资建设所需的投资规模(包括中外合资、合作建设项目的中方配套投资规模),由市计委负责安排。   (二)外地投资企业在浦东新区进口自用的建筑材料、生产和管理设备、生产用燃料、合理数量的生产用车辆等交通工具、办公用品及上述机器设备、车辆所需进口的维修零配件,予以免征关税、工商统一税或产品税(增值税)。   (三)外地投资企业进口专为生产出口产品所实际耗用的原辅材料、配套件、包装材料、元器件、零部件,予以免征关税、工商统一税或产品税(增值税)。   (四)外地企业生产的料件、半成品在浦东新区内加工增值后出口,经市有关部门批准,免征出口关税。   (五)对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浦东开发、开放的外地投资企业,经财政税务部门审核,可区别不同情况,对其在浦东新区交纳的所得税部份酌情给予减免优惠。   (六)外地投资企业的贸易与非贸易创汇中,分配给本市参与方的部分,按本市企业现行办理。外地一方分得的部分,可以返回该投资方所在地,也可以按有关外汇管理规定在外汇调剂市场调剂成人民币或就地使用;此外,也可以在浦东新区引进国外的技术、设备、原材料,在照章交纳关税和工商统一税或产品税(增值税)后返回。   (七)外地投资的生产性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享受本企业产品的出口经营权,并可直接对外承接来料加工业务。   (八)批准进保税区的外地投资企业(包括独资和合资经营企业),按照《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办法》办理。   (九)鼓励外地在浦东新区投资开发和经营成片土地,具体办法按照《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管理若干规定》执行。   (十)对投资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开业满两年、经济效益显著的外地投资企业,可允许若干名上海市常住集体户口或常住户口指标,以解决其确属工作需要又长期在沪的业务骨干的户口问题。实施细则由市公安部门另行制订。   (十一)外地投资企业在浦东新区还可享受经国家或本市规定的有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中资企业的其他优惠政策。   (十二)外地投资企业在经营期间,经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批准,可采用发行股票,债券方式进行集资。   上海市计划委员会   上海市浦东开发办公室   上海市政府协作办公室   上海市财政局   一九九一年五月 低价购买卖百度文库财富值帐号QQ174788632旺旺whx0910怎么增加百度文库财富值 怎样增加 如何增加 增加百度财富值 如何快速增加百度文库增加财富值 专业的爱问共享资料积分销售团队 http://whx0910.taobao.com或者 http://shop60806855.tao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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