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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北京行部考

2011-11-24 8页 doc 64KB 4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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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北京行部考明北京行部考 徐泓 《漢學研究》第2卷第2期 一、前言 明成祖篡位之後,為提升其原封國燕的地位,於永樂元年正月,以「北平為北京」。二月,設「北京行部」,「置尚書二員,侍郎四員」。 這一「北京行部究竟是個什麼樣的機構?其職掌如何?與其他中央或地方行政機構的關係又如何?明人在當時已多不甚了解,現代學者每沿明人著作含混之辭,也說得「似是而實非」。只有明末的王世貞和清初潘檉章說得比較清楚,本文即根據他們的說法,作進一步的考察。 潘檉章,《國史考異.文皇帝上.十一》 二、前人對北京行部的誤解 一般對「北京行部」的誤解,可分為三類: ...
明北京行部考
明北京行部考 徐泓 《漢學研究》第2卷第2期 一、前言 明成祖篡位之後,為提升其原封國燕的地位,於永樂元年正月,以「北平為北京」。二月,設「北京行部」,「置尚書二員,侍郎四員」。 這一「北京行部究竟是個什麼樣的機構?其職掌如何?與其他中央或地方行政機構的關係又如何?明人在當時已多不甚了解,現代學者每沿明人著作含混之辭,也說得「似是而實非」。只有明末的王世貞和清初潘檉章說得比較清楚,本文即根據他們的說法,作進一步的考察。 潘檉章,《國史考異.文皇帝上.十一》 二、前人對北京行部的誤解 一般對「北京行部」的誤解,可分為三類: 將「北京行部」誤為「北京刑部」; 將「北京行部」誤為在北京的中央級政府 機關; 將「北京行部」的沿革弄錯弄混。 第一種錯誤多見於明代官私記載,因為「行」與「刑」音同而誤。尤其那些成於眾人之手的書,最為常見;因為有的人可能不知道「行部」為何物,而逕自改為「刑部」。 其實,北京在當時是有刑部的,但不稱為「北京行部」,而稱為「行在刑部」。例如《明史稿.成祖本紀》:「永樂三年二月已巳,刑部尚書雒僉於永樂元年二月已改任行部尚書;明史稿「成祖本紀」作「刑部尚書」,誤。 《明大政纂要》永樂三年二月條下有:「誅北京『刑』部尚書雒僉」、「陞左通政朱濬為北京『刑』部尚書」、「改黃福為北平(京)『刑』部尚書,位在朱濬之下。」等記載。 明鈔本《仁廟宣廟聖政記》幾乎把所有的「北京行部」誤為「北京刑部」。 而一向被認為是「慎重」「謹嚴」之作的《國榷》,提到「北京行部」時,也是忽而「刑部」,忽而「行部」,前後牴牾。 上述的這些書都直接、間接取材於《明實錄》,但《明實錄》正本藏在宮中,抄本的《明實錄》也許傳抄時誤寫。 中研院史語所《明實錄》的〈校勘記〉中,校出抄本誤「行部」為「刑部」之處,《太宗實錄》39條,《仁宗實錄》5條,《宣宗實錄》3條。這些錯誤正是《明史稿等書之所本。 有的書在使用「行部」一詞時,是正確的,但由於不知「行部」的職掌,往往發生第二種錯誤,把「北京行部」看作與京師(南京)的六部地位平行的中央機關。 楊樹藩教授在《明代中央政治》一書中對「行部」有下列的述: 「……成祖得位。有將南都北移之意,六部既為主政之機關,當然不會例外。故於『永樂初,建北京行部。』 鄭曉,《吾學編》:「即遷都,罷北京行部及六曹清吏司,分置行在六。」也就是以行部與行在六部同為中央級機關。 Professor Edward L. Dreyer在Early Ming China: A Political History, 1355-1455.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2.)一書中,就說:「1403年永樂下令改北平為北京,他設置了一個行部來處理六部的事務。」(頁182-183) 范德教授(Edward L. Farmer)在Early Ming Government: The Evolution of Dual Capital, (Cambridge: East Asian Reasearch Center, Harvard University, 1976.)中說:「北京行部是仿南京六部的一個整合模式(a unified field model of the six ministries in Nanking)(頁119)似乎這就是Professor Dreyer誤解行部的來源。 綱目三編:「宣德三年八月。……罷北京行後軍都督府及行部。(初,仁宗將還都南京,設行後軍都督府及行部。凡五府六部文移申達,必經行府、行部,多重複誤。……) 綱目這段文字乃刪節實錄而來,明宣宗實錄的原文是這樣的: (宣德三年八月)辛卯,革北京行後軍都督府及行部。永樂初,建北京,置行後軍都督府、行部;及遷都,北京置五府六部,皆如南京,行都督府、行部猶存;凡五府六部文移,合行北京直隸衛所府縣者,及直隸衛所府縣申達五府六部者,必經行都督府、行部,文移重復,事或稽誤。 北京直隸府縣要「申達」六部的公文,須經行部轉達,刪節之後,竟成了六部的公文要經行部向上「申達」了。 華繪先生〈明代定都南北兩京的經過〉一文,整篇文章先不提北京行部的置廢,但到文章後段突然出現:「洪熙元年,復建北京行部。」所引會典有關行部的敘述中,漏了:「永樂十八年,革行部;洪熙元年,復建行部。」使人誤以為永樂元年設行部,直到宣德三年才革掉。其中尤以永樂十八年廢行部一事常被遺忘。 《明大政纂要》、《通鑑綱目三編》、《明史稿》與《明史.成祖本紀》、《明通鑑》等書,都漏記了永樂十八年廢北京行部,使人誤以為永樂十八年定都北京,革行在六部的「行在」二字,但行部仍存,而為總攝六部的中央最高行政機構。 三、北京行部的組織與沿革 成祖原為燕王,封地在北平,靖難成功奪得帝位之後,雖仍以南部為首都但不久便聽從禮部尚書李至剛等人的建議,「遵太祖高皇帝中都之制」,於永樂元年正月十三日,把這「承運興王之地」的北平改為北京。 北京的建立,原來是為陞崇成祖的「肇跡之地」,仿的是明太祖建中都之制。太祖時,中都不過是個象徵性的都城,並不設六部等中央主政機關疻設中都留守司與中都國子監,而中都所屬府縣仍直隸於南部的六部。 由於北京離南京太遠,不能將所屬府縣,像中都一樣直隸南京六部;因此永樂元年二月初三日附仿中都設北京留守行後軍都督府和北京國子監外,並設北京行部,以統轄原屬北平布政司、按察司所屬的府縣。 「行部」的來源與意義,明代當時與後代史書,均不見記載,可能是仿自元代與明初的行中書省。行中書省即由中央主政機關──中書省分出的地方行政單位。成祖即位時,中書省早於洪武十三年廢除,地方行政改由布政使司與按察使司負責。如果北京所屬府縣仍由布政司、按察司統轄,地位與其他各省相同,無以陞崇這個「承運興王之地」。要提高地位,便得設立一個由中央主政機關分出來,直接代中央統治北京順天八府隆慶、保安二州的行政單位。由於中央主政機關是六部,因此這個單位便稱為「北京行部」,意即六部在北京的「行署」。 為了提高行部的地位,該部設了兩名尚書、四名侍郎為長官。由於靖難時,北平布政司所屬地區的戰事最劇烈,損傷最大,土地荒蕪,「民甚凋弊」,如何復原是當時的急務。以尚書、侍郎來領導,有提高地位,增重事權,方便政務推行的用意。而出任尚書、侍郎的,不但品秩與六書、侍郎相同,又都一時之選。 尚書郭資、雒僉原來就有尚書銜,郭資原為北平布政使,靖難時支持成祖,以守保定城有功陞邢部尚書,仍掌保定府事。 侍郎康汝楫原為成祖「藩邸舊臣」,燕府長史司錄事。 李友直原為北平布政司參議,在靖難未起之前任庫吏,因舉發張昺密謀殺成祖有功而升官。 李昶原為戶部郎中,「績用茂著」,靖難之後奉命「撫安北平郡縣。 馬京在洪武後期做過左通政、大理寺卿,建文元年被劾降為四川按察僉事;成祖即位後大量起用建文年間被貶斥的官員,馬京因此陞任侍郎。劉翼南原為江西臨江府知府,「以才幹稱」,而陞為侍郎。 這七位之中,四位是成祖在燕王府的舊臣或靖難時的支持者,三位是有才幹或經驗的官員,其中五人又有在北平地區工作的經驗。當時成祖留「皇太子守北京」,這幾位就近「輔皇太子,凡城守置治事,皆聽便宜行之」。由此可見成祖對北京行部的重視。 行部分設吏、戶、禮、兵、刑、工六曹。其中吏、戶、禮、兵、工五曹清吏司,皆設郎中、員外郎、主事各一員,刑曹清吏司設郎中一員、員外郎二員、主事四員。 行部管轄的地區,原為北平布政司所屬的順天、保定、河間、真定、順德、廣平、大名、永平等八府。永樂十二年,增設隆慶直隸州與永寧縣;十三年,增設保安直隸州。總計領有府八、直隸州二、屬州十六、縣一百一十七。 成祖最初只以北京為「承運興王之地」必須加以陞崇,而設行部。不久由於北邊防衛體系的調整,需要自己親領重兵北征蒙古沙漠,坐鎮北疆。於是籌劃把北京從「中都式」都城,提升為南北並重的兩京式都城,開始營建宮殿,作為他遷駐北京,進而定北京為京師的過渡準備。 永樂七年二月,以巡狩為名,成祖遷駐北京,把南京的中央政府交給皇太子高熾主持,自己在北京另設一套中央政府機構──行在六部、行在都察院、行在五軍都督府等。 明人的著作中,多以永樂七年的巡狩北京為遷都。北京行部在許多事務上,便就近接受行在六部管轄。 等到北京營造完工,明成祖決定以北京為京師,去行在六部、都察院、五軍都督府等機構的「行在」二字,在北京的「行在」中央政府實至名歸,行部所屬衙門可以名正言順地「直隸」時,行部便無存在的必要。 永樂十八年九月下令:「明年正月初一日始,正北京為京師,不稱『行在』。」 接著在十一月便下令: 「革北京行部並所屬吏、戶、禮、兵、刑、工六曹清吏司、照磨所、司獄司,其屬官俱調用。¡K¡K北京行部所屬順天等八府,保安、隆慶二州,並直隸京師;寶鈔提舉司、承運庫、行用庫、廣盈庫、張家灣鹽倉檢校批驗所俱隸戶部;會同館、大通關俱隸兵部;北京行部工曹清吏司織染所,雜造局,盧溝橋、通州、白河三處抽分竹木局俱隸工部。」 設置了十八年的北京行部,至此結束。 仁宗「決意復都南京」,於洪熙元年三月下令:「諸司在北京者,悉加『行在』二字,復建北京行部。」 然而仁宗的還都南京計畫,還沒來得及實行,便於洪熙元年五月去世,離他下令之日,不過兩個月。 繼任的宣宗在當皇太孫的時候,長期隨成祖駐在北京,可能由於不同的經驗,使他偏向於喜歡北京環境;因此他對仁宗的還都計畫,陽奉陰違,只在名義上還都南京,北京的中央各機構各加「行在」二字而已。 宣宗時,情形已大大不同,皇太子祁鎮生於宣德二年,次年立為皇太子時,才不過三個月大,當然不可能派往南京留守。主持南京留守、防護之事的最高官員南京守備和參贊機務,前者以公侯伯充之,後者以兵部尚書領之。其地位與皇太子留守不可同日而語。 因此,洪熙以後,北京雖具「行在」之名,實為京師。 行部的設立,原為代表在南京的中央政府,管轄北京各府州縣,今中央政府實際上已在行部所在的北京,有事可直接與北京各府州縣接觸,行部就成為一個多餘的機構,像《宣宗實錄》的:「凡五府六部移合行北京直隸衛所府縣者,及直隸衛所府縣申達五府六部者,必經行都督府、行部、文移重復,事或稽誤。」 宣德三年八月,在一次由公、侯、伯、尚書、都御史、學士參加的會議中,正式革掉北京行部。 宣宗即位,雖未除北京各部院的「行在」字樣,實則仍以北京為京師。行部的存在不但不利政務的推行,反而造成「文移重復,事或稽誤」的弊病;因此,於宣德三年廢革。 四、北京行部的職掌及其在明政府中的地位 成祖於永樂元年改北平為北京,「改布政司為行部」。實際上,北京行部是一個省級行政單位。宣宗在一份頒給北京行部的勅諭中說:「爾北京行部,實總畿內之郡吧,以宣政化,以供(原作「共」)國用。」所北京行部與六部,「階品雖埒,職掌則殊。」 六部是中樞主政機關,綜理全國事務,行部則是北京特別行政區的主政機關,綜理順天等八府與隆慶、保安二州的庶務。 以下參對〈職官志〉,舉《實錄》所載北京行部的一般行事,對照說明。 布政使掌一省之政,宣達朝廷政令。行部尚書亦「總畿內之郡邑,以宣政化」。 布政使掌僚屬之考課,每三年率其府州縣官赴京師朝覲。行部亦然。在建置滿三年之後,即參加永樂四年正月在京師(南京)舉行的天下文武官述職。 布政司每十年主持全省土地、戶口普查一次,並將結果上報於戶部。行部亦然。如初設時便在所屬順天等八府進行田地、戶口普查,其結果載在《實錄》中。其後每隔十年大造黃冊時,順天八府應由行部主持。宣德元年,還派行部侍郎金庠清理順天等八府的軍伍人數。 布政司主持鄉試。北京行部亦然。《實錄》中有記載的,就有永樂十二年、十五年、十八年與宣德元年四次,其試場、席舍,「例於順天府屬縣取辦」。 布政司供給宗室、官吏、師生、軍伍之俸祿或廩糧。《實錄》中雖無行部關於這方面的記載,但從其戶曹清吏司屬下有承運庫、行用庫、廣盈庫、寶鈔提舉司的機關,可以推知。因為承運庫與庫盈庫均貯緞匹、金銀等,寶鈔提舉司與行用庫造與保管、兌換寶鈔的機關。永樂年間俸祿為米、鈔兼給;所以至少俸祿中有一部分是由行部供給的。 布政司掌地方祀典、神祗之祭祀。北京行部自不例外。永樂元年,「於順天府別建府社、府稷,令北京行部官以時祭祀」,「設北京社稷壇祠祭署,置奉祀、祀丞各一員,隸北京行部」,專司其事。 布政司掌社會救濟與天災蠲賑之事。行部亦然。實錄頗多這方面的記載。如永樂元年四月,北京行部奏報:廣平、順等府饑民19,350戶,共發給賑濟米麥19,920石。又如永樂六年六月,成祖下令行部對赴北京營造的軍民「厚加撫卹」。有時行部並不直接賑濟災民,只負責調查災情與災民人數,向皇帝報告,而由戶部遣官給糧賑濟。如永樂元年,北京行部奏報:真定府棗強縣,「民初復業,加以蝗旱,流殍者眾」;成祖便「令戶部速遣官往賑;又命監察御史一員監督。」 布政司掌全省的稅糧、賦役之政,並依土地豐瘠、戶口多寡平均之。北京行部亦以此為主要職掌。宣宗所謂「北京行部實總畿內之郡邑」,「以供國用」,即指稅糧、賦役之政。如永樂二年四月,「免北京順天、永平、保定三府所屬始效順民戶稅糧199,700餘石」,就是由北京行部核實報告之後,才決定的。而宣德初年,由於行部及所屬官吏對稅糧、賦役,失當,「貧富困於買辦,丁中之民服役連年,公家所用,十不二三,民間費耗常十數倍」,人民「衣食不給,轉徙逃亡,凡百應輸,年年逋久,國家倉庾,月計不足」;因此對北京行部下勅諭斥責。可見稅糧、賦役之政,在北京行部許多職掌中的重要性。 布政司凡有大興革與諸政務,要會同都指揮使司與按察使司討論,再上報。北京行部則不然,由尚書「總理六曹」,「綜理庶務」。與軍事有關的事務,才會同北京行後軍都督府籌劃。 布政使要親自或派員參加國家重要典禮,北京行部當亦如之。行部設置期間,僅逢宣宗登位,北京行部尚書、侍郎均在北京,必定參加朝賀。 北京行部的特殊職掌,除加速戰後重建工作之外,又有營建北京和餽運軍需兩項,以下分別說明。 北京地區的戰後重建工作。 靖難之役,四年的戰爭主要在北平境內進行,直到第四年,戰火才完全推到北平府縣以外。經過四年的激戰,洪武年間移民墾荒的一些成績,蕩然無存。各地都呈現「彫殘」的景象,「地曠人稀」,「榛莽彌望」。根據行部的調查,「順天八府所屬見在人戶189,300有奇,未復業85,000有奇;已開種田地63,343頃有奇,未開種181,454頃有奇。」人戶較洪武二十四年的340,523戶減少了151,223戶,只有當年的55.59%,其中又有44.9%未復業, 即已復業的只占洪武二十四年的24.95%,無怪乎《嘉靖藁城縣志》要說:「兵燹之後,人物彫耗,土地荒曠,戶口舊有存者僅三之一。」至於耕地的總數244,797頃,已較洪武二十四年的582,499頃51畝減少337,701頃49畝,只有當年的42.02%,其中又有74.1%未開種,即已開種的田地只占洪武二十四年的10.87%。因此戰後重建工作,是北京行部的首要工作。這個工作早在行部建立之前便已開始,由戶部尚書掌北平布政司事郭資與戶部郎中李昶主持。永樂元年行部設立,郭資出任尚書,李昶出任侍郎, 兩人是所有的尚書、侍郎中在位最久的,從永樂元年一直做到十八年行部廢革為止。郭資與李昶的久任,也可說明這個工作的重要。當時除從山西移民萬戶充實北京地區外,又定「罪囚北京為民種田例」,「若河南、山東、陜西、山西、江北直隸府州縣,就彼發遣北京行部。」又復設隆慶州、永寧縣與保安州,隸北京行部,「以有罪當遷謫者實之」。永樂二年,又令「北京所屬吏民有犯徙流者」,「悉從北京行部或監察御史詳擬允當,就發種田。」也許因為要處理罪囚的事繁,北京行部刑曹清吏司的員外 郎設了二員,主事四員,較吏、禮、兵三曹為多。也許因為北京行部有長期處理罪囚的經驗,宣德年間,凡有關罪犯的審判與獄政,除行在三法司外,北京行部也參預其事。 營建北京。 由於成祖調整邊防體係,改太祖以「塞王守邊」為「天子守邊」,加重北京的地位,改造中都式的北京為實質都城的北京。因此開始營建北京宮殿與都城。雖然主持其事的「皆中官」,但「中外造作材物」率由北京行部工曹取辦。如工曹主事魯宗儒就奉命「採木四川」。而原來在天津督修衛城的工部左侍郎張思恭也因此調任北京行部,與泰寧侯陳珪一起「督軍民匠磚瓦造」,備修建宮殿之用。 此外,參與營建北京的還有侍郎李友直、崔衍、李昶。其後仁宗去世,山陵的營建工程,也派北京行部侍郎裴璉去監督。甚至與北京城營建有關的城市給水工程修建,也由行部主持。永樂四年,「宛平、昌平二縣西湖景東牛欄莊及清龍、華家、瓮山三閘水,沖決堤岸一百六十丈」,即命行部「發軍民修治」。後來因為修堤等工程及軍力的運用,往往由行部會同行後軍督府辦理。如宣德三年,「渾河水溢,衝決盧溝河堤百餘丈」,便「令北京行部、行督都府役軍民兼修。」 又如宣德三年,北京的神武、義勇等衛倉,「皆以久雨頽壞」,也命北京行部與行督都府會同主持修建。由於營建工作的繁重,北京行部工曹清吏司的官員中,員外郎較一般多一員,而抽分竹木局與雜造局的設立也與此有關。 饋運軍需。 成祖為徹底解除蒙古的威脅,從永樂八年開始,「五出三犂」,親征漠北。漠北作戰的勝負,取決於糧草供應充足與否。因此,每次北征前便先集中糧草於北京,或令鹽商開中,或令民運糧。北京行部在這方面貢獻甚大。主其事的是行部尚書郭資。郭資對「糧儲樽節」的措置,一向為成祖所贊賞;因此永樂八年八月,奉命「率所屬民丁萬人,隨軍餽運。」其後有關軍需補給的工作,也常由行部,或會同行後軍都督府主持。如侍郎李友直「承命綜理沿河輸運諸務」。又如永樂八年八月,「運鹽三萬斤儲懷來,以給開平守禦將士」。洪熙元年,山海諸衛官軍所需的鐵衣甲、弓箭,也由「行部於庫給之」。凡此皆由行部獨任其事。但運糧工作,若涉及軍夫的使用,則由行部與行後軍都督府共同辦理。如永樂十年六月,「命北京行後軍都督府、北京行部,量撥軍夫于宣府萬全衞倉,運粟二萬石,往開平備軍餉。」也就因為行部管運糧,山東德州至北京良鄉縣陸路沿途的遞運所,即由北京行部建議設置。由於北京行部在這方面工作的繁重,因此戶曹清吏司的官員編制最大,計有郎中二員、員外郎一員、主事四員。 總之,北京行部除職掌一般布政司應管理的事務以外,又因北京的特殊地位與歷史條件,而另有戰後重建、營建北京、餽運軍需等三項重要工作,這也是行部的戶曹、刑曹、工曹等三清吏司官員編制較大的原因。 首任的兩位尚書、五位侍郎中,有四位是燕邸舊臣和靖難時的支持者。 其他四人皆久任,尤其郭資任職十八年最久。這四人之中,郭資是靖難的支持者,成祖「以心腹任之」。雒僉也是靖難的支持者。李友直更是成祖靖難的功臣,首發張昺欲捕燕王的密謀。朱濬是事燕王最久的燕府長史朱復的兒子,朱復死後,朱濬出任燕府典儀所引禮舍人,靖難時署北平布政司事。 永樂年間實際任事的十一人,其中康汝楫為燕府長史司錄事,在燕邸最久,其他在靖難之初支持成祖的有楊泰、崔衍、喬穩、許思溫、李友直等五人;則十一人中有六人為燕邸舊臣或靖難的支持者。 可見成祖對北京行部的重視,這也是北京行部職掌雖似布政司,却遠高於布政司的原因。 北京行部與中央六部或在北京的行在六部的關係如何? 永樂年間,北京行部似乎有事直接上奏皇帝,並不向六部報告,六部也不向行部下達命令,有事也是上奏皇帝,請皇帝命令行部執行。 因此行部與六部地位相埒,不相統屬。然自成祖北遷,北京設行在六部之後,行在六部漸奪行部之權,常常直接向北京行部所屬府州縣下達命令。 五、結語  總之,永樂元年所設的北京行部,地位相當重要,實質上雖是個省級的行政單位,却因其首長為尚書、侍郎,品階與六部相等,加以其職掌除部分與布政司相同外,又多了戰後重建、營建北京與餽運成祖北征軍需等職務;尤其出任尚書、侍郎的,多為成祖最信任的大臣;更使北京行部地位超乎一般布政司之上。  然而北京行部究竟只管轄一個省區,品階雖與六部相同,權限還是不能與掌理全國政務的六部相比。因此,在北京設行在六部以後,由於地理接近,行在六部直接管到行部所屬府縣的事例便多起來;等到成祖定都北京之後,北京行部所屬府縣直隸六部,行部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乃於永樂十八年底廢革。  繼位的仁宗計畫復都南京,於洪熙元年下令北京的六部均加「行在」二字,並重建北京行部。但復都計畫尚未實現,仁宗就去世了。宣宗即位,雖未改復都計畫,却不實行。北京六部雖加「行在」二字,却為真正的中央政府;因此形勢與成祖定都北京以後完全一樣。  且自永樂十八年廢行部以後,六部與北京府州縣已習於直接交通,復設行部以後,行部就成了公文上呈、下達的機關,不但重要性不似當年,而且多了「文移重復,事或稽誤」的流弊。終於在宣德三年朝廷的一次會議中決定廢除了行部。行部自永樂元年設,十八年廢;洪熙元年復設,至此再廢,一共設置了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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