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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试题分类汇编—现代文大阅读

2011-12-09 40页 doc 336KB 17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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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试题分类汇编—现代文大阅读 高考资源网(www.ks5u.com),您身边的高考专家 2008年高考试题分类汇编--语文(现代文大阅读) 四川省江油市明镜中学 刘海燕 全国卷Ⅰ 五、(22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17题。 阳关古道苍凉美 寅公 一到敦煌,我就想了阳关。阳关在哪里?它还是那么荒凉、那么令人感伤吗?于是,一缕思绪把我带到了古阳关遗址。 古阳关位于敦煌西75公里的古董滩上,三面沙丘,沙梁环抱。它与玉门关遥相呼应,像两颗明珠镶嵌在一段汉长城的两端,因在玉门关以南,故名阳关。阳关这样的边塞之地之所以闻名遐迩...
高考语文试题分类汇编—现代文大阅读
高考资源网(www.ks5u.com),您身边的高考专家 2008年高#考#分类汇编--(现代文大阅读) 四川省江油市明镜中学 刘海燕 全国卷Ⅰ 五、(22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17题。 阳关古道苍凉美 寅公 一到敦煌,我就想了阳关。阳关在哪里?它还是那么荒凉、那么令人感伤吗?于是,一缕思绪把我带到了古阳关遗址。 古阳关位于敦煌西75公里的古董滩上,三面沙丘,沙梁环抱。它与玉门关遥相呼应,像两颗明珠镶嵌在一段汉长城的两端,因在玉门关以南,故名阳关。阳关这样的边塞之地之所以闻名遐迩,并不起始于王维的那首《渭城曲》,而是因为它自汉魏以来就是通往西域诸国最西边防上的重要关隘,是古丝绸之路南道的必经关口。后来,“阳关道”成为光明大道的代名词。 在去阳关古城的路上,只见沿途平沙千里、荒无人烟,戈壁滩与蓝天相互对峙,偶尔有芨芨草、骆驼刺等沙生植物零星地点缀在远处,把广袤的戈壁滩映衬得更为荒凉。车轮飞转,发出沙沙的声响,远方地平线,隐隐约约出现了一线锯齿形的屏障。那屏障原是一条林带。我们的汽车驶进林带,就好像突然闯进了绿色的海洋。这水渠交错、万木争春的景象,仿佛就是可爱的江南水乡。 汽车穿过禾田,钻出林带,向荒丘起伏的墩墩山上的一座烽火台驶去。我们登上烽火台,但见南边有一块铁牌,上面写着四个工整的字“阳关古城”。然而,向四面看,却只见红沙渺渺,不见古城的一砖一瓦。阳关古需,以雪山为屏,原也有过美丽的环境,一千多年前,它曾是湖水碧清、林草丰美的地方,只是由于种种天灾人祸,才成了连天的荒漠。如今,古阳关已被结地面。山下南面从东到西自然排列成二十余座大沙梁。沙梁之间,为砾石平地。汉唐陶片,铁砖瓦块,俯拾皆是。如果看到颜色乌黑、质地细腻、坚硬如石的阳关砖,千万莫要小瞧它,昔日有名的“阳尖砚”就是用这种砖磨制的。用阳关砚磨的墨冬不结冰,夏不缩水,用来写毛笔字十分方便。听着旅伴的介绍,我不由感慨起来,好像这凄冷的阳关古城也有几分暖意了。 阳关,昔日丝绸之路上的一个关隘,原本不过是一道关,却被赋予了许多哲思和诗情。哲学家站在这儿宣称,即使人生从同一起点出发,也有不同的道路。“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抽象的对立概念如此生动地写在阳关之下。诗人站在这儿,与朋友依依不舍,“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道尽多少离愁别绪和万般无奈。然而,最初在阳关道上留下足印的并不是哲学家与诗人,而是戍守边关的将军和士兵。这阳关古道对他们来说,无异于是一道生死关,归乡的路成了夜晚奢侈的梦,像阳关上的那弯月,清冷而高远。他们在这条原本传播文明的古道,冲冲杀杀……于是,这些走过生死之劫的将军和士兵,便成了哲学家与诗人,他们留下的点滴感慨,震撼着无数人的心灵。 自古以来,阳关在人们心中,总是烽火连天,黄沙穿甲,满是凄凉悲惋。然而,今天阳关附近,则已出现柳绿花红、林茂粮丰的景象。游人漫步这里,既可凭吊古阳关遗址,还可以远眺绿洲、沙漠、雪峰的自然风光。“何必‘劝君更尽一杯酒’,这样的苦酒何须进,且把它还给古诗人!什么‘西出阳关无故人’?这样的诗句不必吟,且请把它埋进荒沙百尺深!”这是郭小川的诗句吧! 14.根据文意,说说古阳关为什么闻名遐迩。(4分) 答: 15.根据上下文,解释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4分) (1)就好像突然闯进了绿色的海洋。 答: (2)好像这凄冷的阳关古城也有几分暖意了。 答: (3)这些走过生死之劫的将军和士兵,便成了哲学家与诗人。 答: 16.结合文中对阳关古道的描述,谈谈你对“苍凉美”的理解。(6分) 答: 17.文章末尾引用郭小川的诗句,现了作者什么样的情感?这样写有什么作用?(6分) 答: 【参考答案及解析】 14、①是通往西域边防的关隘;②是古丝绸之路的必经关口;③王维《渭城曲》诗中对古阳关的咏叹;④有关“阳关道”的民谚广为流传。 15.(1)宽广的绿色林带与沙漠戈壁的反差巨大,是我突然产生了惊喜之感。 (2)城砖磨制的阳关砚,蕴含着历史文化气息,是我对阳关古城的感觉也变得温暖了一些。 (3)出生入死的人生经历,使戍守边关的将军和士兵对生活有着深刻而丰富的感触,给后人留下了哲理和诗情。 16.①古代的军事重镇和交通要道,如今已是平沙千里,广袤雄浑;②昔日“林草丰美”的阳关古城,如今已是红沙渺渺,苍凉悲壮;③古人对生死离别的感慨,道尽人间沧桑,凄凉悲惋。 17.第一问:表现了作者的豪情壮志和对今天美丽富饶的阳关的赞美。 第二问:回应文章开头的提问,使文章前后照应,并强化了作者的观点。 全国卷II 五、(22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17题。 马缨花 季羡林 曾经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孤零零一个人住在一个很深的大院子里。从外面走进去,越走越静,自己的脚步声越听越清楚,仿佛从闹市走向深山。等到脚步声成为空谷足音的时候,我住的地方就到了。 院子不小,都是方砖铺地,三面有走廊。天井里遮满了树枝,走到下面,浓荫迎地,清凉蔽体。从房子的气势来看,依稀可见当年的富贵气象。等到我住进去的时候,富贵气象早已成为陈迹,但是阴森凄苦的气氛却是原封未动。再加上走廊上陈列的那一些汉代的石棺石椁、古代的刻着篆字和隶字的石碑,我一走回这院子里,就仿佛进入古墓。这样的气氛同我当时的心情是相适应的,我一向又不相信有什么鬼神,所以我住在这里,也还处之泰然。 我是不是也有孤寂之感呢?应该说是有的。当时正是“万家墨面没蒿莱”的时代,北平城一片黑暗。白天在学校里的时候,同青年同学在一起,从他们那蓬蓬勃勃的斗争意志和生命活力里,还可以吸取一些力量和快乐,精神十分振奋。但是,一到晚上,当我孤零一个人走回这个所谓家的时候,我仿佛遗世而独立。没有一点活气。寂寞像毒蛇似地偷偷地袭来,折磨着我,使我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有一天,在傍晚的时候,我从外面一走进那个院子,蓦地闻到一股似浓似淡的香气。我抬头一看,原来是遮满院子的马缨花开花了。我站在树下,仰头观望:细碎的叶子密密地搭成了一座天棚,天棚上面是一层粉红色的细丝般的花瓣,远处望去,就像是绿云层上浮上一团团的红雾。香气就是从这一片绿云里洒下来的,洒满了整个院子,洒满了我的全身。花开也是常有的事,开花有香气更是司空见惯。但是,在这样一个时候,这样一个地方,有这样的花,但是。在这样的时候和地方,有这样的香,我就觉得很不寻常,甚至有感激的心情了。从此,我就爱上了马缨花,把它当成了自己的知心朋友。 可惜不久我就搬出了那个院子,同那些可爱的马缨花告别了。 时间也过得真快,才一转眼的工夫,已经过去了十三年。这十三年里,我看了、学习了很多新东西,走了很多新地方,当然也看了很多美妙动人的奇花异草。然而使我深深地怀念的却仍然是那些平凡的马缨花。我是多么想见到它们呀! 最近几年来,北京的马缨花似乎多起来了。公园里,马路旁边,都可以看到新栽种的马缨花,绿云红雾飘满了北京。给首都增添了绚丽与芬芳。我十分高兴。仿佛是见了久别重逢的老友。但是,我却隐隐约约地感觉到,这些马缨花同我记忆中的那些很不相同。它们不同之处究竟何在呢? 我最初确实是有些困惑。后来,我扩大了我回忆的范围,把当时所有同我有关的事物都包括在里面。不管我是怎样喜欢院子里那些马缨花,回忆的范围一扩大,同它们联系在一起的不是黄昏,就是夜雨,否则就是迷离凄苦的梦境。我好像是在那些可爱的马缨花上面从来没有见到哪怕是一点点阳光。 然而,今天的马缨花,却仿佛总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即使是在黄昏时候,在深夜里,我看到它们,它们也仿佛是生气勃勃,同浴在阳光里一样。它们仿佛想同灯光竞赛,同明月争辉。同我记忆里那些马缨花比起来,一个是照相的底片,一个是洗好的照片;一个是影,一个是光。影中的马缨花也许是值得留恋的,但是光中的马缨花不是更可爱吗? 我从此就爱上了这光中的马缨花,我也爱藏在我心中的这一个光与影的对比。 我愿意马缨花永远在这光中含笑怒放。——选自《光明日报》1962年10月1日 14.作者为什么说“有孤寂之感”?(4分) 15.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4分) (1)等到脚步声成为空谷足音的时候,我住的地方就到了。 (2)即使是在黄昏时候,在深夜里,我看到它们,它们也仿佛是生气勃勃,同浴在阳光里一样。 16.作者为何用了很多笔墨写过去“大院子里”的生活?(6分) 17.文中所说的“光与影的对比”具体指什么?文章写马缨花有什么寓意?(8分) 【参考答案及解析】 14、①作者独自住在一阴森凄苦的大院里。②当时正是“万家墨面没蒿莱”的时代,北京城一片黑暗。(每点2分) 15、(1)(2分)①孤独的脚步声表明作者一步步走近住处。②暗示了环境的幽深。 (2)(2分)①表明在新的生活环境中,马缨花无论何时都充满生机;②就像作者喜悦幸福的心情。 16、(6分)①为马缨花的出现做反衬;②为对比马缨花十三年前和如今的不同提供背景。(每点3分) 17、(8分) (1)(4分)①“光与影的对比”是指新旧时代马缨花的对比(过去的马缨花是影,是底片,现在的马缨花是光,是照片)②“光”中的马缨花在阳光下,充满生机和活力;③“影”中的马缨花长在阴森凄苦的深院里,给苦闷寂寞的作者以心灵的慰藉。 (2)(4分)①马缨花是作者在新旧时代情感寄托的载体;②作者通过写对马缨花感情的变化,表现出心情和生活态度的变化。(每点2分) 北京卷 五、本大题共4小题,共18分。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17-20题。 碧云寺的秋色 北京西山碧云寺是一个大寺院,又是一个大林子。在那些大小不等的院子里,都有树木或花草。那些树木,种类繁多,其中不少还是活上了几百岁参天老干。寺的附近,那些高土和山岭上,树木也相当繁密。 我是中秋节那天搬到寺里来的,在那些繁茂的树丛中,还很少看到黄色的或红色的叶子。 半个月过去了。寺里有些树木渐渐开始在变换着颜色。石塔前的柿子树,院子里那些攀着石桥和假山的爬山虎,好像先得秋意似的,叶子慢慢地黄的黄、赤的赤了。可是,绿色的统治基本上还没有动摇。近日,情景突变。黄的、红的、赤的颜色触目都是。它来得是那么神速,将我那模糊的季节感惊醒了。 不论这里那里的爬山虎,都急速地换上新装。它们大都由绿变黄、变红、变丹、变赤………我们要找出整片的绿叶已经不很容易的了。罗汉堂前院子里靠北墙有株缠绕着大槐树的爬山虎,平日,我们没有注意到它跟槐树叶子的差别。几天来,可大不同了。槐树有一些叶子渐渐变黄,可全树还是绿沉沉的。而爬山虎的无数叶子,却由绿变黄、变赤,在树干上、树枝上鲜明地显出自己的艳丽。特别是在阳光的照射下,那些深红的、浅红的、金黄的、柑黄的叶子都闪着亮光,把大槐树反衬得美丽可爱了。 释迦牟尼佛殿前的两株梧桐,弥勒佛殿前的那些高耸的白果树,泉水院石桥边的那株黑枣树……它们全都披上黄袍了。中山纪念堂一株娑罗树的大部分叶子镶了黄边,堂阶下那株沿着老柏上升到高处的凌霄花树的叶子也大都变成咖啡色的了。 自然,那些高耸的老柏和松树还是比较保守的,尽管有很少的叶子已经变成了刀锈色,可是,它们身上那件墨绿袍子是不肯轻易褪下的。槐树的叶子,也改变得不踊跃。但是,不管怎样,现在,碧云寺的景色却成为多彩的了。多彩的秋林有它自己特别的情调和风格。夏日花园的美不代替它,也不概括它。 古代的诗人,多喜欢把秋天看作悲伤的季节。过去许多“悲秋”的诗篇或诗句,多半是提到“草木黄落”的景象的。其实,引起人们的伤感,并不一定是秋天固有的特性。从许多方面看,它倒是一个叫人感到愉快的时辰。所谓“春秋佳日”,决不是没有根据的一句赞语。 在夏天,草木的叶子绿油油的,这固然象征着生长、繁荣。但是,它到底不免单调些。到了秋天,尤其是到深秋,许多树木的叶子变色了,柿红的、朱红的、金黄的、古铜色的、赭色的,还有那半黄半绿或半黄半赤的……五颜十色,把山野打扮得像个盛装的姑娘。加以这时节天色是澄明的,气候是清爽的。你想想,这丰富的秋色将唤起人们怎样一种欢快的感情啊。 我们晓得古代诗人所以对秋风感喟,见黄叶伤情,是有一定的社会生活的原因的。诗人或因为同情人民的苦难,或因为伤掉个人遭逢的不幸……那种悲哀的心情,往往容易由某些自然现象的感触而发泄出来。即便如此,也并不是所有的诗人面对那些变了色的叶子都唉声叹气。“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明白地颂扬红叶的生机与美丽;“扁舟一棹归何处?家在江南黄叶村”,诗人对于江南秋色分明艳羡不已。此外,如像“红树青山好放船”、“半江红树鲈鱼”……这此美丽的诗句也都远离“满山红叶,尽是离人眼中血”那种饱含着哀伤的情调。大家知道,“现在”跟“过去”是对立的;但是,在历史的长河中,它们又有着一脉相联的源流。因此,即使是生活在旧进代里的诗人,对于某些事物也可以具有一定的正常感情。我们没有权力判定,过去一切诗人对于红叶和黄叶的美,都必然是色盲的。 (取材于钟敬文的同名散文) 17.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两项是(4分) A.本文对秋叶的描写采取了有详有略的技巧,着重描绘了得秋意之先的爬山虎,而对其它树种的叶子则点到即止。 B.作者对急速换上新装的爬山虎倾注了热烈的赞美之情,意在对老柏和松树和“保守”表达自己的不满和批评。 C.作者在行文过程中用对比的手法具体描述了夏日花园之美,借此突出多彩的秋林有它自己特别的情调与风格。 D.古代诗人写下了许多“悲秋”之作,从“满山红叶”中见出“离人眼中血”,这与诗人的生活背景有一定关联。 E.在结尾一段,作者援引了一系列描写秋色的诗句,是为了证明中国古代诗人见秋叶而伤情是完全不足取的。 18.请仔细体会第三段结属画线的一句话:“它来得是那么神速,将我那模糊的季节感惊醒了。”回答下面问题。(5分) ①这句话在文章结构上的作用是什么?(3分) ②作者使用了“惊醒”一词,好在哪里?(2分) 19.本文大量运用描写色彩的词语,这与文章主旨有什么关系?产生了怎样的艺术效果?(5分) 20.文章结属说:“‘现在’跟‘过去’是对立的:但是,在历史的长河中,它们又有着一脉相联的源流。”结合上下文,谈谈你的理解。(4分) 【参考答案及解析】 17.(4分)A、D 18.(5分) ①直接触发了作者对秋色的集中描写,起到了承上启下的结构作用。 ②彰显了秋色的突如其来,表达了作者对秋色之美的惊叹。 19.(5分) 第一问: 文章表达了作者对秋色之美的发现与赞叹,并结合古人的创作,传达了作者对审美体验和社会生活关系的理解。描写色彩的词语的大量运用,凸显了文章主旨。 第二问: 在艺术效果上,则写出了秋叶的绚烂多彩,展现了秋色的丰富性:给人以一种视觉的享受,富于艺术感染力。 20.(4分) 作者通过对古代诗人赞美秋色的诗句的引用,说明了古人与今人的感受也是有相通之处的。因此,“过去”与“现在”并不是割裂的,两者之间是一种辨证统一的关系。 天津卷 五、(1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8~21题。 敦煌 大地苍凉而贫瘠,宕泉河已经干涸,只剩时间和风在河床上流淌。一段最鲜活的历史就住在这贫瘠的表皮下…… 这是历史的另一种写法。 我,越过历史上那些小脚婆姨的时代,越过阉割了的宦官的时代,走进地层,走进敦煌,一下接通我们文明的另一个源流。 时光早已远去,那些曾经吹过旷野的风还留在衣带上;描绘的手早已化入尘埃,从他们手底流溢出来的色彩还在;丰美的水草已成荒漠,从那里生长起来的繁荣却留在洞窟里。 一场色彩与线条的盛会:灵动的肢体,飘飞的衣带,蘸着宝石的颜色自如地流转。在古中国的历史上,漫漫黄沙下,原来掩藏着这般自由的灵魂,这般高扬飘逸,这般酣畅淋漓,这般辉煌壮丽!当一个美丽的飞天曳着长长的衣带绕楼穿窗而过时,我们的灵魂也跟着飘飘悠悠,仿佛鱼鳝从水中一滑而过,人怎么可以把一根带子舞成这样,像一条河,像一道绵长的波浪线,像沙丘上飞舞的风,一个民族用它的灵魂在这根带子上舞过千年。洞窟外面,风把沙丘牵动过一轮又一轮,一千多年的风一直在上面吹拂,河水跟着它在流淌。桑叶上的阳光在上面闪烁,生命在上面歌唱,从绸带的飘飞里,我听到一股强劲的音乐。那是生命的狂欢。生命在洞壁上奔涌了一千年。 一匹迈着舞步的马。绘画人将灵魂里的歌声流泻到马步上--大地就是琴键,马蹄踩踏在音乐上,一股泉流般的乐音从马蹄下升起,把你和马一起浸入其中。 一位美丽的女菩萨。一千多年前的泥土,竟然塑造出这般鲜活的肉体,认人油然而生爱心。她就像是邻居家年轻的少妇,脸上洋溢着愉快的光辉,丰腴的手臂叫人想偷偷伸过手去摸上一摸。瞧她那隐然含笑的样子,应该是不会生气了。神和佛在这里传达着人间的欢娱。 一幅童子嬉戏图。嬉戏中的儿童,那份童稚天真,那份童趣,或许他们天生地一下就接近了真正的经义? 他们都是谁?是些什么样的人,从春到夏从秋到冬把一生的时光都留在洞窟? 我惊叹于那些一笔一画抄出来的经书,一个字一个字,一行一行最终排成一张纸,一张纸接一张纸码成垛堆成山,多少生命成年累月就这样抄下来,一生做着同一件事情,生命逝去了,他们的痕迹还在。 一个人终其一生,将生命专注在一件事情上,不管那是什么,这本身就是值得尊敬的。当众多的生命为某一件事情聚集到一起,甚至一人接一代人专注于同一件事情时,这便是伟大——敦哉煌也! 看着那一尊顶天立地山一般高大的佛像。山做成的身躯,自然有着山的气象,山的沉静,山的大度,山的厚重。可是,在它的宏大中却不失细腻:那平静的面容,眉宇间充满会通天地得之于心的灵光,那是从灵魂从生命中流溢出来的光辉;那根修长的手指,当它沿着一定的坡度微微往上一时,你感到那上面倾注了多少灵魂的美丽;还有那手臂的自然垂下,衣身上的皱痕……在生的追求拓展到死后,神在众多的生命中坐直了身子,让后来的人惊叹生命的伟大。 他们是些关注灵魂的人。穷其一生,只为把灵魂安置在洞窟里。 在这一行行规规整整的字迹里,在这大处着笔美轮美奂的神像壁画里,我看到古人专注的眼神,就在这些神像后,面,他们是真正的神,就是他们,让生命在同前的沿壁上飞扬起事,让自己的精神顶天立地地站立在这里,以至多少年以后,一见之下,就把我们这些为外物所因扰所同化的现代人,一下带到云端。 敦煌等在它的洞窟里,等待它的颜色再度回到地面,等待它的声音在风中传响,等待它的底气来到我们身上,鸣沙山,沉默千年的沙石,也在朝我的臂腿发出鸣响。 18. 本文对敦煌的哪些描写再现了“最鲜活的历史”?(4分) 答: 。 19. 综观全文,如何理解“这是历史的另一种写法”。(4分) 答: 。 20. 赏析本文第五自然段画线的文字。(6分) 答: 。 2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两项是(4分) A.文章开篇写大地的苍凉贫瘠、宕泉河的干涸,是为了表明敦煌已成历史,曾经有过的文明已消逝。 B.文中写到漫漫黄沙下,掩藏着自由的灵魂,高扬飘逸,酣畅淋漓,辉煌壮丽,这是对生命的赞美。 C.文中第六自然段“一股泉流般的乐音从马蹄下升起,把你和马一起浸入其中”采用的是比拟和借代的修辞手法。 D.文中对美丽女菩萨生动而细腻的描写,表现了凡人的思想和情感。 E.文中写“沉默千年的沙石”,是用以静衬动的手法,更好地体现鸣沙山的鸣响。 【参考答案及解析】 五、18. 绕楼穿窗而过的飞天 迈着舞步的马 美丽的菩萨 童子嬉戏图 一笔一划抄出的经书顶天立地的佛像 19.用实物来记录历史,再现了千年前人们的生活状态和精神世界。 20.采用比喻、排比等手法,将静态画面赋予动态美,表现了对生命的张扬和自由的渴望。 21. B D 上海卷 (二)阅读下文,完成第6—12题。(22分) 灯笼红 ①我们家乡有一种香瓜叫作“灯笼红”。这瓜熟透了以后,瓤儿红得像点亮的灯笼。我的曾祖母就像熟透了的灯笼红。她面孔焦黑,布满老树皮般的皱纹,可是心灵却如瓜瓤那么又红又甜。我的童年时期见过不少这样的老人,他们经历了艰难的一生,最后在生命的内部酿出并积聚起隽永而仁慈的美好性灵。 ②曾祖母至少活到八十岁以上,我四岁那年,她无疾而终。我跟她在一盘大坑上挨着睡,她死的那天晚上,把我的被褥铺好,像往常那样,如打坐的僧人,久久不动地盘腿坐在上面,为的是把被窝焐得暖暖和和的。我光身子一出溜钻进被窝,曾祖母隔着被子抚拍我好半天,直到入睡为止。那时正是严寒的冬天。当我在温暖的被窝里做着梦的时候,曾祖母在我身边平静地向人生告别了。 ③我睡得死,醒来时天大亮。平时曾祖母早已起床下地,坐在圈椅里跟祖母说话,今天为甚仍稳睡着?侧脸一瞧,一双绣花的新鞋露在曾祖母的被头外面,不是过大年,为甚穿新鞋?还有,她怎么头朝里睡?我愣怔地坐起来,看见姐姐立在门口嘤嘤地哭泣,屋里有几个大人靠躺柜立着。我坐起来,刚喊了声“老娘娘”(家乡对曾祖母这么叫,第一个“娘”读入声),就被一双有力的手臂连被窝一块抱走,送到父母住的屋子里。我哭着,我并不晓得曾祖母已死,喊着“老娘娘……”这时我才听见我的几个姐妹也都哭喊着“老娘娘”。 ④我家的大门口平放着一扇废弃的石磨,夏日黄昏,曾祖母常常坐在上面。我从远远的街角一露面,她就可着嗓门喊我“汉子,汉子,快过来!”我们家乡女人把丈夫才叫“汉子”,曾祖母“汉子汉子”地叫我,引得过路的人狂笑不止。这个细节我一直没有忘记。我跑到她身边,她牵着我的手走进大门。一进大门,有一问堆放麦秸的没门没窗的房子。麦秸经过碌碡压过以后很柔软,我们叫“麦滑”。当年的麦秸都有股浓馥的太阳味儿,我自小觉得凡太阳晒过的东西都有一股暖暖的甜味儿。在收割季节的庄稼叶子上能闻到,地里的土坷垃上能闻到,熟透的“灯笼红”香瓜散发出的太阳味儿最浓。 ⑤曾祖母叮咛我:“你看着,不要让人来。”我心里全明白,假装着懵懵懂懂,隔着麦秸,我早闻到了诱人的灯笼红的香味。曾祖母跪在麦秸上。双手往里掏,掏得很深,半个身子几乎埋进麦秸里,麦秸里沉聚的芬芳的太阳味儿被扬了起来,刺得鼻孔直痒痒。她终于掏出三五个“灯笼红”,逐个闻一闻,挑出其中最熟的一个递给我,把剩下那几个又深深地寄在麦秸里面。家乡话中的“寄”是藏匿的意思。甜瓜寄在麦秸里两三天,能把半熟的瓜酿得全熟,浓浓的香味溢出了瓜皮。香味正如同灯放射出的光芒,只不过不像灯光能看得见。其实跟看得见也差不多,一闻到香味就等于看见红烁烁的瓜瓤了。我们回到大门口磨盘上坐着,曾祖母眼瞅着我一口口地把瓜吃完。 ⑥我连曾祖母的姓和名字都不知道。她留给我的只有上面说的一些梦一般的事迹。隐约地记得她个子子很矮小,穿的袄肥而长,宽大的袖口卷起半尺来高,里面总寄放些小东西,她会从里面给我掏出几个醉枣或麦芽糖。对曾祖母的手我还有记忆。她总用干涩的手抚摸我的面孔,晚上当我钻进被窝,她的手伸进被窝久久地缓慢地抚摸着我,从胸口直抚摸到脚心,口里念念有辞:“长啊,长啊!”我现在仍能隐隐感触到她的手微微颤动着,在我的生命的里里外外……别的,关于她,我什么也记不得了。她早已隐没进了无法忆念的像大地一般深厚的历史的内腔之中了。 ⑦听说曾祖母年轻时性子很刚烈,说一不二,村里有个姓王的武举人(是全县有名的摔跤场的评判),都怕她三分。到了晚年,她却异常的温厚,像收完了庄稼的一块田地,安静地等着大雪深深地封盖住它。她从人世间隐没了,回归到了生养她的浑然无觉的大自然。大自然因他们(无以数计)生命的灵秀和甜美而更加富有生育的能力。 6.家乡的女人把丈夫叫“汉子”,曾祖母却这样叫“我”,这是因为    。(1分) 7.阅读第⑤段画线的两处细节描写,辨析曾祖母心理上的差异。(2分) 8.文章为什么用“一些梦一般的事迹”来概括曾祖母留给“我”的记忆?(2分) 9.第⑥段写道:“我现在仍能隐隐感触到她的手微微颤动着,在我的生命的里里外外……”简析这句话的含义。(3分) 10.对文章分析正确的两项是(6分) A.本文富于诗意,对“我”少年时代的农村生活的描写,充满情趣和温馨。 B.本文刻画传神,对曾祖母的描写细致入微,很好地体现了她的刚烈性格。 C.本文从儿童视角叙述曾祖母的死,很大程度上弱化了死亡的恐怖和悲哀。 D.本文感情深挚,通过对曾祖母的回忆,讴歌了母性的伟大和故乡的美丽。 E.本文从死亡开始由近及远倒叙有关曾祖母的记忆,深具感人的艺术魅力。 F.本文首尾呼应,点面结合,通过曾祖母成功地塑造了农村老人群体形象。 11.概括本文的语言风格,联系文章主要内容进行赏析。(3分) 12.文章将曾祖母喻为“灯笼红”,又将她喻为“收完了庄稼的一块田地”,联系全文对此加以评析。(5分) 【参考答案及解析】 (二)(22分) 6.1分 曾祖母热切盼望“我”成长为顶天立地汉子 (必须答出“热切盼望”或者意思相近的说法) 7.2分 前一处体现了曾祖母的热切心理后一处显示了她的满足感。(答对一点得一分)。 8.2分 留下的印象时间已经久远;都是不完整的、片断性的;美好的。 (答对任意两点得2分) 9.3分 我深感曾祖母对自己的影响深远(1分)。至今还能真切地感受到她生命的存在(1分)。 这影响有物质层面上的关心,更是有精神层面上的滋养(1分)。 10.6分 C E 11.3分 本文语言本色、平实(1分)。文章主要叙写了“我”的童年回忆,塑造了曾祖母这位慈爱、温厚的乡村老年妇女的形象(1分),语言与人物形象特征相吻合(1分)。 12.5分“灯笼红”的意象突出了生命果实的芬芳甜美(1分),“收完了庄稼的一块田地”的意象突出了生命本身的温厚和博大(1分)。二者既是对曾祖母生命价值和特点的恰当形容(1分),也具有内在的关联(1分),并形象地说明了曾祖母对“我”的养育之恩(1分)。 重庆卷 五、(本大题共4小题,共22分) 阅读下文,完成第14、17题。 时间怎样地行走 迟子建 墙上的挂钟,曾是我童年最爱着的一道风景。我对它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因为它常梦着时间,我们的作息似乎都受着它的支配。到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得起床上学,得做课间操,得被父母吆喝着去睡觉。虽然说有的时候我们还没睡够不想起床,在户外的月光下还没有戏耍够不想回屋睡觉,都必须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听从父母的吩咐。他们理直气壮呵斥我们的话与挂钟息息相关:“都几点了,还不起床!”要么就是:“都几点了,还在外面疯玩,快睡觉去!”这时候,我觉得挂钟就是一个拿着烟袋着我们脑门的狠心的老头,又凶又倔,真怒把他给掀翻在地,让它永远不行走。在我的想象中,它就是一个看不见形影的家长,严古板。但有时候它也是温情的,在除夕夜里,它的每一声脚步都给我们带来快乐,我们可以在子时钟声敲响后得到梦寐以求的压岁钱,想着用这钱可以买糖果来甜甜自己的嘴,真想在雪地上畅快地打几个滚。 我那时天真地以为时间是被一双神秘的大手放在挂钟里的。它每时每刻地行走着,走得不慌不忙,气定神凝,不会因为贪恋窗外鸟语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北风肆虐大雪纷飞而加快脚步。它的脚,是世界上最能禁得起诱惑的脚,从来都是循着固定的轨迹行走。我喜欢听它前行的声音总是一个节,好像一首温馨的摇篮曲。时间在挂钟里,与我们一同经历着风霜雨雪、湖源湖落。 我上初中以后,手表就比较普及了。我看见时间躲在一个小小的圆盘里,在手腕上跳舞。它跳得静悄悄的,不像墙上的挂钟那么清脆悦耳,“滴答——滴答——”的声音不绝于耳。手表里的时间给我一种鬼鬼崇崇的感觉,少了几分气势和严,以明明到了上课时间,我还会磨赠一两分钟再进教室,手表里的时间也就因此显得有些落实。 后来,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时间栖身的地方就多了。项链坠可以隐藏着时间,台历上镶嵌着时间,玩具里放置着时间,至于电脑和手提电话,只要我们一打开它们,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有时间。时间如果是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 十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北京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我在梳头时发现一根白发,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的雪一样了我的眼睛。我知道时间其实一在我的头发里行走,只不过一次露出了痕迹而已。我还看见,时间在母亲的口腔里行走,她的牙齿脱落得越来越多。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笔纹。 时间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枝繁叶茂,让车轮的辐条越来越沾染上锈链,让一座老屋逐渐鸵了背。时间好似变戏法的魔术师,突然让一个活生生的人瞬间消失在他们辛勤劳作过的土地上,我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就让时间给无声地接走了,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脚印,又能在黑令的梦中见到他们依稀的身影。他们不在了,可时间还在,它总是持之以恒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在我们不经意走过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在梦中。 我终于明白挂钟上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和时间如同一对伴侣,相依相偎着,不朽的它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14.怎样理解“它在清晨的曙,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在文中的含意?(4分) 15.文章是围绕人的成长与对时间的感受来展开的,请梳理作者的思路。(6分) 16.文章描绘了“时间”的各种行走方式,请简要概括。(6分) 17.文章写到“不朽”的“时间”“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请根据文意简要分析作者对“人”和“时间”关系的观点和态度。(6分) 【参考答案及解析】 14、梳下来的白发让我感叹时光飞逝,人生苦短。 15、小时候贪玩而痛恨时间的管束——初中时漠视时间而不刻苦学习——后来对时间麻木而无所作为——十几年前发现白发而感叹时光飞逝——现在明白应该和时间一起走过充实的人生(即以人生过程为线,贯穿对时间的不同感悟) 16、时间在钟表时行走/时间在生活中行走/时间在生命中行走 17、作者认为时间并不是无情地抛弃我们,而是我们的情侣,伴随我们走过一生。因此我们应该热爱、珍惜时间,让生命在时间里充满意义。 安徽卷 五、(22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17题。 我与地坛①(节选) 史铁生 要是有些事我没说,地坛,你别以为是我忘了,我什么也没忘,但是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它们无法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比如说邮票,有些是用于寄信的,有些仅仅是为了收藏。 如今我摇着车在这园子里慢慢走,常常有一种感觉,觉得我一个人跑出来已经玩得太久了。有一天我整理我的旧相册,看见一张十几年前我在这园子里照的照片——那个年轻人坐在轮椅上,背后是一棵老柏树,再远处就是那座古祭坛。我便到园子里去找那棵树。我按着照片上的背景找很快就找到了它,按着照片上它枝干的形状找,肯定那就是它。但是它已经死了,而且在它身上缠绕着一条碗口粗的藤萝。有一天我在这园子里碰见一个老太太,她说:“哟,你还在这儿哪?”她问我:“你母亲还好吗?”“您是谁?”“你不记得我,我可记得你。有一回你母亲来这儿找你,她问我您看没看见一个摇轮椅的孩子?……”我忽然觉得,我一个人跑到这世界上来玩真是玩得太久了。有一天夜晚,我独自坐在祭坛边的路灯下看书,忽然从那漆黑的祭坛里传出一阵阵唢呐声。四周都是参天古树,方形祭坛占地几百平米空旷坦荡独对苍天,我看不见那个吹唢呐的人,惟唢呐声在星光寥寥的夜空里低吟高唱,时而悲怆时而欢快,时而缠绵时而苍凉,或许这几个词都不足以形容它,我清清醒醒地听出它响在过去,响在现在,响在未末,回旋飘转亘古不散。 必有一天,我会听见喊我回去。 那时您可以想象一个孩子,他玩累了可他还没玩够呢,心里好些新奇的念头甚至等不及到明天。也可以想象是一个老人,无可置疑地走向他的安息地,走得任劳任怨。还可以想象一对热恋中的情人,互相一次次说“我一刻也不想离开你”,又互相一次次说“时间已经不早了”,时间不早了可我一刻也不想离开你,一刻也不想离开你时间毕竟是不早了。 我说不好我想不想回去。我说不好是想还是不想,还是无所谓。我说不好我是像那个孩子,还是像那个老人,还是像一个热恋中的情人。很可能是这样:我同时是他们三个。我来的时候是个孩子,他有那么多孩子气的念头所以才哭着喊着闹着要来,他一来一见到这个世界便立刻成了不要命的情人,而对一个情人来说,不管多么漫长的时光也是稍纵即逝,那时他便明白,每一步每一步,其实一步步都是走在回去的路上。当牵牛花初开的时节,莽礼的号角就已吹响。 但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旭日。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晖之时。那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有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 当然,那不是我。 但是,那不是我吗? 宇宙以其不息的欲望将一个歌舞炼为永恒。这欲望有怎样一个人间的姓名,大可忽略不计。 【注】①《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名篇,文章描述了“我”瘫痪以后的心路历程,包括对生命的感悟,对母亲的追怀,对地坛中人事景物的深沉思考等。全文共七个部分,这里选的是第七部分,略有删改。 14.文章第二段从哪三个方面表现“觉得我一个人跑出来已经玩得太久了”?请简要说明。(6分) (1) (2) (3) 15.文章四、五两段中,“孩子”“老人”“热恋中的情人”分别体现了什么样的人生态度?(6分) (1)孩子: (2)老人: (3)热恋中的情人: 16.从语言表达的角度赏析下面的句子。(4分) 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晖之时。 答: 17.综观全文,作者对生命的感悟是什么?请简要概括。(6分) 答: 【参考答案及解析】 14.(1)旧照片上的那棵老柏树现在已死了 (2)多年前到园子里找“我”的母亲已去世 (3)祭坛里的唢呐声使“我”产生了沧桑之感 15(1)孩子:对生活感到新奇 ,对未来充满渴望 (2)老人:对死亡从容坦然,对人生无怨无悔 (3)热恋中的情人:对生活满怀激情,对世界充满眷念 16 (1)运用拟人手法,通过“走下“”爬上“等词语将太阳人格化,生动形象 (2)运用对比的手法,使日出与日落情景形成鲜明的对照,给人以深刻印象。 (3)运用前后对称的语言形式写景,给人以整齐的美感 17作为个体,生命是有限的;但从人类和宇宙的整体看,生命是生生不息的,是永恒的 福建卷 四、(17分)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11—13题。 吟 风 张绪佑 昨夜一阵凛风,将报社门前台阶上的盆景吹得落叶满地。昨日还是满树黄叶的银杏,忽然间只剩秃骨临风了。季风就这样将冰清玉洁的冬姑送临。 日复一日,当我踏上门前的台阶,总要留心关注这盆银杏的生态。四时的变换,世情的冷暖、心境的忧乐,似乎都是伴随着季风而变幻,从它的生命常态中显现出来。新岁来临时,当春风悄悄拂过,银杏的秃枝上就萌发了嫩绿,绿叶慢慢地展开了翅膀,将新的生命张扬。满眼的碧绿带着极好的心情,又迎来了凉爽的夏风,将生命的热情推向极致。当夏至尽头,气爽的高秋带来了新的生命信息,满树的金黄预示着生命的成熟,尽管它并未结出丰盈的硕果。秋后的寒风无情袭来,它便适时地脱下金色的外衣,将生命珍藏,将希望孕育。生命之树就这样随着季风而四时变幻。 风是什么?风是大气的精灵。集日月精气于心,集天地灵气于表,集山川海洋豪气于怀,化作流畅的血脉,灵动的气韵,去感受世界,去催生万物。人间万象,山川陡变,唯有风最敏感。 风是人间的使者。风既带给人们高山的伟岸气质,又带给人们大海的宽广胸怀;既可给人们带来心高气爽的愉悦,又可给人们带来秋尽叶落的悲怜;既带来春燕的呢喃,又带来秋雁的长吟……它掠过丛林、村庄、田野、河流,阅尽了人间姿色,教人识时应世,临风应对四时的变换,保持生命之树不衰。 风是大自然的雕塑家。风刀犀利,岁月无涯,数万年雕塑了无数沟壑、奇山异水,雕塑了古道,雕塑了枯树,雕塑了瘦洞,雕塑了自然界这个大盆景。塑了霜,塑了雪,塑了云,塑了雾,塑造了有形和无形的自然境界,留下了万年不衰的艺术创意。 风还是忠实的史学家。它用如椽巨笔席卷千年,纵横天下,翻江倒海,将历史记在了悬崖,记在了洞穴,记在了无数次山川巨变之中,记在了无数个破败的村落、庭院和宫殿里。伴随着多少次战火烽烟,多少回山崩海啸,多少代历史变迁,它记下了千里大漠,记下了秃岭荒原,记下了古罗马斗兽场、古楼兰王国、圆明园废墟、深埋海底的泰坦尼克号。它在记录历史的同时也记下了人生,记下了人世的艰辛、生活的印痕、岁月的磨难。将这一切刻写在每一个人的额头上、须发间。 疾风知劲草,识忠奸,辨善恶,磊落坦荡。既满怀爱心,将春意遍布人间,又疾恶如仇,将丑恶揭露得淋漓尽致。它心高气豪,敢爱敢怒,颇具英雄气度。有时狂飙怒号,摧枯拉朽;有时暴性陡起,肆虐山河;有时和煦可掬,遍布抚爱。风有怀柔、有激越、有狂放、有悲壮。古来多少英雄把酒临风,抒发豪情,畅怀壮志。刘邦雄踞天下,重返故里,唱响“大风起兮云飞扬”的《大风歌》。荆轲满怀壮志,临风唱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绝命悲壮。血战沙场的勇猛将士,面对死亡唱起了“风雪满弓刀”的豪情。风是有情的,风是有骨的。英雄所爱的是大风的一泻千里的豪迈,是义无反顾的铮铮风骨。在临风之时,那些随风而倒的墙头小草缺少的正是这种风骨。 季风虽有四时之变,而惟有其风骨不变。日月经天,乾坤朗朗,是季风万年不衰的永久风源。愿清丽的风荡涤世俗尘埃,将世界催化得更清纯、更壮丽! (文章的个别文字有作改动) 11.为什么作者在文章开头写了一盆银杏?(3分) 答: 12.请结合全文,谈谈你对“季风虽有四时之变,而惟有其风骨不变”这句话的理解。(6分) 答: 13.文章表现了怎样的感情?请从作品的内容和写法两方面分析作者是如何表达的?(8分) 答: 【参考答案及解析】 四、(17分) 11.写银杏是为了引出风。从而以有形写无形,以银杏状风,突出风的形象。 12.风从外在看,有温暖的春风,凉爽的夏风,气爽的秋风,寒冷的冬风。它是随着四时的变化而变化的。它时时在重新雕塑着一个新的世界。风从本质看,不变的是,它有情,磊落坦荡,敢爱敢怒;它更有骨,心高气豪,义无反顾,颇有英雄气度。 (意思对即可) 13.文章表现了激越、豪迈的情感。内容上从小处写到大处,旁征博引,纵横捭阖。例:“它掠过丛林、村庄、田野、河流,阅尽了人闻姿色……保持生命之树不衰”,通过从小到大、从近到远的写景拓展,增强了文章的气势,使豪迈的激情得以淋漓尽致地阐发。写法上运用了比喻、排比、拟人等手法。例:“风是大自然的雕塑家。……雕塑了……雕塑了……雕塑了……”,综合运用了比喻、拟人、排比等手法,把风描绘得更加形象、生动,文章的情感也更加丰厚了。 (意思对即可) 广东卷 四、本大题为选考内容的两组试题。每组试题3小题,共15分。 选考内容的两组试题分别为“文学类文本阅读”试题组和“实用类文本阅读”试题组,考生任选一组作答。作答前,务必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所选试题组对应的信息点;信息点漏涂、错涂、多涂的,答案无效。 ㈠、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6—18题。 河的第三条岸 [巴西]若昂·吉马朗埃斯·罗萨 父亲是一个尽职、本分、坦白的人。他并不比谁更愉快或更烦恼,只是更沉默寡言一些。是母亲,而不是父亲,在掌管着我们家,她天天都责备我们——姐姐、哥哥和我。 但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父亲竟自己去定购了一条船。 父亲对船很严格,它要用含羞草特制,牢固得可以在水上漂二三十年,大小恰好可供一个人使用。母亲唠叨不停,牢骚满腹,丈夫是突然想去做渔夫吗?父亲什么也没有说。 离开我们家不到一英里,有一条大河流过,水流平静,又宽又深,一眼望不到对岸。 我总忘不了小船送来的那天。父亲并没有显示出什么特别的神情。他像往常一样戴上帽子,对我们说了一声再见,没带食物,也没拿别的什么。我原以为母亲会大吵大闹,但她没有。脸色苍白,从头到尾她只说了一句话:“如果你出去,就呆在外面,永远别回来。” 父亲没有吭声,他温柔地看着我,示意我和他一起出去。我们一起向河边走去。我强烈地感到无畏和兴奋。“爸爸,你会带我上船吗?” 他只是看着我,为我祝福,然后做了一个手势,要我回去。我假装照他的意思做了,但当他转过身去,我伏在灌木丛后面,偷偷地观察他。父亲上了船,划远了。 父亲再没有回来。其实他哪儿也没去。他就在那条河里划来划去,漂来漂去。每个人都吓坏了。从未发生过,也不可能发生的事现在却发生了。 每个人都猜想父亲疯了。母亲觉得羞辱,但她几乎什么都不讲,尽力保持着镇静。 河边的行人和两岸附近的居民说,无论白天黑夜都没见父亲踏上陆地一步。他像一条被遗弃的船,孤独地、毫无目的地在河上漂流。人们一致认为,对于父亲而言,食物是一个大问题,他一定会离开大河,回到家中。 他们可是大错特错了。父亲有一个秘密的补给来源,那就是我。我每天偷了食物带给他。后来我惊异地发现,母亲知道我做的一切,而且总是把食物放在我轻易就能偷到的地方。她怀有很多不曾流露的情感。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父亲从不踏上泥土、草地或河岸一步。从没生过火,他没有一丝光亮。他的身体怎样?不停摇桨要消耗他多少精力?河水泛滥时,他又怎么能幸免于难?我常常这样问自己。 姐姐生了一个男孩。她坚持要让父亲看看外孙。那天天气好极了,我们全家来到河边。姐姐穿着白色的新婚纱裙,高高地举起婴儿,姐夫为他们撑着伞。我们呼喊,等待。但父亲始终没有出现。姐姐哭了,我们都哭了,大家彼此携扶着。 后来,姐姐搬走了,哥哥也到城里去了。母亲最后也走了,和女儿一起生活去了。只剩下我一个人留了下来。我从未考虑过结婚。我留下来独自面对一生中的困境。父亲,孤独地在河上漂流的父亲需要我。我知道他需要我,尽管他从未告诉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不管怎么样,我都不会因这件事责怪父亲。 我的头发渐渐地灰白了。我到底有什么不对?我到底有什么罪过?渐渐地,我因年老而心瘁力竭,生命踌躇不前,同时爱讲到疾病和死亡。他呢?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终有一天,他会精疲力竭,只好让小船翻掉,或者听任河水把小船冲走,直到船内积水过多而沉入激流之中。哦,天哪! 我等待着,等待着。终于,他在远方出现了,那儿,就在那儿。我庄重地指天发誓,尽可能大声地叫着: “爸爸,你在河上浮游得太久了,你老了,回来吧。你不是非这样下去不可,回来吧。无论何时,我会踏上你的船,顶上你的位置。” 他听见了,站了起来,挥动船桨向我划过来。他接受了我的提议。我突然浑身战栗起来。因为他举起手臂向我挥舞,这么多年来这是第一次。我不能……我害怕极了,发疯似的逃掉了。因为他像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人。 极度恐惧给我带来一种冰冷的感觉,我病倒了。从此以后,没有人再看见过他,听说过他。 (选自余华《温暖的旅程——影响我的10部短篇小说》,有删改) 16、小说中写道“父亲,孤独地在河上漂流的父亲需要我”。请联系全文,简述“父亲”为什么需要“我”。(4分) 17、结合作品,请简要分析“母亲”这一人物形象。(5分) 18、有人说,“河的第三条岸”在现实中并不存在,它象征着“父亲”超越世俗的人生追求。如果这样,那么“我”对“父亲”的这种追求持何种态度?请联系全文,谈谈你的看法。(6分) (二)实用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9—21题。 绝妙的错误 [美]刘易斯·托马斯 大自然迄今取得的唯一最伟大的成就,当然要数DNA分子的发明。我们从一开始就有了它。它装在第一个细胞之中,那个细胞带着膜和其它东西,在大约30亿年前这个行星渐渐冷却时出现在某个地方的浓汤似的水中。今天贯穿地球上所有细胞的DNA,只不过是那第一个DNA扩展和惨淡经营的结果。从某种本质意义上说,我们不能声称自己取得了什么进步,因为生长和繁衍的技术基本没有变。 可是,我们在其它方面却取得了进步。尽管今天再来谈论进化方面的进步已经不时髦了,因为如果你用那个词去指称任何类似改进的东西,会隐含某种让科学无能为力的价值判断,可我还是想不出一个更好的术语来描述已经发生的事情。毕竟,从一个仅仅拥有一种原始微生物细胞的生命系统中一路走来,从沼地藻丛的无色生涯中脱颖而出,演进到今天我们周围所见的一切——巴黎城,依阿华州,剑桥大学……我后院里的马栗树,还有脊椎动物大脑皮层模块中那一排排的神经原——从那一个古老的分子至今,我们真的已经走得很远了。 我们绝不可能通过人类智慧做到这一点。即使有分子生物学家从一开始就乘卫星飞来,带着实验室等等一切,从另外某个大阳系来到这里,也是白搭。没错!我们进化出了科学家,因此知道了许多关于DNA的事,但假如我们这种心智遇到挑战,要我们从零开始,设计一个类似的会繁殖的分子,我们是绝不会成功的。我们会犯一个致命的错误:我们设计的分子会过于完美。假以时日,我们终于会想出怎样做这事,核苷酸啦,酶啦等等一切,做成完美无瑕的一模一样的复本,可我们怎么想也不会想到,那玩意儿还必须能出差错。 能够稍微有些失误,乃是DNA的真正奇迹。没有这个特有的品性,我们将至今还只是厌气菌,也绝不会有音乐。一个个地加以单独观察,把我们一路带过来的每一个突变,都是某种随机的全然自发的意外。然而,突变的发生又绝不是意外,因为DNA分子从一开始就命中注定要犯些小小的错误。 假如由我们来干这事,我们会寻求某种途径去改正这些错误,那样,进化就会半路停止了。试想,一些科学家正在专注地从事于繁殖文本完全正确的、像细菌一样的无核原生细胞,而有核细胞却突然出现,那时,他们会怎样地惊慌失措。 我们讲,犯错误的是人,可我们并不怎么喜欢这个想法。而让我们去接受这样一个事实——犯错误也是所有生物的本性,那就更难了。我们更喜欢立场坚定,确保不变。可事情还是这样的:我们来到这儿,就是由于纯粹的机遇,也可以说是由于错误。在进化路上的某处,核苷酸旁移,让进了新成员;也可能还有病毒迁移进来,随身带来一些小小的异己的基因组;还有来自太阳或外层空间的辐射在分子中引起了小小的裂缝,于是就孕育出人类。 不管怎样,只要DNA分子有这种根本的不稳定性,事情的结果大概只能如此。说到底,假如你有个机制,按其设计是用来不断改变生活方式的;假如所有新的形式都必须像它们先前那样互相适配,结成一体;假如每一个即兴生成的、能对个体进行修饰润色的新基因,很有可能为这一物种所选择;假如你也有足够的时间,那么,这个系统注定要迟早发育出大脑,还有知觉。 生物学实在需要有一个比“错误”更好的词来指称这种进化的推动力。或者,“错误”一词也毕竟用得。只要你记住,它来自一个古老的词根,那词根意为四处游荡,寻寻觅觅。 (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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