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钢化玻璃
ICS 81 .040. 20
Q 3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17841-2008
代替GB 17841-1999
半 钢 化 玻 璃
Heat strengthened glass
2008-10-15发布 2009-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家 标
钢 化 玻
GB/T 17841-2008
...
ICS 81 .040. 20
Q 3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17841-2008
代替GB 17841-1999
半 钢 化 玻 璃
Heat strengthened glass
2008-10-15发布 2009-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家 标
钢 化 玻
GB/T 17841-2008
芳
中国
出版社 出版 发行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 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 www. spc. net. cn
电话:68523946 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
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 880 X 1230 1八6
2009年1月第一版
印张 1 字数 25千字
2009年 1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1-35274定价 16.00元
如有印装差错 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10)68533533
GB/T 17841-2008
月U 青
本标准与EN 1863-1:2000((建筑用玻璃一热增强钠钙硅酸盐玻璃 第1部分 定义和描述》和EN
1863-2:2004((建筑用玻璃一热增强钠钙硅酸盐玻璃 第2部分 一致性评价/产品标准》的一致性程度
为非等效。本标准同时参考了ASTM C 1048-04《热处理平板玻璃一热增强玻璃、镀膜和普通钢化玻璃
产品规范》。
本标准代替GB 17841-1999《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与GB 17841-1999相比主要技术
差异为:
— 取消了钢化玻璃的技术要求;
— 取消了抗风压性能的技术要求,增加了碎片状态、弯曲强度的技术要求;
— 尺寸及允许偏差项目中增加了边长大于3 000 mm的技术要求,增加了对圆孔的技术要求;
— 外观质量项目中增加了对爆边缺陷的允许规定;
— 弯曲度项目中取消了对垂直法半钢化玻璃的要求;
— 增加了附录A(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建筑玻璃标准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合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力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江苏秀强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物华天宝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江门银辉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江特种玻璃技术
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辉廷、石新勇、王文彪、夏卫文、吴从真、孙大海、艾发智、龙霖星、杨宏斌、
陈新盛、周健、平柏战、张坚华、贾祥道、赵威、邱娟。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
- GB 17841一 1999。
GB/T 17841-2008
半 钢 化 玻 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经热处理工艺制成的半钢化玻璃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经热处理工艺制成的建筑用半钢化玻璃。对于建筑以外用的半钢化玻璃,可根据其
产品特点参照使用本标准。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216 外径千分尺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 15763. 2-2005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半钢化玻璃 heat strengthened glass
通过控制加热和冷却过程,在玻璃表面引人永久压应力层,使玻璃的机械强度和耐热冲击性能提
高,并具有特定的碎片状态的玻璃制品。
分类
半钢化玻璃按生产工艺分类,分为:垂直法半钢化玻璃、水平法半钢化玻璃。
5 材料
生产半钢化玻璃所使用的原片,其质量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
要求
半钢化玻璃的各项性能及其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1相应条款的规定。
表 1 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条款
项 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厚度偏差 6. 1 7.1
尺寸及允许偏差 6. 2 7. 2
边部质量 6. 3 7. 3
外观质量 6.4 7.4
弯曲度 6. 5 7. 5
GB/T 17841-2008
表 1(续)
项 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弯曲强度 6. 6 7. 6
表面应力 6. 7 7. 7
碎片状态 6.8 7.8
耐热冲击 6. 9 7. 9
6. 1厚度偏差
制品的厚度偏差应符合所使用的原片玻璃对应标准的规定。
6.2 尺寸及允许偏差
6.2. 1 边长允许偏差
矩形制品的边长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边长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厚度
边长(L)
L<1 000 1 000
3 000
3,4,5,6
+1.0
一2. 0
士3. 0 士4. 0
8,10,12
+2.0
一 3. 0
6.2.2 对角线差
矩形制品的对角线差应符合表 3的规定。
表3 对角线差允许值 单位为毫米
玻璃公称厚度
边长(L)
L簇1 000 1 0003 000
3,4,5,6 2. 0 3. 0 4. 0 5. 0
8,10,12 3. 0 4. 0 5. 0 6. 0
6.2.3 圆孔
6.2.3. 1 概述
本条款只适用于公称厚度不小于4 mm的制品。圆孔的边部加工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6.2.3.2 孔径
孔径一般不小于玻璃的公称厚度,孔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小于玻璃的公称厚度的孔
的孔径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 4 孔径及其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公称孔径(D) 允许偏差
4(D簇50 士1. 0
50100 供需双方商定
6.2.3.3
6.2.3.3.
孔的位置
孔的边部距玻璃边部的距离a应不小于玻璃公称厚度的2倍。如图1所示‘
GB/T 17841-2008
图 1 孔的边部距玻璃边部的距离示意图
6.2.3.3.2 两孔孔边之间的距离b应不小于玻璃公称厚度的2倍。如图2所示。
图2 两孔孔边之间的距离示意图
6.2.3.3.3 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应不小于玻璃公称厚度的6倍。如图3所示。
? ?
图3 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示意图
注:如果某个孔的边部距玻璃边部的距离小于35 mm,那么这个孔不应处在相对于玻璃角部对称的位置上(即圆孔
的中心不能处于玻璃角部的对角线上)。具体位置由供需双方商定。
6.2.3.3.4 圆心位置表示方法及其允许偏差
圆孔圆心的位置的表达方法可参照图4进行。如图4建立坐标系,用圆孔的中心相对于玻璃的某
个角或者某个虚拟的点的坐标((x,刃表达圆心的位置。
圆孔圆心的位置=.y的允许偏差与玻璃的边长允许偏差相同(见表2).
3
GB/T 17841-2008
图4 圆心位置表示方法
6.3 边部质A
边部加工形状及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6.4 外观质f
制品的外观质量应满足表5的要求。
表5 外观质t
缺陷名称 说明 允许缺陷数
宽度毛0. 1 mm,长度(100 mm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存在条数 4条
0. 1<宽度簇0. 5 mm,长度(100 mm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存在条数 3条
夹钳印
裂纹、缺角
GB/T 17841-2008
\3
1— 边部变形;
2— 夹钳印与玻璃边缘的距离;
3— 夹钳印。
图 5 夹钳印示意图
6.5 弯曲度
水平法生产的平型制品的弯曲度应满足表6的规定。垂直法生产的平型制品的弯曲度由供需双方
商定。
表 6 弯曲度
缺陷种类
弯曲度
浮法玻璃 其他
弓形八mm/mm) 0.300 0.40a
波形/(mm/300 mm) 0. 3 0. 5
6.6 弯曲强度
本条款由供需双方商定采用,按7. 6进行检验,以95%的置信区间,5%的破损概率弯曲强度应满
足表7的要求。
表 7 弯曲强度
原片玻璃种类 弯曲强度值/MPa
浮法玻璃、镀膜玻璃 )70
压花玻璃 l55
6.7 表面应力
按照7. 7进行检验,表面应力值应满足表8的要求。
表 8 表面应力值
原片玻璃种类 一 表面应力
浮法玻璃、镀膜玻璃 { 24 MPa、表面应力值‘60 MPa
压花玻璃 } -
6.8 碎片状态
厚度小于等于8 mm的玻璃的碎片状态,按7. 8进行检验,每片试样的破碎状态应满足6. 8. 1的要
求。厚度大于8 mm的玻璃的碎片状态由供需双方商定。
6.8. 1 碎片状态要求
6.8.1. 1 碎片至少有一边延伸到非检查区域。
6.8.1.2 当有碎片的任何一边不能延伸到非检查区域时,此类碎片归类为“小岛”碎片和“颗粒”碎片
(见图6)。上述碎片应满足如下要求:
a) 不应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小岛碎片;
5
GB/T 17841-2008
b) 不应有面积大于10 cm,的小岛碎片;
。) 所有“颗粒”碎片的面积之和不应超过 50 cm
~ 闷, 内~ 中门.卜
2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5
图6 “非检查区域”示意图
1— “小岛”碎片,“小岛”碎片为面积大于等于1 cm,的碎片;
2— "颗粒”碎片,“颗粒”碎片为面积小于1 cm,的碎片。
图7 “小岛”和“颗粒”碎片示意图
6.8.2 碎片状态放行条款
6.8.2. 1 碎片至少有一边延伸到非检查区域。
6.8.2.2 当有碎片的任何一边不能延伸到非检查区域时,此类碎片归类为“小岛”碎片和“颗粒”碎片。
上述碎片应满足如下要求:
a) 不应有3个及 3个以上“小岛”碎片。
b) 所有“小岛”碎片和“颗粒”碎片,总面积之和不应超过500 cm2
6.9 耐热冲击
本条款应由供需双方商定采用。按照7. 9进行检验,试样应耐100℃温差不破坏。
7 试验方法
7. 1 厚度检验
以制品为试样,使用符合GB/T 1216规定的外径千分尺或与此同等精度的器具,在距玻璃板边
15 mm内的四边中点测量。若有吊挂点,则应避免测量以吊挂点为中心100 mm半径圆区域内的边部。
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厚度值,并以毫米(mm)为单位按照GB/T 8170修约到小数点后2位。
6
GB/T 17841-2008
7.2 尺寸及允许偏差
7.2. 1 边长允许偏差检验
以制品为试样,使用最小刻度为1 mm的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
7.2.2 对角线差检验
以制品为试样,使用最小刻度为1 mm的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玻璃两条对角线的长度,并求得其差
值的绝对值。
7.2.3 圆孔
以制品为试样,使用最小刻度0. 02 mm的游标卡尺或与此同等精度的器具对圆孔孔径进行测量。
使用最小刻度为1 mm的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圆孔的相对位置。
7.3 边部加工
以制品为试样,在良好的自然光及散射光照条件下,在距试样正面约600 mm处进行目视检查。
7.4 外观检验
以制品为试样,在良好的自然光及散射光照条件下,在距试样正面约600 mm处进行目视检查。缺
陷尺寸使用放大10倍,精度为。.1 mm的读数显微镜测量;爆边、划伤、夹钳印等缺陷的长度使用最小
刻度为1 mm的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
7.5 弯曲度测It
以制品为试样,将试样在室温下放置4h以上,测量时把试样竖直放置,并在其长边下方的1/4处
垫上两块垫块。用一直尺或金属线水平紧贴制品的两边或对角线方向,用塞尺测量直线边与玻璃之间
的间隙,并以弧的高度与弦的长度之比的百分率表示弓形时的弯曲度。进行局部波形测量时,用一直尺
或金属线沿平行玻璃边缘25 mm方向进行测量,测量长度300 mm。用塞尺测得波谷或波峰的高,如
图8所示。
1— 弓形变形;
2— 玻璃边长或对角线长;
3— 波形变形;
4— 300 mm.
图8 弓形和波形弯曲度示意图
GB/T 17841-2008
7.6 弯曲强度
试验方法见附录A.
7.7 表面应力
以制品为试样,取3块试样进行试验。试验方法和步骤按照GB/T 15763.2-2005中6. 8进行。
7.8 碎片状态试验
7.8. 1 试样
试样为与制品相同厚度、且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造的5片尺寸为1 100 mmX 360 mm的长
方形没有圆孔和开槽的平型试样。
7.8.2 试验步骤
7.8.2. 1将试样平放在试验台上,并用透明胶带纸或其他方式约束玻璃周边,以防止玻璃碎片溅开。
7.8.2.2 在试样的最长边中心线上距离周边20 mm的位置,用尖端曲率半径为。.2 mm士0. 05 mm的
小锤或冲头进行冲击,使试样破碎。
注:对垂直吊挂的玻璃冲击点不应在有吊挂钳的一边。
了1 izo
1— 碎片冲击点。
图9 冲击点示意图
7.8.2.3 破碎后5 min内完成曝光或拍照,“小岛”碎片和“颗粒”碎片的计数和称重也应在破碎后
5 min内结束。
7.8.2.4 检查时,应除去距离冲击点半径100 mm以及距玻璃边缘25 mm范围内的部分(以下简称
,’4卜检查区域”)。破碎后,如果有“小岛”和“颗粒”碎片,则“小岛”碎片和“颗粒”碎片的计数和称重也应
在破碎后5 min内结束。
7.8.2.5 “小岛”和“颗粒”碎片面积的测量采用称重法。计算公式如下:
dXp
(1)
式中:
S— 面积,单位为平方厘米((cm2);
m— 质量,单位为克(g);
d— 玻璃厚度,单位为毫米(mm);
P一一一玻璃的密度,取2. 5 g/cm3 .
7.9 耐热冲击
7.9.1 试样
试样为与制品相同厚度、且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造的4片尺寸为300 mm X 300 mm的长方
形没有圆孔和开槽的平型试样。
7.9.2 试验步骤
将试样置于100℃士2℃的烘箱中,保温4h以上,取出后立即将试样垂直浸人。℃的冰水混合物
中,应保证试样高度的1邝以上能浸人水中,5 min后观察玻璃是否破坏。玻璃表面和边部的鱼鳞状玻
8
GB/T 17841-2008
璃不应视作破坏。
8 检验规则
8. 1 检验项目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 1. 1 型式检验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除弯曲强度、耐热冲击外的全部技术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
型式检验。
—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 试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 正常生产每满1年时。
—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有较大差异时。
— 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8.1.2 出厂检验
外观质量、尺寸及允许偏差、弯曲度。若要求增加其他检验项目由供需双方商定。
8.2 组批抽样方法
8.2. 1产品的外观质量、尺寸及允许偏差、弯曲度按表9规定进行随机抽样。
表9 抽样表 单位为片
批量范围 样本大小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1- 8 2 0 I
9. 15 3 0 1
16- 25 5 1 2
26- 50 8 1 2
51- 90 13 2 3
91^ -150 20 3 4
151 280 32 5 6
281 - 500 50 7 8
8.2.2 对于产品所要求的其他技术性能,若用制品检验时,根据检测项目所要求的数量从该批产品中
随机抽取;若用试样进行检验时,应采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备的试样。当该批产品批量大于500块时,
以每500块为1批分批抽取试样,当检验项目为非破坏性试验时可用它继续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测。
8.3 判定规则
8.3. 1 进行外观质量、尺寸及允许偏差、弯曲度时,如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表9中的合格判定数,该
项目合格;如不合格品数超过表9中的合格判定数,则认为该批产品的该项目不合格。
8.3.2 进行弯曲强度检验时,样品全部满足要求为合格,否则该项目不合格。
8.3.3 进行表面应力检验时,样品全部满足要求为合格,否则该项目不合格。
8.3.4 进行碎片检验时,样品全部满足6.8. 1的要求,该项目合格;如有一块样品不能满足6.8. 1的要
求,但能满足6.8.2的要求,该项目也视为合格,否则该项目不合格。
8.3.5 进行耐热冲击检验时,样品全部满足要求为合格,否则该项目不合格。
8.3.6 全部检验项目中,如有一项不合格,则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
GB/T 17841-200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9. 1 包装
玻璃的包装宜采用木箱或集装箱(架)包装,箱(架)应便于装卸、运输。每箱(架)宜装同一厚度、尺
寸的玻璃。玻璃与玻璃之间、玻璃与箱(架)之间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玻璃的破损和玻璃表面的划伤。
9.2 包装标志
包装标志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每个包装箱应标明“朝上、轻搬正放、小心破碎、防雨怕湿”等
标志或字样。
9.3 运输
运输时,玻璃应固定牢固,防止滑动、倾倒,应有防雨措施。
9.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有防雨设施的场所。
GB/T 17841-2008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弯曲强度试验方法
A. 1 试验条件
环境温度:23℃士5℃,环境湿度:40%一70%。
A. 2 试样
至少取12块试样进行试验。每块试样长度为1 100 mm士5 mm,宽度为360 mm士5 mm。制备试
样时,切割刀口应在试样的同一表面,试样边部加工采取粗磨边的方式。
试验前24 h不得对试样进行任何加工或处理。如果试样表面贴有保护膜,应在试验前24 h去除。
试验前,试样应在A. 1规定的条件下放置至少4 h,
A. 3 试验装置
采用材料试验机进行试验。试验机应能连续、均匀地对试样加载,且能够将由于加载产生的震动降
低至最小。试验机应装有加载测量装置,并在其量程内的误差应小于士200。支撑辊和加载辊的直径为
50 mm,长度不少于365 mm。支撑辊和加载辊均能围绕各辊轴线转动。
A. 4 试验程序
A. 4. 1 测量试样宽度及厚度
在试样的两端和长边中心线分别测量试样宽度,取其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 mm,
测量厚度时,为避免由于测量而产生的表面破坏,测量应分别在试样的两端进行(至少应在试样的
位于加载辊以外的部分进行测量)。分别测量四点,并取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 01 mm。也可在试验后
测量破碎后的试样厚度,每块试样取4块碎片测量厚度,并取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 01 mm,
A.4.2 试样有切割刀口的表面朝上。为便于查找断裂源和防止碎片飞散,可在试样上表面粘贴薄膜。
按图A. 1所示放置试样。橡胶条的厚度为3 mm,硬度为((40士10)IRHD.
1— 试样;
2— 加载辊;
3— 支撑辊;
4— 橡胶条;
Lb =200士1 mm;
L。二1 000士2 mm,
图A. 1 四点弯曲强度试验
GB/T 17841-2008
A. 4. 3 加载
试验机以试样弯曲应力((2士0. 4)MPa/s的递增速度对试样进行加载,直至试样破坏。记录每块试
样破坏时的最大载荷、从开始加载至试样破坏的时间(精确至is)以及试样的断裂源是否在加载辊
之间。
A. 4.4 数据处理
A. 4.4. 1 断裂源应当在加载辊之间,即Lb之间,否则应以新试样替补上重新试验,以保证每组试样原
来的数量。按公式(A. 1)计算试样的弯曲强度。
一 3(L。一Lb)
abG = r max -范Bh2一 十“bg (A. 1)
式中:
“‘— 弯曲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
F.-— 试样断裂时的最大载荷,单位为牛顿(N);
L.— 两支撑辊轴心之间的距离,单位为毫米(mm) ;
Lb— 两加载辊轴心之间的距离,单位为毫米(mm) ;
B— 试样的宽度,单位为毫米(mm) ;
h— 试样的厚度,单位为毫米(mm) ;
abg— 试样由于自重产生的弯曲强度,或通过公式(A. 2)计算得到,单位为兆帕;
3pgL,2
4h
(A. 2)
式中:
p-一试样密度,对于普通钠钙硅玻璃p= 2. 5 X 103 kg/m3 ;
g— 单位换算系数,9. 8 N/kg;
L,— 两支撑辊轴心之间的距离,单位为米(m);
h— 试样的厚度,单位为米(m),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版权专有 俊权必究
GB/T 17841-2008
书号:155066·1-35274
定价: 16.00元
本文档为【半钢化玻璃】,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