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泰安市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

泰安市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

2011-12-16 9页 doc 28KB 43阅读

用户头像

is_413818

暂无简介

举报
泰安市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印发《泰安市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现将《泰安市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为认真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一小...
泰安市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泰安市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现将《泰安市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为认真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的基本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保障学生接受良好教育的基本权利。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的通知(教体艺〔201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念和“健康第一”的思想,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教育工作,通过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让每个学生至少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提高学生的体育素质,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育人环境,为学生终身发展和全民族整体素质提高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都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不折不扣地落实《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富有本地、本校特色的具体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将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列入课程;逐级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监督和评价机制,建立完善督导、奖惩制度。通过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实施,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三、实施原则 (一)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指导思想。根据学生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的需要,科学系统地设计能切实提高学生运动技能的内容和方法体系。  (二)以深化学校体育教育教学为核心。积极推进新课程标准的实施,改革课堂教学模式,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坚持课内、课外相结合,根据需要设立适当的体育选修项目,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要求。  (三)与学校体育特色有机结合起来。以学校重点体育项目、体育传统项目建设为抓手,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体育活动体系,彰显学校体育办学特色。 (四)与“体育、艺术2+1项目”相结合。通过“2+1项目”的实施,丰富体育活动项目内容,促进学生在学校每天至少体育活动一小时;同时,通过保证体育活动时间,促使每个学生至少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  (五)以体育师资配备及教师教学业务水平和能力提高为先导,倡导教师全员参与。按照教育教学和课外活动的需要,逐步配足配齐体育教师;根据非体育专业教师自身的爱好、特长,积极鼓励他们参与到体育活动中来。通过各种业务培训转变观念,提高广大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指导能力。  (六)以大力改善体育锻炼环境为必要条件。根据体育课和课外活动的需要,加强学校体育场馆建设和器材配备。充分向学生开放现有体育场馆和器材,发挥好现有资源的作用。          四、采取有力,确保《规定》落到实处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各级教育行政干部和广大师生员工要认真学习《规定》及各级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意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从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民族未来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最重要的基本目标;把学校体育工作,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切入点,作为提高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鼓励广大中小学生走进阳光、走向操场、走入大自然,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体育运动,形成“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的校园主旋律。  (二)落实教学计划,抓好常规管理。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各中小学校必须按照《规定》开足开全体育课时,小学1-2年级体育课由原来的每周3节调整为每周4节,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节,高中每周2节;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组织学生做好广播体操和其它集体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必须坚持学生出早操制度,并做到教师带队,师生同活动、同锻炼。 要将上述学生在校体育活动时间和内容统一纳入教学计划,列入学校课表,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实施记录。  (三)认真抓好学校重点体育项目建设。各学校要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重点体育项目建设的意见》(泰教发〔2010〕43号)要求,合理设置学校重点体育项目。以重点体育项目建设为抓手,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开展学生喜爱、趣味性强的阳光体育运动,做到人人有喜爱的体育项目、班班有特色的体育活动、校校有较高水平的运动队。定期组织校园体育节,经常组织开展友谊赛、对抗赛、挑战赛等多种形式的群体性校园体育活动,充分发挥体育竞赛的激励作用,为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搭建平台。  (四)认真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各级各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安市义务教育段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教办发〔2011〕30号)中规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扎扎实实地推进项目实施工作。目前正处于调查摸底阶段,各学校要对现有艺体资源情况进行彻底清查,结合《规定》,制定本校“2+1项目”的“菜单”供学生自主选择,并精心制定实施计划,从10月份起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要充分考虑学生的个体差异,深入挖掘符合当地实际、学生喜闻乐见的体育项目,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保证学生熟练掌握两项以上的体育运动技能。  (五)积极探索落实《规定》的方式方法。不断创新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模式,提高教学水平。要充分利用大课间和课外活动时间,通过项目兴趣小组、学生社团、运动队、艺术团等形式,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园体育活动。积极探索实践中小学生一天一节体育课。 (六)认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充分发挥学生体检结果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的导向作用,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参与体育活动的表现以及体育考试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升学、毕业的重要指标,并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评估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体育资源建设,为《规定》奠定基础  (一)加大投入力度,改善体育教学条件。结合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努力改善中小学体育场地、器材不足的现状。针对城区部分学校体育场地不足、学生体育活动受到条件限制的实际情况,各学校一方面积极争取改善办学条件,另一方面研究探索小场地体育教学模式,利用当地体育场馆及校外教育机构等社会体育资源,拓展学生体育活动空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教学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开展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锻炼。  (二)大力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体育课教学和开展课外活动的需要配齐体育教师,加强体育教师培养力度,为体育教师提供多种形式多内容的在职培训。以专职体育教师为核心,辅导带动一批有业余爱好专长教师,使他们成为落实《规定》的参与者和指导者。合理解决体育教师的职称评聘和工作量计算问题,将带课间操(早操)、课外体育活动、运动训练、运动竞赛等学校体育活动纳入体育教师工作量,充分调动体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六、加强领导,强化督查,形成工作的合力   \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为加强对落实《规定》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督导室、人事科、基教科、纪委、体卫艺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体卫艺教研室,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等。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各中小学要把落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作为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大资金和器材投入,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落到实处。  (二)充分发挥学校、家长和社会的合力作用。学校是落实《规定》的主体,班主任要协助督促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锻炼,协助体育教师组织好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同时,与学生一起参加体育锻炼、主动加强家校沟通,做好家长宣传工作,学校、老师、家长全力引导学生积极投身到体育锻炼中去。  (三)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考核力度。各级要将把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作为教育综合督导、体育专项督导、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督导、检查、考核,督查、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予以通报和公布,并与业绩考评、评先评优直接挂钩,凡没有认真执行本规定的,在各种评先评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对于认真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于组织不得力,措施不到位,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开展不好的,要对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对于没有组织开展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相应的责任。  (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制定的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要在各自的教育网、校园网上向社会公布,同时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及家长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核查、反馈,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学校的工作方案要于9月10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教研室,统一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市教育局监督电话:6297856、6991334。
/
本文档为【泰安市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