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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物资仓库建筑及安装、大门改造工程

2011-12-17 50页 doc 381KB 5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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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物资仓库建筑及安装、大门改造工程43 三防物资仓库建筑及安装、大门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三防物资仓库建筑及安装、大门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发包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水利所 编制人:中山火炬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十二月 投 标 资 料 表 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及的“中介预算”是本工程招标阶段公开发放给各投标单位的《中介预算》,是招标资料的一部分。 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及的“中标承包价浮动率”=(中标承包总价/中介预算价)*100%。 序号 投标须知 编 制 内 容 ...
三防物资仓库建筑及安装、大门改造工程
43 三防物资仓库建筑及安装、大门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三防物资仓库建筑及安装、大门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发包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水利所 编制人:中山火炬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十二月 投 标 资 料 表 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及的“中介预算”是本工程招标阶段公开发放给各投标单位的《中介预算》,是招标资料的一部分。 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及的“中标承包价浮动率”=(中标承包总价/中介预算价)*100%。 序号 投标须知 编 制 内 容 1 工程名称 三防物资仓库建筑及安装、大门改造工程 2 工程地点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洋关泵站旁 3 工程规模及内容 新建三防物资仓库393平方米,包含土建装修及安装工程(室内外给排水、室内强弱电工程),另两处大门改造工程。 4 招标范围 三防物资仓库建筑及安装、大门改造工程的全部建筑工程、临时工程等施工内容。具体以本工程招标设计施工图纸和中介预算的全部内容为依据。 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6 资金来源 中山火炬开发区财政全额出资 7 质量等级要求 合格。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设计及要求进行施工,在检查中若发现某工序承包人未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即使验收前抽检合格,仍扣除该施工工序的全部造价。 8 工程工期 总工期为4个月,初步计划从2012年01月15日~2012年05月15日(仅为计划进度,施工时以合同规定的开、完工日期为准),投标人必须按以上计划工期要求控制进度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表。 9 招标文件的澄清 ①各投标单位须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要求答疑的问题。 ②答疑时间: 年 月 日,发包人将对收到的疑问进行书面答复,书面答疑文件将在此答疑时间在招标代理公司发放(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经贸大厦二楼),投标单位必须派代表前来领取答疑文件,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因未领取书面答疑文件而影响其投标的后果。(领取答疑文件前请致电招标代理) 10 发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时 分(北京时间),地点: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三楼)。投标单位在发标会议上购买招标文件、中介预算及施工图纸,整套招标资料售价为500元/套(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11 递交标书时间及地点 2012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至2012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地点: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三楼) 12 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13 开标时间 2012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14 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60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15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元整,现金形式(开标带至会议现场) 16 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应按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不得低于中标价与投标控制价上限之间的差额,且不低于中标价的15%(若中标价的15%大于中标价与投标控制价上限之间的差额,取中标价的15%;若中标价的15%小于中标价与投标控制价上限之间的差额,取中标价与投标控制价上限之间的差额)。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或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必须由中山市内各大商业银行开具),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28天内一直有效。若履约保证金是现金则在拨付工程进度款时分期逐渐退回承包人,在有效期结束后14天内退还剩余部分。 17 投标费用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不予退还。工程交易服务费:按中价函[2005]18号文的规定缴纳,由中标人支付。 18 工程付款办法 ①本工程不设预付款,以月为单位,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经审核确认)70%支付进度款,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或完成工作量)的90%。 ②工程结算审定后,一年内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5%,工程保修期结束,支付剩余5%的质量保修金,并且不计算利息。 19 文件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 20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函和经济标函各一份正本,五份副本。 21 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发 包 人:陈 所 0760-85596133 招标代理:吴 工 0760-85588947,13680165789 传 真 0760-87601386 邮 箱 wrh0915@163.com 招标文件目录 4第一章、投标须知 4第一条、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要求 5第二条、投标人的资格 6第三条、发标时间和地点 6第四条、投标费用 6第五条、文件保密 6第六条、现场察勘 7第七条、招标文件的构成 7第八条、招标文件的澄清 7第九条、招标文件的修改 8第十条、投标文件的编制 11第十一条、投标文件的提交 11第十二条、投标文件有效期 12第十三条、投标保证金 12第十四条、投标人的替代 12第十五条、投标报价 15第十六条、开标和评标 24第十七条、无效标一览表 25第十八条、定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 27第二章、协议书(格式)及合同条款 43第三章、《中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报价的说明 43第十九条、《中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报价的说明 45第四章、附 件 52第五章、引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52第六章、施工图纸和中介预算(另册)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一条、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要求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水利所(以下简称发包人)就三防物资仓库建筑及安装、大门改造工程,诚邀有意承包该工程施工的企业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工程概况及本次招标发包的合同工作范围详见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招标文件及《中介预算》。 1.1 招标工程概况 1.1.1 工程规模及内容 为提高火炬开发区防风、防汛能力,保障三防物资安全,故此建设火炬开发区三防物资仓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三防物资仓库393平方米,包含土建装修及安装工程(室内外给排水、室内强弱电工程),另两处大门改造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招标文件及《中介预算》。 1.1.2 建设单位: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水利所 1.1.3 设计单位:中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1.1.4 监理单位:待定 1.1.5 质监单位:中山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1.1.6 工程现场条件及施工要求 (1)施工场地已具备开工条件,交通基本能满足施工需要,可通过陆路到达施工现场。 (2)施工临时设施用地:现场布置临时设施场地由承包人自行考虑解决。具体布置请投标单位在参加发包人的勘察说明会或自行勘察现场后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3)施工用水用电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考虑自行解决。 (4)工程的施工质量若未达到施工图的设计要求,承包人必须采取正确有效的补救措施进行返工,否则不予结算和验收,返工达到设计要求后发包人方予以结算和验收。 (5)施工所需的土石料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工程预算中土石方的单价已考虑购买土石方所需费用,投标人对土石料的购买开采、运输、安全以及回填土的质量负责。 (6)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所增加的风险及出现的后果,并承担相应风险所引发的一切责任。 (8)其他未尽要求应按照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内容,中介预算及相关的施工规范及规定执行。 (9)在工程主体施工期间,承包人的注册建造师(或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驻现场必须超过50%的施工工作日(到位情况以发包人旁站人员考勤签到和市水务局巡查组检查为准),若承包人的注册建造师(或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按要求到位的,则扣罚承包人中标价的5%。 若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且承包人的注册建造师(或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按要求到位,经发包人三次以上提出整改要求而承包人没有及时改进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施工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由发包人另行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人进行未完成工程的施工。 1.1.7 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总价承包。由于设计修改或发包人提出增减工程项目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应经监理审核,发包人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本招标文件15.7款内容进行结算。 (2)工程施工期间,因设计修改、变更,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施工时,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 (3)承包人不得将本合同转让;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 第二条、投标人的资格 2.1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及附加资格要求: 2.1.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通过工商年审的独立法人。叁级企业必须已办理有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持招投标临时IC卡的外市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需到中山市水务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同时,投标人须是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的企业(提交广东省水利厅公示或公告的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3 ①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主任(或安全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上岗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及安全主任(或安全员)两者必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或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或IC卡)或水利水电专业(含水工专业)的项目负责人岗位人员IC卡;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在施工过程中建造师或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如需更换应按粤建管字[2004]1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未经发包人同意自行更换建造师或项目负责人,则扣罚承包人伍万元/每次。 2.1.4 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 2.1.5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1)在本建设项目或本合同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法人或本合同发包人聘用为本合同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 (2)已被聘用为本合同的监理人。 2.1.6 不允许任何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1)不接受任何替代方案,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工程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任一投标人均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参与其他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的投标。 2.1.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或分公司进行投标。 第三条、发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投标资料表第10项。 第四条、投标费用 详见投标资料表第17项。 第五条、文件保密 详见投标资料表第19项。 第六条、现场察勘 1)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除参加发包人组织的现场察勘(如果有的话)外,还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进场察勘,察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除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外,在现场察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发包人在现场察勘中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如果有的话)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发包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各投标单位必须按照图纸的全部内容认真察勘现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承担一切由施工引起的风险及责任,在施工过程中若给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造成损害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投标单位在在投标报价中考虑该项风险及费用。 5)现场察勘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投标资料表”。 第七条、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和按本须知第九条的规定发出的修改通知/答疑文件。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协议书(格式)及合同条款 第三章、《中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报价的说明 第四章、附件 第五章、引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六章、施工图纸(另册)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资料。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第八条、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有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手写、打印等,下同)通知发包人或招标代理人。发包人只对在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收取答疑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所收到的要求答疑的问题予以答复。 8.2 发包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答疑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答疑问题的来源。 第九条、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在距投标截止时间的5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发包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 若发包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内发补充通知,则将按本须知11.4的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修编投标文件。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发包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9.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到招标代理单位领取答疑并签收,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因未领取书面答疑文件而影响其投标的后果。 第十条、投标文件的编制 10.1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 10.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发包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 10.1.2 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均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计量单位。 10.2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技术标函和经济标函两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技术标函,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审查资料,包括: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参照附件一或采用工商局监制版本,在开标会议上投标代表须现场出具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备两份,一份装订入技术标函正本中,另一份无须装订密封,且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②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或招投标临时IC卡)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须是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的企业(提交广东省水利厅公示或公告的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评审; ③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格式参照附件五,至少应配备有注册建造师(或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安全主任或安全员各1人,且至少应配备有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人员2人,各岗位人员不得兼任。并附上各人员的第二代身份证、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人员IC卡)及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其中: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或项目负责人应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IC卡)或项目负责人岗位人员IC卡、第二代身份证、职称证书等复印件、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第二代身份证等复印件;拟投入安全主任或安全员应附安全主任证或安全员岗位证(或IC卡)、第二代身份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评审。 注:a、在开标会议上投标人必须提交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或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或IC卡)或项目负责人岗位人员IC卡的原件进行验证,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或IC卡)或项目负责人岗位人员IC卡的原件与投标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或IC卡)或项目负责人岗位人员IC卡的复印件三者必须一致;(但经发包人同意更换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资料的除外) (2)承诺书(格式参照附件三,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印鉴)。 (3)施工组织设计,至少应包括有(但不限于):①工程总体概述;②对工程重点、难点的分析及解决方案,关键施工技术、工艺水平;③劳动力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④机械设备投入、进场计划及保证措施(施工机械设备配备表格式参照附件六);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⑥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及承诺;⑦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及承诺;⑧新技术应用与承诺;⑨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4)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认为需要附送的其它材料。 第二部分:经济标函,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报价书:格式参照附件四,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印鉴; (2)工程量清单报价:对本工程招标时所提供的《中介预算》中所列的所有工程项目进行报价,并对其所有报价进行最终汇总(汇总表格式可参照《中介预算》中“汇总表”或参照附件四-2的格式或自行划定),但工程量清单汇总表均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印鉴。工程量清单最终汇总价应与投标报价书中投标总报价一致(以元为单位报价,保留小数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0.2.2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函和经济标函分别装订成册。 10.2.3 投标文件中不能出现对经济标函的报价进行调整或修改说明。 10.3 投标文件的份数、式样和签署要求 10.3.1 投标文件的份数要求:参照投标资料表第20项。 10.3.2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要求 (1)每份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函和经济标函)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且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印鉴;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技术标函的副本内容(除封面外)可采用已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印鉴的技术标函正本的内容进行复印。 (3)经济标函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封面和内容)必须为原件,并按本须知的要求编制、签署、盖章及密封、标记。 (4)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函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则在涂改和插字处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确认。 (5)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印鉴。 (6)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函应编制有目录和页码。 ●注: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要求加盖单位公章之处都必须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名义进行,加盖的单位公章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单位不得授权分公司盖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0.4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0.4.1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函(一正五副)的全部内容一起装袋密封。封袋面上写明:“技术标函”(或“技术标”)、发包人的名称、项目名称及投标人的名称,且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印鉴。外包装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骑缝或加贴盖有单位公章的封条,否则为无效标。 10.4.2 投标文件的经济标函(一正五副)的全部内容一起装袋密封。封袋面上写明:“经济标函”(或“经济标”)、发包人的名称、项目名称及投标人的名称,且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印鉴。外包装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骑缝或加贴盖有单位公章的封条,否则为无效标。 第十一条、投标文件的提交 11.1投标人必须按“投标资料表”中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面交并由投标人自行看管至开标、评标会议开始,并在指定登记薄上登记、签名。 11.2 迟交的投标文件:发包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投标资料表第12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11.3 投标文件的撤回 11.3.1 若投标人需要撤回其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资料表第12项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在开标现场送达发包人。上述书面通知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印鉴,否则该书面通知作无效处理。 11.3.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除按“16.4投标文件的澄清”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发包人的同意进行的修改外,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11.3.3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书”中确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3条的规定被没收。 11.4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发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包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第十二条、投标文件有效期 12.1 投标文件自“投标资料表第12项投标截止时间”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60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2.2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40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发包人的上述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在延长期内,第十三条的规定仍适用。 第十三条、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资料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3.2 投标保证金按照“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提交。 13.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后即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可作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13.4 收取投标保证金是为了避免发包人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3.4.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违纪违法行为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13.4.2 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 13.4.3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3.4.4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本须知18.4.1规定的时间内拒签合同或拒交投标资料表第16项规定的履约保证金。 第十四条、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4.1 本工程不接受任何替代方案。 第十五条、投标报价 15.1 投标报价货币为人民币,合同金额支付结算货币为人民币。 15.2 本工程采用总价承包方式,总承包价为完成本工程发包范围内一切费用,即包括直接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保险、工程临时措施费、合同内指明需承担风险、义务和责任所可能引发的费用、以及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需要承担的其他费用。承包范围包括本次招标所提供的整套设计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和《中介预算》内的全部工程项目(除本招标文件注明非发包范围内容外)。投标人必须对《中介预算》中所列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全部工程项目填写单价和总价,对于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执行合同时发包人不予支付,并认为这些项目已包括在《中介预算》所列的其他项目的单价和总价中。 15.3 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及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 15.4 除特别标注指明外,本招标文件中所有工程项目的单价均为综合单价,该单价是包含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材料价差、税金等在内的所有费用。投标单位投标前应认真阅读图纸并复核《中介预算》中所列项目和工程量,同时应充分考虑该项目实施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如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中介预算》所列的工程项目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提问方式在“投标资料表”所规定的答疑时间前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复核后在招标答疑文件中给予答复。投标单位在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中介预算》所列的工程项目无异议或招标单位对异议已明确答复后,即认为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了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和工程量。除15.6款另有规定外,中标后承包人不得以《中介预算》中所列的工程项目错漏提出修改承包总价和工程量,且《中介预算》中所列全部项目的工程量即为结算工程量。 15.5 在投标书中不得以遗漏问题或其他方式提出各种理由引起报价变化。 15.6 中标后或施工期间,当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时,经监理机构和发包人审核同意,可对合同承包价进行相应调整: (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工程设计修改或变更,修改或变更部分的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条款有关规定计量的工程量,相应增、减部分的承包价按15.7款内容进行调整; (2)在合同规定的施工期限内,钢材、水泥、砂、石主要材料的价格波幅涨落超出招标中介预算中材料价格的±10%时,只对超出±10%以外的部分按比例进行材料差价补扣(材料价差±10%以内部分不作补扣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合同执行中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超过30天,材料涨价造成损失,按70%比例进行补偿;如工程合同期内正常施工或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30天以内(含30天),按50%的比例进行补偿,其余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所产生的材料涨价不作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①当材料主材价格涨幅大于10%时,计算式为S1=T1*A1*(△C1-C1*1.1); ②当材料主材价格降幅大于10%时,计算式为S1=T1*A1*(△C1-C1*0.9)。 注:S1指某种主材补差金额(当S1为正数时为补偿金额,S1为负数时为扣减金额); T1指补差系数(如合同执行中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超过30天时补差系数为0.7,如工程合同期内正常施工或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30天以内<含30天>时补偿系数为0.5); A1指工程项目中钢材、水泥、砂、石的工程量; △C1指该主材在工程实际开工至完工期间(以开工令和完工报告为准)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信息价格的平均值; C1指该主材在招标中介预算中的材料价格。 (3)《中介预算》中主要永久工程项目工程量错漏和工程项目漏项时,可视以下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①主要永久工程项目(指分项工程总造价占总承包价的3%以上<含3%>的永久工程项目)在按设计要求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中介预算》中相应项目的工程量差值超出±10%时,经审核确认后,只对超出±10%以外的工程量进行补扣,计算工程量时应以设计施工图纸或变更文件作为计算依据。增减部分工程量的合同单价只包含其工程直接费部分费用,计价时由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按本次招标工程中介预算的相应计价依据计价。相应增减部分工程量的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保险、措施费等其他所有费用将视为已包含在合同总承包价内,不再作调整。 ②依据设计施工图纸,经核对确认《中介预算》中出现其工程项目漏项时,该遗漏项目工程量依照设计施工图纸进行计算补偿,结算时,补偿项目的单价参照15.7款内容进行调整。 15.7 工程施工期间,因设计修改、变更,建设单位要求中标单位施工时,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其增、减部分的承包价的调整分别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外增加工程的:合同中已有变更工程项目单价的(或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单价的),如合同单价低于中介预算单价*中标承包价浮动率,则按合同单价结算;如合同单价高于相应中介预算单价*中标承包价浮动率,则按中介预算单价*中标承包价浮动率结算; (2)合同内减少工程的:其减少部份结算单价均按中介预算单价*中标承包价浮动率结算;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由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按本次招标工程中介预算的相应计价依据计价,报相关部门审核后,按中标承包价浮动率(中标承包价浮动率=中标承包总价/中介预算总价)下浮后调整执行。 第十六条、开标和评标 16.1 开标 16.1.1 发包人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评标及定标会议,并在发包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未出席开标、评标及定标会议或在定标会结束前不在会议现场的投标人,则发包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 16.1.2 开标前,由监督人员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拆封并进行开标。 16.1.3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标书密封及签署情况、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11.2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报名并参加本工程发标且领取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 16.1.4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16.1.5 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开标过程的有关内容,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16.1.6 开标后,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6.2 评标委员会 16.2.1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由发包人从中山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6.2.2 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提交评标报告及推荐中标候选人。 16.3 评标和定标过程保密 开标后至发包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定标等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投标人不应对发包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获取评标信息,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4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检查和评审,发包人及评标委员会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内容。经澄清的问题需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答辩,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视为无效标。 16.5 投标文件的检查和响应性评定 16.5.1 在开始评标前,发包人将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6.5.2 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是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合同条款》、有关技术规范和其它要求,无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下列情况之一: (1)对投标的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的偏离; (2)对工程质量或使用性能产生不利影响; (3)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 (4)纠正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6.5.3 发包人将拒绝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开标后,不允许投标人对其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 16.6 投标文件的评比 16.6.1 发包人仅对按招标文件规定评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比。 16.6.2 在评比时,发包人将考虑以下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1) 报价合理性; (2) 投入人员、设备; (3) 对本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有关方面作出的承诺内容。 16.6.3 发包人有权接受或拒绝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偏离、保留和替代方案。 16.7 关于无效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2001]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2003]第30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2001]第14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3]》及相关的规定,若投标文件中出现 “无效标一览表”中情况之一的,可以拒绝或按无效标处理,无效标一览表见投标须知第十七条。 16.8 评标原则、评标办法及评标步骤 16.8.1 评标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2001]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2003]第30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2001]第14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3]》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招标投标的有关法规以及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选择一个具有多年的实际施工经验、身体素质好、领导能力强,对工程项目具有高度责任感的项目负责人以及施工经验丰富、财务状况良好,拥有满足施工强度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组织机构完善,工程施工管理、质检、技术人员素质高,能善于运用先进的施工方法和工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且投标报价合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可行的承包人。 16.8.2 评标办法:本工程根据中府[2009]138号文、中府办[2011]83号文,采用综合评估法-A评标办法, 16.8.3 评标步骤,分四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先对投标文件进行“一般符合性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①. 投标文件是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②.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规定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应核对投标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 是否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④.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⑤. 是否提交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岗位人员IC卡或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或IC卡)原件; ●投标文件对应于以上审查内容(①.②.③.④.⑤)的结论全部为“是”的则通过第一阶段的“一般符合性审查”,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经济标评审,若有效标书少于三家则按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2)第二阶段:进行经济标评审,经一般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投标单位才能入围经济标评审。评审内容包括: ①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检查其经济标书的份数、式样和盖章、签署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经济标函投标报价书中的总报价大写与小写是否相符,若不相符,以大写为准(但小写与报价清单合计价一致的除外)。 ②投标报价书中的总报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汇总报价必须一致,若不一致的,作无效标处理。 ③投标报价评审: 有效投标报价评审:本工程的中介预算价为 1,481,577.09 元,以中介预算价下浮5%作为本工程的最高限价,即最高限价为 1,407,498.24 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且不低于企业的成本价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为无效标。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并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能低于 62955.25 元(以中介预算价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69950.28 元的90%计),否则为无效标。 ④在有效的报价标书中,取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然后把低于平均值的有效报价再取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将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与基准价进行比较排序,先从低于基准价的报价中按从大到小的顺序确定第一、二、三……n名次(n为报价低于平均值的投标人数),然后再从大于或等于基准价的有效报价中按从小到大的顺序确定第n+1、n+2……名次。选出排名前6名的投标单位入围参加技术标评审,若出现报价并列第6名时,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高者作为第6家入围参加技术标评审的单位。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仍相同,招标人通过公开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第6家入围参加技术标评审的单位。 ⑤凡数额计算按四舍五入的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金额计算按四舍五入的规则,计至分。 若合格的报价标书不足3家时,则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3)第三阶段:对报价有效的投标单位进行技术标评审。 评委综合评审报价标书排名前6名的投标单位技术标函,开启技术标函,检查经济标书的份数、式样和盖章、签署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由专家评委小组对技术标函进行详细评审,将5个评委的打分去高去低后取平均值作为投标单位的技术标得分,技术标得分大于或等于60分的技术标函为合格,否则为技术标函不合格。如果报价标书排名前6名的投标单位经评审合格的技术标不足3家,则按报价标书排名从第7名开始递补至6家进行评审,直到评审出3名中标候选人为止.若所有投标单位均进行递补评审后,合格的技术标还不足3家时,则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由专家评委根据以下评审项目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分值评定(满分100分) 投标单位技术标函评分细则 分项分值范围 评分标准 1、总体概述(满分5分) 优等5分:对项目总体认识全面深刻,论述完整清晰,总体组织符合实际、总体设计符合规范,总体计划合理,综合措施科学。 良好4分:对项目总体认识比较全面,论述比较完整清晰,总体组织比较符合实际、总体设计比较符合规范,总体计划比较合理,综合措施比较科学。 中等3分: 对项目总体认识基本全面,论述基本完整清晰,总体组织基本符合实际、或总体设计基本符合规范,或总体计划基本合理,或综合措施基本科学。 差等1分:对项目总体认识不全面,论述不完整清晰,总体组织不够符合实际、或总体设计不够符合规范,或总体计划不够合理,或综合措施不够科学。 2、对工程重点、难点的分析及解决方案,关键施工技术、工艺水平(满分20分) 优等20分:对工程重点、难点认识深刻、表述全面准确,解决方案科学、系统、安全、经济,可操作性强,保障措施得力,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准确,应用到位,阐释清晰。 良好15分:对工程重点、难点认识比较深刻、表述比较全面准确,解决方案比较科学、系统、安全、经济,可操作性比较强,保障措施比较得力,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比较准确,应用到位,阐释比较清晰。 中等12分:对工程重点、难点认识基本全面不准确,或解决方案基本科学、系统、安全、经济,基本具有可操作性,或保障措施基本具体,或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基本准确,阐释不清。 差等2分: 对工程重点、难点认识不深刻、表述不全面不准确,或解决方案不科学、不系统、不安全、不经济,或可操作性不强,或保障措施不具体,或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不准确,阐释不清。 3、劳动力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满分8分) 优等8分:劳动力投入能满足施工需要,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协调,调配计划合理,保证措施具体。 良好6分:劳动力投入满足施工需要,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比较协调,调配计划比较合理,保证措施比较具体。 中等5分:劳动力投入基本满足施工需要,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基本协调,调配计划基本合理,保证措施基本具体。 差等0分: 劳动力投入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或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协调,或调配计划不合理,或保证措施不具体。 4、机械设备投入、进场计划及保证措施(满分8分) 优等8分:机械设备投入能满足施工需要,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协调,调配计划合理,保证措施具体。 良好6分:机械设备投入能满足施工需要,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比较协调,调配计划比较合理,保证措施比较具体。 中等5分:机械设备投入基本能满足施工需要,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基本协调,调配计划基本合理。 差等0分: 机械设备投入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协调或调配计划不合理,或保证措施不具体。 5、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满分12分) 优等12分:工程质量保证计划全面细致、结合实际、措施具体,责任到人,承诺工程质量标准高。 良好10分:工程质量保证计划比较全面细致、比较结合实际、措施比较具体,责任到人。 中等8分:工程质量保证计划基本全面细致、基本结合实际、措施基本具体,责任到人。 差等1分: 工程质量保证计划不全面不细致、结合实际不够、或措施不具体,责任未到人。 6、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及承诺(满分12分) 优等12分: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保证措施可靠。 良好10分: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比较合理、可行,关键线路比较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控制措施比较得力、可操作性比较强,保证措施比较可靠。 中等8分: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可行,关键线路基本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基本得力、可操作性基本强,保证措施基本可靠。 差等1分: 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基本不合理、不可行,或关键线路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或关键节点控制措施不合理、不具有可操作性基本条件,或保证措施不可靠。 7、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及承诺(满分8分) 优等8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文明施工保证计划全面周到、完整,关键地点、工序、环节控制保障措施得力,责任人具体,承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高。 良好6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文明施工保证计划比较全面周到、完整,关键地点、工序、环节控制保障措施比较得力,责任人比较具体,承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较高。 中等5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文明施工保证计划基本全面、完整,关键地点、工序、环节控制保障措施基本得力,有承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差等1分: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文明施工保证计划不全面不周到、不完整,或关键地点、工序、环节控制保障措施未制订,或责任人基本未明确,或无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承诺。 8、新技术应用与承诺(满分9分) 优等9分:根据本工程特点采用新技术,结合实际对新技术的应用阐述具体,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保证措施可靠。 良好7分:根据本工程特点采用新技术,结合实际对新技术的应用阐述比较具体,切实可行,可操作性比较强,保证措施比较可靠。 中等5分:根据本工程特点采用新技术,结合实际对新技术的应用阐述基本具体,基本可行,可操作性基本强,保证措施基本可靠。 差等 1分: 未根据本工程特点采用新技术,或对新技术的应用阐述不具体,不可行,不具有可操作性,保证措施不可靠。 9、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满分8分) 优等8分:总体布置规范合理,能切实满足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需要。 良好6分:总体布置比较规范合理,能较好满足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需要。 中等5分:总体布置基本合理、规范,基本能满足施工的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需要。 差等0分: 总体布置不合理、不规范,不能满足施工的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需要。 10、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班子及管理经验(满分10分) a:建造师为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得3分;建造师为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得2分;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岗位人员IC卡,得1分 。 b:建造师(或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职称,得3分;建造师(或项目负责人)为工程师职称,得2分;建造师(或项目负责人)为助理工程师或以下职称,得1分。 c:项目班子人员齐备、搭配合理,得4分;项目班子人员不齐备、搭配不合理,得1分。 注:项目班子人员至少应配备有注册建造师(或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安全主任或安全员各1人,且至少应配备有水利水电专业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2人,各岗位人员不得兼任。其中注册建造师(或项目负责人)及安全主任(或安全员)两者应取得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说明 ●单个评委根据以上评审项目对单个投标单位的技术标函进行分值评定并汇总,该汇总值为单个评委对单个投标单位的技术标函的评审得分,在各评委对单个投标单位的技术标函的评审得分A1∽Ai(i为评委总人数)中扣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算术平均值A(保留小数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A即为该投标单位的技术标得分。技术标得分大于或等于60分的投标单位为技术标合格。 (4)第三阶段:确定中标单位及中标承包价 1、中标推荐人的排序:通过第一阶段符合性审查及第三阶段技术标评审的单位,按第二阶段经济标有效报价的排名进行排序,排序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三名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总报价相同时,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高者排名在前。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仍相同,招标人通过公开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2、中标单位的确定:若第一中标候选单位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违反本招标文件规定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由第二中标候选单位为中标单位,中标价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总报价;若第二中标候选单位因前款规定同样不能签订合同的,建设单位可以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中标价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总报价;若第三中标候选单位因前款规定同样不能签订合同的,建设单位将按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如第一中标候选单位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则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赔偿由第二或第三中标候选单位中标而增加的金额。 3、中标价的确定:中标价为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 4、建设单位代表宣布中标候选单位,并报水务局招标办备案,待公示三个工作日后,由招标评标监督机构确认本次招标评标是否有效。 第十七条、无效标一览表 “无效标一览表” 序号 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作无效标处理 备注 1 投标文件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 2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准时参加开标、评标及定标会议的或在定标会结束前不在会议现场的。 3 参加开标会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提供的身份证原件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填写的身份者号码不符的; 参加开标会议的委托代理人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提供的身份证原件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填写的身份者号码不符的。 4 投标文件的份数、式样和签署要求及密封、标记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10.2、10.3、10.4要求的 5 开标会议上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6 开标会议上投标单位未提交项目负责人岗位人员IC卡或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或IC卡)的原件的;项目负责人岗位人员IC卡或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或IC卡)的原件与投标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中提交的项目负责人岗位人员IC卡或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或IC卡)的复印件三者不一致、不相符的。但经招标人同意更换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资料的除外。 7 投标文件中没有承诺书或者承诺书内容或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 投标文件中出现对经济标函的报价进行调整或修改的内容。 9 经济标函投标报价书中的投标总报价数值大于或等于本工程投标总报价的最高限价的。 10 经济标函投标报价书中的总报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汇总报价不一致(以元为单位报价,保留小数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没有单列的,或者低于最低限价的。 12 在要求加盖单位公章之处没有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名义盖章,投标文件上所盖公章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或者投标单位授权分公司盖章的。 13 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或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 14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和要求或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5 投标提供虚假资料的。 16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7 经评审的其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 注:评委依据上述废标原则审核投标文件,所有争议部分,以超过半数评委投票确认为准。 第十八条、定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 18.1 定标 发包人在按第十六条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比后,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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