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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年报

2011-12-20 41页 doc 182KB 1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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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年报一、局 长 致 辞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工作报告: 1、中国国际收支回顾与展望 2、银行间外汇市场与人民币汇率 3、国际收支统计制度 4、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5、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6、金融机构外汇监管 7、整顿和规范外汇市场秩序 8、国家外汇储备经营管理 9、外汇管理法规建设 10、信息化建设 11、对外交往与合作 12、人事干部管理 三、统计数据: 1、中国历年外汇储备 2、2002年月度中国外汇储备 3、2002年年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 4、1982-2002年中国国际收支概览表 5、2...
2002年年报
一、局 长 致 辞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工作报告: 1、中国国际收支回顾与展望 2、银行间外汇市场与人民币汇率 3、国际收支统计制度 4、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5、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6、金融机构外汇监管 7、整顿和外汇市场秩序 8、国家外汇储备经营管理 9、外汇管理法规建设 10、信息化建设 11、对外交往与合作 12、人事干部管理 三、统计数据: 1、中国历年外汇储备 2、2002年月度中国外汇储备 3、2002年年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 4、1982-2002年中国国际收支概览表 5、2002年末全国对外债务简表 6、2002年末登记外债债务人类型结构图 7、2002年末外债债务类型结构图 8、长期与短期外债的结构与增长 9、外债与国民经济、外汇收入 10、外债流动与国民经济、外汇收入 11、1980年1月-2002年12月美元兑人民币年、月平均汇价表 12、2002年1-12月人民币市场汇率汇总表 13、2002年1-12月各种货币兑美元折算率表 14、1994-2002年银行间外汇市场成交量图 15、2002年金融机构外汇存贷款余额变动一览表 16、2002年中国对外贸易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概览表 四、附 录: 1、2002年中国外汇管理大事记 2、2002年外汇管理主要政策法规一览表 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介 局 长 致 辞 2002年,在国际贸易增长缓慢,全球金融市场动荡的外部环境下,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达到8%,经济总量达到10.24万亿元人民币;进出口总值达到620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1.8%;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52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2.5%。 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对外经济蓬勃发展的基础上,2002年中国国际收支和外汇收支继续保持良好态势。国际收支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保持“双顺差”,银行净结汇大幅增加。外汇市场秩序继续好转,持续多年的旅游外汇流失和居民个人争购外汇的现象基本改变。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大,人民币汇率保持稳定,国家外汇储备增长再创新高。年末,国家外汇储备达2864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742亿美元。 2002年,外汇管理部门按照转换职能、简化手续、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的思路,加大外汇政策调整力度,切实满足企业和个人的合理用汇需求,积极促进涉外经济的健康发展。疏堵并举,标本兼治,主动调整和理顺外汇供求关系,大力整顿和规范外汇市场秩序。减少行政审批,加强国际收支统计和监测,完善储备经营和风险管理。随着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外汇管理工作已逐步从控制外汇流出为主转为对流入流出实行全过程管理,从直接管理企业转为通过银行等机构对企业外汇收支进行合规性监管,从事前审批为主转为事后监督为主。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人民币的可兑换程度不断提高,目前已形成了“经常项目完全可兑换、资本项目部分可兑换”的格局。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资本项目交易的划分,中国有将近一半的资本项目交易基本不受限制或受较少限制,有三成多交易项目受较多限制,严格管制的交易项目不到两成。 200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外汇管理部门将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奋斗目标,以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为中心,紧紧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审慎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进一步简化手续,减少审批,逐步转变外汇管理方式和手段;继续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利用外资外债水平;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加强国际收支统计监测和预警,加快建立外汇收支信息管理体系;继续整顿和规范外汇市场秩序,积极探索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有效办法,加大反跨境洗钱工作力度;加强外汇金融监管,切实防范国际金融风险,促进对外经济健康发展。 新的一年,世界政治经济形势依然复杂多变,国际金融市场风云变幻,中国对外经济面临着较多困难和较大不确定性。我们将一如既往,继续致力于维护国际收支平衡,优化外汇市场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工作报告 中国国际收支回顾与展望 2002年,中国国际收支总体发展态势良好,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仍呈现“双顺差”格局,外汇储备增加额为历史最高水平。 一、2002年中国国际收支基本状况 2002年中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实现顺差354.2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04%;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322.91亿美元,下降7%;在经常和资本项目双顺差的推动下,外汇储备年末达2864.07亿美元。 经常项目顺差规模快速增长 货物项下顺差规模扩大是经常项目顺差增长的主要原因。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口径,2002年,中国货物贸易顺差441.67亿美元,增长30%,其中出口3256.51亿美元,进口2814.84亿美元,分别增长22%和21%。出口实现高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国宏观经济的快速发展、鼓励出口政策的影响以及出口企业国际竞争力的不断提高;二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带来的积极影响。进口继续保持较高增长,主要是中国国内需求旺盛及关税水平逐步降低。与上年情况不同的是,2002年出口增速超过了进口增速,使得货物贸易顺差规模同比增幅较大,成为经常项目顺差增长的主要原因。 服务贸易规模进一步增长,逆差有所扩大。随着中国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以及人员、经济往来的日益密切,服务贸易规模逐年扩大。2002年服务项下的收入与支出分别达到397.45亿美元和465.28亿美元,分别增长19%和18%。服务项下逆差仍呈扩大趋势,达到67.84亿美元,增长14%。从构成看,运输仍是服务项目逆差的主要项目;旅游是服务中最大的项目,收支均保持较大增幅,其中旅游收入增长15%,支出增长11%;此外,中国在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咨询项下的支出增长迅速,逆差明显上升。 收益项下整体收支规模下降,逆差有所下降。2002年,由于国际市场利率持续走低,收益项下的收入和支出均低于上年水平,分别下降11%和18%;由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利润再投资规模较大,收益项下整体仍呈现逆差149.45亿美元,同比下降22%。 经常转移顺差增幅较大。2002年,经常转移顺差规模达到129.84亿美元,增长53%,大大高于往年水平。中国居民来自境外的侨汇收入快速增长,是经常转移呈现大幅顺差的主要原因,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人们对人民币和国内经济发展的信心大大增强。 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规模有所回落 外商来华直接投资流入加速。2002年实际吸引外商来华直接投资达到527.43亿美元,增长13%。直接投资流入保持快速增长的原因,一是经济结构不断改善以及对外开放地区和领域不断扩大,吸引了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新增投资;二是利用外资政策环境不断完善以及经济保持高速发展,外国投资人的信心不断增强,部分收益转为再投资,进而扩大了在华投资规模。 证券投资项下继续呈现逆差。2002年证券投资项下仍然呈现逆差103.42亿美元。主要原因是,在近年国际金融市场利率不断降低的情况下,中国金融机构仍然不断增持境外证券。 其它投资呈现逆差。2002年其它投资项下呈现逆差41.07亿美元,而上年该项下为顺差168.79亿美元。主要原因,一是在国际金融市场利率变化的影响下,中国金融机构拆放境外资产和存放境外同业的金融资产有所增加;二是中国企业境外融资回流境内规模也低于上年水平;此外,2002年中国外债还本金额高于新借金额,外债规模下降也是其它投资项下呈现逆差的原因之一。 储备资产增幅创历史最高水平 在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双顺差的推动下,2002年中国国际储备快速增长,其中,特别提款权和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分别增加1.43亿美元和11.22亿美元,外汇储备增加742.42亿美元,高于上年增加465.91亿美元的水平,增加额创历史最高水平。截止2002年底,中国外汇储备规模达2864.07亿美元。 净误差与遗漏出现在贷方 与往年不同,2002年的净误差与遗漏出现在贷方,为77.94亿美元,相当于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的1.28%,属国际公认的合理范围。 二、2003年中国国际收支展望 经常项目继续保持顺差,但规模将有所回落 2003年带动出口高速增长的各种因素仍将发挥作用,但受世界经济整体发展速度和外部需求的约束,中国出口增长率预计将低于2002年。随着中国进一步降低进口关税,逐步取消非关税限制,以及国内经济快速发展产生的内在需要,进口将会保持较快增长,并再次超过出口增长,货物贸易顺差有所减少。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相关服务行业已逐步开放,涉外经济发展对国外服务需求快速增长,决定了服务贸易逆差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并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保持增长。此外,在人民币汇率保持稳定和国内外对中国经济发展良好预期作用下,经常转移仍将维持较大规模。 预计2003年贸易和经常转移顺差规模仍将高于服务和收益逆差规模,经常项目继续保持顺差,但规模将有所回落。 资本和金融项目依然呈现顺差 随着中国吸引外资环境不断优化,开放领域逐步扩大,对国际资金、技术和人才的吸引力不断提高,外商直接投资将维持较大规模。中国正在逐步开放国内资本市场,短期内境外资金进入中国资本市场的规模有限。中国金融机构的外汇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对外证券投资规模也将保持增长,证券投资将继续呈现逆差。 预计2003年直接投资顺差仍将大于证券投资逆差。资本和金融项目依然呈现顺差。 外汇储备在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保持顺差的共同影响下,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的态势。     银行间外汇市场与人民币汇率 一、银行间外汇市场     2002年,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继续保持平稳运行。外汇供给大幅增加,需求相对减少,外汇持续供大于求。外汇交易更加活跃,成交量再创历史新高。全年银行间外汇市场共进行249场交易,市场累计成交量折合971.90亿美元,日均成交量3.90亿美元,与上年相比,日均成交量增长31.4%。 全年影响银行间外汇市场运行的主要因素是: 首先,中国经济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国际收支形势良好,企业和银行外汇收支量增长较快。 其次,银行间外汇市场不断丰富交易品种和业务,活跃市场交易。在原有的美元、日元和港币3种交易币种基础上,增加欧元对人民币交易,满足了金融机构调整币种结构、实现资产多样化的需求,降低了企业交易成本。2002年6月,为拓宽银行资金运用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推出统一的国内外币同业拆借市场,为金融机构办理外币拆借中介业务。半年间,共有31家中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外币拆借交易,累计拆借金额4.81亿美元、3.62亿港币、0.33亿欧元。此外,继1997年中国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试点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也陆续取得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格。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逐步推广,进一步方便了企业,满足了社会需求,活跃了外汇市场。 第三,中央银行根据外汇市场供求状况、各银行补充外汇资本金及化解不良外汇资产的客观需要,对外汇市场进行积极调控。同时完善对外汇指定银行结售汇业务的管理,为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平稳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人民币汇率继续保持稳定   1994-2002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走势图 1994年汇率并轨以来,中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处于相对灵活的浮动状态,在不同时点上对不同货币的汇率有升有降,幅度有大有小。总体上看,相对美元等主要货币的汇率呈现稳中有升态势。 2002年末,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为1美元兑8.2773元人民币,比2001年末下降了7个基本点。与1994年末相比,人民币相对美元、欧元(或德国马克)、日元的名义汇率升值幅度分别为5.1%、17.9%、17.0%。考虑各国通货膨胀率的差异因素,人民币相对上述三种货币的实际汇率升值幅度分别为18.5%、39.4%、62.9%。 目前,人民币汇率的制度安排与中国经济发展阶段、金融监管水平和企业承受能力相适应。在这种汇率制度下,人民币汇率保持基本稳定,有利于企业成本核算,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有利于外商来华投资,提高利用外资外债水平,有利于配合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调控,抑制通货紧缩趋势。 2003年,中国将继续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预计经济增长率仍将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外贸进出口仍将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外汇市场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在此基础上,银行间外汇市场将在保持平稳运行的同时更趋活跃,人民币汇率将保持基本稳定。 专 栏:远期结售汇业务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和境内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支发生时,即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约中明确的币种、金额和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它是企业和银行进行风险管理和资金管理的基本金融工具之一。 目前中国的远期结售汇以实需原则为基础。境内机构货物贸易项下、服务贸易和收益项下的收支均可向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的币种可以是各种可自由兑换货币;远期汇率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以当日的外汇即期汇率加减升、贴水的方式表示。   国际收支统计制度 中国国际收支统计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完善的发展过程,在数据采集方式、编制方法、发布频率和准确率等方面均已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2002年,国际收支统计工作继续致力于完善国际收支统计制度,提高申报时效,加强数据质量管理,改进统计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强与国际惯例接轨,提高统计透明度。 加入数据公布通用系统(GDDS),提高统计透明度。年初,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数据公布通用系统工作小组,率先草拟中国国际收支统计的数据公布通用系统数据诠释模板。4月15日,中国的数据诠释模板英文稿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网站正式公布,标志着中国正式加入数据公布通用系统。这一进步被誉为实现了“统计入世”。加入数据公布通用系统,是中国适应经济全球化、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有利于提高中国宏观经济统计数据的透明度,推进统计方法和制度改革,提高宏观经济统计数据的国际可比性,为国家宏观经济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提高国际收支涉外收入申报时效。国际收支涉外收入申报时限自2001年9月1日起由25个工作日缩短到10个工作日后,进展顺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0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积极为第二次提速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为从2003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国际收支涉外收入5个工作日内申报奠定了基础。进一步提高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的时效,有助于整合统计信息,防范跨境资金冲击,满足统计分析预测和宏观经济决策的需求,也有助于把握中国涉外经济发展的最新动态,更好地发挥国际收支统计数据对宏观经济决策和企业经营决策的支持效用。 提高国际收支统计质量。一方面,加强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质量的管理,开展全国范围的非现场数据核查,核查数据达1000万笔。通过非现场数据核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差错和问题,提高了申报数据的准确性,为准确分析和判断国际收支形势提供了高质量的数据支持。另一方面,改进统计技术手段,开展国际收支申报方式的创新和变革,如实行网上申报,通过数据接口方式转换申报数据等,减轻银行和企业的申报负担,保障申报时效,提高申报质量。 完善国际收支各项统计制度。主要对涉及国际收支的各项统计法规、文件进行了全面集中清理,形成了《国际收支工作指南》工具书。针对近几年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改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制定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核查制度,使核查工作制度化。为改进统计方法,初步建立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提出了符合国际标准的资产划拨国际收支方法。这些制度建设都使新形势下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更加规范,有法可依。 1984年,正式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 1985年,公布从1982年开始的国际收支概览表。 1987年,建立全国外债统计制度。 1996年,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规定的统计概念、原则和方法,建立现行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体系(ITRS),并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 2001年,每半年向社会公布国际收支平衡表,并按国际标准调整了外债统计口径。 2002年,加入数据公布通用系统(GDDS)。经过近20年的发展,国际收支统计从无到有,逐步发展成为与国际惯例全面接轨的较为成熟、完善的体系,在数据采集方式、编制方法、发布频率和准确率等方面均已达到国际水平。)   专栏: 数据公布通用系统 数据公布通用系统(GDDS)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制定的两套数据公布规范之一,主要推广对象是发展中国家。同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针对已经或寻求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统计基础较好的国家,制定了另一套规范,即数据公布特殊标准(SDDS)。 数据公布通用系统包括了实际部门、财政部门、金融部门、对外部门和社会人口共计5大类的宏观经济数据,其总体框架涵盖了数据特征(范围、频率和及时性)、公布数据的质量、公布数据的完整性以及公众获取等四个方面。在数据的范围、频率和及时性方面,对每一部门都选定了一些能够反映成员国经济运行效率和政策效率的数据类别及指标,统一规定这些指标的公布频率和及时性;在数据的质量方面,要求成员国向公众公布数据编制方法,提供一套支持统计数据交叉核对的统计框架;在数据公布的完整性方面,要求成员国提供官方统计的法律制度、政府部门在数据公布时的评论和数据调整的情况,提前公布统计方法制度的修改和调整;在公众获取性方面,要求成员国事先公布数据发布日历表,按同一时间向社会公众发布统计数据。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鼓励成员国在自愿的基础上加入数据公布通用系统和数据公布特殊标准。截至2003年1月22日,已有53个国家加入数据公布通用系统(GDDS),51个国家加入数据公布特殊标准(SDDS)。中国于2002年4月15日正式加入数据公布通用系统,被誉为实现了“统计入世”。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一、统一中外资企业开立外汇账户的政策,减少企业汇兑成本。2002年9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实施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第二步改革,进一步放宽中资企业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标准,统一中外资企业外汇账户开户条件,将经常项目结算账户和专用账户归并为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实行统一的限额管理,全面推广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此项改革降低了进出口企业的经营成本,赋予企业更大的外汇支配权,为中外资企业创造了公平竞争的环境,提高了管理效率,有力支持了我国对外贸易发展。 (加提示框:外汇账户限额管理的演变:1997年9月,中资企业外汇结算账户允许保留外汇的最高金额为年进出口额的15%;2001年12月,为便利企业经营,外汇结算账户的限额调整为企业上年度出口收汇累计额或外汇支出累计额中较小额的25%;2002年10月,经常项目结算账户和专用账户合并为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账户限额按照上年度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20%核定,满足了企业对外贸易活动中的合理需求。) 二、调整居民个人用汇政策,满足居民个人实际用汇需求。主要采取统一购汇限额,规范购汇种类,简化购汇凭证,取消异地购汇限制,统一中外资银行经营居民个人售汇业务的管理政策,满足居民个人的用汇需求。提高因公出国项下个人零用费购汇标准,方便对外交往。根据国务院《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调整居民个人旅游购汇政策,将居民个人出境旅游的个人零用费由旅行社统一代购调整为由居民个人自行购买。此外,推广运用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信息系统,将居民个人因私售汇业务从中国银行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中外资外汇指定银行,鼓励银行间公平竞争,方便居民个人购汇。 三、实行符合边境贸易、包机贸易特点的外汇管理政策,促进经贸发展。允许以出口收取的外币现钞、毗邻国家货币和人民币进行核销,鼓励企业采取银行结算途径,支持国内企业开拓出口市场,引导和规范与俄罗斯等独联体国家的贸易发展。新办法实施后,边境贸易出口大幅增长,核销率也稳步上升。2002年,全国边贸进出口比上年增长38.1%,其中出口增长117.3%,创历史最高水平。 四、进一步简化进出口核销手续,便利企业经营。放宽企业远期收汇备案期限,取消部分进口付汇事前备案,便利了企业经营,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由于上述政策的调整,企业进出口核销效率有了较大提高。2002年,全国进口付汇核销额为1978.7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3.44%,累计核销率达97.66%;全国出口核销收汇额3296.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3%;逾期未核销额为82.26亿美元,比上年下降26%。 五、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建立外汇局与海关之间打击走私、逃骗汇等非法活动的联合监管架构。2002年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与海关总署签署《合作备忘录》,构建部门合作框架,协调打击走私、逃骗汇等非法活动。根据《合作备忘录》,国家外汇管理局与海关总署将成立协调工作小组,建立固定、畅通的联系渠道和磋商机制,健全完善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和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实现监管信息、统计信息和政策信息的共享,统一监管政策,建立高效的联合监管机制等。近年来,由于双方在外币现钞管理、计算机联网核查、统计数据的交换等方面的大力配合,出口骗退税、逃套汇等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经济安全和正常的外汇秩序。 《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合作备忘录》要点:1、双方成立协调工作小组,建立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协调机制、联络机制和会议制度;2、充分利用电子网络系统等高科技手段,尽快健全、完善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和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3、加强沟通,实现监管信息、统计信息和政策信息的共享;4、加强系统内的授权和管理,统一监管政策。 200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全面推广出口收汇核报系统和进口付汇核报系统,建立健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金流动监测机制,进一步完善非贸易外汇管理及居民、非居民外汇管理,推出跨国公司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等。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一、2002年资本项目外汇形势 1、直接投资大幅增长。据外经贸部统计,2002年,中国实际利用外资527.43亿美元,首次突破500亿美元,同比增长58.93亿美元,上升12.6%。2002年,中国在境外协议投资金额9.83亿美元,同比增长24.4%。 2、外债规模有所下降。截至2002年底,中国外债余额1685.38亿美元,比上年末减少15.72亿美元,下降0.92%。2002年外债新提款为608.74亿美元,偿还外债本金655.32亿美元,其中境内外资金融机构提款额和还本额分别为430.64亿美元和428.05亿美元,分别占提款额和还本额的70.7%和65.3%。如果按可比口径计算,2002年我国外债新借款为244.96亿美元,同比下降2.6%;偿还外债本金285.07亿美元,同比上升12.4%。 3、外币股票筹资规模增长较大。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截至2002年底,国内发行B股的企业为114家,累计筹集资金为46.3亿美元,2002年当年没有B股发行。2002年国内16家企业在境外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1.98亿美元,同比增长158.9%。截至2002年底,境外发行股票的国内企业共75家,累计筹集资金204.25亿美元。 二、积极稳妥推进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 开展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试点陆续在浙江、山东、福建、广东、江苏、上海等六省(市)展开。每个试点地区可在2亿美元的购汇额度内,由外汇分局对境外投资项下的购汇进行管理,在此限额内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购汇境外投资。同时,取消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和汇回利润保证金要求,简化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手续,改进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办法,境外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备案制,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外汇管理上享有与国有企业相同的待遇。同时,对境外投资企业实施联合年检。随着境外投资有关政策的调整,境外投资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据统计,2002年境外投资购汇5.17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0%。 取消购汇提前还贷限制,支持企业进行债务结构调整。根据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继2001年9月调整资本项下部分购汇管理措施后,2002年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又取消了购汇提前偿还国内外汇贷款、外债及外债转贷款的限制。6月,与有关部门共同提出了一系列鼓励企业进行债务结构调整的措施,如“借低还高”、利用国内外汇贷款置换外债、发行外币债券或人民币债券等。据不完全统计,在外汇局等部门的支持下,先后有十多家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债务结构调整,节约费用或减少对外支出达6亿多美元;同时按可比口径计算,外债还本同比增加31.5亿美元,上升12.4%。 参与制定并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为稳步推进中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自2002年12月1日起,获得中国证监会资格批准和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投资境内证券市场。12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涉及的外汇管理问题专门做出了规定,包括:托管人管理、投资额度管理、账户管理、汇兑管理和监督管理等。 全面推广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和国内外汇贷款管理方式两项改革。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的审核和国内外汇贷款登记、账户及还本付息的管理,由符合条件的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办理。两项改革的推广,简化了审核程序和手续,大大方便了企业,增强了银行的执法和配合监管意识,降低了监管成本,提高了监管质量和效率。 加强对资本流入真实性审核的管理。实行外商投资企业验资询证及外资外汇登记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外商投资企业出具验资报告前向外汇局进行询证,外汇局在审核有关单据的基础上进行外资流入情况登记。据统计,2002年5�12月,全国共办理外资流入登记2.42万笔,金额158.94亿美元。外汇局在开展询证过程中,发现数起外商虚假出资和会计师事务所虚假验资行为,有效提高了利用外资的质量。 进一步完善境外上市外汇管理。对境外上市的外资股和红筹股实行外汇登记制度,同时加强对境外上市发股收入的调回和结汇的管理。这些措施规范了境外上市有关外汇收支行为,加强了对境外上市所筹资金的管理。 妥善处理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根据国务院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固定回报项目进行清查,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采取“改”、“购”、“转”、“撤”等方式,加大清理和处理固定回报项目的进度。全年已清理多个固定回报项目,妥善解决了固定回报项目处理过程中涉及的外汇管理问题。 2003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将逐步完善以登记为核心的管理方式,重点监管银行、证券等中介机构,加强对短期资本流动监控和防范资本外逃,不断推出改革新举措,加快立法进度,规范操作,完善管理。主要措施有:建立以登记为核心的外债;全面实施国内外汇贷款债权人集中登记制度;进一步加强企业外债风险管理;完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扩大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支持更多的企业“走出去”;继续做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组织实施工作。   专栏: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简称QFII)制度,是指允许经核准的合格外国机构投资者汇入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并转换为当地货币,通过严格监管的专用账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其资本利得、股息等经批准后可购汇汇出的一种资本市场开放模式。 QFII制度限制和审查的内容主要为:申请资格和批准条件;外资进入市场的渠道和数额;持股比例;引导外资投向和监管的措施;资金汇出汇入期限;监控外资流入量和投资状态的登记体系;资金汇出机制等。 QFII制度实质上是一种资本管制制度,通过限制国外资本流入规模和流出速度,进而限制外国资本的影响力。之所以采用QFII制度,是因为国内资本市场有待进一步发展,金融体系存在一定的脆弱性,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尚未完成。目前,印度、韩国、中国台湾都引进了QFII制度。   金融机构外汇监管 200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对金融机构外汇监管的制度建设,制定银行结售汇业务管理、保险外汇监管政策,完善证券外汇管理法规,规范金融机构外汇经营行为。 一、建立银行结售汇业务监管制度,规范其外汇经营行为 (一)规范银行结售汇业务管理,填补银行结售汇业务监管制度的空白。继1996年的《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规范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之间的结售汇业务之后,2002年,制定并实施《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和退出、结售汇周转头寸管理、结售汇业务会计核算、外汇指定银行自身结售汇业务管理、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之间的结售汇业务管理等内容,规范银行结售汇业务的全过程管理。该办法与此前《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实施细则》的出台,填补了银行结售汇业务监管制度的空白,有助于加强对银行自身结售汇业务管理,保障外汇市场的平稳运行。同时,统一了中外资银行结售汇业务管理政策,取消外资银行在办理结售汇业务上的客户限制,履行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对外承诺。 (二)适时解决长期遗留的中资银行外汇资产质量问题,提高中资银行市场竞争力。出台信用证项下外汇垫款处理政策,对开证申请人无法按照正常程序办理购汇的信用证项下外汇垫款,如银行已从开证申请人或担保人处收取人民币资金,经外汇局核实后,允许由其总行作为购汇主体以收取的人民币资金统一办理购汇,解决境内中资银行在外汇资产质量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提高中资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完成国有银行因剥离不良外汇资产而产生的后续购汇业务审批,解决本外币资产负债不匹配问题;充分利用有利时机,根据外汇市场供求状况,安排解决部分中资商业银行补充外汇资本金购汇问题,提高了银行抗风险能力。 此外,研究银行结售汇非现场监管的思路,完善银行结售汇非现场监管的指标体系,提高监管效率。 二、规范保险经营机构外汇管理 2002年11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明确了外汇局和保监会在外汇保险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规定境内保险经营机构从事外汇保险等外汇业务,必须取得经外汇局核发的《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经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保险经营机构,可以开立外汇账户,并持有关凭证办理售付汇;中国境内企业或者个人向境内保险公司投保时,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保险标的,可以用外汇缴纳保险费,并可以收取外汇赔偿或保险金等。该规定的发布,填补了中国保险领域外汇管理的空白,确立了中国保险市场外汇管理的基本框架,统一了中外资保险经营机构外汇业务管理政策,有利于规范保险领域的外汇收支活动,促进中国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增强国内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还认真研究并解决了部分境内保险公司外汇偿付问题,增强了保险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严格保险外汇业务市场准入的审批管理。截至2002年底,全国共有31家中外资保险经营机构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发的《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三、加强证券经营机构外汇监管 为适应中国证券市场不断开放的需要,按照审慎监管、稳步开放和保障涉外经济安全的原则,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放宽证券公司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外汇营运资金要求的同时,要求证券公司必须将自有外汇账户与客户保证金账户、境外与境内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分开,并要求对证券公司外汇业务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资格考核,认真把好证券公司外汇业务市场准入关。2002年,共核准26家证券公司经营外汇业务。截止当年底,全国共有90家证券公司具备经营外汇业务资格。 200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根据《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研究出台配套管理细则,严格银行结售汇周转头寸及外币代兑点管理,完善对银行外汇收支的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认真落实《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暂行规定》,完善保险外汇收支统计监测系统,同时研究拓展保险经营机构外汇资金的运用渠道,规范外汇资金运用的收支管理,增强保险经营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加强证券公司自营账户与客户账户以及境内投资者账户与境外投资者账户的区分管理,完善对证券公司外汇业务的监管。   整顿和规范外汇市场秩序 200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以整顿和规范外汇市场秩序为重点,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多项措施,标本兼治、疏堵并举,严厉打击外汇非法交易,加大外汇领域反洗钱工作力度。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外汇管理的新形势,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实施对银行监管并延伸监管企业的检查理念,探索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检查手段,加大对金融机构等单位及个人的外汇查处力度,外汇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200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共查处外汇违法违规案件1.2万起,结案1.05万起,结案率87.5%;涉及违法违规金额90亿美元,处罚金额1.16亿元,收缴罚没款1.07亿元,收缴率91.81%。 一、加强协作,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外汇非法交易活动。200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充分发挥“全国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活动联合办公室”的作用,与公安部门紧密协作、优势互补,集中力量,重点打击规模大、危害广的外汇非法交易黑窝点和“地下钱庄”。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3139人次,抓获外汇违法犯罪嫌疑人547人,批捕27人,捣毁“地下钱庄”及黑窝点88个,处罚金额1204万元,成功摧毁广东、福建、山东等地的一批规模巨大的“地下钱庄”,有力地打击了外汇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国内外汇非法交易规模大幅度萎缩,整顿外汇市场秩序取得显著成效。 二、建章立制,完善预警监控体系,加大反跨境洗钱工作力度。洗钱犯罪尤其是跨境洗钱,严重影响人民币汇率稳定,威胁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打击跨境洗钱成为外汇检查工作新形势下的一项重要任务。200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打击外汇非法交易活动与反洗钱工作结合起来,在深入研究、分析非法资金流动的基础上,制定《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迈出建立反跨境洗钱监测预警机制的第一步。 三、坚持对银行监管并延伸监管企业的理念,开展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外汇业务检查和调查。200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组织对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外汇业务进行合规性检查,全面查找分析股份制商业银行在经营外汇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并依据检查发现的违规线索,延伸查处违规企业。同时,开展银行国际信用卡外汇业务调查,基本摸清国际信用卡资金流动的管理情况和监管漏洞,为完善和制定外汇监管法规提供第一手资料。 四、探索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有效结合的途径,继续检查证券公司B股外汇业务。200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对SWIFT数据进行解读、筛选、提炼的基础上,利用非现场监管数据提供的信息,确定对4家证券公司合计1.61亿美元跨境流动资金的真实用途及合规性进行现场检查。此次检查积极探索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的结合途径,增加了现场检查的针对性,提高了检查工作效率。 五、加强对企业的外汇监管。国家外汇管理局组织对在京的四家外贸公司2000年、2001年外汇收支情况的检查及对610家外商投资企业人民币投资款项的来源合规性以及有无抽逃资本金情况的调查,并依法对企业外汇违规问题予以处罚。 六、更新检查理念,扩大检查成效。“以检查促管理、以检查促服务”是外汇检查工作的目标,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对违规企业依法处罚的同时,积极宣传外汇法规政策,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措施,规范经营活动中的外汇业务行为,扩大外汇检查成效。 七、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强化依法行政。为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依法行政意识,200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重新修订《处理违反外汇管理行为办案程序》;出台《外汇检查工作报告制度》、《外汇案件集体审议工作制度》等七项内控制度,重新审核确定并公布全国417个外汇管理分支局具有外汇处罚权;完善群众举报制度的受理及转办程序,等等。   专栏: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制度 2002年积极准备,2003年3月1日开始实施《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大额外汇资金交易系指交易主体通过金融机构以各种结算方式发生的规定金额以上的外汇交易行为,其中“规定金额以上”是指当日存、取、结售汇外币现金单笔或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外汇非现金收付交易中,个人当天单笔或累计等值外汇10万美元以上,企业当天单笔或累计等值外汇50万美元以上。 可疑外汇交易系指外汇交易的金额、频率、来源、流向和用途等有不符合正常特征的交易行为。 根据规定,金融机构应严格执行大额、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制度,将所有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情况报告外汇局,涉嫌洗钱犯罪的报告公安部门,全面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   国家外汇储备经营管理 2002年中国外汇储备继续大幅增长,年末国家外汇储备规模增至2864.07亿美元,较上年末增加742.42亿美元,增长34.99%,年增加额创历史新高。   年内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加上美国公司财务诚信危机的冲击,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剧烈。持续7年之久的美元强势终于出现了调整,全年欧元兑美元汇率上涨17.08%,美元兑日元汇率下跌9.7%。美国、欧元区和日本国债收益率大幅下降,美国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下降1.21个百分点,德国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下降0.72个百分点,日本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下降0.47个百分点。主要发达国家企业盈利状况不佳,资信状况恶化,破产案件剧增。 面对不利的国际金融市场投资环境,通过深入分析国际经济和金融市场走势,积极实施投资基准管理,加强风险防范,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较好地实现了“安全、流动、增值”的目标。 一、实施投资基准管理,努力提高经营收益。2002年是国家外汇储备正式实施投资基准管理的第一年。面对国际金融市场投资环境恶化和储备持续快速增长的双重挑战,一方面坚持按投资基准对国家外汇储备进行货币和资产结构摆布,另一方面根据对全球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判断展开积极经营,如抓住有利时机调整货币结构,增加了欧元比例;抓住市场利率高点进行集中投资和提前投资,拉长投资期限;加大对高信用等级非政府债券的投资;积极开展回购交易和债券出借业务,等等。2002年,国家外汇储备资产结构和货币结构摆布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储备经营实现了可观的收益。 二、加强风险防范,确保储备资产优质安全。在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坚持投资高信用等级债券,谨慎投资公司债券,避免发生信用违约损失。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采用风险预算的管理方法,对风险资本在相关决策层次进行统筹分配,发挥风险资源的控制作用和效益。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全面检查和完善相关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加大对操作风险的监控,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三、不断完善储备经营管理工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2002年,储备经营以投资基准管理为核心,初步建立起适应大规模储备经营需要的投资管理框架。定期召开市场分析会,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定期召开风险管理会,及时跟踪、分析和控制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委托外部经理经营一部分储备资产,借鉴国际先进资产管理经验,掌握主要投资者操作动向;按照中国会计法和国际会计惯例,完善储备经营的业绩分析评价体系;加强研究适应储备经营特点的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储备经营管理水平。   专栏:2002年国际金融市场回顾 2002年,世界经济在上半年一度呈现复苏迹象,但在下半年复苏势头受阻。美国经济快速复苏后因基础不稳而呈现大起大落态势,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为2.4%。欧元区和日本经济在美国经济复苏的带动下一度好转,但不久又陷入低迷状况,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分别为0.8%和0.3%。为防止经济重新衰退或出现通货紧缩,美联储和欧洲中央银行先后在第四季度大幅降息0.5个百分点,将各自基准利率分别降至多年来低点1.25%和2.75%。在此背景下,加上公司财务诚信危机的冲击,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剧烈:   美元强势开始调整。 2002年第二季度,由于美国经济复苏步伐放缓,贸易逆差大幅上升,公司财务诚信危机爆发,保持了7年之久的美元强势开始快速大幅调整。欧元兑美元汇率在3个月内自0.88突破平价,美元兑日元汇率同期也自132跌破116。此后第三季度,由于欧元区和日本受美国经济放缓拖累,美国经济表现好于其它发达国家总体水平,美元汇率自低位有所反弹。第四季度以来,美联储大幅降息导致美国资产吸引力下降,美伊战争风险加大给美国经济带来较大不确定性,加上美朝核问题争端再起,美元汇率再次下跌。其中欧元兑美元汇率一度突破1.05至3年来新高,美元兑日元汇率也跌破120。2002年末,欧元兑美元汇率收于1.0493,较2001年末的0.8904上升了17.8%,美元兑日元收于118.76,较2001年末的131.63下跌了9.7%。 国债收益率大幅下降。2002年一季度,受经济数据显示美国经济复苏早于预期的刺激,美国国债收益率开始攀升。然而,第二、三季度,美国爆发公司财务舞弊诚信危机,经济复苏受阻,股市大幅下跌,导致美国国债收益率大幅下降,直到第四季度才止住跌势,但依然在低位大幅波动。2002年末,10年期国债收益率收于3.83%,较上年末的5.04%下降了121个基点。欧元区政府债券收益率基本上与美国国债相类似,呈现先升后降走势。2002年末,德国10年期国债收益率收于4.22%,较上年末的4.94%下降了72个基点。日本国债收益率总体上也呈现下降态势。2002年末,10年期国债收益率收于0.88%,较上年末的1.35%下降了47个基点。 主要股价指数大幅下跌。受经济复苏进展不顺、企业盈利不佳和美国爆发公司财务诚信危机的影响,世界主要股市大幅下跌。2002年末,美国道琼斯指数收于8341.63点,较上年末的10021.50点下跌了16.8%;德国法兰克福指数收于2892.63点,较上年末的5160.10点下跌了43.9%;日本日经指数收于8578.95点,较上年末的10542.62点下跌了18.6%。   外汇管理法规建设 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家外汇管理局立足宏观,不断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完善中国的外汇管理法规体系,适应新形势对中国外汇管理的新挑战。 一、适应中国经济金融新形势,调整和完善外汇管理法规 (一)完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调整和改进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外汇管理服务水平,减少和消除给企业和个人的涉外交易活动带来的不便,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二)审慎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贯彻党中央提出的“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精神,在审慎管理的基础上逐步推进资本项目改革。在外汇管理法制建设上,适应中国资本项下的资金流入、流出规模和有进有出、双向流动的对外开放格局,以保证既有利于引进国外的资金和先进的技术及管理经验,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方便市场主体拓展海外市场,有效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国际竞争力。 (三)加强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立法。制定统一的中外资银行结售汇业务外汇管理政策,加强对保险、证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的立法,填补中国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方面的法律空白。 二、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外汇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全面清理和处理现存的外汇管理行政审批项目。制定和完善外汇管理法规的过程中,国家外汇管理局注意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外汇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对于不符合政企分开原则,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对于只设审批,没有管理,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行政审批项目,也坚决予以取消。通过改革,使外汇管理行政审批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 (二)加强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工作。全面清理和修订设立行政审批项目的外汇管理法规,落实行政审批取消项目的后续监管措施,建立取消审批后的外汇管理规范,通过转变外汇管理模式,逐步由对企业的直接管理向对银行的间接管理过渡,确保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不会削弱管理效果。 (三)进一步规范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国家外汇管理局建立健全了监督制约机制,做到行政审批程序严格、环节减少,努力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加强监督,明确责任,促使外汇管理行政审批制度规范化、制度化。 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200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取消了20项行政审批项目,占清理出的73项行政审批项目的27.4%,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为6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为47项。 三、与世贸组织规则接轨,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法规透明度 (一)增强法规制定过程的透明度。召开有关论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对合理的意见予以吸收,保证立法质量,提高法规科学性、合理性,使出台后的法规具有稳定性和可操作性。 (二)及时对外公布外汇管理法规。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等官方渠道和各种媒体,对外公布出台的外汇管理法规,使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法规政策要点和出台背景。 (三)加强行政程序立法。规范查处违反外汇管理行为的办案程序,制定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和行政复议程序,强化外汇执法行为的程序,明确行政处罚依据,减少外汇执法的随意性,贯彻落实透明度原则。 (四)提高外汇管理法规可操作性。制定非贸易售付汇、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核销等外汇管理法规具体的操作规程,明确各项审核凭证,使外汇管理法规更加清晰明了,易于理解,便于执行。 (五)规划外汇管理法规框架。2002年度,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保证法规内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前提下,通过立法活动,压缩、修订、完善现行的40个部门规章和260个规范性文件,为建立科学、系统、简明、清晰的外汇管理法规体系奠定基础,使外汇管理法规体系层次清楚,逻辑严密。   专栏:国家外汇管理局第一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2002年11月1日发布) 序号 项目名称 1 国内外汇贷款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的审批 2 证券公司在境内外资银行B股保证金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审批 3 境内中资机构中长期外债融资条件的审批 4 境内中资机构融资租赁金融条件的审批 5 对外发债市场时机的选择和融资条件的审批 6 境内中资金融机构海外分支机构大额融资的审批 7 项目融资金融条件的审批 8 境内机构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 9 境外投资利润汇回保证金的审批 10 边境易货贸易项下支付定金或贸易从属费的审批 11 居民个人从境外汇入或携入的经常项目外汇,一次解付外币现钞或兑换人民币等值5万美元(含5万美元)以上的审批 12 免税商品进口用汇及免税商店购进的免税商品因货损、积压等需转为人民币销售的审批 13 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合资合作设备、外资设备物品对外付汇的审核 14 贸易进口项下90天以上信用证的备案审核 15 贸易进口项下90天以上托收的备案审核 16 保险公司境内外汇账户开立、使用、变更的审核 17 贸易进口项下90天以上到货的备案审核 18 出口单位自报关之日起60天内到外汇局送交核销单存根的审核 19 境内居民个人源于境外汇入的外汇存款原路复汇出的审核 20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境内外汇划转的审核 信息化建设 200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了信息化领导小组,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领导,提出外汇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同时,完善五大外汇管理平台,加大对外汇管理中心工作的技术支持力度。 (外汇管理五大平台:1、电子服务平台:完善外汇管理数据采集体系,提高管理效率;2、外汇监管信息平台:整合外汇管理基础数据,建立基于外汇交易主体的非现场事后监管框架;3、外汇决策应用平台:提供决策分析、预警分析数据,服务宏观决策;4、储备经营管理应用平台:提供国家外汇储备经营分析、投资交易、会计核算、风险管理等信息网络支撑;5、办公自动化应用平台:实现外汇局系统内(包括总局、分局、支局之间)办公信息沟通和共享,提高办公效率。) 一、全面规划外汇管理信息化建设蓝图。200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外汇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明确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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