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管理学院行知社规章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行知社内部管理,规范行知社成员行为,明确各部
,高效,合理的提高行知社成员素质,特在有关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下制定本
;
第二条行知社干部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时完成任务;
第三条全体行知社成员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必须要做到热爱祖国,谈吐举止文明,尊敬师长,乐于助人,关心集体,维护社团公共利益;
第二章岗位
第四条秘书处负责每学期的工作
,同时做好协调工作;
第五条行知社各部门实行部长责任制,各部部长必须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安排,对本部门成员要有所了解并及时发现问题并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第六条行知社各部部长必须对工作兢兢业业,努力工作,在学期末要对工作进行总结;行知社所有干部不得接受新成员的请客吃饭等;
第三章例会制度
第七条行知社必须定期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对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总结,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
第八条行知社主席及各部部长也必须定期召开干部会议,各部部长须向大会汇报本部近期即将要开展活动的情况;
第九条行知社部长副部长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者早退。每次会议均实行签到制度,凡是因有事不能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事前向有关部门负责人请假;
第四章人员安排制度
第十条为了使行知社保持活力,每年对新生举行一次纳新活动,纳新时,由秘书处负责纳新策划,各部部长负责本部的纳新具体事宜;
第十一条在行知社自然换届之前各部部长必须对本部接班人进行重点培养,在自然换届时,把本部工作资料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
第十二条如有行知社干部提前退出行知社,必须打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对擅自离职的行知社干部,行知社将在征求院系意见基础上,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内部通报批评,取消其评优资格,撤职等处分;
第五章活动开展申报制度
第十三条各部门在举办活动之前须进行策划申请交由部门负责人;
第十四条申请没被通过的须无条件服从;申请一旦通过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书的内容执行,如果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各部部长不能推诿责任,尽一切努力协助开展好活动;
第十五条活动结束后各部部长要进行活动总结,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有哪些不足的地方,防止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
第六章物品购买制度
第十六条行知社各部门在购买东西前须向外联部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购买;
第十七条凡购买的东西必须有正规发票,尽快将发票交到外联部进行统一报账;
第十八条外联部必须对每笔账都有记录,并让购买者签字,要做到每笔开销有帐可查。购买人不得弄虚作假,私自挪用公款,一经发现必将严肃处理;
第七章评优处罚制度
第十九条在每学期末各项活动结束之后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优秀社员人选,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2、积极配合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认真负责,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建议,有一定领导组织能力;
3、不得有违纪行为;
第二十条行知社优秀干部由行知社全体干部以不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优秀干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各部开会时,部长必须到场主持会议;
2、在各部开展工作时,部长及副部长要对工作进行整体上统筹安排,以身作则,不得推诿责任;
3、不得有违纪行为;
第二十一条为保持行知社在学生心目中良好的带头作用,凡行为有违反校纪校规的成员,一经发现,将给予撤职处分;
第二十二条凡有违反本制度的行知社成员,将严格按照本制度给予批评及处分;
第八章部门职责
第二十三条行知社分秘书处、外联部、实训部三大部门(临时设,其他根据社团发展情况而定);
第二十四条秘书处负责行知社的宣传及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制定、纳新及其他活动策划、部门关系协调及人事调动工作,进行上传下达(QQ号:1780490050 QQ群号:192743229);第二十五条外联部负责社团的财务、学校内外社团联谊公关、与商家合作;
第二十六条实训部有责任和义务对社团成员进行定期培训及内在基本能力培训,有义务和其他部门一到积极影响周围人群,时刻传递正能量;
第二十七条行知社各部门之间要集思博智,协调发展。
山东管理学院行知社
2013-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