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 节 能 )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部(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周庄东方威尼斯庄园
2、工程地点:昆山周庄镇太史甸东侧
3、建设单位:苏州东方威尼斯置业有限公司
4、建筑面积:20635m2
5、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6、建筑高度: 13米 建筑层数:3+1 层
7、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一、专业特点:外保温材料为25厚聚苯板;屋面保温材料为35厚挤压式聚苯板;铝合金门玻璃选用5TH双层玻璃,窗选用5TH双层玻璃。
二、 节能监理细则编制依据:
⑴本工程设计图纸及选定节点图集大样。
⑵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GB50411-2007。
⑶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⑷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⑸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三、 节能监理工作内容:
熟悉和掌握委托监理
、施工合同、设计图纸、标准图集节点大样和技术要求、变更
及有关规定、规范等资料。控制工程项目在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方面的质量控制、协调施工工期、收集管理监理过程中的各种信息资料、协调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工作关系,其中工程质量控制为主要内容。
四、节能监理工作目标:
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按照现行监理规范的规定,以及工程建设的一般规律,编制本项目节能工程监理工作细则,用以指导监理工作。协调业主、总包单位及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确保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目标的实现及做好合同、信息管理使本工程建设成为优质、高效、低耗、文明、安全的合格工程。节能工程的监理目标是确保节能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建筑节能的效果。
五、节能工程监理细则:
□项目监理人员应以身作则,成为贯彻新标准新规范的模范,努力贯彻“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贯彻以工程建设检验批质量检验为主的过程控制,坚持对涉及建筑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努力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现行法律法规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
□实行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的全过程控制。
□事前控制——主要审核承包单位是否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施工现场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具有相应的技术标准。
·核查指挥和实际操作者的资质及技术状况,项目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施工机械、设备的性能状况;材料的质量状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施工
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的规定,采用的技术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总之是对人、机、料、法、环进行认真地调查与考评,确保正常施工。
·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建筑节能工程承包方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及备案。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制定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要求承包单位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案并按相应程序报监理单位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审核检查承包方委托的检测机构是否通过相应节能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否则不具备检测资质。
·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材料和设备进场验收应遵守下列规定:
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对材料和设备应按照下列表格中的项目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
(表一)
章号
分项工程
复验项目
4
墙体节能工程
1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2粘接材料的粘接强度;
3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5
幕墙节能工程
1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密度;
2幕墙玻璃: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中空玻璃露点;
3隔热型材:抗拉强度、抗剪强度
6
门窗节能工程
严寒、寒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
7
屋面节能工程
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8
地面节能工程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9
采暖节能工程
1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
2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10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1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
2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11
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12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电缆、电线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
·建筑节能工程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的规定。
·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
·现场配置的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应按设计要求或试验室给出的配合比配置。当未给出要求时,应按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配置。
· 事中控制——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应采用巡视、旁站(见旁站实施细则)和平行检查的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检查操作者是否按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操作规程、规范等进行操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贯彻以予防为主的方针,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 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采用相同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的要求。节能保温材料不宜在雨雪天气中露天施工。
□事后控制——要求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成品的保养、保护工作,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质量进行准确地验评,对施工中出现的缺陷,按方案进行修整,对影响节能效果的缺陷要由承包单位提出整改方案,经相关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处理;填报真实的质量情况和技术资料,报监理组签认后入档。
·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其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划分
(表二)
序号
分项工程
主要验收内容
1
墙体节能工程
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饰面层等
2
幕墙节能工程
主体结构基层;隔热材料;保温材料;隔汽层;幕墙玻璃;单元式幕墙板块;通风换气系统;遮阳设施;冷凝水收集排放系统等
3
门窗节能工程
门;窗;玻璃;遮阳设施等
4
屋面节能工程
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等
5
地面节能工程
基层;保温层;保护层;面层等
6
采暖节能工程
系统制式;散热器;阀门与仪表;热力入口装置;保温材料;调试等
7
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
系统制式;通风与空调设备;阀门与仪表;绝热材料;调试等
8
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系统制式;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管网;阀门与仪表;绝热、保温材料;调试等
9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低压配电电源;照明光源、灯具;附属装置;控制功能;调试等
10
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冷热源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空调水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监测与计量装置;供配电的监测控制系统;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综合控制系统等
·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当建筑节能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大时,可以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当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无法按照上述要求划分分项工程或检验批时,可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协商进行划分。但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均应遵守规范规定。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应单独填写验收记录,节能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卷装订。
(一)墙体节能工程
一)、 监理隐蔽检查工作流程:
基层验收→粘贴聚苯板→表面平整、立面垂直、阴阳角方正、接缝高低差→安装锚固件位置数量→耐碱玻纤网格布→装饰缝、门窗四角和阴阳角加强→上下搭接≧100㎜、左右搭接≧80㎜→抹面抗裂砂浆→表面平整、立面垂直、阴阳角方正、分格缝(装饰线)直线度→合格后进行装饰面层。
二)、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 工作方法:
⑴审查施工图外墙保温节点大样,了解节点构造,审查承包商上报的外墙保温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设计及方案应符合下列基本规定:
1)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适应基层的正常变形而不产生裂缝或空鼓。
2)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长期承受自重而不产生破坏。
3)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承受风荷载的作用而不产生破坏。
4)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耐受室外气候的长期反复作用而不产生破坏。
5)外墙外保温工程在罕遇地震发生时不应从基层上脱落。
6)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应采取防火构造措施。
7)外墙外保温工程应具有防火渗透性能。
8)在正确使用和正常维护的条件下外墙外保温工程的使用年限不应少于25年。
9)外墙外保温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最低保修期为五年。
⑴ 见证取样、抽样及送样检测。
⑵ 本工程我监理单位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部位的构件及墙体、装饰缝、门窗四角和阴阳角等处保温工程隐蔽前施工采取旁站形式实施监理。
⑶ 专业监理巡视、平行检查。
2、 工作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
3、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措施:
⑴ 质量控制组织措施: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分工及负责质量监督制度。
⑵ 质量控制技术措施:严格控制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措施。
⑶ 质量控制经济措施:与建设单位(业主)商定奖惩制度。
⑷ 质量控制合同措施: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拒付工程款。
三)、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要点:
1、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所用材料和半成品、成品进场后,应做质量检查和验收,其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要求。
外墙保温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应当按建筑节能材料的抽样复试及代表批量进行材料复试:
⑴、原材料生产厂家资质及生产许可证。
⑵、复验项目:聚苯板,抹面抗裂沙浆,玻纤网格布。
2、材料供货合同。
3、外墙保温施工方案。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⑴施工工序及施工间隔时间,为使材料有时间充分硬化,需规定保温层、抹面层和饰面层各层施工的间隔时间。
⑵施工机具准备使用情况。
⑶基层质量处理情况。
⑷环境温度和养护条件要求。
⑸施工方法。
⑹主要材料用量。
⑺各工序施工标准、技术交底、质量要求。
⑻成品保护措施。是否有防晒、防风雨、防冻措施;防止施工污染;吊运物品或拆脚手架时防止撞击墙面和门窗;防止踩踏窗口;对碰撞坏的墙面及时修补。
4、施工质量承诺书。
5、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外墙外保温工程,每500~1000㎡墙面面积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多层建筑可按不同的建筑立面划分检验批。
7、高层建筑也可按每五层分段划分检验批。
8、检查数量每100㎡应至少检查一处,每处不得少于10㎡.
9、上述内容必须在外墙外保温施工前与施工、监理、业主共同商定意见一致后落实执行。
四)、墙体外保温工程监理流程:
承包方专项方案报批→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原材料检验、复试→参加承包方技术交底→隐蔽验收→检验批验收→分项工程验收。
五)、墙体外保温工程质量的事中控制要点:
1、节能工程施工前,应在现场制作样板墙,经有关各责任主体确认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施工、建设、监理、设计各方一起验收样板墙)。施工单位应有施工记录,旁站监理应有旁站记录。
2、当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由供应商配套供应的系统产品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耐侯性试验。
3、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前,应装好门窗框或辅框、阳台栏杆和预埋铁件等,外墙外保温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4、外保温系统应包覆门窗框外侧洞口、女儿墙及封闭阳台、混凝土柱、梁、挑板等热桥部位。
5、保温板表面不得长期裸露,安装上墙后应及时做抹面层。
6、薄抹面层施工时,玻纤网不得直接铺在保温层表面,不得干搭接,不得外露。
7、EPX板粘接牢固后(至少24h)方可进行抹面层施工。
8、抹抹面层前应检查EPX板是否粘接牢固,松动的EPX板应取下重贴,并应待粘接牢固后再进行下面的施工。应将大于2㎜的板间缝隙用EPX板条填实,不得用胶粘剂填塞缝隙。填缝板条不得涂胶粘剂。有板皮的板面应磨去表皮。应将板间高差大于1㎜的部位打磨平整。阳角应弹墨线并打磨至与墨线齐平。
9、抹面胶浆应随用随拌,已搅拌好的抹面胶浆应在2h内用完。
10、抹面层宜采用两道抹灰法施工。用不锈钢抹子在EPX板表面均匀涂抹一层面积略大于一块玻纤网的抹面胶浆,厚度约为2㎜.立即将网格布压入湿的抹面胶浆中,待抹面胶浆稍干硬至可以碰触时抹第二道,使网格布被全部覆盖。
11、在高湿度和低温天气下,保护层和保温浆料干燥过程可能需要几天的时间。新抹涂层表面看似硬化和干燥,但往往仍需要采取保护措施使其在整个厚度内充分养护,特别是在冻结温度、雨、雪或其他有害气候条件很有可能出现的情况下。5℃以下的温度可能由于减缓或停止丙烯酸聚合物成膜而妨碍涂层的适当养护。由寒冷气候造成的伤害短期内往往不易被发现,但是长久以后就会出现涂层开裂、破碎或分离。突然降雨可将未将养护的新抹涂料直接从墙上冲掉,因此必要时应有防雨措施。
12、对涉及节能保温功能的重要项目应按规定进行检测。如:⑴保温层与基层粘接的拉拔试验⑵保护层与保温层的粘接强度试验⑶保温系统的抗冲击试验。
外保温施工期间和完工后24h内,环境空气温度不应低于5℃。夏季应避免阳光暴晒。在风力大于5级和雨天禁止施工。
13、建筑物高度在20m以上时,在受负风压作用较大的部位宜使用锚栓辅助固定。EPX板宽度不宜大于1200㎜,高度不宜大于600㎜;必要时应设置抗裂分隔缝。
14、EPX板薄抹灰系统的基层表面应清洁,无油污、脱模剂等妨碍粘接的附着物。凸起、空鼓和疏松部位应剔除并找平。找平层应与墙体粘接牢固,不得有脱层、空鼓、裂缝,面层不得有粉化、起皮、爆灰等现象。
15、粘贴EPX板时,应将胶粘剂涂在EPX板背面,涂胶粘剂面积不得小于EPX板面积的40%。
16、EPX板应按顺砌方式粘贴,竖缝应逐行错缝。EPX板应粘接牢固,不得有松动和空鼓。
17、墙角处EPX板应交错互锁,门窗洞口四角处EPX板不得拼接,应采用整块EPX板切割成型,EPX板接缝应离开角部至少200㎜.
18、应做好系统在檐口、勒脚处、门窗洞口处等的包边处理。装饰缝、门窗四角和阴阳角、一层等处应做好局部加强网施工。变形缝处应做好防水和保温构造处理。
19、正确处理好窗台内外高差的关系及具体做法,从结构做法、建筑做法仔细核对能否达到窗台内高外低,当从做法核对无法实现时应与设计部门及时联系变更。
20、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保温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⑵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接或连接必须牢固。粘接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接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
⑶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当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时,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接必须牢固,不得脱层、空鼓和开裂。
⑷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
⑸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用节能保温等隔断热桥措施。
21、另外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外墙外保温设计图纸大样及说明中选择的保温体系图集做法,一定要审核清楚是否符合乌鲁木齐当地现行要求;以防体系做法选择错误导致工程返工、造成质量事故、经济损失、工期延误。
22、聚苯板安装、外保温墙面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要求。
23、对不合格的建筑节能产品严禁按照合格签字,对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严禁签署合格。
24、承担建筑节能检测试验的检测机构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25、外墙外保温系统及其组成材料性能试验方法、现场试验方法具体详见《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的第21页-34页。
26、节能保温工程材料现场抽样数量及复验项目、保温系统常用材料主要性能指标具体按规定检测。
六)、墙体外保温工程质量的事后控制要点:
1、外墙外保温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按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验收,分项工程应以每500-1000㎡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每100㎡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2、用插针法检查保温层厚度,其应符合设计要求,用小锤轻击和观察检查EPX板与抹面胶浆已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
3、EPX板薄抹灰系统EPX板胶粘剂粘接面积不得小于40%。应按相应规程做基层与胶粘剂的拉伸粘接强度检验,粘接强度不应低于0.3Mpa,并且粘接界面脱开面积不应大于50%。
4、聚苯板安装、外保温墙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的第十页要求。
5、检验批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⑵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量检验时,一般项目的合格率应达到80%以上,且最大偏差不得大于允许偏差的1.5倍,
⑶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验记录;
6、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⑵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7、外墙外保温工程竣工验收应提交下列文件:
⑴外保温系统的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和洽商记录,
⑵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
⑶外保温系统的型式检验报告及其主要组成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和现场验收记录,
⑷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
⑸施工技术交底,
⑹施工工艺记录及施工质量(检验批、分项)验收记录,
⑺如有要求应提供外墙的现场检测报告,
⑻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相关验收记录,
⑼其他必要的工程文件和记录,
8、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⑵质量控制资料完整齐全,
⑶外墙现场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要求。
⑷外墙节能工程做完后,节能构造应对现场实体进行钻心取样,检验以下内容:
①验证墙体保温材料的种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②验证保温层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③检查保温层构造做法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
9、当节能保温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归定进行处理:
⑴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材料、部件的检验批,应重新验收,
⑵经返修或技术处理能满足节能保温要求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10、外墙外保温工程的分包单位应参加竣工工程的质量验收,当参加验收时各方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协调处理。
(二)门窗节能工程
熟悉本项目图纸门窗设计内容,领会、掌握节点大样做法,审查与主体结构连接节点是否有冲突和未明确之处,是否满足防火及节能有关规定。
监理组应按以下要求做好门窗节能监理工作:
一) 一般要求
1、建筑门窗进场后应对其外观、品种、及附件等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
2、建筑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门窗框与墙体接缝处的保温填充做法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必要的的图像资料。
3、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⑴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⑵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⑶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4、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建筑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并不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⑵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0%,并不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
二)主控项目
1、建筑外门窗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2、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3、建筑外窗进入施工现场时,按照乌鲁木齐地区类别应对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复验。见证取样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件)。
4、建筑门窗采用的玻璃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中空玻璃应采用双到密封。
5、金属外门窗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金属副框的隔断热桥措施应与门窗框的隔断热桥措施相当。
6、建筑外窗,应对其气密性做现场实体检验,检测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实体检验取样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
7、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应采用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满,并使用密封胶密封;外门窗框与副框之间的缝隙应使用密封胶密封。
8、外门安装,应按照设计要求采取保温、密封等节能措施。
三)一般项目
1、门窗扇密封条和玻璃镶嵌条的密封条,其物理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密封条安装位置应正确,镶嵌牢固、不得脱槽,接头处不得开裂。关闭门窗时密封条应接触严密。
2、门窗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应正确。
(三)屋面节能工程
熟悉本项目图纸屋面设计内容,领会、掌握节点大样做法,审查屋面构造做法节点是否有未明确之处,是否满足保温及节能有关规定。
监理组应按以下要求做好屋面节能监理工作:
一)一般要求
1、屋面保温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⑴基层;⑵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板材缝隙填充质量;
⑶屋面热桥部位;⑷隔汽层。
2、屋面保温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找平层和防水层的施工,避免保温隔热层受潮、浸泡或受损。
二)主控项目
1、用于屋面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
2、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3、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行复验;见证取样送检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组。
4、屋面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缝隙填充质量及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三)一般项目
1、屋面保温层应按施工方案施工,并符合下列规定:
⑴松散材料应分层敷设、按要求压实、表面平整、坡向正确;
⑵现场采用喷、浇、抹等工艺施工的保温层,其配合比应计量准确,搅拌均匀、分层连续施工,表面平整,坡向正确。
⑶板材应粘贴牢固、缝隙严密、平整。
2、金属板保温夹芯屋面应铺装牢固、接口严密、表面洁净、坡向正确。
(四)地面节能工程
熟悉本项目图纸地面设计内容,领会、掌握节点大样做法,审查地面构造做法节点是否有未明确之处,是否满足节能有关规定。
监理组应按以下要求做好地面节能监理工作:
一)一般要求
1、地面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⑴基层;⑵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⑶保温材料粘结;⑷隔断热桥部位。
2、地面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检验批可按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
⑵当面积超过200㎡时,每200㎡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200㎡也为一个检验批;
⑶不同构造做法的地面节能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二)主控项目
1、用于地面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2、地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对上述性能指标进行见证取样复验;取样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组。
3、地面保温层、隔离层、保护层等各层的设置和构造做法以及保温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施工方案施工。
4、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保温板与基层之间、各构造层之间的粘接应牢固,缝隙应严密;
⑵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
⑶穿越地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各种金属管道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的保温措施。
5、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其节能保温做法不得影响地面排水坡度,保温层面层不得渗漏。
三)一般项目
1、采用地面辐射采暖的工程,其地面节能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的规定。
(五)采暖节能工程
熟悉本项目图纸采暖工程设计内容,领会、掌握系统及节点大样做法,审查采暖工程做法节点是否有未明确之处和其他专业工程打架冲突的情况,并审查是否满足节能的有关规定。
监理组应按以下要求做好地面节能监理工作:
一)主控项目
1、采暖系统节能工程采用的散热设备、阀门、仪表、管材、保温材料等产品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质量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2、采暖系统节能工程采用的散热器和保温材料等进场时,应对下列技术性能参数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⑴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
⑵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取样数量:同一厂家同一规格的散热器按其数量的1%进行见证取样送检,但不得少于2组;同一厂家同材质的保温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的次数不得少于2次。
3、采暖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采暖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散热设备、阀门、过滤器、温度计及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
⑶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热计量装置、水力平衡装置以及热力入口装置的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
⑷温度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安装后,采暖系统应实现设计要求的分室(区)温度调控、分栋热计量和分户或分室(区)热量分摊的功能。
4、散热器及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每组散热器的规格、数量及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散热器外表面应刷非金属性涂料。
5、散热器恒温阀及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恒温阀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明装散热器恒温阀不应安装在狭小和封闭空间,其恒温阀阀头应水平安装,且不应被散热器、窗帘或其他障碍物遮挡;
⑶暗装散热器的恒温阀应采用外置式温度传感器,并应装在空气流通且能正确发映房间温度的位置上。
6、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防潮层和绝热层的做法及绝热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室内温控装置的传感器应安装在避开阳光直射和有发热设备且距地1.4米处的内墙面上。
7、采暖系统热力入口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热力入口装置中各种部件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热计量装置、过滤器、压力表、温度计的安装位置、方向应正确,并便于观察、维护;
⑶水力平衡装置及各类阀门的安装位置、方向应正确,并便于操作和调试。安装完毕后,应根据系统水力平衡要求进行调试并做出标志。
8、采暖管道保温层和防潮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保温层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材质、规格及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保温管壳的粘接应牢固、铺设应平整;硬质或半硬质的保温管壳每节至少应用防腐金属丝或难腐织带或专用胶带进行捆扎或粘贴2道,其间距为300~350㎜,且捆扎、粘贴应紧密,无滑动、松弛及断裂现象;
⑶硬质或半硬质的保温管壳的拼接缝隙不应大于5㎜,并用粘接材料勾缝填满;纵缝应错开,外层的水平接缝应设在侧下方;
⑷松散或软质保温材料应按规定的密度压缩其体积,疏密应均匀;毡类材料在管道上包扎时,搭接处不应有空隙;
⑸防潮层应紧密粘贴在保温层上,封闭良好,不得有虚粘、气泡、褶皱、裂缝等缺陷;
⑹防潮层的立管应由管道的低端向高端敷设,环向搭接缝应朝向低端;纵向搭接缝应位于管道的侧面,并顺水;
⑺卷材防潮层采用螺旋形缠绕的方式施工时,卷材的搭接宽度宜为30~50㎜;
⑻阀门及法兰部位的保温层结构应严密,且能单独拆卸并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
9、采暖系统应随施工进度对与节能有关的隐蔽部位或内容进行验收,并应有相应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0、采暖系统安装完毕后,应在采暖期内与热源进行联合试运转和调试。联合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采暖房间温度相对于设计计算温度不得低于2℃,且不高于1℃。
(六)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熟悉本项目图纸通风与空调工程设计内容,领会、掌握系统及节点大样做法,审查通风与空调工程做法节点是否有未明确之处和其他专业工程打架冲突的情况,并审查是否满足节能的有关规定。
监理组应按以下要求做好通风与空调工程节能监理工作:
一)主控项目
1、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所使用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等产品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应对下列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进行核查。验收与核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有关国家现行标准和规定。
⑴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是空调机组、热回收装置等设备的冷量、热量、风量、风压、功率及额定热回收率;
⑵风机的风量、风压、功率及其单位风量耗功率;
⑶成品风管的技术性能参数;
⑷自控阀们与仪表的技术性能参数。
2、风机盘管机组和绝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技术性能参数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⑴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
⑵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⑶检查数量:同一厂家的风机盘管机组按数量复验2%,但不得少于2台;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
3、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及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各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各种设备、自控阀们与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
⑶水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温控装置与仪表的安装位置、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
⑷空调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分室(区)温度调控功能。对设计要求分栋、分区或分户(室)冷、热计量的建筑物,空调系统应能实现相应的计量功能。
4、风管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风管的材质、断面尺寸及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风管与部件、风管与土建风道及风管间的连接应严密、牢固;
⑶风管的严密性及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检验和漏风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⑷需要绝热的风管与金属支架的接触处、复合风管及需要绝热的非金属风管的连接和内部支撑加固等处,应有防热桥的措施,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5、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各种空调机组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且与风管、送风静压箱、回风箱的连接应严密可靠;
⑶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各功能段之间连接应严密,并应作漏风量的检测,其漏风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组合式空调机组》GB/T14294的规定;
⑷机组内的空气热交换器翅片和空气过滤器应清洁、完好,且安装位置和方向必须正确,并便于维护和清理。当设计未注明过滤器的阻力时,应满足粗效过滤器的初阻力≤50Pa(粒径≥5.0um,效率:80%>E≥20%);中效过滤器的初阻力≤80 Pa(粒径≥1.0 um,效率:70%>E≥20%)的要求。
6、风机盘管机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位置、高度、方向应正确,并便于维护、保养;
⑶机组与风管、回风箱及风口的连接应严密、可靠;
⑷空气过滤器的安装应便于拆卸和清理。
7、通风与空调系统中风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安装位置及进出口方向应正确,与风管的连接应严密、可靠。
8、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和集中排风系统中的排风热回收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规格、数量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送、排风管的连接应正确、严密、可靠;
⑶室外进、排风口的安装位置、高度及水平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9、空调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通调节阀、风机盘管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通(调节)阀、空调冷热水系统中的水力平衡阀、冷、热量计量装置等自控阀门与仪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方向应正确、位置应便于操作和观察。
10、空调风管系统及部件的绝热层和防潮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绝热层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材质、规格及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绝热层与风管、部件及设备应紧密贴合,无裂缝、空隙等缺陷,且纵、横向的接缝应错开;
⑶绝热层表面应平整,当采用卷材或板材时,其厚度允许偏差为10㎜;
⑷风管法兰部位绝热层的厚度,不应低于风管绝热层厚度的80%;
⑸风管穿楼板和穿墙处的绝热层应连续不间断;
⑹防潮层(包括绝热层的端部)应完整,且封闭良好,其搭接缝应顺水;
⑺带有防潮层隔汽层绝热层材料的拼缝处,应用胶带封严,粘胶带的宽度不应小于50㎜;
⑻风管系统部件的绝热,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
11、空调水系统管道及配件的绝热层和防潮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绝热层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材质、规格及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绝热管壳的粘接应牢固、铺设应平整;硬质或半硬质的绝热管壳每节至少应用防腐金属丝或难腐织带或专用胶带进行困扎或粘贴2道,其间距为300~350㎜,且困扎、粘贴应紧密,无滑动、松弛与断裂现象;
⑶硬质或半硬质绝热管壳的拼接缝隙,保温时不应大于5㎜、保冷时不应大于2㎜,并用粘接材料勾缝填满;纵缝应错开,外层的水平接缝应设在侧下方;
⑷松散或软质保温材料应按规定的密度压缩其体积,疏密应均匀;毡类材料在官道上包扎时,搭接处不应有空隙;
⑸防潮层与绝热层应结合紧密,封闭良好,不得有虚粘、气泡、褶皱、裂缝等缺陷;
⑹防潮层的立管应由管道的低端向高端敷设,环向搭接缝应朝向低端;纵向搭接缝应位于管道的侧面,并顺水;
⑺卷材防潮层采用螺旋形缠绕的方式施工时,卷材的搭接宽度宜为30~50㎜;
⑻空调冷热水管穿楼板和穿墙处的绝热层应连续不间断,且绝热层与穿楼板和穿墙处的套管之间应用不燃材料填实不得有空隙,套管两端应进行密封封堵;
⑼管道阀门、过滤器及法兰部位的绝热结构应能单独拆卸,且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
12、空调水系统的冷热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设置绝热衬垫,其厚度不应小于绝热层厚度,宽度应大于支、吊架支撑面的宽度。衬垫的表面应平整,衬垫与绝热材料之间应填实无空隙。
13、通风与空调系统应随施工进度对于节能有关的隐蔽部位或内容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4、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应进行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并应进行系统的风量平衡调试。单机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系统的总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0%,风口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
二)一般项目
1、空气风幕机的规格、数量、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纵向垂直度和横向水平度的偏差均不应大于2/1000。
2、变风量末端装置与风管连接前宜做动作试验,确认运行正常后再封口。
(七)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熟悉本项目图纸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设计内容,领会、掌握系统、分支配电设备、辅助设备的选型、性能、运行特点、寿命周期费用成本、节点设计大样做法,审查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做法节点是否有未明确之处和其他专业工程打架冲突的情况,并审查是否满足节能的有关规定。
监理组应按以下要求做好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的监理工作:
一)主控项目
1、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场验收时应对下列技术性能进行核查,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⑴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电灯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下表的规定。
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允许值
灯具出口光形式
开敞式
保护罩(玻璃或塑料)
格栅
格栅或透光罩
透明
磨砂、棱镜
荧光灯灯具
75%
65%
55%
60%
_
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
75%
_
-
60%
60%
⑵管型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镇流器能效限定值
标称功率(W)
18
20
22
30
32
36
40
镇流器能效因数(BEF)
电感型
3.154
2.952
2.770
2.232
2.146
2.030
1.992
电子型
4.778
4.370
3.998
2.870
2.678
2.402
2.270
⑶照明设备谐波含量限值应符合下表规定
谐波次数n
基波频率下输入电流百分比数表示的最大允许谐波电流(%)
2
2
3
30×λ
5
10
7
7
9
5
11≤n≤39(仅有奇次谐波)
3
注:λ是电路功率因数。
2、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复验。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下表规定。检验数量: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
不同标称截面的电缆、电线每芯导体最大电阻值
标称截面(㎜2)
20℃时导体最大电阻(Ω/Km)圆铜导体(不镀金属)
0.5
36.0
0.75
24.5
1.0
18.1
1.5
12.1
2.5
7.41
4
4.61
6
3.08
10
1.83
16
25
1.15
25
0.727
35
0.524
50
0.387
70
0.268
95
0.193
120
0.153
0
150
0.124
185
0.0991
240
0.0754
300
0.0601
3、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其中:
⑴供电电源允许偏差: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标称系统电压的±7%;单相220V为+7%、-10%。
⑵公共电网谐波电压限值为:380V的电网标称电压,电压总谐波畸变率(THDu)为5%,奇次(1~25次)谐波含有率为4%,偶次(2~24次)谐波含有率为2%。
⑶谐波电流不应超过下表的允许值:
谐波电流允许值
标准电压(KV)
基准短路容量(MVA)
谐波次数及谐波电流允许值(A)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0.38
10
78
62
39
62
26
44
19
21
16
28
13
24
谐波次数及谐波电流允许值(A)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11
12
9.7
18
8.6
16
7.8
8.9
7.1
14
6.5
12
⑷ 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允许值为2%,短时不得超过4%。检验方法:在已安装的变频和照明等可产生谐波的用电设备均可投入的情况下,使用三相电能分析仪在变压器的低压侧测量,全数检测。
4、在通电试运行中,应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照度值不得小于90%;功率密度值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规定。每种功能区检查不少于2处。
二)一般项目
1、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气接线端子,当采用螺栓搭接连接时,应采用力矩扳手拧紧,制作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中的有关规定。
2、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宜品字形(三叶形)敷设,且不得形成闭合铁磁回路。
3、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项负荷宜分配平衡,其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
(八)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
一)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
1、建筑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应对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和外窗气密性进行现场实体检测。当条件具备时,也可直接对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进行检测。
2、检验的内容是:
⑴验证墙体保温材料的种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⑵验证保温层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⑶检查保温层构造做法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
3、外窗现场实体检测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检查外窗气密性是否符合节能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4、外墙节能构造和外窗气密性的现场实体检验,其抽样数量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但合同中约定的抽样数量不应低于下列要求;当无合同约定时应按下列规定抽样:
⑴每个单位工程的外墙至少抽查3处,每处一个抽查点;当一个单位工程外墙有2种以上保温做法时,每种节能做法的外墙应抽查不少于3处;
⑵每个单位工程的外窗至少抽查3樘。当一个单位工程外窗有2种以上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时,每种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的外窗应抽查不少于3樘。
5、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应在监理人员见证下实施,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也可由施工单位实施。
6、外窗气密性的现场实体检测应在监理人员见证下取样,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
7、当对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进行检测时,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其检测方法、抽样数量、检测部位和合格判定标准等可在合同中约定,或按合同约定执行。
8、当外墙节能构造或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验出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的情况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扩大一倍数量抽样,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或参数再次检验。仍然不符合要求时应给出“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结论。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围护结构节能构造应查找原因,对因此造成的对建筑节能的影响程度进行计算或评估,采取技术措施予以弥补或消除后重新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
对于建筑外窗气密性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应查找原因进行修理,使其达到要求后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
二)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1、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节能性能的监测,且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报告。受季节影响未进行的节能性能检测项目,应在保修期内补做。
2、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的主要项目及要求见下表,其检测方法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系统节能性能检测主要项目及要求
序号
检测项目
抽样数量
允许偏差或规定值
1
室内温度
居住建筑每户抽测卧室或起居室1间,其他建筑按房间总数抽测10%
冬季不得低于设计计算温度2℃,且不应高于1℃;夏季不得高于设计计算温度2℃,且不应低于1℃
2
供热系统室外管网的水力平衡度
每个热源与换热站均不少于1个独立的供热系统
0.1~1.2
3
供热系统的补水率
每个热源与换热站均不少于1个独立的供热系统
0.5%~1%
4
室外管网的热输送效率
每个热源与换热站均不少于1个独立的供热系统
≥0.92
5
各风口的风量
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15%
6
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总风量
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10%
7
空调机组的水流量
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20%
8
空调系统冷热水、冷却水总流量
全数
≤10%
9
平均照度与照明功率密度
按同一功能区不少于2处
≤10%
3、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的项目和抽样数量也可以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必要时可增加其他检测项目,但合同中约定的检测项目和抽样数量不应低于《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的规定。
(九)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
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和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条件后方可进行。
2、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节能工程的检验批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与施工员参加;
⑵节能分项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相关专业的人员参加;
⑶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
3、建筑节能工程的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⑵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⑶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至少应有9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
⑷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4、建筑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合格;
⑵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5、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
⑵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⑶ 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⑷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结果应合格;
⑸ 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
6、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时应对下列资料核查,并纳入竣工技术档案:
⑴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
⑵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录、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试验报告;
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⑷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必要时应核查检验批验收记录;
⑸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记录;
⑹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报告;
⑺风管及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
⑻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的漏风量测试记录;
⑼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⑽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⑾系统节能性能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