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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芬妮·克罗斯比小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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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芬妮·克罗斯比小传属灵伟人小传17 芬妮·克罗斯比小传 23603字 A Brief Biography of FANNY JANE CROSBY 目录 第1章 教养有素的老妇人……………………………………3 第2章 一个盲眼的女孩子……………………………………11 第3章 我是多么幸福啊………………………………………21 第4章 盲眼的女诗人…………………………………………31 第五章 蒙恩得救的经过………………………………………35 第六章 她的婚事………………………………………………43 第七章 纽约的灵性大...
17芬妮·克罗斯比小传
属灵伟人小传17 芬妮·克罗斯比小传 23603字 A Brief Biography of FANNY JANE CROSBY 目录 第1章 教养有素的老妇人……………………………………3 第2章 一个盲眼的女孩子……………………………………11 第3章 我是多么幸福啊………………………………………21 第4章 盲眼的女诗人…………………………………………31 第五章 蒙恩得救的经过………………………………………35 第六章 她的婚事………………………………………………43 第七章 纽约的灵性大复兴……………………………………47 第八章 成为圣诗皇后…………………………………………53 第九章 继续为主作工…………………………………………70 第十章 她因神而满足…………………………………………83 前言 芬妮·克罗斯比是教会历史上闻名全球的盲眼诗人。她在出母胎后六星期,由于一个庸医的不适当治疗,使她毕生失明。虽然遭遇到如此的不幸,芬妮·克罗斯比却在她的自传中这样说: “如果明天我可以看到世上的景色,我也不会接受这项治疗,你曾经听过一个失明的人像我这样谈吐吗?尽管我的失明是由于治疗上的失误造成的。” “虽然这是医生粗心大意造成的错误,但是神从不误事。我深信这是衪的美意要我在生理上过着黑暗的日子,以便我能更专一地、单纯地歌唱赞美祂,并激励别人也随着赞美祂。若我不是失明的话,我就会被其他美好的事物所吸引,我就不可能写出论千计的圣诗,让世界各地的人参与歌诵。” 在芬妮·克罗斯比九十五岁的生涯中,谱出了大约九千首的诗歌,让当代所有的圣诗作者都瞠目以对。这些极美丽的、熔化人心的圣诗,被翻译成二百多种语言,至今仍有不少诗歌,在世界各地的教会中,被成千上万的圣徒所吟唱,成为无数人的欢乐和祝福。 第1章 教养有素的老妇人 时间在一九一0年。地点是在美国新泽西州(New Jersey)的佩思·安博伊(PerthAmbov)。一个出租马车的车夫接载着两位乘客,一位是中年的传道人,一位是年迈的、盲眼的老太太。 当马车颠颠簸簸地向火车站前行时,那位马车夫开始觉得那年迈的老太太有点不寻常,她说话的声音一点既不颤抖,也不枯燥,而是清脆的、高亢的、柔和的,并且是富有朝气的。 这位九旬高龄的妇人的头脑远未衰老,正像她的声音那样清新而有生命力。那个车夫专心听她的话,留意到这位大智大慧、教养有素的老妇人正跟那位传道人谈论灵性的问题。那车夫倾听这位女长者的充满智慧的谈论时,不禁入了神,似乎忘记了看路。 等马车停在火车站,那位传道人就对马车夫说:“这位就是芬妮·克罗斯比,杰出的圣诗作家。” 马车夫当场怔住了。他脱下帽子,当众哭泣。马车夫遂即招呼火车站的一个警察,说,这位是写出《安稳在耶稣的手臂里》(Safe in the Arms of Jesus)的芬妮·克罗斯比小姐。我希望警察先生把她平安地送上火车。 那警察听马车夫一讲,也怔住了。那警察说:“我一定会作到!”那警察心情激动地对那女长者芬妮·克罗斯比说:“上星期,在我小女儿的葬礼上,我们大家唱了你写的圣诗《安稳在耶稣的手臂里》。警察说的时候,眼睛红了起来,眼泪夺眶欲出。 芬妮的双手细小,抱住警察那粗大的胳膊,满有爱心地说:“我的孩子,神赐福给你心爱的女儿,我将为你们祈祷。请代我向你妻子问候,说你们心爱的小女儿安稳在耶稣的怀抱里。”那警察听了,不能自禁,当众哭泣不已。 上述的例子,仅仅是芬妮·克罗斯比在她生前备受尊敬的一个写照。芬妮·克罗斯比被她同时代的人认为是最伟大的诗人。十九世纪后期至二十世纪初这段时间里,芬妮·克罗斯比被称誉为圣诗之后。同时代的另一圣诗作家查理·加百列(Charles Gabriel),在她的追悼会上说:“芬妮·克罗斯比的名字将如她所创作的圣诗一样,历史不衰,正如福音诗歌的吟唱,长久铭刻人心。” 循道会的诗人威廉·奎尔(William Alfred Quayle)称呼她是现代的天才诗人。 乔治·史特宾斯(George Coles Stebbins),一位杰出的圣诗作曲家,把他全部的作曲成就,归功于曾提供给他诗词的几位诗人,特别是他热爱的芬妮·克罗斯比。乔治·史特宾斯说:“在芬妮·克罗斯比的年代,大概没有人比她更生动地达了基督徒的灵命,更尽情地倾诉了人类心灵深处的渴望。” 慕迪(Dwight Lyman Moody)的领诗同工孙盖(Lra David Sankey)坦述,他们的传福音聚会能有这样的果效,当然首要的是圣灵的作工,但在一定程度上,要归功于芬妮·克罗斯比谱写的圣诗。在福音诗歌中,芬妮·克罗斯比的诗作登峰造极。她的诗歌,被译为各种语言,唱遍全世界。孙盖有一次到瑞士的阿尔卑斯山(Alps)度假,他惊奇地在那里聆听到瑞士的农夫在田野里用德文唱着芬妮·克罗斯比创作的诗歌《别忘记我,慈爱的救主》(Pass Me Not , O Gentle Saviour)。 一八八五年,基督教男青年会的创办人莎夫茨伯里勋爵(Lord Shaftsbury)的葬礼上,所唱的是芬妮·克罗斯比的《安稳在耶稣的手臂里》、 在二十世纪初叶,一个美国传教士穿越阿拉伯沙漠时,非常震惊地听到那里的游牧民族在他们的帐篷里用阿拉伯文吟唱《救我恩典》(Saved by Grace)。 然而使芬妮·克罗斯比扬名的,不仅是她的诗歌。她也是十九世纪后期美国最卓越的三位布道家之一――另外两位是慕迪和孙盖。她是美国一位令人尊敬的传道人和布道家,全心全意地在美国各地传扬神的福音。有许多次当她要在教堂讲道时,聚会还未开始,会众已经在会场外排了至少一条街的长队。在她晚年时,她几乎被尊称为一位世上罕有的虔敬圣徒。当她独自在家中时,她一直为世界各地有难处的弟兄姐妹代祷。一个诗人之所以具有那么高尚的心灵,是由于诗人的心灵中有舍己为人的献身精神。 芬妮·克罗斯比在她九十五年的岁月里,写下了约九千首诗歌,在教会历史上没有人曾达到这么高的记录。芬妮·克罗斯比非但是一个诗人,也是一位很有造诣的演奏者,她的竖琴和管风琴独奏音乐会是非常出色的,难怪美国人民的祖父辈和曾祖父辈是那么尊崇她和敬爱她。 现在我们主日聚会和主日所唱的甚受欢迎的诗歌是芬妮·克罗斯比那一代的圣诗作家带动抒写的。她是一代圣诗作家的首席楷模。在芬妮·克罗斯比之前,许多圣诗是古板的,拘泥形式,和不够流露生命的。芬妮·克罗斯比与她同时代的同工们,则致力于谱写一些现代口语化的,从心灵里赞美敬拜神的、有深切情感和感染力的诗歌。 就这一点而论,她诚然是后来陆续普及的赞美诗歌的祖母。 这一位出身寒微的、一出生不久就不幸失明的女诗人的故事,以及她如何赢得世界各地的信徒所称誉和敬仰的经过,应该是读者所乐意听闻的。 第2章 一个盲眼的女孩子 一八二0年三月二十四日,芬妮·克罗斯比生于纽约州(New York)普特南部(Putnam)的东南(Southeast)。与其说东南是一个市镇,不如说是个地理区域。东南区域是由农田和森林组成,散布着几个小村落,有一座长老会的教堂。 芬妮·克罗斯比住的是一栋平房。她的母亲默丝·克罗斯比(Mercy Croshy)是人勇敢勤劳的妇人,具有美国初期拓荒者――典型的新苏格兰(New England)――的民风。芬妮的父亲约翰·克罗斯比(JohnCrosby),在她未满一岁时已逝世,所以她对父亲一无所知。人们常告诉芬妮·克罗斯比,说她父亲是一个很有抱负的、努力工作的人,他显然是一个一八一二年战争的老兵。 芬妮·克罗斯比出生后约六星期,克罗斯比一家人发现她这婴孩,眼睛有点不对劲,更令人束手无策的是,这家人一时无法得到有效的医药援助,找不到社区医生。在他们一家人发愁的时候,来了一个自称是医生的人,这位庸医把热药膏敷在婴孩芬妮·克罗斯比红肿发炎的眼皮上。那位所谓的医生坚持说,那非常热的药膏不会伤害婴孩的眼睛,只能清除眼睛的感染。敷了药膏后,芬妮·克罗斯比的眼睛不再红肿发炎了,但是两个眼睛上留下了可怖的白疤。一个月一个月的过去,芬妮·克罗斯比对眼前的景物毫无反应,失去了视觉。 那个庸医在东南区域呆了不久,克罗斯比一家人愤慨地要控告他把婴孩弄成瞎眼。这件事引起了该区的盖伊村(Gayvil)、杜厄斯堡村(Doanesburg),和邻近其他小村庄居民的愤怒,使得那庸医唯恐受到当地人的私刑,远遁他方,再无他的消息。 在这不幸事故之后,又一个突难临到克罗斯比一家。一八二0年十一月,一个寒冷而又风吹雨打的日子,约翰·克罗斯比冒着倾盆大雨,仍在田间辛苦耕作。那天晚上,他一回家就一直发冷打寒战,第二天他病得很重,没有几天,他就离开人世,芬妮·克罗斯比从此成为孤儿。 克罗斯比家族一直以敬虔的清教徒自居,身为寡妇的默丝才二十一岁,唯有以来日可以在天堂和丈夫约翰重逢来安慰自己。然而在人世间,在实际的生活里默丝知道一个弱女子除非出来工作,无法维持一家的生计。于是她到附近的一户有钱人家去当女佣人,而将芬妮·克罗斯比交给默丝的母亲尤妮丝·帕德克(Eunice Paddock)来悉心照料。这样,芬妮·克罗斯比就在外祖母尤妮丝·帕德克的抚养下,度过了童年。 芬妮·克罗斯比这样忆述她的外婆:“我的外婆对我的重要性超出我的言语与笔墨所能形容,当外婆晓得她的小女孙终身失明后,她来到我家,为的是补偿我的不幸。她把我抱在怀里摇晃,告诉我日出和日落时太阳的美丽,她也没有略过不题午间太阳的壮丽。至于她所描述的发光的月亮,更使我无法忘怀。她叙述到金光闪闪的星星,引致我至今仍对天文学有一份特殊的喜爱。她又把云彩的形状和形容得如此逼真。一天下午,在雷电和暴风雨之后,她带我到一座小山的坡顶,向我描述那跨越克罗顿河(Croton River)上空的彩虹。我记得她说,哦,芬妮,这是多么美丽的彩虹,虹有七种颜色,我真希望你能看得见,这是神向世人所立的怜悯之约的记号。她用如此生动的语言,描绘彩虹的颜色,我听起来是这么逼真。” 要知道尤妮丝·帕德克能给瞎了眼的孙女芬妮·克罗斯比描述颜色不是太不可思议的事,因为芬妮·克罗斯比能感受到很强的光,而且有时能辨别各种的色彩。 芬妮·克罗斯比的外婆,尤妮丝·帕德克实不平凡,她只不过是纽约州边远蛮荒地区的农妇,在教导盲童方面正像那些有多项学位的专业人士一样高明和成功。她又教导外孙女芬妮·克罗斯比关于植物的知识。芬妮·克罗斯比到了三四岁时就宠爱紫罗兰,并且终生不渝。在秋天,尤妮丝·帕德克带着孙女芬妮·克罗斯比爬山越岭,她告诉孙女有关种种树木及其叶子的知识。芬妮·克罗斯比像她认识花卉那样认识树木。她曾透过触摸和嗅觉,认识花卉;如今她透过触摸和记忆,认识树木。她外婆领会到,芬妮·克罗斯比的记忆力,将在她的一生中,发挥重大的作用,于是在芬妮·克罗斯比孩童时,她外婆就着手训练她的记忆力。她外婆在秋天时收集了一堆堆的落叶,让芬妮·克罗斯比把玩落叶。她外婆会问芬妮·克罗斯比说,这一片是什么树的树叶呢?她外婆早期的训练使芬妮·克罗斯比掌握了详细描述事物的本领,正是这种训练,使芬妮·克罗斯比具有非凡的记忆力。 尤妮丝·帕德克对她孙女芬妮·克罗斯比的宗教信仰的形成也有重大的影响。自从芬妮·克罗斯比能懂事时开始,尤妮丝·帕德克就集合她的孩子们,读圣经给孩子们听。芬妮·克罗斯比作见证说: “是外婆把圣经介绍给我,也领我进入圣经的真理,圣经中许多的故事,从外婆的双唇发出,进入我的心田,并在那里深深生根。当黄昏的阴影笼罩着大地时,外婆拥抱我坐在那张老椅子上,她告诉我慈爱的天父,差遣它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降世,成为全人类的救主和朋友。接着她教我跪下来祷告;我往往闭下失明的双眼,把疲倦的头伏在外婆的膝盖上,进入了沉沉的梦乡。” 她外婆确是把整个大自然,视为神抒写的书本,她并且把一切自然现象视为神权能的显示。她正如她的同辈及她的先辈一样,把自然界的景观看成灵性生活的镜子。对芬妮·克罗斯比来说,每当她跟外婆爬山越岭或穿过田野在散步时,芬妮·克罗斯比是在追求神的踪迹,因为她外婆向她指出,每棵树木,每株花朵,每只小鸟,都是神安置在那里,并且是为着神的和旨意的。 她外婆告诉她,每一只麻雀跌到地上,都是神所知道的,我们头上的每一根头发,也是她所数过的。她外婆向她注入一个信念,即神是无所不知、无所不在的,神是我们在患难中,随时的帮助。 芬妮·克罗斯比的外婆也是她母亲默丝的精神支柱。寡居的默丝常常被碰到的种种困难弄得心烦意乱。她必须为养育孩子们而整天工作,只有晚上才能看到孩子们。况且她还要为失明的女儿芬妮·克罗斯比发愁,不知道这个看来如此无望的、终身残疾的小女孩会有什么结果。当默丝瘫倒在她那粗陋的小床上哭泣时,她的老母亲会走进去,把老人家粗糙的、有茧子的手掌放在默丝瘦弱的肩膀上,要么背诵一首心爱的圣诗的句子,要以引述清教徒领袖科顿·马瑟(Cotton Mather)的格言:“不能医治的,往往是可以忍受的。”当芬妮·克罗斯比到达九十高龄时,她还不时引用当年外婆的这句老话,来抚慰那些求她帮助的无法解除苦难的人。 芬妮·克罗斯比的外婆不仅是一个勤读圣经的爱主姐妹,同时也是一位恳切祈祷的信徒。祈祷对于一个基督徒的灵性生活是极其重要的,这不仅是灵修的方式,而且是直接地和神有接触,和亲爱的主直接说话。芬妮·克罗斯比的外婆又教导她,当她每次有所需要时,都应该来到神面前,仰望神的施恩和供给,并要为每件临到的恩典和福份,感谢赞美神。她外婆教导她,神是无所不能的,没有什么事,是神所做不到的。不管信徒的需要是什么,只要合乎神心意的,神都能供给。如果我们因着妄求,神没有答应我们的请求,我们也不该灰心沮丧,因为在神那里,存着比我们轻率的妄求更美好的事物。因之,信徒们应该充满着喜乐。对于一个基督徒,人生的苦难和挫折,可以忍耐地、喜乐地去对待,因为我们在基督里有更美好的指望。 第三章   我是多么幸福阿 自从芬妮·克罗斯比失明后,她母亲一直不放弃治愈她女儿盲眼的希望。 经过了几年的积蓄,加上邻舍的爱心捐助,一九二五年春天,她携带着芬妮·克罗斯比到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纽约,让美国最有名的外科医生之一――哥伦比亚大学医学博士瓦伦亭·莫特医生(Dr.Valentine Mott)检查了。 莫特医生连同另一位眼科医生,对芬妮·克罗斯比的眼睛进行会诊,他们断定先前那位庸医,用灼热的膏药把芬妮·克罗斯比的眼睛角膜破坏了,说这女孩子能感受一些光和色,基本上失去了视觉,他们是绝对无能为力了。那损伤是终身的,是无法治好的。 医生们的话像匕首一样刺进慈母默丝的心灵,通常态度肃穆而沉着的默丝突然放声大哭。多年的节省积攒,多年的希望期待,全都落空,化为乌有了。 看完病,母女两人从纽约搭着单桅的帆船回家,小芬妮·克罗斯比这样叙述自己的经历: “当我坐在帆船的甲板上,在落日的光轮中间,波涛的低吟抚慰着我的心灵,我感到一种愉悦的平静。这些波涛的音韵被译成了像人的话音的音乐,有好几年,这些来自然的旋律使我感受到神的呼唤。” 一回到家里,外婆就安慰芬妮·克罗斯比说,神会保佑她,会给她安排前面的路程。 在这时候默丝在盖伊村(Gayville)以南六公里的北沙仑村(North Salem)的一个家庭,被雇为女管家。雇主有一个房间,足够默丝母女一起住,默丝决定带着失明的女儿芬妮·克罗斯比到北沙仑村住。 在北沙仑村住的大部分人是贵格会(Quakers)的信徒,芬妮·克罗斯比很快地在贵格会信徒之间,学会了简朴的、纯净的语言。 芬妮·克罗斯比跟外婆住时,对她很和蔼,每当芬妮·克罗斯比淘气时,她外婆总是用和善的态度跟她恳谈,直至小芬妮知错,流下了悔过的眼泪。默丝则严厉得多,动则用棍子打女儿,在女儿小芬妮这一方面,实在一时适应不来。 逐渐地芬妮·克罗斯比遇到一些事情,使幼弱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她逐渐知道她与别的小孩子不同。当她听到别的孩子对她说:“阿,你知道,你不能作这个,因为你是瞎眼的!”或者说:“你绝不可以跟我们去那里,因为你去了,什么也看不见,太不值得。”这类的话使她恼怒,她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 慢慢地她变得忧心忡忡,越来越烦闷与忧郁。对于一个穷乡僻壤的未受任何教育的小女孩来说,她似乎不存在着有实现志向的一天;就在这样的悲观的日子里,她一个人悄悄地躲起来,像已往外婆教过她那样跪着,寻问神是否她的失明会使她不能成为神的孩子们之一。她寻问神是否在神的广阔宏大的宇宙间,未曾留给她一个小小的座位。当她的心倾向神的时候,她似乎听见神在向她低声细语:“不要失望悲观,小女孩,即使你失明,总有一天,你会幸福和有用的。” 当芬妮·克罗斯比九岁时,默丝又搬迁,这次是越过州界,迁移到康狄格州(Connecticut)的里奇菲尔德(Ridgefield),在那里当女佣人。默丝不是住在主人的家里,必须另觅房子居住。默丝白天出去作工,留下芬妮·克罗斯比,托一位霍利夫人(Mrs.Hawlev)照料小芬妮。 霍利夫人是一位加尔文派(Calvinist)的基督徒,一个典型的长老会的清教徒,她像正统的苏格兰的虔诚的信徒一样,按着正意理解圣经中的每一句话。霍利夫人像许多清教徒一样,既不悲观,也不严苛,而是非常仁慈,爱好一切美好的事物。她决心要芬妮·克罗斯比背熟整部圣经,让芬妮·克罗斯比每周背诵好几章圣经,经常多达五章。并要逐行经文反复背诵,把圣经的教训灌入芬妮·克罗斯比的脑海里。 芬妮·克罗斯比有着超乎常人的记忆力,在她十岁时,已经背诵旧约圣经的前四部――创世纪、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新约圣经的四福音,此外,她还能背诵好几篇诗篇、整本路得记、整本箴言、以及最伟大的散文诗――所罗门的歌中之歌。芬妮·克罗斯比经常形容自己的头脑为一张书桌,只有很小的空间,却装满了随时可以取之运用的资料。 到了十二岁,芬妮·克罗斯比越来越觉得她与外界隔绝,她知道外面的世界有着许多知识等候她掌握,而当地又没有盲人学校向她施教,她的绝望是可以想象的,在这样绝望的光景中,她到盖伊村去拜访祖父母。她的祖母所住的地方就是芬妮·克罗斯比出生的房子。祖母是一个慈祥的妇人,自从儿子约翰·克罗斯比逝世之后,他们一对老夫妻就在祖屋里度过晚年,他们唯一的孩子就是芬妮·克罗斯比。 芬妮·克罗斯比遇到祖母后,毫无保留地吐露了心中的忧郁和沮丧。祖母俯听了小芬妮的心声之后,带领小芬妮把心声向天父倾诉。 有一天,当小芬妮在死样的静寂里啜泣的时候,祖母用一种异样的语气问小芬妮说,告诉我,你会否在天父的家里与我会晤? 芬妮·克罗斯比还记得当年她是怎样回答祖母的:靠神的恩典,我会在天父的家里与你相会。然后她们俯下身来一齐祷告。不久,芬妮·克罗斯比的祖母就回到天家。 祖母垂死问她的话,有好几年萦绕在芬妮·克罗斯比的脑际。她祖母的意思是要她清楚得救,要她生命有真正的改变。事实上,直到那时她还没有清楚得救。 一八三四年十一月,默丝收到一张传单,说纽约成立了一间盲人学校(New York Institution for the Blind)。默丝高兴得跳起来说,感谢神,他垂听我的祷告,我早知道他会垂听。 一八三五年三月三日,默丝带着芬妮·克罗斯比,前往纽约,把芬妮·克罗斯比送进纽约盲人学校受教育。这时候芬妮已经十五岁,她在纽约盲人学校里当了十二年的学生。 在学校里,她喜欢读文法、哲学、天文学,以及圣经、天路历程(ThPklgrim’s Progress),科科都获得优异的成绩,她就是不喜欢读数学。 在学校中,她又喜欢读历代诗人的作品,包括多马·摩尔(Thomas Moore)、布纳(Horaius Bonar)、查理士·卫斯理(Charles Wesley)、窝特斯(lsaac watts)等。 不久,芬妮·克罗斯比成为学校里出了名的诗人,学校当局有时叫她写诗敬贺到校访问的贵宾。校长钟斯 (Dr.Silas Jones)担心人们对她的称赞会令她心高气傲,甚至影响她的学业,有一天召她进校长室,叮嘱她千万不可骄傲。听惯了颂词的她,在受到警戒之后,眼泪不禁夺眶而出。 接着学校当局严禁芬妮·克罗斯比再写诗,在失去灵感和诗意的日子里,她的学业大为退步。六个星期之后,钟斯校长叫她进校长室,诘问她因何成绩一落千丈。她坦承诗句充塞着她的头脑,当她不能抒写诗歌时,她的头脑得不着舒缓、调剂,校长只好同意她继续作诗,条件是她必须兼顾其他功课。 在纽约盲人学校中,有一位教师慕雷(Hamilton Marray),耐心教导芬妮·克罗斯比诗的结构和写法。慕雷承认,他本人不会作诗,却教会了不少人作诗。慕雷常常向芬妮朗诵一段段的诗文,要芬妮·克罗斯比牢记心头。慕雷教她诗的韵律、节奏、排列,不时指出她的诗的缺憾和瑕疵。芬妮·克罗斯比永远不能忘怀老师慕雷的教导。 第四章 盲眼的女诗人 一八三八年二月,芬妮·克罗斯比的母亲默丝再婚,嫁给一个鳏夫多马士·莫利斯(Tho mas Morris),从此默丝·克罗斯比(Mercy Crosby)改称默丝·莫利斯(Mercy Morris)。 至于芬妮·克罗斯比,母亲的改嫁并不影响到她在纽约盲人学校的学习生活,她仍潜心致意地写作她的热情诗。她尝试把写的诗向《纽约先驱报》(New York Harald)投稿,被该报录用登载。由于该报注明那首抒情诗是一位盲眼的女诗人所创作,因此引起该报读者的广泛注意。 很快的,芬妮·克罗斯比赢得了“盲眼的女诗人”的称号,到处有人称赞她表达意念的能力;在字句的斟酌上,展现她非凡的才华。美国各地,许多人慕名到纽约盲人学校拜望访她,使到学校的新校长孚伦(Peter Vroom)无暇应付。 有一天美国最有名的诗人布莱恩(William Cullen Bryant)到盲人学校来。芬妮·克罗斯比从未意料到这样著名的大诗人,竟也拜读过她的诗作。布莱恩见过她之后,断定她确是一位盲眼的女诗人,说她有真正的作诗的才华,前途无可限量,并鼓励她不要中途而废,要继续写诗下去。这些话对初出道写诗的芬妮·克罗斯比是莫大的鼓励。 一八四四年四月,芬妮·克罗斯比出版她的第一本诗集《盲眼的女诗人的诗集》(The Blind Girl and Other Poems)共一百六十页,由她的老师慕雷写《序言》。该诗集出版之后,销路不错;这时芬妮·克罗斯比还继续向纽约各大报章投稿,以致她这盲眼诗人的知名度进一步提高。接着她陆续出版了四本诗集,即一八四四年出版的《盲眼的女孩子》(The Blind Girl),一八五一年出版的《蒙德勒诗集》(Monterey and Other Poems),一八五八年出版的《哥伦比亚花卉的花冠》(A Wreath of Colubia’s Flowers)和一八九七年出版的《黄昏的铃声》(Bells at Evening)。一位同时代的诗人怀特(Henry Adelbert White)称赞芬妮说:芬妮·克罗斯比是第一流的诗人,她的潜质仍有待充分的发挥。 芬妮·克罗斯比也有人性的弱点,她狂热于渲染血腥腥的战争,有一小部分诗歌刻画残暴的杀戮战场。这与大众所知的她的文雅和慈悲并不相称,这或许是在她童年时,接触到一些远亲,他们曾在美国对西班牙的战争中服役,他们向她夸耀战争的壮丽,并落力宣扬个人英雄主义。 第五章 蒙恩得救的经过 一八四六年,全世界暴发一次霍乱症,开始只蔓延在俄罗斯境内,其后传染到印度和波斯,有两万人倒毙在波斯;到了一八四九年的春天,单是英国,因霍乱致死的人高达七万人。 美国人则陷入一片惶恐中,芬妮·克罗斯比所在的纽约盲人学校则师生互相安慰,认为一切都在神的手中。一八四八年十二月,当一只轮船从欧洲抵达美国新奥尔良(New Orleans)时,有一个乘客带着瘟疫的菌登岸。该城市的居民一染上霍乱症,共有三千五百人死亡。到了一八四九年五月份,流行霍乱症蔓延到美国东部一带。当时纽约盲人学校的校长已是张伯伦(James Chamberlain),他有意将学期提早结束,然后疏散学生到乡村一带,国为传染病在城市蔓延的速度要快过在乡下。然而部分学生在乡下无亲人,无家可归。芬妮·克罗斯比坚称:神一定会照顾我们;而我们也要互相照顾。 芬妮·克罗斯比自告奋勇地担当学校的义务护士,并协助校医克勒曼斯医生(Dr.Clements)制造霍乱丸――由三分之二的甘汞(Calomel)和三分之一的鸦片(Opium)制成。 到了同年七月中旬,纽约市区有五百至七百人死于霍乱;七月底,纽约盲人学校的隔壁大楼被征用为霍乱临时医院。这时候,克勒曼斯医生和芬妮·克罗斯比昼夜不停地抢救患者。他们亲眼看到十个盲人学生不治身亡。 废寝忘食的芬妮·克罗斯比实在疲于奔命,当时是一片恐怖。马车夫的车声辘辘地传入耳畔,大声嘶叫:“屋里有死人的,不得迟延,赶快搬上马车!” 芬妮·克罗斯比的学校必须让棺材赶快搬开。芬妮·克罗斯比就在学校几个停放枕木的大厅中摸索着,手脚不停地忙乱着。 到了最后,芬妮·克罗斯比身心疲累,再也支持不住。八月间,校长让她到乡村去休养几个月。 到了一八四九年,芬妮·克罗斯比的情绪低落,心情忧郁,她这时想到灵魂的归宿问题。假期这次她因瘟疫不幸身亡,她的灵魂将往何处?她的灵魂是否会遇见创造万有的主? 她的祖母临终的话一直萦绕在她的脑际,她能否所许的愿,在天上与祖母相晤。她至今仍未有重生的经历,未有别人悔改得救后那种显示的改变的经验,于是她的信心开始动摇。在这一段时间,她隐约地觉得神在呼召她,要她献身事奉祂。 她开始醒悟过来,这些年来,她的诗人的声誉使她陶醉不已,成功冲昏了她的头脑,她被称为盲眼的女诗人时,不禁沾沾自喜,可就是没有深入考虑自己的永生问题。 一八五0年,芬妮·克罗斯比有一个同事,叫开曼(Theodore Camp),在纽约盲人学校教工艺科。开曼是一位有追求的基督,邀请芬妮·克罗斯比到纽约三十街的循道会的百年老汇会幕(MethodistBroadway Tabernacle),参加一个传福音聚会。 芬妮·克罗斯比对于是否参加传福音聚会,有点犹豫不决。当晚,她作了一个梦,梦境是如此栩栩如生,令她极度不安。她梦见: “天空阴云密布,有人进屋子里,告诉芬妮·克罗斯比说,开曼很紧急地想立刻见到她,她在梦中依稀记得,她走进开曼房间里,看到开曼病情严重。垂危的开曼(这是梦境,其实开曼又活多五十年),问芬妮·克罗斯比,会否在他们都去世后能在天上相聚。芬妮·克罗斯比答道,我愿意,神帮助我。她记得她也是这样应临终的祖母的。在梦中,临终前的开曼警告她,要记得她向一个垂死的人曾作过的许诺。” 醒了之后,芬妮·克罗斯比心里非常不安。前些日子,她一直把主耶稣押运在次要的地位。在她的生命中,她确实缺少一些东西。 一八五0年秋天,她于是陪着开曼,参加循道会百老汇会幕每一晚的聚会。在聚会中,阿们、哈利路亚的声音不绝于耳,其中夹着啜泣的声响。当传福音的讲道者呼召人到讲台前的时候,人们鱼贯地走到台前,跪在又冷又脏的土地上。有的人跪的时间长达两小时,好让长老执事们按手在他们头上,为他们悔改信主祷告。 连续两晚,芬妮·克罗斯比走到台前,虽然有长老为她按手祷告,但是她两次没有得着重生者的平安喜乐。 到了一八五0年十一月二十日,陷入绝望和忧虑的芬妮·克罗斯比,在传道人呼召时,第三次走到讲台前。这一次她内心焦急,她深切地希望她能在那晚,里面有一次根本的改变。可是,尽管长老们、执事们恳切地为她祷告,似乎她并没有感觉到什么异样。 末了,会众一齐唱以撒·窝特斯(Lsaac Watts)写的圣诗《主在十架》(At the Cross)的最后了节:“哦主,我惟有献上自己给你,这是我唯一能够作到的。” 这些诗句打入了芬妮·克罗斯比的心,突然间,有奇妙的事发生,芬妮·克罗斯比感觉到天上有光射入她的魂间,她不禁喜悦至极地跳起来,喊道,哈利路亚,哈利路亚。 第一次,她蒙光照,醒悟到:她已往是一手抓世界;而另一手,她却以为可以抓住主。 那一晚,是芬妮·克罗斯比一生的分水领,她决心把自己的余生奉献给神。已往,她追求的是世上的名声、金钱,和一切属世的事物;如今,她把自己献上给主,追求的是主的自己、主的喜悦。 第六章 她的婚事 一八五五年,芬妮·克罗斯比已是芳龄三十五岁,而仍名花无主云英未嫁。在这一家,纽约盲人学校聘请了一位新教师(Alexander Van Alstyne)。阿尔斯丁来本就读于纽约盲人学校,一八四八年时,因毕业该时成绩优异,被正规大学录取,攻读音乐系,大学毕业后,返回母校任教职。 在初期,由于芬妮·克罗斯比年龄比阿尔斯丁大,两人只是性情相投,芬妮·克罗斯比擅长作诗,阿尔斯丁专长音乐。慢慢地,两人从旨趣相投,发展到具有柏拉图式的爱情。没有多久,两人又从精神上的恋爱进展到生活上互相关怀、互相照顾。 一八五七年秋天,阿尔斯丁辞掉盲人学校的教职,到长岛(Long Island)去当私人音乐教师;而芬妮·克罗斯比和新任的盲人学校校长古柏(Colden Cooper)又关系恶劣,她已有意追随阿尔斯丁离校。 一八五八年三月二日,芬妮·克罗斯比经过了深思熟虑,正式向盲人学校辞职,到长岛云找阿尔斯丁,两人在该月正式结婚,时克罗斯比三十八岁,比二十七岁的阿尔斯丁,大了十一岁。 结婚后,芬妮·克罗斯比与夫婿住在长岛上的一个小马士柏(Maspeth),房子是租的,阿尔斯丁靠教钢琴及为几间教堂弹琴来谋生。 一八五九年,芬妮·克罗斯比生下一个孩子,但孩子在襁褓中突然去世。 心爱的婴儿猝然夭折,应是芬妮·克罗斯比一生中最大的创作和悲剧。她在余生几乎绝口不提这件惨事,至今无人知道她的婴孩是男的,还是女的,甚至连死因也茫然无从稽考。 在这悲剧发生之后,本来安份于在长岛过着安静的、与世隔绝的淡泊生活的她,在心灵的创作稍为平复之后,与夫婿阿尔斯丁离开这个容易触生情的长岛,搬到纽约的闹区曼哈顿(Manhattan)。一八六0年,他们住 在一间小房子里,小房子离开纽约盲人学校并不远。当他们夫妇回到纽约市时,正是纽约市被灵性大复兴的浪潮淹没的时候。 第七章 纽约的灵性大复兴 美国的教会历史上,经历了好几次的大复兴。一七四0年的新英格兰(NewEngland)大复兴,在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的传记中,已经稍为有所述及。 十九世纪初期,美国经过了一次严重的经济衰退,许多人在灵性上反而有所追求。 在这一次新的复兴浪潮到达之后,人们明显看见圣灵的工作。许多人抽空参加主日学(Sunday Schools)。在十九世纪初期的美国的主日学,并不单在主日才有,也不限定于儿童和少年人。许多人在白日工作,每星期抽出一晚或两晚的时间,去寻求圣经的教训和劝勉。 另一方面,各种各样的福音机构成立起来,各种宗旨都有,从禁烟、禁酒,以及禁绝贩卖黑奴。从一八四0年至一八五0年,美国本土的福音机构,不遗余力地广传福音,带领成百上千的人归向了基督。 到了一八五七年,复兴的烈席卷了整个纽约市,纽约市各处都有祷告聚会。每日都有人悔改信主。规模之大,以及范围之广,甚至报纸每日要作出专题报导。根据统计,从一八五八年至一八六0年,在美国,每星期有五万人信主得救,而每星期有一万人第一次加入教会,参与教会的聚会和事工。 许多热心的基督徒,挨家挨户的去作见证。不论是邋遢不堪和阁楼、污秽的地窖,或者是美伦美奂的商场、豪华的展览厅,都有这些基督的的踪迹。他们邀请慕道者到主日学校和慕道班,来的人是一群群地涌进来。光是约翰街循道会教堂(JohnStreet Methodist Church),就有一万二千个信徒参加午间的祷告聚会。 芬妮·克罗斯比深受这次复兴运动的影响,她开始经常到约翰循道会教堂去聚会,并参加教会的缝纫班,为贫穷人针织衣服。此外,她还到布鲁克林(Brooklyn)的普里茅斯公理会教堂(PlymouthCongregational Church)去听道。 直至四十三岁,芬妮·克罗斯比仍未加入任何一个宗派。她兼容并蓄,除了到循道会教堂和公理会教堂之外,还到纽约市第五街的长老会教堂(Fifth Avenue Ptesbyterian Church),第四街长老会教堂(Fourth Avenue Presbyterian Church)和圣公会的三一堂(Trinity Episcopal hurch)。 有一次,芬妮·克罗斯比到二十二街的荷兰改正派教堂(Dutchr Reformed Church)做礼拜,那教堂的牧师史特莱克(Rev.Peter Stryker)很高兴见到这位盲眼女诗人芬妮·克罗斯比;在交谈中,牧师又获悉她经历了痛彻肺腑的丧子之痛。她的心灵不时隐隐悲痛;史特莱克牧师劝她必须放宽心怀,运用她的恩赐在事奉神的事工上。史特莱克牧师又说,他有个朋友叫威廉·帕莱贝利(William Bradbury),善于作曲,需要有人能为他所谱写的调子配上歌词。史特莱克鼓励芬妮·克罗斯比尽快去与威廉·帕莱贝利会面。 那一次的大复兴运动,对美国教会的圣诗,有着新的需求。威廉·帕莱贝利一向在纽约市的浸信会会幕(Baptist Tabernacle)弹钢琴。威廉·帕莱贝利三十岁时曾到英国和德国留学,学习作曲。他作的曲,即纯朴,双流畅。但是,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寻找一个能为他的曲调配上歌词的同工。 一八六四的月二日,芬妮·克罗斯比会晤了威廉·帕莱贝利。芬妮·克罗斯比为威廉·帕莱贝利配上的第一首圣诗的歌词是《我们正要去》(We Ar Going): 我们正要去,我们正要去, 到那远在天际的家乡, 那里的原野是何等美丽, 那里的阳光永不消失。 那里喜乐的泉源奔流不息, 在山谷中清翠可滴, 我们和睦同居在爱里, 相处一起永不分离。 威廉·帕莱贝利无法想象,芬妮·克罗斯比是如此顺乎自然地配上了歌词,歌词既不矫揉做作,又是那么引人共鸣。于是芬妮·克罗斯比正式加入了威廉·帕莱贝利的公司,开始为该公司填写歌词。 第8章 成为圣诗皇后 一八六七年,芬妮·克罗斯比和她丈夫,住在纽约市西部贫民区的瓦利(Varick Street)的一座廉租公寓三楼的半间房间。 整座公寓挤满了三十三个人,在当时的纽约贫民区,还不算是最恶劣的情况。租客包括了爱尔兰人、德国人和黑人。芬妮·克罗斯比和夫婿算是其中少数的白种人。 该公寓既无室外的通风设备,又无室内的自来水。当时芬妮·克罗斯比在社会上已享有圣诗作家的盛名,理应有更好的居住环境。但是芬妮·克罗斯比把她写诗的收入大半用在奉献上,只留下一小部分作糊口之用。她愿意生活得你穷人一样,因她相信她是献身给主,她是为贫苦的大众,并非为着牟利。 她周围的人看到世界上许多美好的事物擦身而过,与他们无缘,未免有辛酸的味道,为了这些无缘于地上福禄的贫苦大众,芬妮·克罗斯比已有腹稿,拟写一首圣诗《莫把我漏掉》(Pass Me Not)。 芬妮·克罗斯比用造字的纯朴和简单反映了她过人的智慧和才华。她的诗是写给普罗大众与平信徒的,必须是平民化的浅白易懂的。她写圣诗的诗词是要唱诗的人,向无所不知的神打开心灵的。这些诗不是要博得自以为博学的大学教授和文学批评家赞赏的。 一八六七年十一月,芬妮·克罗斯比认识了一位非常富有的工业家陶恩(WilliamHoward Doane)。陶恩生于一八三二年,十六岁就经营家族的纺织品贸易,并很快地在事业上获得成功。 这位年青的富家子弟却从小爱好圣诗,在教会中指挥唱诗班。起初他将歌唱圣诗作为嗜好,直到他三十岁时,少年得志的陶恩几乎因心脏病去世。到了这个时候,陶恩认定这是神的管教和惩罚,要他以更多的时间来撰写圣诗。陶恩于是把神给他的音乐恩赐用来事奉神。 陶恩最苦恼的是,他写的曲,没有适当的、贴切的词。陶恩是音乐家,不是诗人,他所需要的,正是一位有属灵份量和有恩赐的写歌词的诗人。 一八六七年十一月,陶恩到纽约时,拜访了一个福音机构的负责人米特牧师(Rev.W.C. Van Meter),米特牧师请求陶恩为该福音机构的周年纪念作一首歌。陶恩说,作曲没有问题,但是歌词却一时写不出来。米特自告奋勇地写了歌词,陶恩觉得不顺口和不达意。陶恩绞尽了脑汁,也找不出贴题的歌词,他于是跪在地板上,祈求神赐下歌词好为该福音机构的周年纪念之用。陶恩重申他以前曾向神所祈求的,就是要神差遣一位诗人来帮助他,为他所作的歌曲配上歌词,使配成的圣诗能在灵性上帮助各地的弟兄姐妹。 当陶恩正跪在地上祷告的时候,有敲门的声音,陶恩一打开门,有一个小童。递上字条,字条上写着: “陶恩先生: 我从未遇过你,但我里面催促我送这音诗给你,愿神祝福这首诗。 芬妮·克罗斯比” 陶恩于是细心地读芬妮·克罗斯比送来的新诗,诗的内文如下: 我愿意更像耶稣, 让我恩主与我同住, 以平安和爱充满我魂间, 令我如鸽子般温柔。 我愿意行走更像耶稣, 在这尘世如旅客奔前路, 我更愿意灵里贫穷, 好让救主常与我同住。 这首歌词非常适合该福音机构周年庆典之用,这首诗歌实际上求神赐下恩典,使该机构在作风上,在表现上,更像主耶稣。 第二天,当陶恩唱出这首诗歌的时候,米特牧师流下了感恩的眼泪,米特牧师拥抱着陶恩,问陶恩说,你从哪里拿到这首感人肺腑的歌词? 一八六八年一月,威廉·伯莱贝利病逝,享寿五十一岁。芬妮·克罗斯比的哀痛是可以想像的。在葬事聚会上,诗班遵从威廉·伯莱贝利临终的遗愿,合唱威廉·伯莱贝利生前和芬妮·克罗斯比合作的圣诗: “我们正要去,我们正要去, 到那远在天际的家乡, ……” 当芬妮·克罗斯比在葬事聚会上放声痛哭的时候,她听到一个奥秘的声音,对她说:“芬妮,继承伯莱贝利未完成的工作,从柳树上取下竖琴(参阅诗篇一百三十七篇二节),擦干你的眼泪!” 在场的有其他人听见这声音,却无法追查声音的来源。 伯莱贝利逝世之后,芬妮·克罗斯比和陶恩的合作更加频繁、紧密。正如前文所说的,当芬妮·克罗斯比住在贫民区时,已构思一首诗《莫把我漏掉》。一八六八年春天,陶恩要求芬妮·克罗斯比把这意念用诗词正式表达出来。有一天她到曼哈顿地区一座监狱传福音,她听到一个犯人哀哭的声音,哀求主说:“哦,主啊,要不漏掉我!”当晚,当她退回寝室时,所有的歌词涌入她的脑际,下面是《莫把我漏掉》的歌词: 1、 莫漏掉我,慈爱救主,请听我祷告;当你正向别人召呼,莫把我漏掉。 副歌: 救主,救主请听我祷告;当你正向别人召呼,莫把我漏掉。 2、 让我在你施恩座前,从你得救恩;俯伏痛悔,承认罪行,求你助我信。 3、 单单信靠十架功能,我寻求你面;医我伤痛,破碎心灵,救我用恩典。 4、 你是我的安慰源头,比我命珍贵,除你之外,在地何投?在天何所归? 《莫把我漏掉》(Pass Me Not)的歌词,配上了陶恩的调子之后,成为一首感人至深的圣诗。只是几天的工夫,这首诗歌就在芬妮·克罗斯比得着灵感的曼哈顿监狱里唱起来。这首诗字字打入囚犯的心,不少囚犯当场得救。芬妮·克罗斯比也如常到监狱传福音。芬妮·克罗斯比身为诗歌的作者,听了犯人唱这首诗歌,也不能自制,反应的强烈,令她昏厥,失去知觉,最后被人抬出现场。 一八六八年四月三十日,陶恩来到芬妮·克罗斯比家里,寻她说,我只能逗留四十分钟,到时我必须到车间搭火车回家乡辛辛纳提(Cincinnati)去。现在我哼一个简单的、平安的调子,希望你能为这调子配上歌词。芬妮·克罗斯比用手击着拍子,显得非常的安,遂即说道,这个调子是告诉我们,要《安稳在耶稣的手臂里》(Safe in the arms of Jesus)。她立刻跑进家里另一间斗室里,双膝跪在地上,正如她已往填词时那样,恳求神赐她灵感和话语。神怜悯她,神知道陶恩片刻之后就要赶往车站,迅速地赐她适当的话语。她在匆促的时间里,写完了《安稳在基督的手臂里》这首诗歌。她后来作见证说,她不靠自己的本事和聪明,她依靠的是圣灵的祝福和能力。她当场读这首歌词给陶恩听,陶恩就带着这首诗赶往辛辛纳提去。这首诗是这样的: 一、稳在耶稣手臂,安稳在主怀里;在此他爱常覆翼,我得甜美安息。这是天来的音乐,经由诗歌倾吐;飘过荣耀的天野,飘过碧玉之上。 副歌: 安稳在耶稣手臂,安稳在主怀里;在此他爱常覆翼,我得甜美安息。 二、安稳在耶稣手臂,安稳脱离挂碍,脱离试探与攻击,在此罪不为害。脱离痛苦的熬煎,脱离疑惑、惊畏;只有几个小试炼,只有几滴眼泪。 三、耶稣是我避难所,耶稣为我受死;我的信心要信托神的万世磐石。在此让我忍耐等,等到忍耐已;等到羔羊从新城,成全我所信托。 芬妮·克罗斯比作见证说,《安稳在耶稣的手臂里》,特别是为那些失去亲人的人唱的,她说最适合那些失去孩子的母亲唱的。芬妮·克罗斯比失去她心爱的孩子,当她谱写这首歌词的时候,由于有亲身的经历和感受,所以歌词发自内心,非常真实,带着强烈的感染力,并特别有圣灵的恩膏。 一八六九年,陶恩邀请芬妮·克罗斯比到他的家乡辛辛纳提作客。在一个酷热的夏天晚上,芬妮·克罗斯比向一群辛辛纳提的工人讲道。讲道快要结束时,她里面有一个感觉催促她,就是觉得在听众之中,有某一个母亲的儿子,需要在当晚就得着救恩,否则就再无机会得救。所以芬妮·克罗斯比作出紧急的呼吁,说,假若有一个母亲所心爱的孩子,离开母亲的家,偏离母亲的教训,流浪在外头,而今晚适好在这里聚会,要否请他在散会合来找我? 聚会结束之后,有一个大约十八岁的青年人来找芬妮·克罗斯比,问她说,你不是指着我说的?我答应我母亲将来有一天会在天堂与她相聚,但按照我目前的生活行为,根本就不可能实现。芬妮·克罗斯比于是恳切的为那青年人祷告。那青年人站起身来的时候,眼中焕发出新的光辉,欢乐地说道:“我现在可以在天堂与母亲相晤,因为现在我找到了神。” 刚好在那段日子,陶恩请求芬妮·克罗斯比为美国本土的福音机构写一首抢救灵魂的诗歌。当晚,芬妮·克罗斯比临睡之前,写成了《抢救灭亡人》(Rescue the Perishing)。这首歌词如下: 一、快抢救灭亡人,关心将亡人,抢救他们离罪恶和坟墓,为犯罪者哀哭,扶起跌倒者,告诉他们主耶稣的救赎。 副歌: 快抢救灭亡人,关心将亡人,耶稣满有慈悲,要救罪人。 2、 虽漠视主爱,你仍然等候,等候罪人悔改,作主子民。与他们同恳求,态度须温柔,只要人相信,他必定赦免。 3、 人内心深入,恶者常折磨,知觉麻木于今为烈主恩能恢复,用爱心相关怀,以热诚唤醒,心弦虽已断能再次奏鸣。 4、 快抢救灭亡人,尽信徒本分,靠主力量得能力胜此任,当继续走窄路,忍耐赢罪人。告诉流落者救主已舍命。 芬妮·克罗斯比的歌词配上陶恩的调子的,还有一首《荣耀归与真神》(To Godbe the Glory)。这首诗歌,在一百多年后,仍被采用,特别在二十世纪的五十年代,葛培理(Billy Graham)在传福音聚会时,更常常使用。这首诗歌以简捷的话语,直接地宣扬基督徒的信仰。今录下这首诗歌: 1、 荣耀归与真神――他成就大事;为爱世人甚至赐下独生子,献上他性命为人赎罪受害,永生门已大开,人人可进来。 副歌 赞美主!赞美主!全地听主声音;赞美主!赞美主万民喜乐欢欣。哦,来亲近父神,藉爱子耶稣,因神所成大事,荣耀祂不住。 2、 何等完备救恩――藉宝血赎价;凡信者可领受神应许救法;虽然罪孽深重,若真心相信,必立从主耶稣,得赦免、洁净。 3、 神已指教我们所成大事,欢乐何大,皆因耶稣――他爱子,更大、更深惊喜将震荡心灵,当我们得面见主耶稣荣形。 在陈则信主编的《诗歌》中,挑选了一首由罗伯特·劳力(Robert Loary)作曲,芬妮·克罗斯比写词的《一路我蒙救主引领》(All the Way My Saviour Leads Me),即《诗歌》第二百九十七首。这首诗作于一八七四年。那一年某日,芬妮无钱交房租,她决定跪下来祈祷,仰望神的施恩。这时有一个她素来不认识的人,推门进来,塞美金十元在她手里,正是房租所需的数目。 这首诗共三节: 1、 一路我由救主引领,陈腐事物何必求?难道我还疑祂爱情,毕生既由祂拯救?神圣安慰,属天生活,凭信我可从祂得;我深知道凡事临我,祂有美意不必测。我深知道凡事临我,祂有美意不必测。 2、 一路我蒙救主引领,鼓励我走每步路;供人灵粮,长我生命,帮助我历每次苦。旅程虽然力不能支,心灵虽渴难当,看哪,面前就是磐石,喜乐活泉可来尝。看哪,面前就是磐石,喜乐活泉可来尝。 3、 一路我蒙救主引领,哦,主大爱何丰满!不久我到天的家庭,来得应许的平安。我灵披上荣耀身躯,飞入天上光明处。我要永远唱此佳句,蒙祂引领我一路。我要永远唱此佳句,蒙祂引领我一路。 第九章 继续为主作工 一八七五年,芬妮·克罗斯比已是五十五岁,在她居住的纽约市,发生了一件大事,就是美国大布道家慕迪(DwightLyman Moody)和领诗的孙盖(Ira DavidSankey)到纽约市的布鲁克林区(Brooklyn)主持传福音聚会。 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当慕迪站上讲台时,布鲁克林区的溜冰场挤满了七千人听他讲道,另有两万人不得其门而入。 一八七六年二月,慕迪和孙盖又重返纽约,这次是在竞赛场(The HiiPodrome)传福音。芬妮·克罗斯比曾参加了这些大型的传福音聚会。孙盖领诗时,福音诗歌了惊人果效,这情况使芬妮·克罗斯比印象深刻。特别是一千人组成的诗班唱出福音诗歌时,熔化了不少不信者刚硬的心。 一八七六年,慕迪在纽约布道期间,芬妮·克罗斯比被人介绍,认识了慕迪和孙盖。慕迪和孙盖曾在布道会上采用过她的诗歌;如今既然认识了,就要求她提供更多的、新的传福音短诗,来应付福音事工上新的需要。 美国各地许多小型聚会开始邀请她去讲道。她讲道时语气亲切、简朴、直接,正像她所写的诗那样感人肺腑。很快地,她成为美国最活跃的传道人之一。 一八七七年,芬妮·克罗斯比又认识了一位基督徒作曲家史特宾斯(George Coles Stebbins)。史特宾斯是一布道家本底告斯(George Pentecost)的拍档,为本底告斯的布道会领诗。芬妮·克罗斯比作词,史特宾斯作曲的诗歌很多。著名的《救我恩典》(Saved by Grace)即是其中之一首: 1、 有日银链将要折断,我就不再如此歌唱;但我醒来何等喜欢,竟然得以面见我王。 副歌: 我要看见,他面对面,我要述说救我恩典;我要看见,他面对面,我要述说救我恩典。 2、 有日地上帐棚倾覆,我也不知是在何年;但我确知有个住处,为我预备在主那边。 3、 有日斜阳就要西沉,地上工作从此完毕;得主称许“忠心仆人”,我要进入永远安息。 4、 有日,所以我要准备,把灯剔亮儆醒守待;有日主来召我归回,我魂就要飞投主怀。 芬妮·克罗斯比和史特宾斯合作的圣诗中,被世界和地吟诵的另一首出名诗歌是《耶稣今日召你》(Jesus is Calling),即宣道出版社编的《生命圣诗》第一百九十三首。 有一天,芬妮·克罗斯比前往美国宾夕法尼亚洲(Pennsylvania)的德国镇(Germantown),到一位著名作曲家哥柏特利克(Willaim James Kirkpatrick)的家里作客。一敬虔的基督徒谈及世俗生活的短暂的浮华。芬妮·克罗斯比沉思了一阵,感叹说,世上的事物,表面上看起来很吸引人,但是很快地,我们对它们会越来越感到疲倦。 哥柏特利克教授有感而言,说,好,我们永远不会疲倦不唱这首旧诗章。 芬妮·克罗斯比好象触了电似的,突然大声喊出,那么下一句怎样下去呢? 在座的人摸不着头脑,不知道她的意思,她自己接着说:“荣耀归神,喻利路亚!”陈则信弟兄把这首《我们不会疲倦》(We Are Never,Never Weary)的圣诗编为《诗歌》第一百七十九首,全首诗歌共四节。为这首诗歌作曲的正是该天芬妮·克罗斯比的主人哥帕特利克。 一、 我们不会疲倦不唱这首旧诗章, 荣耀归神,哈利路亚! 我们声浪依旧,信心比以前更坚强; 荣耀归神,哈利路亚! 副歌: 神的儿女有权利,可以大喊并大唱, 因为前途更光明,我们魂乐似飞翔, 不久我们到天上,就要朝见我君王, 荣耀归神,哈利路亚! 二、 我们浸沉在那救赎大爱极乐中, 荣耀归神,哈利路亚! 我们心中乐极有如插翅上高空, 荣耀归神,哈利路亚! 三、 我们所去之地乃是精金所建造, 荣耀归神,哈利路亚! 那里,我可面见我王所有的光辉, 荣耀归神,哈利路亚! 四、 那里,我们要藉新诗喊出救赎恩, 荣耀归神,哈利路亚! 那里,我们要同众圣拥挤耶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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