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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妇女地位低下原因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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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妇女地位低下原因初探  2009年  第 4期 兰  州  学  刊 No. 4 2009   总第 187期 Lan zhou xue kan General. No. 187  明代妇女地位低下原因初探 魏天辉 (中国人民大学  历史学院 ,北京  100872) [摘要 ] 明代妇女地位与前代相比 ,尤为低下。尽管明代中后期以来 ,社会对妇女约束有所放松 ,妇女改嫁也能为习俗 接受 ,妇女地位有所回升。但仅仅是微弱的变化 ,并没有改变整个明代妇女地位低下的本质。而明代妇女地位低下主要有三 方面的原因。 [关键词 ] 明代 ;妇女 ;...
明代妇女地位低下原因初探
 2009年  第 4期 兰  州  学  刊 No. 4 2009   总第 187期 Lan zhou xue kan General. No. 187  明代妇女地位低下原因初探 魏天辉 (中国人民大学  历史学院 ,北京  100872) [摘要 ] 明代妇女地位与前代相比 ,尤为低下。尽管明代中后期以来 ,社会对妇女约束有所放松 ,妇女改嫁也能为习俗 接受 ,妇女地位有所回升。但仅仅是微弱的变化 ,并没有改变整个明代妇女地位低下的本质。而明代妇女地位低下主要有三 方面的原因。 [关键词 ] 明代 ;妇女 ;地位低下 ;原因 [中图分类号 ]C913. 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 - 3492 (2009) 04 - 0137 - 03 [收稿日期 ] 2008 - 11 - 21 [作者简介 ]魏天辉 ,河南新乡人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生 ,主要研究方向为明代社会史。    一 明代是封建统治 ,中央集权发展到顶峰的时期。同时又 是妇女受压迫最重、地位最低下的一个时期。这从以下三个 方面表现出来。 (一 )贞洁观念强烈 ,夫权延伸其死后 明代时 ,婚前要为夫家守贞 ,死后要为丈夫守节 ,成为一 个普遍为广大妇女所遵循的信条。遍布社会各个阶层 ,尤其 下层妇女。《明史 ·列女传序 》记载 :“明兴 ,著为规条 ,巡方 督学岁上其事 ,大者赐祠祀 ,次者树坊表 ,乌头绰楔 ,照耀门 乃至僻乡下户之女 ,亦能以自贞自砥。其著于实录及郡邑 者 ,不下万余人 ,虽间有以文艺显 ,要之节烈为多。”[ 1 ] ( P7689) 这清楚表明明代妇女节烈观念强烈。又自《古今图书集成 》 的《闺烈部 》《闺节部 》记载统计 ,自明初至明末 ,贞节烈妇达 36049人 ,更进一步明代贞洁的强烈。 从表面上看来 ,妇女守节是宣扬一种崇高爱情 ,女子对 感情的忠贞 ,女子人生价值的最高体现。在女子作为男子附 属物的时代背景下 ,背后却隐藏的是对女性个性的泯灭。女 子无从选择自己的归路 ,只能在感激丈夫的恩情 ,以守节作 为对丈夫的一种报答的表面现象下 ,去为社会所推崇的高尚 品德殉情。更为可悲的是 ,许多女子自愿去实践道学家为她 们划定的道路 ,全然忘记丈夫生前的绝情断义。正史列女 传、方志、笔记小说中很多妇女是未嫁夫死或丈夫生前对他 们并不好 ,而他们行为并非外界的逼迫 ,而是为女子应有道 义而殉情 ,是时代对人性摧残的表现。 (二 )缠足之风盛行 ,对妇女肉体残害 如果说守节是对妇女的精神摧残 ,那么缠足则是对妇女 生理的一种迫害。缠足在明代社会成为一种时尚。“嘉靖二 十五年 ,徽州祁门小宗族。族长凌敦以堂秩下的族人之约定 《合众之约 》:“明初间 ,伯二公迁居 ,三四都黄家坞口居住。 奈因东迁西移 ,家乏悬磐。亦有妇女放足务农 ,经近数载 ,是 以合众连议 ,各房秩丁必要光前复祖 ,妇女依旧缠足 ,复祖显 物 ,裕后子孙发达 ,如有各房不遵缠足 ,听众逐出外婚姻 ,散 胙不许入内 ,荤素、洒礼各项等事毋待入内。自议之后 ,毋得 欹视。”[ 2 ] ( P151) 缠足带有一定神秘色彩 ,又有了裕后代子孙发达的意 思 ,这表明当时社会上层宗族缠足之风下移 ,引起下层好奇 , 欣羡而效仿。在宗族势力挟迫下 ,为后代着想 ,只能牺牲妇 女自身 ,缠足被赋予一种责任。 缠足也是明代士人畸形审美情趣的反映。明代男子对 女子缠足的嗜好达到疯狂 ,甚至以女鞋行酒。沈德符曾记 到 :“隆庆中 ,云间何元朗觅得南院王赛云红鞋 ,每出以觞客 , 坐 中 多 因 之 酩 酊 , 王 弇 州 至 作 长 歌 以 纪 之。”[ 3 ] (卷二十三妓女 , P640 )而这畸形的心态更表现出男性并没 有把女性当成对等个体 ,而是等同于一个具有观赏价值的物 体 ,为男子一点畸形的爱好不顾及女性精神和痛苦 ,进行形 体修饰。从这一点看 ,缠足对女性地位的贬低更甚于女教诸 书。《女儿经 》说 ,为甚事 ,裹足 ,不目好看 ,如弓足 ,恐她轻出 房门 ,千缠万裹来约束 ,才是裹足真正原因。把对的妇女约 束放在肉体残害上 ,恐怕也是明代妇女约束到极致的明证 , 因此维新变法时 ,有人认为裹足实对妇女最不仁行为“较为 刖刑 ,直相等耳 ”。 (三 )妇女外出机会减少 ,严禁与外界接触 贞洁观念的加强无疑对妇女的户外活动形成了一道无 形的屏障。外出只会扩大与异性男子接触的机会 ,无益于妇 女婚前自贞、婚后守节。《明史 ·列女传序 》开宗名义指出 : “妇女之行 ,不出闺门 ,故《诗 》载《关雎 》《葛覃 》《桃夭 》皆外 常履 顺 , 贞 静 和 平 , 而 内 行 之 修 , 王 化 之 行 , 具 可 考 见。”[ 1 ] [ P7689 ]与前代相比 ,明代妇女过着一种闭居生活。曾 德昭神父在 1638年完稿的《大中国志 》对明代妇女闭居生活 描述得更详细 :妇女与世隔绝。街上看不到一个妇女 ,哪怕 上了年纪的也不外出 ,公开露面的妇女终生受谴责。男人也 不许去访问她们。女人居住的那部分房屋可以说是圣地 ,只 为她们而设。丈夫的父亲也不得入内 ,妇女外出拜访亲属 , 她们乘坐密封的轿子。如妇女去拜佛 ,需要步行一段路时 , 用面纱遮住 ,她们一言不发经过人们面前。她们认为妇女和 男人交谈 ,这微小开端将打开危害她们名声的门户。[ 4 ] ( P37) 妇女不多的外出机会是祭祀和进香。由于宗族在下层 民间具有很大的震慑迷惑力量 ,一般男人可以反对自家女人 参与其他社会活动 ,却往往不敢得罪神鬼 ,阻止她们参加宗 族组织活动 ,所以宗族组织活动成了妇女最冠冕堂皇的社交 活动方式。妇女们突破香闺次数不多的外出行动 ,也会大大 刺激卫道士的敏感神经 ,以风俗之污加以禁止。浙江天台县 令戴舒庵先后发布《严禁妇女入庙烧香一正人心以端风俗 事 》,《再行严禁妇女入庙烧香以养廉耻以挽颓风事 》认为妇 女出入寺庙 ,乃是偷情 ,调戏私奔奸淫等社会坏风气的严源 , 要严加打击。[ 5 ] ( P296)自我约束和社会风气引导 ,明代妇女过 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深居简出的生活。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商品经济的繁荣 ,注重人性新 思潮的诞生 ,一些旧的观念开始受到冲击 ,有违传统伦理的 现象开始出现 ,更为明显表现在明中期以后社会家庭对女性 约束的松动。寡妇改嫁开始被接受 ,女性地位有了点微妙上 扬。寡妇改嫁开始被接受 ,尤其在经济较为发达的江南 ,这 一风气的始作俑者却是重视贞洁观念的儒家士大夫。成化 年间 ,刑部尚书俞士悦之子俞钦玉以妻子无子 ,置妾七人。 他病死后 ,“丧甫终 ”妻子邱氏对于七个小妾 ,“存其有子者 二人 ,余悉嫁之。”[ 6 ] ( P32)在士大夫的影响下 ,下层百姓贞洁 观也发生嬗变。浙江宁波府的黄氏 ,本为一丘姓小妾 ,生下 一子后 ,即被逐出家门。此后二十年间 ,黄氏一嫁再嫁 ,一生 总共嫁五次。[ 1 ] ( P7612) 但就整个明代而言 ,妇女改嫁并未被社会接受 ,一部分 妇女改嫁并非自愿 ,而是受他人强迫。万历《黄岩县志 》记 载 ,该县应氏妇女 ,在其丈夫孙季益病亡后 ,“季益兄利其产 业 ,强硬他适 ”[ 7 ] (卷六烈女传 )官员纳改嫁之妇 ,会受到朝廷处 罚“正统六年秋七月丙申 ,山西按察使佥事刘翀下狱 ,有朱事 者 ,先为安陆侯吴杰妾 ,杰死改嫁指挥张能 ,能死又嫁指挥程 鹏皆为妾 ,鹏坐事诛 ,翀慕其貌娶为妻 ,至是巡按御使曹泰劾 奏翀 忘 廉 耻 配 失 节 妇 为 风 宪 玷 , 上 命 逮 翀 下 狱 鞠 之。”[ 8 ] (卷八十一 , P1610)贞节观念仍是束缚女性的枷锁。 二 世上本没有“无根之木 ,无源之水 ”,任何一种社会现象 的出现 ,都必然有着存在的根源。试分析造成妇女地位低下 的原因。 (一 )历代男尊女卑现象的继续和发展 人类社会进入到父系氏族时期 ,由于男子在生产生活中 占主导地位 ,开始出现男女不平等社会现象。从考古学中发 现此时的墓葬情况可以清楚看出 ,大汶口晚期的宁阳墓地中 较晚墓葬 ,如 M4,具有少量男女合葬墓。男性居墓穴中部 , 女性偏于一侧 ,随葬物多居于男性一侧。[ 9 ] (卷一 , P121) 进入文 明时代以后 ,进一步从理论上解释男女不平等的合理性。 《周易 ·系辞上 》云 :天尊地卑 ,乾坤定矣 ,乾道成男 ,昆道成 女。《礼记·郊特牲》妇人 ,从人者也 ,幼从父兄 ,嫁从夫 ,夫死 从子。夫也 ,者天也 ,夫也都以知率人者也。一些女性也从自 身出发阐述夫命神圣性 ,使其具有更大欺骗性。班昭《女诫 》 亦云 :“夫者天也 ,天固不可逃 ,夫固不可违也 ;行违神祗 ,天则 罚之 ,礼仪有芫趼 ,夫则薄之。”[ 10 ] (卷八十四烈女传 , P2790) 男尊女卑的社会现实进一步影响到人们的生殖观念。 喜生男孩 ,男婴享有特殊待遇。《诗经 ·小雅 ·斯干 》记载 , 生了男孩 ,“载寝之床 ,载衣之裳 ,载弄之璋。生了女孩“载寝 之地 ,载衣之赐 ,载弄之瓦 ”[ 11 ] ( P547) 。这重男轻女的生育观 念衍发出人类一个劣根性 ———溺婴 ,而这种社会现象一直伴 随古代的中国 ,成为时代畸形观念的见证。 而造就这些不平等现象的基础是社会分工不合理。中 国古代社会是农业社会 ,主要存在的是单一经济结构 ,农业 是决定社会生存发展的最主要经济成分 ,农业是社会核心和 基础。农业对劳动力提出的最主要是体力的充沛。男 女体能差异决定主要劳动力是男子 ,生产重任加在男子身 上 ,土地生产工具等农业劳动资料与男子结合 ,也就意味着 把社会推动 ,发展主导权交由男子。女子的聪明才智无从发 挥 ,退而从事一些烦琐的家务事。而家庭收入也主要来自男 子体力付出得到的回报 ,男子在家庭和社会双重优势地位决 定男尊女卑现状。显而易见 ,男女分工不同也就造成男女不 平等。明代处于农业社会时期 ,妇女地位低下是必然的。而 女子要想改变现状 ,必须提高其对社会家庭生存贡献 ,到了 明中后期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某些方面、某些地方出现女 子地位微弱上升也缘于这种变贡献。 (二 )儒学思想发展到极端 —理学的兴盛 明代以前的儒学思想一直致力于上层统治思想的建设 , 为明代统治者积累了不少上层统治经验 ,使明统治者有更多 的精力转而注重家庭伦理建设。强调夫权的至高无上和妇 女无条件的服从 ,程朱理学适应这一统治需要。程朱理学在 明代获得极大发展。洪武元年命儒臣修《女戒 》。成祖时曾 谕令翰林院学士胡广、侍讲杨荣等主持纂《四书 》《五经 》《性 理大全 》成祖作御制序 ,将三部大全颁布全国。作为女子代 表的皇后亲自参与女教 ,“本朝仁孝皇后著《内训 》,又有《女 戒 》,至章圣皇太后又有《女训 》,今俱刻之内府 ,颁在宇 内。”[ 3 ] (卷三宫闱 , P75)这使得对女子的说教更有说服力 ,上层统 831 治者的重视使得女子从小被灌输贞洁思想。《明季北略 》卷 十一“陆贞女 ”条记载“大司马完学女孙 ,少颖异 ,十龄 ,手录 《女戒 》及《列女传 》,心向望之。”而且赋诗明志 :“夫妇一生 今昔终 ,道义千秋今日始 ”, [ 12 ] ( P189)使贞洁观念广泛流传和 被下层的妇女接受。“明初 ,凡有孝行节义 ,由各地方中报 , 风突官覆突奏闻 ,即与旌表 ,其后只许布衣编民 ,委妇女以名 闻 ,其有官职及科目出身者 ,不与 ”。[ 13 ] ( P327)并且给与实际 物质奖励。 政府一系列取得了明显效果。更有甚者 ,在面临灾 难时 ,仍不放弃守节。《明史 ·列女传 》记载永乐年间浙江定 海有一民户 ,婆媳双寡 ,家境贫困 ,时田赋皆令民自输 ,孙姑 妇相率携幼子输赋南京 ,诉尚书蹇义 ,言“县苦潮患 ,十年九 荒 ,乞筑海塘障之。”义见其孤苦 ,诘问 :“何谓不嫁 ?”对曰 : “饿死事小 ,失节为大。”义嗟叹久之。[ 1 ] ( P7697)尽管到了明中 后期社会经济的发展 ,思想观念发生变化 ,一些女子认识礼 教虚伪 ,勇敢突破社会家庭的枷锁 ,追求现实幸福 ,但在理学 思想被社会普遍接受的大背景下 ,女子思想出现的一些火 花 ,也只能是少数先驱者的佳肴。 (三 )平民宗族组织的形成 —族权的普遍存在 门阀氏族在唐末彻底崩溃以后 ,在宋代逐渐形成了 不同与以往形态的平民化宗族制度。这种宗族制度在明代 进一步发展完备、规模扩大 ,呈现出明代所有的新风貌 —祠 堂家谱和族规约束下的族长制宗族。而这种平民化宗族并 不是一种松散的群体 ,族长是靠血缘亲情和官方所赋予的权 力来统治。万历时 ,婺源江氏的《祠规 》规定 :族人对“横逆 之来 ,当虚怀忍让。或产业相平 ,口角相仇 ,祠止。副会同门 首 ,公 道 处 分 , 或 毕 情 释 怀 , 不 许 竞 烦 官 府 , 力 逞 刀 奸。”[ 12 ] (卷五 , P167)表明族长拥用司法权 —对宗族成员的审判 权。在明代 ,族长的这种权利显然得到官府默认。族长的这 种权利一旦有了法律性和权威性 ,便具有了不可反抗和强制 性 ,而明代众多妇女守节形成也与族权权威性形成有密不可 分关系。 平民宗族出现使得许多分散同姓小家庭有了共同利益 , 而家庭内部事务也成了全族的事而非个人。寡妇改嫁也牵 动全族的心 ,牵连到财产和人丁 ,影响全族威望和个人利益。 在维护宗族利益冠冕堂皇的理由下 ,寡妇改嫁极其困难。族 权与父权和夫权相比 ,带有更大的强制性和利益性 ,很少包 含夫权和父权具有的温情脉脉的亲情 ,有更多血淋淋的色 彩。在宗族中 ,妇女面临整个宗族的压力 ,远比家庭大 ,只能 为全体利益牺牲个体。而政府也意识到了宗族的巨大力量。 “洪武元年 ,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制 ,五十以后不改节 者 ,旌表门闾 ,免除本家差役。[ 13 ] ( P242)寡妇守节与宗族利益 联系在一起 ,用宗族力量加强守节观念 ,无疑比国家法令会 更奏效。宗族的形成当然也有寻找内部帮助因作用。很多 族约中也有“扶危济困 ,救助孤老 ”的内容。民间许多寡妇能 够长期守节也与宗族救助有关。为妇女守节提供经济条件 , 解除后顾之忧。 总之 ,明代妇女地位低下是社会发展必经的一个阶段 , 社会生产力不发达 ,妇女在社会中的作用尚未发挥出来 ,平 等意识处于懵懂状态 ,片面强调男子主导地位 ,使两性关系 走向极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 ,女性更多参与社会 ,两性关 系会逐渐趋向合理。 参考文献 [ 1 ]张廷玉等. 明史 [M ]. 北京 :中华书局 , 1974. [ 2 ] [日 ]中岛乐章. 清代徽州的山林经营纷争及宗族形成 [ J ]. 江海 学刊创刊 45周年纪念号. [ 3 ]沈德符. 万历野获编 [M ]. 北京 :文化艺术出版社 , 1998. [ 4 ]曾德昭. 大中国志 [M ].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 1998. [ 5 ]赵世瑜. 狂欢与日常—明清以来的庙会与民间社会 [ C ]. 北京 :三 联书店 , 2002 . [ 6 ]陆容. 菽园杂记 [M ]. 北京 :中华书局 , 1985. [ 7 ]万历黄岩县志 [M ]. 天一阁馆藏明代方志选刊. [ 8 ]陈文等. 明英宗实录 [M ]. 台北 :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 校勘本 , 1962. [ 9 ]龚书铎. 中国社会通史 [M ]. 太原 :山西教育出版社 , 1996. [ 10 ]范晔. 后汉书 [M ]. 北京 :中华书局 , 1998. [ 11 ]程俊英. 诗经注析 [M ]. 北京 :中华书局 , 1991. [ 12 ]计六奇. 明季北略 [M ]. 北京 :中华书局 , 1984 . [ 13 ]王世贞. 弇山堂别集 [M ]. 北京 :中华书局 , 1985. 〔责任编辑 :刘俊沅 〕 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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