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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假期及考勤管理办法

2012-02-18 22页 doc 1MB 43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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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假期及考勤管理办法员工假期及考勤管理办法 员工假期管理办法 保障员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配套政策和地方有关法规,结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下称江门移动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合同制员工和劳务派遣人员。 一、工时及考勤管理 第一条、工时管理 员工根据派遣工作岗位的需要分别实行标准工时和轮班调休制度。 (1)标准工时是指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 (2)轮班...
员工假期及考勤管理办法
员工假期及考勤管理办法 员工假期管理办法 保障员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配套政策和地方有关法规,结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下称江门移动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制员工和劳务派遣人员。 一、工时及考勤管理 第一条、工时管理 员工根据派遣工作岗位的需要分别实行标准工时和轮班调休。 (1)标准工时是指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 (2)轮班调休是针对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工作的岗位而设立,采用以月为周期的综合工作时间计算,一般当月内安排调休,最迟在当年内安排调休、补休的工时制度。月度内因工作需要,每天可以超过8小时,但月平均日工作时间与标准工作时间相同,而休息则根据生产季节和人员情况在当年某一时间段集中安排或调整。原则上当年的休息时间在必须当年休完,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二条、考勤纪律规定: (1)、未经准假,上班时间应到而未到者,为迟到。 (2)、未经准假,未到下班时间而提早下班者,为早退。 (3)、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员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不按江门移动公司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或不上班、不按时上班及提前下班超过30分钟的,视为旷工处理。 (4)、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该月/季的绩效考核按“D”级评定。 (5)、员工一年内旷工累计达5天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公司与其解除。 (6)、员工旷工月份薪酬发放的有关规定: 1、旷工当月固定收入: 2、旷工当月变动收入:旷工除按上述规定扣发固定收入,按旷工天数扣发工龄补贴外,并扣发旷工当月全额变动收入。 3、当月如同时发生旷工或事假或病假者,按以上条款一并执行。 第三条、加班管理规定 1、节假日期间,如因工作需要和特殊情况需加班的,必须提前向江门移动公司提出加班申请,并经批准后才能加班。公司不安排非生产岗位的员工节假日加班。 2、因通信生产需要确需安排员工在国家法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加班的营业厅前台人员或网络监控部门人员,需由各部门提前做好排班工作,以部门为单位提前提出加班申请,在法定节假日前10个工作日前报市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安排员工加班。。 3、加班费薪酬发放的有关规定: 生产岗位员工在国家法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安排加班的,审批同意后按规定核发加班工资,计算公式如下: 法定节日的加班工资 = ╳300% ╳ 加班小时 4、非国家法定节日时间安排加班的,经审批同意后原则上在第二天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确实无法安排的,应在加班的次月内安排补休。 第四条、夜班 员工在当日22:00时至次日6:00时进行通信生产的,需整夜作业不能休息的计为夜班;在22:00时~次日6:00时当班的,夜间不用作业或少量作业的计为值夜班。公司根据以下标准发放津贴: 夜班津贴:20元/夜/人; 值夜班津贴:10元/夜/人。 第五条、哺乳期女职工考勤管理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天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员工每天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二 假期管理规定 第一条、法定节假日(指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假期) 员工法定节假日休假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13号)执行。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二条、年休假 (一) 休假条件: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 休假标准: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员工,每年休假5天; 2、累计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0天;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15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2天; 4、累计工作满15年、不满20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5天; 5、累计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员工,每年休假20天。 (三)关于年休假的如下: 1、年休假为有薪假期; 2、年休假不包括其间的公休假日和国家法定假日; 3、年休假可以分次使用,最小使用单位为一天; 4、年休假有效期为当年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不可跨周期使用; 5、员工所休年休假天数,优先冲抵法定年休假天数。(所谓法定年休 假天数,是指根据国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的“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6、“累计工作年限”从员工第一次参加工作的时间开始计算。 7、原则上连接国庆、春节等长假前后员工休年休假的,年休假休假天数不得超过5天; 8、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休假条件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如下:(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四)有以下情况者不享受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各部门应根据工作安排,结合员工各人的可休假天数,合理制定部门内部员工的全年休假计划,并按计划、按步骤落实完成每个员工全年的休假计划,员工需服从公司的年休假计划安排,如不服从计划安排的,则视为自愿放弃休假权利处理。 (六)、各分公司、各部门应做好员工休假的统筹安排,将休假制度的落实列入各级管理者的日常工作中。各级管理者须带头休完法定年休假,并做好下属员工的休假统筹安排工作。如有员工在年末未休完法定年休假的,视同其部门未能很好地统筹安排工作,建议取消该部门负责人当年度绩效考核评B或以上的资格。 (七)各部门因各种原因确实不能在一年内安排员工完成年休假期的,应提前20个工作日以部门为单位向移动公司总经理报批,经批准后按相关标准支付员工补偿金。 第三条、 病假 (一)休假条件 经当地医院医生证明员工本人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而不能工作的,可以请病假。 (二)病假期间薪酬发放的有关规定: 病假期间的病假工资构成:固定收入+变动收入。其中: 1、 病假期间的病假工资(固定部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 下表所示比例 连续工作工龄 发放比例 当年累计病假时间(含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在六个月内 当年累计病假时间(含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在六个月以上,医疗期以内 不满两年 60% 50% 满两年不满四年 70% 60% 满四年不满六年 80% 满六年不满八年 90% 满八年及以上 100% 2、病假期间的病假工资(变动部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第四条、 事假 (一)请事假一次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一年累计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二)请事假按实际工作天数发放工资(含固定、变动部分),当月工资按下列公式计算: 第六条、 婚假 1、凡在移动公司工作期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所有员工均可享受婚假。 2、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龄满25周岁,女 年龄满23周岁)增加10天;其中:晚婚假每人只可以享受一次。 3、婚假和晚婚假为有薪假期。 4、婚假和晚婚假包括其间的公休假日(如是轮班制工作人员即为轮班休息 日),不包括其间的国家法定假日。 5、婚假和晚婚假必须同时使用,并且必须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 使用。 第七条、 丧假 1、员工因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可以申请丧假3天;员工及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可以申请丧假1天。 2、丧假为有薪假期。 3、丧假假期不能间断休息,且原则上要一次休完。 4、丧假包括其间的公休假日(如是轮班制工作人员即为轮班休息日),不包括其间的国家法定假日。 第八条、 工伤假 1、员工在工作期间或出差期间因工受伤,员工须立即通知部门主管领导,同时报告市公司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部以及党群工会部进行备案,以医院诊断书及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核准资料为依据,认定为工伤后,可给予工伤医疗期。 2、工伤假,需提供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就诊证明或住院证明。 3、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九条、、 产假、计划生育假 1、休假标准: 1)、正常产:共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a) 难产:增加30天; b) 独生(必须已办独生子女证):增加35天; c) 晚育(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增加15天; d)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e) 看护假(必须办独生子女证):女方产假期间,配偶享有看护假10天。 2、产假、看护假的有关规定: a) 产假、看护假为有薪假期,休假期间的月度奖金按原奖金系数计发; b) 产假、看护假包括期间的休息日和国家法定节日; c) 产假、看护假必须一次性使用; d) 在小孩出生后三个月内没有按规定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已休的独生子女产假及看护假作事假处理。 3、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可享受每日1小时的哺育假(可分为各30分钟使用,也可合并使用),哺育时间和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如遇国家或公司新的文件决议,按国家和公司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4、计划生育假:计划生育假必须持有正规医院医生出据的证明,经各部门的计划生育管理员进行初审,并由各部门计生管理员提交行政服务中心审核确认后方有效。超出核定假期以外的休假,作为年休假扣减;无年休假者,作为事假处理。 产假 正常产 90天(其中产前15天) 包括其间的公休假和国家法定假日,产假和看护假必须一次性使用(即本公司员工按照要求向属地计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生育 的(不区分一胎或二胎,只要符合计生政策,并审批同意生育的),都享受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难产增加15天,多胞生育,每多生育一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条件的员工可增加晚育假15天,且只享受一次奖励。) 难产 加30天 晚育(已婚妇女23周岁以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 加15天 多胞胎 每多生一个加15天 独生子女 加35天 办理《独生子女证》后才享受 看护假(男员工) 10天 计划生育假 产前检查(满6个月后) 半天/次 怀孕不满2个月/2个月以上小产 15/30天 包括其间的公休假和国家法定假日 怀孕不满4个月/4个月以上流产 30/42天 怀孕不满7个月/7个月以上流产 42/75天 人流同时放环/结扎 17/35天 宫内放环/取环 3/1天 输精管/输卵管结扎 7/21天 产后结扎 21天 不满一周岁婴儿哺乳 1小时/天 可分两次休,每次休0.5小时。 第十条、 探亲假 1、根据相关规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任何一方都不住在一起,又都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员工符合上述条件并且父母、配偶在广东省外的,可申请休探亲假;员工父母、配偶在广东省内的,不享受探亲假。 2、员工探亲假期: · 已婚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次,假期为三十天。 ·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 因为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3、员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基本工资和职位工资)发给工资,变动收入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 4、员工享受的探亲假期需先冲抵本年度年休假假期,另外包括其间的公休假日(如是轮班制工作人员即为轮班休息日)、国家法定假日。其中员工探亲时,年休假天数不足于规定的探亲假天数部分可给予补齐。 第十一条、 归侨、侨眷出境探亲假 1、在公司工龄满一周年以上的员工,配偶或父母在国外定居(不含港澳地区)的员工,可以享受归侨、侨眷出境探亲假的待遇(职工有生身父母又有养父母的,只能探望一方)。 2、归侨、侨眷出境探亲假期: · 员工出境探望配偶,4年以上(含4年)一次的,给假半年;不足4年的, 每年给假一个月。 · 未婚员工出境探望父母,4年以上(含4年)给假4个月;3年给假70天; 2年给假45天;1年给假20天。 ·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0天,不予累计。 · 员工因故不能出境探亲可以在国内会见国外回来的配偶或父母。会 见国外回来的配偶,每年给假30天;会见国外回来的父母,未婚员工每年给假20天,已婚员工每4年给假20天。 3、员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基本工资和职位工资)发给固定工资,变动收入按当月实际上班天数发放。 4、员工享受的归侨、侨眷出境探亲假期需先冲抵本年度年休假假期,另外包括其间的公休假日(如是轮班制工作人员即为轮班休息日)、国家法定假日。 三、考勤管理: 第一条、总则: 1、除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假期外,凡不能到岗上班的员工均按规定流程请假。 2、员工各类假期的请假审批流程参照江门移动公司员工请假审批流程执行,并按公司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凡是未办理请假、续假手续者,均以旷工论处。 3、请假期者应提前填写请假说明、请假事由和注明请假起止时间,经审批备案后方可按准假时间休假;遇疾病或突发事件,来不及事先请假,应委托他人或电话请假,事后按本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4、请假不满半天按半天处理,超过半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处理; 5、员工休年假、婚假、看护假、病假、计划生育假、丧假等超过规定假期按事假计算。 第二条、各类假期管理: 1、国家法定假期: 1)、根据企业内部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对营业厅前台人员或网络监控人员在国家法定假期内需连续工作的人员安排加班。 2)、部门考勤管理员每月在5号前将上月考勤表以及加班情况表以部门联系单形式报市公司人力资源部,不得跨期补报。 2、年休假: 1)、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的工龄核定每位员工的全年可休年休假天数,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部门。 2)、 各部门根据工作安排,结合员工各人的可休假天数,合理制定部门内各位员工的全年休假计划,并将休假计划表报送至人力资源部进行备案。 3)、各部门必须按计划、按步骤落实完成每个员工全年的休假工作,以维护员工的个人权益; 4)、 请假者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并报相关审批者审批; 5)、各级审批者均签署同意后,请假者将请假申请单交回部门考勤员,室考勤员负责进行登记、管理、存档工作,相关证明需粘附在请假单背面。各部门考勤管理员应配合部门领导做好年休假的安排和落实工作,确保员工个人年休假的完成。 3、 其他假期: 其他类别假期在相关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在月末由各部门考勤员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条、请假审批程序: 1)、请假者为一般员工(非经理人员): 请假类别 请假天数 审批者 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 年休假 1-20工作日 部门领导 请假申请 事假、病假 1-5工作日 部门领导 请假申请(病假还需提供医院证明) 5个工作日以上 部门领导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市公司分管线条领导审批 产假 相关规定中规定的天数 部门领导 请假申请、部门计生管理员审核意见 看护假 10天 计划生育假 相关规定中规定的天数 探亲假、归侨、侨眷出境探亲假 1-5工作日 部门领导 探亲假:“1、员工父母或配偶的户口本复印件;2、员工配偶的单位出具的其未享受探望配偶待遇的证明。3、员工签字确认的书面申请书(声明与父母或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出境探亲假:1、出入境申请证明。2、员工父母或配偶所在当地领事馆出具的证明。 5个工作日以上 部门领导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市公司分管线条领导审批 工伤假 1-5工作日 部门领导 请假申请、医院证明、工伤证明、 5个工作日以上 部门领导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市公司分管线条领导审批 2)请假者为部门正(副)经理: 请假类别 请假天数 审批者 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 年休假 1-20工作日 线条分管领导 请假申请 事假、病假 1-3工作日 线条分管领导 请假申请(病假还需提供医院证明) 3个工作日以上 公司总经理 产假 相关规定中规定的天数 线条分管领导 请假申请、所属部门审核意见 看护假 10天 计划生育假 相关规定中规定的天数 探亲假、归侨、侨眷出境探亲假 1-3工作日 线条分管领导 探亲假:“1、员工父母或配偶的户口本复印件;2、员工配偶的单位出具的其未享受探望配偶待遇的证明。3、员工签字确认的书面申请书(声明与父母或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出境探亲假:1、出入境申请证明。2、员工父母或配偶所在当地领事馆出具的证明。 3个工作日以上 公司总经理 工伤假 1-3工作日 线条分管领导 请假申请、医院证明、工伤证明 3个工作日以上 公司总经理 4、公司领导请假:由综合部负责登记等管理工作,并负责按时报送人力资源部。 第四条、日常考勤管理职责: 1、各部门应指定专人兼任考勤员,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 2、以上假期应提前填写请假说明、请假事由和注明请假起止时间,经各级主管审批备案后方可按准假时间休假;遇疾病或突发事件,来不及事先请假,应委托他人或电话请假,事后按本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3、各部门应加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严格按考勤规章制度办事,逐级管理好员工出勤情况,健全考勤记录,每月按时上报员工的考勤情况。各部门考勤员在每月5日前将本部门上月的《年休假月统计表》和《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江门分公司员工考勤月统计表》以公文形式提交人力资源部。 4、借调人员的考勤管理由原部门负责。借调部门应协助原部门做好借调人员的日常考勤管理工作,每月将休假情况报原部门。 5、公司不定期对考勤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检查发现第一次迟到或早退的通知其主管,由其主管进行批评教育;对检查发现两次或两次以上迟到或早退的,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对多次迟到或早退,情节严重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6、电话值班、节假日保卫值班不作加班处理。 本管理办法自发文日起执行,与之相违背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如国务院等相关管理部门对上述法定节日及相关休假办法等作出修订,则按修订后的规定执行。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江门分公司人力资源部。 请假流程图及附表: 1、《请假申请表》 2、《加班审批表》 3、员工年休假请假流程图 4、员工病、事假请假流程图 5、员工产假、看护假及计划生育假请假流程图 6、员工探亲假、工伤假请假流程假请假流程图 附表一、《请假申请表》 请 假 申 请 表 姓 名 性 别 部 门 请假类别 天 数 起止日期 所 属 室 意 见 部门考勤员意见 部门领导 意 见 公司主管理线条 意 见 总经理 意 见 人力资源部 备 案 请假人签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加班审批表: 加 班 审 批 表 部门 月份 姓名(如多人请列明) 加班原因(详细) 加班天数 部门领导意见 所属线条主管领导意见 制表人: 填表日期: 附件三、员工年休假请假流程图: 附件四、员工病、事假请假流程图: 附件五、员工产假、看护假及计划生育假请假流程图 : 附件六、员工探亲假、工伤假请假流程假请假流程图: 员工月固定工资标准 月平均工作天数 ╳ 8小时 月平均工作天数 旷工当月工资 员工月工资标准 = ╳ 月平均工作天数—旷工天数 员工月工资标准 固定收入 = 月平均工作天数 月平均工作天数—病假天数 ╳ 当月应发的变动收入 = 变动收入 月平均工作天数 请事假当月工资 月平均工作天数—事假天数 = ╳ 当月应发工资标准 月平均工作天数 PAGE 5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复印和修改 _1336829681.vsd � � 员工病、事假请假流程 开始 结束 市公司线条分管领导 同意 一般员工含部门室主任、副室主任级 判断休假天数 1-5天 5天以上 判断休假天数 市公司线条分管领导 一般员工 部门正(副)总经理 部门考勤员 通过审批后,请假者将请假申请单交回部门考勤员,部门考勤员负责进行登记、管理 部门领导 审批 3天以上 公司总经理 审批 1-3天 直接上司 同意 请假者 根据职位不同报送相关审批者审批� 提交书面请假申请 审批 部门考勤员 月底连同考情记录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部门领导 同意 人力资源部 审核 市公司分管线条领导 审批 注: 1.请假的员工需提供书面申请 2.流程图中的天数均表示为工作日 _1336829729.vsd � � 员工产假、看护假及计划生育假请假流程 开始 结束 一般员工含部门室主任、副室主任级 市公司线条分管领导 一般员工 部门正(副)总经理 部门考勤员 通过审批后,请假者将请假申请单交回部门考勤员,部门考勤员负责进行登记、管理 部门领导 审批 注: 1.请假的员工需提供书面申请 2.另外还需提供医院证明、医务室意见等 3.产假和计划生育假的休假天数按相关规定的规定天数,看护假休假天数为10天 4.流程图中的天数均表示为工作日 审批 请假者 根据职位不同报送相关审批者审批� 提交书面请假申请 部门考勤员 月底连同考情记录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_1336829818.vsd � � 员工探亲假、工伤假请假流程 开始 结束 同意 市公司线条分管领导 一般员工含部门室主任、副室主任级 判断休假天数 1-5天 5天以上 判断休假天数 市公司线条分管领导 一般员工 部门副经理 部门考勤员 通过审批后,请假者将请假申请单交回部门考勤员,部门考勤员负责进行登记、管理 部门领导 审批 审批 公司总经理 注: 1.请假的员工需提供书面申请 4.流程图中的天数均表示为工作日 3天以上 1-3天 请假者 根据职位不同报送相关审批者审批� 提交书面请假申请 审批 部门考勤员 月底连同考情记录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部门领导 同意 人力资源部 审核 市公司线条分管领导 审批 _1336829602.vsd � � 员工年休假请假流程 开始 结束 一般员工含部门室主任、副室主任级 直接上司 人力资源部 直接上司同意 审批 部门正(副)总经理 一般员工 市公司线条分管领导 部门考勤员 通过审批后,请假者将请假申请单交回部门考勤员,部门考勤员负责进行登记、管理 根据员工的工龄核定每位员工的全年可休年休假天数,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部门 部门领导 审批 各用人部门 结合员工可休假天数,制定部门内员工的全年休假计划,并送人力资源部进行备案及核定 请假者 根据职位不同报送相关审批者审批� 提交书面请假申请 注: 1.请年休假的员工需提供书面申请 2.各部门必须按计划、按步骤落实完成每个员工全年的休假工作 3.各部门劳资管理员做好请假单的保管理和存档工作 4.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部门需说明详细原因,员工签字同意,交市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6.员工需服从部门内部的年休假计划安排,如不服从计划安排的,则视为自愿放弃休假权利处理 7.流程图中的天数均表示为工作日 部门劳资管理员 每月在5号前将上月考勤表以及年休假完成情况表以部门联系单形式报市公司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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