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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方言里的手和脚

2012-03-06 9页 doc 187KB 7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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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方言里的手和脚原载《汉藏语学报》第2期   汉语方言里的“手”和“脚”* 曹志耘  王莉宁  张燕芬   一  “手”、“脚”、“骹”的词义及其演变   1.1 手 《说文》:“手,拳也。”本义应是指上肢前端能屈伸的部分。段玉裁注:“今人舒之曰手,卷之曰拳,其实一也。”例如《诗·邶风·击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在先秦时期,“手”还可以指整个上肢,例如《山海经·南山经》:“有鸟焉,其状如鸱而人手。”在后世文献里,“手”的这两个意义都能看到。例如《颜氏家训·勉学第八》:“时又患疥,手不得拳,膝不得屈。”其中“手”指腕下可“拳”的部分...
汉语方言里的手和脚
原载《汉藏语学报》第2期   汉语方言里的“手”和“脚”* 曹志耘  王莉宁  张燕芬   一  “手”、“脚”、“骹”的词义及其演变   1.1 手 《说文》:“手,拳也。”本义应是指上肢前端能屈伸的部分。段玉裁注:“今人舒之曰手,卷之曰拳,其实一也。”例如《诗·邶风·击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在先秦时期,“手”还可以指整个上肢,例如《山海经·南山经》:“有鸟焉,其状如鸱而人手。”在后世文献里,“手”的这两个意义都能看到。例如《颜氏家训·勉学第八》:“时又患疥,手不得拳,膝不得屈。”其中“手”指腕下可“拳”的部分。《六度集经》卷五:“又截其左手,一问一截,截其脚,截其耳,截其鼻,血若流泉,其痛无量。”其中“手”指上肢。在现代汉语普通话里,单音词“手”专指“人体上肢前端能拿东西的部分”,亦即“腕以下的部分”,与其本义相同。“手”的“上肢”义只见于少量多音词语里,例如“举手”、“手舞足蹈”等。 1.2 脚、骹 《说文》:“脚,胫也。”本义是指小腿,与指大腿的“股”相对。段玉裁注:“股与脚以膝为中,脚之言却也,凡却步必先胫。”此义在先秦时期已经出现,例如《墨子·明鬼下》:“羊起而触之,折其脚。”“脚”还可以指整个下肢,例如《山海经·海外西经》:“长股之国,在雄常北,被发,一曰长脚”,郭璞注:“……以类推之,则此人脚过三丈矣。”在汉魏时期,“脚”最常见的用法是统称下肢。据张雪梅(2007)等,在西汉中期,“脚”开始有“足”(踝下部分)的意思,并在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迅速发展,唐代以后取代“足”成为示“足”义的基本词汇。在现代汉语普通话里,“脚”专指“人和动物的腿的下端,接触地面支持身体的部分”,亦即“踝以下的部分”。 闽语把脚叫做“骹”(口交切,折合成普通话音为kāo)。《说文》:“骹,胫也。”段玉裁注:“胫,膝下也。凡物之胫皆曰骹。”本义也是指小腿。例如《文选·潘岳<射雉赋>》:“奋劲骹以角槎,瞵悍目以旁睐。”后引申指足踝处,《广韵》肴韵:“骹,同跤,胫骨近足细处。”也可用于指脚,例如北宋梅尧臣《潘歙州话庐山》:“坐石浸两骹,炎肤起芒粟。”可见,“骹”跟“脚”一样,也经历了一个由指“小腿”到指“足”(脚)的词义转移过程。   二  汉语方言里“手”和“脚”的说法及其地理分布   2.1 “手”的说法 “汉语方言地图集”课题实地调查了全国930个地点(参看图2)。“手”的说法可归纳为以下三种类型: ①手:即单音词“手”,计908点。 ②手~X:即一个点既说单音词“手”,又说别的词(本文称为“一点多说”),计14点。 ③手-:即“手”加上其他语素构成的词,计8点。 第②、③类说法的具体词形、点数和方言点见表1。 表1   词形 点数 方言点 ② 手~手仔 1 广东龙门 手~手巴掌 1 陕西平利 手~巴掌 2 河北唐县。云南保山 手~爪子 1 宁夏隆德 手~爪爪 2 四川盐亭、旺苍 手~手骨 6 浙江鄞县、东阳、松阳。福建晋江、南安。广西北海 手~手梗 1 浙江磐安 ③ 手骨 3 江西莲花、于都。福建宁化 手杆 4 贵州大方、正安、余庆。广西河池 手拐子 1 广西桂林 由此可见,“手”在汉语方言里的说法一致性非常强。除了“一点多说”类中有个别地点使用“巴掌”、“爪子”、“爪爪”等形象化的说法之外,全国绝大部分地点都使用“手”或以“手”为词根构成的词。“手”在汉语方言里不存在词根差异。 2.2 “脚”的说法 在全国930个地点里,“脚”的说法可归纳为以下五种类型: ①脚:即单音词“脚”,计788点。 ②脚~X:即一个点既说单音词“脚”,又说别的词,计5点。 ③脚-:即“脚”加上其他语素构成的词,计25点。 ④骹:即单音词“骹”,计110点。  ⑤骹~X:即一个点既说单音词“骹”,又说别的词,计2点。  第②、③、⑤类说法的具体词形、点数和方言点见表2。  表2   词形 点数 地理分布 ② 脚~脚骨 4 浙江鄞县、东阳、松阳。广西北海 脚~脚梗 1 浙江磐安 ③ 脚丫子 6 内蒙古赤峰。河北围场、承德、晋州。天津。山东临邑 脚片子 4 新疆吐鲁番。内蒙古临河、鄂尔多斯。陕西神木 脚板子 8 内蒙古呼和浩特、集宁、太仆寺。河北张北。山西偏关、代县、灵丘、太原 脚板儿 1 河北阳原 脚骨 2 浙江镇海、浦江 脚杆 3 贵州大方、都匀、安龙 脚屋= 1 广东吴川。 ⑤ 骹~骹骨 2 福建晋江、南安。 第①-③类共计818点,其性质跟“手”的①-③类一样,都可视为“脚”类。第④、⑤两类以“骹”为词根,可称为“骹”类。“骹”类与“脚”类是词根的不同,表现出重要的方言差异。 2.3 地理分布 图1表示汉语方言里“手”和“脚”两个概念的说法及其地理分布情况。为了简明起见,地图上只标出“特殊说法”的分布情况,即“手”的第②、③类说法,“脚”的第②-⑤类说法。其中“脚”的第④、⑤类说法(“骹”类)用阴影显示。其余未标出说法的调查点均使用单音词“手”和“脚”。(因版面所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缩小比例后放在地图的左上角) 图1 “ 手”和“脚”的说法 从图1可以看到,单音词“手”、“脚”占据了全国大部分地区,“骹”很地分布在闽语区(福建、台湾、海南三省的大部分地区,广东省潮汕地区和雷州半岛,浙江省东南角)以及与福建闽语相邻的浙西南、赣东吴语地区,其余说法则零星地分布在单音词“手”和“脚”、“骹”的分布区内。就“手”的说法而言,除了河北唐县、云南保山、宁夏隆德、四川盐亭和旺苍5点说“巴掌”、“爪子”、“爪爪”以外,其余使用“手-”(包括与“手”一点多说的)的地点除陕西平利1点外均分布在长江以南地区。就“脚”的说法而言,“骹-”(即“骹骨”)分布在福建,“脚-”(包括与“脚”一点多说的)在长江南北都有分布,但以长江以北地区为主,并在河北、山西、内蒙古三省区交界地区形成了一个较大范围的连续性分布。 以“手”、“脚”、“骹”为词根构成的“手巴掌”、“手骨”、“手杆”、“脚丫子”、“脚板儿”、“脚骨”、“脚杆”、“骹骨”等等,都是对“手”、“脚”、“骹”的进一步形象化、生动化描述。在一些方言里,“手-”、“脚-”、“骹-”比单音词更为常用(例如浙江鄞县),甚至取代了单音词(例如贵州大方)。不管今天的情况如何,可以认为,所有“手-”、“脚-”、“骹-”都是在单音词“手”、“脚”、“骹”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也就是说,今天使用“手-”、“脚-”、“骹-”的地点以前应该也是单音词“手”、“脚”、“骹”的分布区,那些“手~手-”、“脚~脚-”、“骹~骹-”一点多说的地点正好反映了新旧两种形式共存的状态。 值得注意的是,“手-”、“脚-”、“骹-”等创新形式以长江为界,呈现出截然不同的两种形态: 长江以北:手巴掌;脚丫子、脚片子、脚板子、脚板儿。 长江以南:手骨、手梗、手杆、手拐子;脚骨、脚梗、脚杆;骹骨。(广东龙门的“手仔”由“手”加小称后缀“仔”构成,广东吴川的“脚屋=”后字本字不明,这两点暂且不论) 长江以北地区的创新形式全部着眼于“手掌”、“脚掌”本身(即使不以“手”为词根的创新形式“巴掌”、“爪子”、“爪爪”也是如此),而长江以南地区的创新形式则全部着眼于整个上肢或整个下肢。这无疑是与这两个地区对“手”、“脚”的词义的理解直接相关的。(参看本文第三节) “骹”的分布基本上与闽语区重合。在闽语区内所有地点都说“骹”,没有例外。在“骹”类同言线内只有11个非闽语的方言点:福建西部的明溪(客家话),福建西北角的浦城,浙江西南部的开化、常山、江山、衢县、遂昌、龙泉、庆元,江西东部的玉山、广丰(以上均为吴语)。由此可见,“骹”是闽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别性特征词(李如龙2002),明确地显示了闽语与其他汉语方言的分野,同时也显示了闽语与其北边相邻的吴语上丽片(旧称处衢片)之间的密切关系。   三  汉语方言里“手”和“脚”的词义及其地理分布   3.1 “手”和“脚”的词义 本节讨论汉语方言里表示“手”、“脚”的词具体词义。为了叙述方便,下文中把汉语方言里所有表示“手”的说法(手、手仔、手巴掌、巴掌、爪子、爪爪、手骨、手梗、手杆、手拐子)都称作“手”(用楷体表示),把所有表示“脚”的说法(脚、脚丫子、脚片子、脚板子、脚板儿、脚骨、脚梗、脚杆、脚屋=、骹、骹骨)都称作“脚”(用楷体表示)。 如上文所述,在普通话里,单音词“手”、“脚”专指“手”(腕下部分)、“脚”(踝下部分),全国多数地区的方言也是如此。但也有很多方言(基本上位于长江以南地区,姑且称为“江南方言”),“手”、“脚”并不是专指手、脚,而是分别指上肢、下肢。换句话说,“手”的意思包括“手和臂”,“脚”的意思包括“脚和腿”。例如吴语汤溪方言“大手”是指“右上肢”,“细手”是指“左上肢”,“大脚”是指“右下肢”,“细脚”是指“左下肢”。在江南方言里,如果需要专门指手、脚或臂、腿时,仍可以用“手”、“脚”来表示。例如汤溪方言可以说“洗手”、“洗脚”,也可以说“渠个手跌断罢他的胳膊摔断了”、“渠个脚阔=断罢他的腿压断了”。从普通话的立场来看,江南方言的“手”、“脚”似乎既可以用作统称,也可以用作分称。不过,从方言的立场来看,在他们的概念系统里,其实不一定有“手”与“臂”、“脚”与“腿”的截然对立。就像“奶”一词,有时指乳房,有时指乳汁,有时则不太清楚是指乳房还是指乳汁(例如“小孩吃奶”)。又如“衣服”一词,有时是上衣和裤子的总称,有时专指上衣,有时则无所谓指其中哪个意思(例如“她在洗衣服”)。因此,我们认为,江南方言的情况是,“手”、“脚”的基本意义是指上肢或下肢,如果说话时所指的物体只是上肢或下肢的某一部分,仍可使用“手”、“脚”,而不必使用其他不同的词。 在全国930个调查点里,“手”和“脚”的词义情况可分为以下两类: ①“手”专指手,“脚”专指脚:计334点。 ②“手”指上肢(包括手和臂),“脚”指下肢(包括脚和腿):计596点。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第②类的分布点数比第①类多,但实际上第①类的分布区域比第②类要大。这是因为“汉语方言地图集”的调查点不是平均分布的,在东南方言地区是一个县设一个调查点,在官话和晋语地区是3-4个县设一个调查点。 3.2 地理分布 图2表示汉语方言里“手”和“脚”两类说法的词义及其地理分布情况。 图2  “手”和“脚”的词义 从图2可以看到,“手”和“脚”的两类词义大致上以长江为界,长江以北为①类(可称为“江北型”),长江以南为②类(可称为“江南型”)。不一致的情况见表3。 表3   点数 方言点 方言区 长江以北的②类点 20 四川资中。重庆大足、重庆、忠县、云阳。湖北英山、蕲春、武穴。安徽和县。江苏如皋、南通、如东。 官话 安徽宿松、太湖、望江、怀宁。 赣语 江苏靖江、通州、海门、启东。 吴语 长江以南的①类点 49 云南保山、马龙。四川长宁、古蔺。重庆綦江、秀山。湖北恩施、鹤峰、秭归、宜都、石首、鄂州。湖南永顺、临澧、安乡。安徽马鞍山、芜湖市、郎溪、广德、宁国。江苏丹徒。 官话 湖南吉首。 湘语 安徽池州、铜陵、当涂、芜湖县、宣城、繁昌、南陵、泾县。江苏溧水、高淳。浙江安吉、湖州、武康、德清、嘉善、海盐、海宁、崇德、分水、杭州、富阳、桐庐、慈溪、奉化、宁海、象山、舟山。 吴语 长江以北的②类点(江南型)只有20个,而且都紧贴长江分布。其中点数比较集中的有两个地区,一是皖西南和鄂东地区,二是江苏南通一带。如果看一下汉语方言分布图,就可以发现这两个地区正好是两只突破长江、伸向官话地区的“东南方言之角”,前者赣语,后者吴语(事实上,位于长江以北的东南方言也只有这两只“角”)。这表明长江以北的江南型分布主要是东南方言特征的表现,或其影响所致。 长江以南的①类点(江北型)有49个,也都分布在长江沿岸或离长江不远的地区,其中点数最集中的有两个地区,一是湖北西南部、湖南西北部以及重庆南部、四川东南角地区,二是安徽东南部、浙江北部地区。前者为西南官话,后者主要为吴语,但安徽马鞍山、芜湖市、郎溪、广德、宁国5点是官话,其中马鞍山、芜湖市、郎溪是江淮官话,广德是河南移民方言,宁国是湖北移民方言。从汉语方言分布图上看,在长江以南,鄂湘渝交界地区和皖苏沿江地区正好是踏在东南方言头上的两只“官话之脚”,因此,这两块地区的江北型分布可能是随着官话南下而形成的。但在苏皖浙交界地区甚至浙江宁波、舟山地区的北部吴语里出现大量的江北型点(27点),显得格外突兀。不过,此一江北型分布区的西端正好与上述皖东南官话区相连,二者之间应该存在着某种联系。 在长江以南的其余广大地区,“手”和“脚”的词义的分布与方言区之间不存在对应关系。不仅吴闽粤客赣湘等大方言之间没有区别,东南方言与官话之间也没有区别。 从总体上看,长江以北的②类点和长江以南的①类点都沿长江分布,并与长江北岸的①类点、长江南岸的②类点一起形成了一条以长江为轴心的①、②类的混合过渡带。从图2还可以看出,这条混合过渡带的主要区域位于长江南岸。 如上文所述,“手”的本义是手,“脚”的本义是小腿。经过一定的历史发展,北方地区的“手”、“脚”演变为专指手、脚,而南方地区的“手”、“脚”(及“骹”)则演变为指上肢、下肢。我们推测,随着北方汉语的扩散运动,江北型的“手”、“脚”不断向南方推进,最终到达长江地区。但是,东西流向的长江天险对来自北方的新形式起到了阻挡作用,致使江北型的“手”、“脚”未能顺利地继续向南推进,而只是在长江南岸形成了一些小块和零星的分布。 ①、②类的混合过渡带主要位于长江南岸而不是北岸,有力地支持了上述推测。假如新形式的扩散是由南方发起的,长江南岸(例如鄂湘渝交界地区和皖南浙北地区)不应该成为扩散的禁区,①、②类的混合过渡带将会主要出现在长江北岸。 本文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总结归纳了汉语方言里“手”、“脚”的说法、词义及其地理分布情况。研究发现,在各地汉语方言里,“手”、“脚”的词义均具有平行性,即在同一地点,“手”、“脚”要么都是专指手、脚,要么都是指上肢、下肢。研究还发现,长江(不仅仅是其中下游部分)是汉语南北方言之间的一条重要分界线。在“汉语方言地图集”课题的调查研究过程中,我们注意到“溪”的声母、“下雨”、“‘猪舌头’的婉称”等条目的地理分布也与长江有关。随着研究的深入,我们相信“长江线”在汉语方言分布中的意义将会被逐渐揭示出来。   参考文献 邓 明1996  杨氏“足”字说补正,《古汉语研究》第3期。 李如龙2000  《汉语方言的比较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 李云云2004  汉语下肢语义场的历史演变,《绵阳师范学院学报》第1期。 汪维辉2000  《东汉-隋常用词演变研究》,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 王  力主编2000  《王力古汉语词典》,北京:中华书局。 张雪梅2007  “脚”有“足”义始于西汉中期,《古汉语研究》第2期。 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澳大利亚人文科学院1987  《中国语言地图集》,香港朗文出版(远东)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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