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长期股权投资

2012-03-06 34页 doc 272KB 30阅读

用户头像

is_805725

暂无简介

举报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讲解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产经营日趋多元化,除传统的对原材料投入、加工、销售获取利润外,通常采用投资、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拓宽生产经营渠道、提高获利能力,其中,投资是经常发生的。投资是企业为了获得收益或实现资本增值向被投资单位投放资金的经济行为。 企业对外进行的投资,可以有不同的分类。从性质上划分,可以分为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等;从持有期间划分,可以分为短期投资与长期投资;从管理层持有意图划分,可以分为交易性、可供出售、持有至到期的投资等。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仅规范企业持有的长期...
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讲解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产经营日趋多元化,除传统的对原材料投入、加工、销售获取利润外,通常采用投资、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拓宽生产经营渠道、提高获利能力,其中,投资是经常发生的。投资是企业为了获得收益或实现资本增值向被投资单位投放资金的经济行为。 企业对外进行的投资,可以有不同的分类。从性质上划分,可以分为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等;从持有期间划分,可以分为短期投资与长期投资;从管理层持有意图划分,可以分为交易性、可供出售、持有至到期的投资等。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仅企业持有的长期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共4章17条,其中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初始计量,第三章为后续计量,第四章为披露。该准则系统规范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持有期间账面价值的调整和损益的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等内容。 第一节 长期股权投资概述 一、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的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外币长期股权投资的折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9 号——外币折算》。 (二)本准则未予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的权益性投资在范围上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 (二)企业持有的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 (三)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 (四)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可见,《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企业持有的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二是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除上述情况以外,企业持有的其他权益性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包括为交易目的持有的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在重大影响以下、且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等。 二、股权购买日的确定   公司购买其他企业,应以被购买企业对净资产和经营的控制权实际上转让给购买公司的日期作为购买日,即被购买企业以其净资产和经营的控制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并且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购买公司为标志;购买公司以被购买企业净资产和经营的控制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为标志。 在具体实务中,只有当保护相关各方权益的所有条件均被满足时,才能认定控制权已经转让给了购买公司。这种条件包括: (1)购买已获股东大会通过,并已获相关政府部门批准; (2)购买公司和被购买企业已办理必要的财产交接手续; (3)购买公司已支付购买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 (4)购买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被购买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从其活动中获得利益或承担风险等。 例1:B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A公司拥有B公司51%的股份。B公司拥有C公司51%的股份,D公司拥有E公司80%的股份。     (1)2007年12月1日,B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资产重组议案》,具体内容及有关资料如下:     ①B公司将所拥有的C公司51%的股份转让给A公司,双方于2007年11月29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规定,C公司51%的股份经评估确认的价值为15 000万元,双方协议价格为14 000万元,B公司对C公司投资的账面价值为9 000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为:冲抵A公司应收B公司的欠款4 000万元;其余10 000万元作为A公司欠B公司的款项。该协议于2007年11月30日按法律规定已经有关方面批准,于2007年12月1日生效并执行。A公司与B公司于2008年1月10日办理了股权划转手续。     ②B公司购买D公司所拥有的E公司80%的股份,双方于2007年11月29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规定,E公司80%的股份经评估确认的价值为15 000万元,双方协议价格为14 000万元,D公司对E公司投资的账面价值为8 500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为:B公司以应收A公司购买C公司股份的欠款10 000万元抵偿所购买E公司股份的价款;其余4 000万元作为对D公司的欠款。该协议于2007年11月30日按相关法律规定已经有关方面批准,于2007年12月1日生效并执行。B公司与D公司于2007年12月1日办理了股权划转手续。     (2)A公司将所拥有的B公司51%的股份转让给 D公司,双方于2007年11月29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规定,B公司51%的股份经评估确认的价值为17 000万元,双方协议价格为16 000万元,A公司对B公司投资的账面价值为9 500万元。D公司分二次付款,第一次受让20%的股份,受让价格为6 400万元,于2007年12月31日支付;第二次受让31%的股份,受让价格为9 600万元,于2008年2月20日支付。上述价款已在协议规定期间内支付。证券监管部门于2008年1月10日同意豁免D公司履行全面收购要约义务。该协议于2007年11月30日按相关法律规定已经有关方面批准,于2007年12月5日生效并执行。D公司购买B公司51%股份于2008年3月1日办理了股权划转手续。     要求:(1)根据上述资料,清说明B公司可否在2007年度确认出售C公司股份的收益,并简要说明理由。     (2)根据上述资料,请说明对于E公司2007年12月份的利润,B公司可否按照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并简要说明理由。     (3)根据上述资料,清说明A公司可否在2007年度确认转让20%B公司股份的收益并简要说明理由。     (4)B公司购买E公司股份,以及D公司购买B公司股份时,E公司、B公司是否应当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并简要说明依据和理由。 根据上述要求分析如下:     (1)B公司不能在2007年度确认出售C公司股权的收益。因为:①股权划转手续是在2008年1月10日办理的,在尚未办妥股权划转手续前,A公司不具有实质上控制C公司的能力,且也不能从C公司的经营中获取利益,B公司出售C公司股权的交易并未完成;②按照股权转让日规定,购买公司已支付购买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是指购买公司用现金及银行存款支付购买价款的大部分,而不包括以债权方式支付的购买价款。A公司不是以现金或银行存款支付购买价款,而是以冲抵B公司债权和形成新的债务方式支付的;③B公司出售C公司股权在2007年不符合股权转让日的条件。     (2)B公司不能将E公司2007年12月份的利润按照权益法核算纳入B公司的利润表。因为:①按照股权购买日规定,购买公司已支付购买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是指购买公司用现金及银行存款支付购买价款的大部分,而不包括以债权方式支付的购买价款。B公司不是以现金或银行存款支付购买价款,而是以冲抵债权和形成新的债务方式支付的;②B公司购买E公司股权在2007年不符合股权购买日的条件。     (3)A公司不能在2007年度确认转让B公司200股权的收益。因为,①股权划转手续是在2008年3月1日办理的,在尚未办妥股权划转手续前, D公司不具有实质上控制B公司的能力,且也不能从B公司的经营中获取利益,A公司出售B公司股权的交易并未完成;②A公司出售B公司股权在2007年不符合股权转让日的条件。    (4)B公司和E公司不能按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应按原账面价值记账。因为,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公司购买其他企业的部分股权时,被购买企业的账面价值应当保持不变。 三、与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几个概念 (一)控制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关于控制的理解及具体判断,见本第三十四章“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介绍。 (二)共同控制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共有的控制。与联营企业等投资方式不同的特点在于,合营企业的合营各方均受到合营合同的限制和约束。一般在合营企业设立时,合营各方在投资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在所设立合营企业的重要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必须由合营各方均同意才能通过。该约定可能体现为不同的形式,例如可以通过在合营企业的章程中规定,也可以通过制定单独的合同作出约定。共同控制的实质是通过合同约定建立起来的、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共有的控制。 实务中,在确定是否构成共同控制时,一般可以考虑以下情况作为确定基础:(l)任何一个合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2)涉及合营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3)各合营方可能通过合同或协议的形式任命其中的一个合营方对合营企业的日常活动进行管理,但其必须在各合营方已经一致同意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范围内行使管理权。 (三)重大影响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实务中,较为常见的重大影响体现为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通过在被投资单位生产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的发言权实施重大影响。投资企业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低于20%的,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重大影响。企业通常可以通过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形来判断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这种情况下,由于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并享有相应的实质性的参与决策权,投资企业可以通过该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经营政策的制定,达到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2)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包括股利分配政策等的制定。这种情况下,因可以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可以为其自身利益提出建议和意见,从而可以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有关的交易因对被投资单位的日常经营具有重要性,进而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到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 (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这种情况下,通过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有权力负责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活动,从而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因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依赖投资企业的技术或技术资料,表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一方面应考虑投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同时要考虑企业及其他方持有的现行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如被投资单位发行的现行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第二节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在明确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后,应当确定各种方式下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起点。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初始投资成本入账。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应分别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两种情况确定。 一、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区分企业合并的类型,分别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三条规定,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在按照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着权益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时,其前提是合并前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应当一致。企业合并前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在以被合并方账面所有着权益为基础确定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时,首先应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合并方与被合并方的会计政策。在按照合并方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基础上,计算确定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具体的账务处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或借记有关负债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为借方差额的,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例1:某集团内一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账面价值为1 000万、公允价值为1 600万元的库存商品作为对价,取得同一集团内另外一家企业60%的股权。合并日被合并企业的账面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 500万。为简化,假定不考虑增值税以及其他相关税费,相关资产没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则: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为900万,差额100万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9 000 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 000 000 贷:库存商品 10 000 000 如资本公积不足冲减,冲减留存收益。 例2:20×6年6月30日,P公司向同一集团内S公司的原股东定向增发1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市价为8.68元),取得S公司100%的股权,并于当日起能够对S公司实施控制。合并后S公司仍维持其独立法人资格继续经营。两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合并日,S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总额为4404万元。   S公司在合并后维持其法人资格继续经营,合并日P公司应确认对S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成本为合并日享有S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S公司 4 040 000     贷:股本 10 000 000     资本公积——股本缢价 34 040 000 (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方应当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 1.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用作合并对价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损益。 例3:A公司于20×6年3月31日取得B公司70%的股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能够控制B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为核实B公司的资产价值,A公司聘请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对B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支付评估费用200万元。合并中,A公司支付的有关资产在购买日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如表3—1所示。本例中假定合并前A公司与B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表1 20×6年3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土地使用权(自用) 40 000 000 64 000 000 专利技术 16 000 OOO 20 000 000 银行存款 16 000 000 16 000 000 合计 72 0OO OOO 10 000 0OO   注:A公司用作合并对价的土地使用权和专利技术原价为6 400万元,至企业合并发生时已累计摊销800万元。 本例中因A公司与B公司在合并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应作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处理。A公司对于合并形成的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进行的政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102 000 000     累计摊销 8 000 000     贷:无形资产 64 000 000      银行存款 18 000 000     营业外收入 28 000 000 2.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企业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换交易的成本之和。其中:达到企业合并前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的成本应为原账面余额加上购买日为取得进一步的股份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达到企业合并前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等方法核算的,购买日应对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调整至最初取得成本,在此基础上加上购买日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购买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例4:A公司于20×5年3月以8 000万元取得B公司30%的股权,因能够对B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对所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于20×5年确认对B公司的投资收益300万元。20×6年4月,A公司又斥资10 000万元取得B公司另外30%的股权。本例中假定A公司在取得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后,B公司并未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A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A公司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未计提任何减值准备。   本例中A公司是通过分步购买最终达到对B公司实施控制,形成企业合并。在购买日,A公司应进行以下会计处理(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影响):   借:盈余公积 3 000 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7 0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300 000 OOO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100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100 000 000   购买日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8 300-300)+10 000=18 000万元 3.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也应当计入企业合并成本,该直接相关费用不包括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也不包括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 4.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购买方应当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具体的账务处理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购买日按企业合并成本(不含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支付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或借记有关负债科目,按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涉及以库存商品等作为合并对价的,应按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并同时结转相关的成本。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例5:2007年1月1日,甲公司以一台固定资产和银行存款200万元向乙公司投资(甲公司和乙公司不属于同一控制的两个公司),占乙公司注册资本的60%, 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为8000万元,已计提累计折旧500万元,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0万元,公允价值为7 600万元。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73 000 000     累计折旧               5 000 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 000 000     贷:固定资产               80 000 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200+7 600) 78 0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73 000 000       银行存款               2 000 000       营业外收入              3 000 000   例6:2007年5月1日,甲公司以一项专利权和银行存款200万元向乙公司投资(甲公司和乙公司不属于同一控制的两个公司),占乙公司注册资本的70%, 该专利权的账面原价为5000万元,已计提累计摊销600万元,已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00万元,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200+4 000)    42 000 000     累计摊销               6 000 0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 000 000     营业外支出              2 000 000     贷:无形资产               50 000 000       银行存款               2 000 000   例7:甲公司2007年4月1日与乙公司原投资者A公司签订协议,甲公司和乙公司不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公司。甲公司以存货和承担A公司的短期还贷款义务换取A持有的乙公司股权,2007年7月1日合并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 000万元,甲公司取得70%的份额。甲公司投出存货的公允价值为500万元,增值税85万元,账面成本400万元,承担归还贷款义务200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7 850 000     贷:短期借款               2 000 000       主营业务收入             5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4 000 000     贷:库存商品               4 000 000   注:合并成本=500+85+200=78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等其他方式(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四条规定,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一)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四条规定:“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规定:“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应收项目处理,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例8:甲公司于20×6年2月10日自公开市场中买入乙公司20%的股份,实际支付价款16 000万元。另外,在购买过程中支付手续费等相关费用400万元。甲公司取得该部分股权后能够对乙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 甲公司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其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164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164 000 000 (二)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四条规定:“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根据上述规定,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有明确市价的,应当以该证券的市价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依据,同时考虑该证券的交易量、是否存在限制性条款等因素的影响;所发行权益性证券不存在公开市场,没有明确的市价可供遵循的,则应考虑以被购买股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 值得说明的是,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等的手续费、佣金等与权益性证券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不构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该部分费用应自权益性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权益性证券的溢价收入不足的,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例9:2007年3月1日,甲公司通过增发6 000万股本公司的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取得A公司20%的股权,按照增发前后的平均股价计算,该6 000完股股份的公允价值为10 400万元。为增发该部分股份,甲公司向证券承销机构等支付了400万元的佣金和手续费。假定甲公司取得该部分股权后能够对A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 本例中甲公司应当以所发行股份的公允价值作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成本)    104 000 000     贷:股本                60 000 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4 000 000 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的佣金和手续费,应冲减权益性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4 000 000 (三)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对第三方的投资作为出资投入企业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四条规定:“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企业应当确认对第三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该项出资形成的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资本或股本溢价)。 投资者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值明显不公允的,应当按照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所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计入企业实收资本金额之间的差额,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或股本溢价)。 在确定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时,有关权益性投资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参照活跃市场中的市场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无法按照市场信息确定其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应当按照一定的估值技术等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价值作为其公允价值。 具体的账务处理为: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例10:2007年8月1日,A公司接受B公司投资,B公司将持有的对C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投入到A公司。B公司持有的对C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为8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A公司和B公司投资合同约定的价值为1 000万元,A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 000万元,B公司投资后持股比例为20%。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成本)    10 000 000     贷:实收资本——B公司          10 000 000 例11:A公司设立时,其主要出资方之一甲公司以其持有的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出资投入A公司。投资各方在投资合同中约定,作为出资的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作价4000万元。该作价是按照B公司股票的市价经考虑相关调整因素后确定的。A公司注册资本为16 000万元。甲公司出资占A公司注册资本的20%。取得该项投资后,A公司根据其持股比例,能够派人参与B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 本例中,A公司对于投资者投入的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应进行的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40 000 000 贷:实收资本 32 000 0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8000 000 (四)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四条规定:“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以支付非现金资产作为对价的,应当按照支付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的非现金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其市场价格作为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可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经适当调整后作为其公允价值;既不存在活跃市场,也无法取得同类或类似资产市价的,应当以该项资产预计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或其他合理的方法估计的价值作为其公允价值。 例12:甲企业为一般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增殖税税率为17%。该公司于2003年1月1日以自制的原材料对乙企业投资,占乙企业注册资本的5%,甲企业对该项投资长期持有。投出原材料的账面余额为9 500 000元,该项原材料已计提减值准备30 000元,该原材料的市价为9 500 000元。假定上述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甲企业对该项投资应作如下会计处理(假设不考虑另支付的相关税费):    初始投资成本=(9 500 000-30 000)+1 615 000=11 085 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              11 085 000      存货跌价准备                      30 000      贷:原材料                                9 5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615 000  例13: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7年1月20日,A公司与D公司签订资产置换协议,以一幢房屋及部分库存商品换取D公司所持有E公司股权的40%。上述协议涉及的股权及资产的所有权变更手续于2007年4月1日完成。资产置换日,A公司换出的房屋账面原价为2 200万元,已计提折旧为3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为100万元,其公允价值为2 200万元;换出的库存商品实际成本为2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该部分库存商品的市场价格和计税价格均为240万元。A公司获得E公司股权后对E公司有重大影响。2007年4月1日,E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 500万元(假定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相等)。2007年度,E公司实现净利润的情况如下:l至3月份实现净利润340万元;4月至12月份实现净利润800万元,假如不考虑其他税金。假定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不具重要性。   要求:编制A公司2007年对E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会计分录。   (1)2007年4月1日   借:固定资产清理               18 000 000     累计折旧                 3 000 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 000 000     贷:固定资产                  22 000 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E公司(成本) (2 200+240×117%) 24 808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8 000 000       主营业务收入                2 4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40×17%) 408 000       营业外收入                 4 00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 000 000     贷:库存商品                  2 000 000   按照E公司权益份额计算5500×40%=2200万元,投出资产公允价值大于享有对方权益份额不作调整。   (2)2007年12月31日   因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不具重要性,所以按被投资单位账面利润进行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E公司(损益调整) (800×40%)    3 200 000     贷:投资收益                 3 200 000   例14:如果上题2007年4月1日,E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6 50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   A公司投资日的会计分录。   E公司权益份额计算6 500×40%=2 600万元,投出资产公允价值小于权益份额部分记入当期损益并调整投资账面价值。   借:固定资产清理               18 000 000     累计折旧                 3 000 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 000 000     贷:固定资产                 22 000 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E公司(成本) (2 200+240×117%) 24 808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8 000 000       主营业务收入               2 4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40×17%)  4 080 000       营业外收入               400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 000 000     贷:库存商品                 2 000 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E公司(成本)(2 600-2 480.8) 1 192 000     贷:营业外收入               1 192 000 (五)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四条规定:“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确定”。 例15:A公司应收D公司账款余额为300万元,因D公司发生财务困难,A公司同意D 公司用其持有E公司的一项长期股权投资抵偿账款。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为26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270万元。A公司取得对E公司股权投资后也作为长期股权投资。   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假定按照权益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E公司(成本)     2 700 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300 000     贷:应收账款                3 000 000 三、投资成本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规定,无论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处理。 也就是说,企业在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股利”处理,构成企业的一项债权,其与取得的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应该作为两项金融资产分别处理。 例16:2007年4月1日,甲公司从证券市场上购入丁公司发行在外1 000万股股票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每股8元(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5元),实际支付价款8 000万元,另支付相关税费40万元。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假定按照权益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丁公司(成本)    75 400 000     应收股利 (1 000×0.5)              5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80 400 000 第三节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企业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主要目的是为了取得投资收益,当然如发生投资不利也要承担投资风险所导致的损失。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程度及是否存货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否可靠取得等进行划分,应当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核算,调整长期股权的账面价值并确认投资损益。 一、长期股权投资损益的确认  (一)确认损益的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和损失如何确认,是股权投资会计中的重要问题。长期股权投资有两种收益观点,由此产生两种损益确认方法:    1.以收到利润或现金股利时确认收益。这种观点认为,股权投资成本是企业取得被投资单位股权时的实际支出,一项投资能够获得多少利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分回多少利润或现金股利,当处置某项股权投资时,计算该项投资累积获得的收益是实际分回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以及处置该项投资时实际收回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的合计。在这种观点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收到利润或现金股利时确 认为投资收益。这种方法通常可称为成本法,在这种方法下,期末长期股权投资一般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采用这种收益观点确认收益,能反映企业实际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情况。 2.按所持股权所代表的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确认收益。这种观点认为,股权代表股东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利益或损失,当被投资单位产生利润而增加所有者权益时,投资企业应按投资比例确认投资收益,同时增加投资的账面价值;反之,若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而减少所有者权益时,投资企业应按投资比例计算应分担的份额,确认为投资损失,同时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这种确认损益的方法,通常称为权益法。在这种方法下,期末长期股权投资一般按投资成本及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投资后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增减份额计价。 上述两种收益确认观点,在实际运用中还需视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所具有的控制或影响能力而定。 长期股权投资什么情况下采用成本法,什么情况下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在投资持股未达到一定比例的情况下,不可能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但起决定因素的是投资企业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能力,或是否能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当投资企业持股比例达到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或能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可见,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重大影响,是采用成本法还是采用权益法的前提。    从理论上讲,成本法与权益的主要差异在于,成本法是将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视为两个独立的法人,两个会计主体,投资企业只在收到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或对利润或现金股利的要求权实现时,才确为投资效益。这种方法与收付实现制相近,收益实现符合谨慎原则;而权益法是将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视为一个经济个体,虽然从法律意义上讲他们是两个法律主体,在损益的确认上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所以,在被投资单位产生损益时,投资企业应相应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作为投资损益。  (二)成本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五条规定,下列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本准则第七条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 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
本文档为【长期股权投资】,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