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隶书的异写

隶书的异写

2012-03-14 11页 pdf 1MB 28阅读

用户头像

is_864384

暂无简介

举报
隶书的异写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二)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能力业绩条件 (一)能力条件 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能独立承担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的指导或咨询工作。...
隶书的异写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二)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 能力业绩条件 (一)能力条件 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能独立承担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的指导或咨询工作。 (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以奖励证书为据,下同)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2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加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 2、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点工程(包括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下同)、科研、技术创新(包括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等,下同)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以成果鉴定书为据,下同),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并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 5、主持完成省、市重要骨干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2项,并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有2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下同),其发明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利税600万元以上(要有税务部门的证明,下同)。 7、解决生产建设中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 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创见性的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正高级工程师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1项或二等奖2项。 (二)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研究、设计,在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上起到了主导作用,并具有国内领先水平。 (三)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在SCI(科学引文索引)或EI(工程引文索引)上收录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 教授级高工评审条件如下: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评审条件 1、具有系统、坚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全面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最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任现职期间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或正式出版本专业专著或译著,专业水平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者。 2、工作业绩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组织和解决过省以上重点工程项目、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改项目、重大新产品开发项目以及重大引进项目的关键性问题,已被相应主管部门认可,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者。 (2)在本专业研究或开发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获得国家三等奖(指国家四大奖)以上或省部科技成果、科技推广、科技进步、星火奖等一等奖以上主要贡献者,或有创造性技术专著、论文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填补国内空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 (3)主持和组织过重要技术经济活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技术改造、计量、标准、科技情报工作中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成果,其综合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在科技管理中具有独到见解或论述,经实践获得显著成效者。 3、在工作中指导过或能指导本专业其他高级工程师的工作,或已培养、指导过研究生者。 4、学术论文要求:在科研设计院所、企业技术设计研究部门工作的申报对象,必须有至少1篇作为第一作者在全国性刊物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或作为第一作者的著作);在企业生产一线的 申报对象,必须有至少1篇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并收入论文集)的学术论文,或至少1 篇高新技术项目、重大技术创新项目、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工艺突破的专题研究报告。 (三)资历要求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含)以上。 (四)考核要求 高级工程师任期(至少近三年)业绩考核合格(含)以上。 (五)破格晋升条件 为培养选拔中青年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对符合其他评审申报条件,并在工作业绩方面表现突出,年龄在40周岁以下,实际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不满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允许提前一年推荐评审;若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允许不受学历、资历限制: 1、在本专业研究或开发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获得省部科技成果一等奖或国家三等以上奖(指国家四大奖)的主要技术贡献者。 2、组织实施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主要技术贡献者。 3、组织实施对我省工业经济发展、企业技术进步有重大影响的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主要技术贡献者。 4、组织实施对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贡献者。 (六)外语要求 1、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统一参加A级考试,申报副高级(含不分正、副高级别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参加B级考试,对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分数线的,在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对达到省定标准分数线的,在两年内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免于参加相应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一)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荣获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 (二)年满50周岁。 (三)曾在国外留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 (四)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五)取得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三级以上合格证书的。 (六)正式出版过译著,译文5万汉字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译文包括汉译外和外译汉)。 (七)通过WSK、GRE、GMT、托福等考试,以及中央有关部委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或经组织批准,在国外连续进修1年以上。 (八)通过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中级者,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考试高级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九)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 (十)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援疆、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十一)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十二)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3、长期在野外从事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建筑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上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职称外语成绩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 4、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申报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七)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根据浙人专〔2006〕58号文件等有关规定)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2006年底前取得的《山东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dows2000/xp & office)》,在2007年底前仍可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职务的依据。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一)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留学回国人员; (三)转评专业技术资格的; (四)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 (五)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 (六)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设区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七)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八)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九)乡镇基层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
本文档为【隶书的异写】,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