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浅谈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

2012-03-16 16页 doc 41KB 7阅读

用户头像

is_613691

暂无简介

举报
浅谈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浅谈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 王 政 按照我国现行税制,增值税的管理采用进销项核算的办法,因此,进项和销项的核算自然成了增值税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在销项的核算上如何足额计算销售收入是一个难题;而多达六种的进项抵扣凭证又是税收管理上的另一个难题。本文旨在通过对现有的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从加强和完善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的角度,提出一些粗浅想法。 一、   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的现状 当前,我国增值税税制这一链条中主要有以下抵扣凭证。 1、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经营活动中的重要商事凭证,且...
浅谈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
浅谈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 王 政 按照我国现行税制,增值税的管理采用进销项核算的办法,因此,进项和销项的核算自然成了增值税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在销项的核算上如何足额计算销售收入是一个难;而多达六种的进项抵扣凭证又是税收管理上的另一个难题。本文旨在通过对现有的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的,从加强和完善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的角度,提出一些粗浅想法。 一、   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的现状 当前,我国增值税税制这一链条中主要有以下抵扣凭证。 1、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经营活动中的重要商事凭证,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对增值税的计算和管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已全面纳入到防伪税控系统管理。通过防伪税控系统,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通过该系统进行84位密码加密;纳税人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都必须由税务部门进行解密认证相符方能抵扣;存根联和抵扣联信息也是通过该系统采集上传比对;比对不符的发票则交由当地税务部门进行实地稽核。整个防伪税控系统是一个严密、科学的系统,从理论和实际上讲基本杜绝了原来存在的专用发票虚开(主要是指大头小尾)及假票等问题。 2、海关完税凭证 海关完税凭证是指纳税人进口货物缴纳由海关代征的进口货物增值税时取得的完税凭证,纳税人可以凭此凭证向税务部门据实申报抵扣已缴纳的税款。 3、货物运输发票 货物运输发票是指纳税人从承运单位取得的货物运输费用支付凭证。纳税人凭此可以抵扣运费金额7%的税款。由于货物运输业由地税征管,而税款抵扣则由国税部门管理,所以,货物运输发票的管理实际上牵涉到国地税两个部门。 4、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部分省、市为普通发票) 为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实行免税政策,为方便经营,规定经相关认定确认有经营资格的企业开出的“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或普通发票)”可以按销售额的10%抵扣税款 5、农副产品收购凭证。由具有农副产品收购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在收购农副产品时自填自开,扣除率由原10%提高到13%。 6、税务部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是为了小规模纳税人经营的需要,由税务部门根据其实际经营业务为其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率有4%和6%二种,目前已全面纳入了防伪税控系统中。 二、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凭证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全国范围内,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全面纳入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从理论上讲应该是不存在管理漏洞的,但客观实际纷繁复杂,目前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体外循环”问题。我国增值税是建立在“以票控税、层层开票、环环抵扣”的“链条式”管理的基础上的,其前提是纳税人所有进货都应取得进项发票,所有销售都必须计入销售中。但在现实中,不管是生活资料还是生产资料,都有大量商品的最终环节未开具发票,而这些“无票销售”收入未统计计入销售总额中,从而使一些纳税人通过隐匿销售额的方式进行偷逃税款。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导致了增值税制中存在着大量的“体外循环”现象: 一是从“以票管税”这个角度看,“体外循环”存在的根本原因是由于部分产品的最终消费环节无需开具或提供发票。第一类是经营者向大量的自然人销售生活资料时,很少开具发票,普通自然人也没有养成购物索取发票的习惯,且大多是现金交易,对其销售额、应纳税额很难掌握,经营者据此隐匿销售额。可以说商贸流通领域是目前税收管理中难度最大、偷逃税最严重、总体税负最低的领域。第二类是社会中存在着不少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户(如家庭工厂和地下工厂),其在购买生产资料时从节省成本等角度出发,一般也不索要发票。 二是由于上述两类最终消费流向体外,由此产生的“逆流导向”作用,导致处于产品最终消费之前道道环节的经营者、生产者利用这一漏洞隐瞒销售收入,以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 三是由于“体外循环”长期作用和经营者天然的“趋利”导向,使得一些生产、经营者在税收申报上形成“以销定进”(开出多少销售发票,则从上游取得多少进项发票),实现税收申报的“自我调控”,在税款缴纳上,缴多少、何时缴都成了随心所欲的事,增值税异常申报(零申报、负申报)现象的大量存在,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2、利用税制漏洞产生的“真票假开”问题。当前的增值税税制,由于存在种种优惠政策和特殊行业的管理,如福利企业、废旧物资行业、出口退税、农副产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货运发票等,存在的税制漏洞不少,如果对税制加以仔细研究,并适当予以筹划,要套取出“可信度”最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是很难的问题。在现实查处的一些税案中,已经发现一些涉税犯罪呈现集团化、组织化、规模化的趋势,一些犯罪组织往往通过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筹划”,通过注册一批关联的享受不同优惠政策的企业,经过一番倒腾,以达到两个目的,一是骗取退税,二是套取专用发票虚开牟取暴利,这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真票假开”,因此,隐蔽性更强,危害性更大。“夏都税案”、“长兴税案”都是类似的问题,而在我们的日常管理中,也发现很多的企业经常收到大量来自广东、深圳等地的各种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广告,声称可以为企业代开各种专用发票,有的甚至声称可以由企业先认证抵扣之后再付款,若排除防伪税控系统被破解的可能,那这种情况肯定就是典型的“真票假开”。 3、享受优惠政策企业的发票管理问题 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比较典型的有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他们都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享受即征即退的政策,这其中往往存在二个问题:一是该取得的进项发票不按规定取得,二是关联企业等销售价格往往偏高,这两种情况都可导致税收流失。 (二)海关完税凭证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海关完税凭证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税务部门与海关没有实现开票信息的数据共享,海关完税凭证的防伪性能差,造成海关完税凭证金额、受票单位、进口单位等系列票面信息掌握严重不足,难以实现比对,当然真伪也就难以区分。 (三)货物运输发票管理存在的问题 货运发票存在的问题主要也是部门协作的问题。 1、虽然运输业由地税管理,但开出的货运发票则可在国税部门申报抵扣。因此,货运发票事实上是由国、地税两部门在进行管理。纳税人开出多少发票国税部门不知道,而抵扣了多少税款地税部门也不清楚,明显存在职责不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2、发票防伪措施不足。目前运输发票本身的防伪性能很差,而且发票开具又不象专用发票一样利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非常容易伪造。既偷逃了营业税、所得税,又虚抵了税款,造成的损失不容忽视。 3、假票容易取得,发现和验证难。从增值税管理角度分析,开具和抵扣分属两个不同税务机关管理。由于货运发票的特点,目前在一些地方取得假货运发票很容易,而在国税部门申报抵扣税款时没有象专用发票一样的前置认证程序,税务部门只有先行予以抵扣,再通过各级国、地税部门上传的存根联、抵扣联的信息进行比对,然后对存在疑问的发票进行稽核。这其中同样存在二个问题,一是比对不符发票稽核需要国、地税部门协作,发函协查的回函率非常低。二是货运发票的真假鉴定困难,即使是地税部门,也不能对发票的真伪进行明确鉴定,需要由省级票证管理中心进行签定,更不要说国税部门和纳税人了。所以,在货运发票的管理上,往往发现很多疑点,但真正要处理起来却非常繁琐,无论从理论还是实际上看,其效率、准确性可想而知。 4、信息化手段运用不足。作为与专用发票同样性质的货运发票,两者在管理上却有天壤之别,专用发票用上了84位防伪密码,并化了巨大的代价建立了一个防伪税控系统确保专用发票的安全,但货运发票的开具、验证、票面基本没有任何防伪措施,在管理上现代化的手段基本没有得到使用,与时代不符,与税制设置初衷不符。 (四)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管理存在的问题 废旧物资在税收管理上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行业,说其特殊主要是特殊在其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上。 废旧物资经营企业经认证获得经营资格和免税资格后,就享受增值税的全免待遇,而且可以向利废企业开具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有的省份为普通发票),并可抵扣票面金额的10%税款,而且,废旧物资经营企业购进废旧物资可以开具废旧物资收购凭证而无需取得投售方的发票,因此,从这一行业看,经营者整个经营过程无需付出任何税收成本,这从资源综合利用的角度看无可厚非,但却给税收的管理出了一个很大的难题。经营企业无需付出任何税收成本就可提供大量的抵扣凭证,从实际中看被较多地用于关联企业的税收调控,往往一家利废企业都办有一家废旧物资经营公司,从而实现税收调控的成本最小化,而由于废旧物资本身来源广泛、隐蔽的特点,要核实其来源非常困难。更有甚者,被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出现“开票公司”,造成大量税款流失,而其成本、风险却非常小,给税收查处带来极大的困难。 (五)农副产品收购凭证管理存在的问题 1、自开自抵,易自我调控。农副产品收购凭证由收购企业根据农副产品投售户投售产品的数量、金额自行开具,自行抵扣,这一做法使得企业很容易在税负、申报税额上进行自行调控,现实也是如此,一些超市、涉农产品加工企业低税负、异常申报情况较其他企业更为严重。 2、难,核实难。农副产品投售的主体是农民,同时,由于农副产品来源、品种复杂多样,极为分散,在开具的数量、金额、品名、单价等一些具体的细节上很难管理到位,这一特点自然给收购凭证的规范管理工作带来困难,要进行收购业务真实性的核实时,由于涉及的人头、批次、品种、价格等因素繁杂,而且目前收购凭证的开具使用还停留在手工操作的阶段,真正实施起来难度很大,成本也高,效果却不一定显著。 (六)税务部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存在的问题。原来主要存在着伪造假票,自从纳入防伪税控系统后,这一问题已基本解决。 三、加强和完善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的对策 在加强和完善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上重要的是如何从税制、社会管理层面入手完善管理,加强日常监控、堵塞漏洞,打击违法犯罪现象。 (一)  增值税专用发票 专用发票的管理按目前的模式已是基本到位,但在以下几个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1、必须采取综合性的措施克服“体外循环”。无论实施何种税制,“体外循环”在不同程度上都会存在。学术界在治理“体外循环”这一老大难问题上已有很多阐述,无非是要在现金管理、银行帐户管理、发票开具、财务、推广税控收款装置、纳税意识的提高等一些方面予以加强和完善,而我国在货币结算、银行信用体系的建立上需要大力加强,如何在限制现金使用、规范帐户设置上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但这牵涉到整个社会文明水平、管理水平的提高,在国际上也存在着税收效率问题。因此,在此不再赘述。 2、加强专用发票管理。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几年来,特别是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税务部门所面临的管理压力越来越大,近年来全国各地都陆续发生了一些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案件,从发案情况看,商贸流通领域、享受优惠政策企业发案率较高。因此如何转变观念,改革创新,利用信息科技手段对发票的发售进行监控管理是一个重点。 3、进一步完善防伪税控系统,丰富相关的监控、管理、查询功能。防伪税控系统推开之后,在专用发票的管理上最大的问题就是“真票假开”,要解决这一问题,除了在发票发售等事前事中环节提高管理水平、完善管理手段外,如何对防伪税控系统作进一步的功能完善则是一个重点,目前已具备开票、认证、比对稽核等功能,针对“真票假开”这一问题,建议增加一个“查询稽核管理”模块,这实际上是为“事后管理”提供工具: 一是可以实现纳税人税务登记号码与名称交互的模糊查询,即知晓税务登记号码或名称就可查出企业名称或税务登记号码,目前,对异地的企业没有手段进行查询。 二是要实现企业受票、开票情况的查询统计功能,也可以查出每一企业的开票、抵扣情况。这一功能对那些开票广告中企业查询起来很方便,只要输入企业名称就可以查询到所有相关的开票、受票单位抵扣情况,为此要求管理员下户核查。 (二)海关完税凭证 首先,最简单有效的办法是进口增值税取消由海关代征的征收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收回自行征收管理,这在技术上不存在问题,而且由税务部门自行征收,系统内部在征税信息的传递、比对、稽核管理上已是非常成熟,更利于协调、操作、实施,而海关完税凭证目前存在的问题都可以自然得到解决。如果这不能实现,则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和完善: 实现税务、海关联网,实现信息共享。其实,就目前的模式下,只要实现税务、海关联网,实现代征信息共享,并对纳税人提供的海关完税凭证进行实时信息比对稽核,就可以基本解决目前海关完税凭证存在的问题。或者,采用防伪税控系统技术,对海关完税凭证采用类似于专用发票一样的84位密纹加密技术进行开具,纳税人申报抵扣前进行认证,也可以解决存在问题。当然,上述办法实施起来不存在技术上的难题,主要还是部门协作的问题。 (三)货物运输发票 货物运输发票的管理,首选是从税制上入手,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一是可把货物运输业纳入到增值税征收范围,把货物运输发票改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基本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但这一改革涉及税制,阻力不小。 二是可以采用一种简便实用办法,即对全国运费抵扣情况进行统计测算,计算出在其抵扣税款占总的销项税金中的比重,根据这一比重,适当降低增值税税率,而货物运输发票则不得予以抵扣,这一办法简单实用,虽然可能对微观企业主会存在不公的情况,但总体上可以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 针对现状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提高发票防伪性能。货运发票最突出的问题是“假票”的泛滥。在发票的印制、开具上要完善防伪措施,当然最好的办法是在货运发票采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这一办法具备客观条件,因为目前开票单位无非两类,一类是规模较大的自开票企业,第二类是代开代征单位,涉及面不广,成本不高,推广起来并不难。而且,通过认证还可以完全杜绝假票,免却签定一张假票需要涉及县、市、省甚至外省三级国、地税部门的极其麻烦、极其低效的办法。假票问题得到解决,则“真票假开”就无需多虑,因为运输营业税加代征所得税基本达到6%多的税负,而运费只能抵扣7%,其获利空间不大。 在此基础上,建议统一全国货运发票规格、模式,以充分利用金税工程数据采集功能,避免目前的人工采集差错。 二是加大打击假票行为。需要国税、地税、公安等部门联手进行严厉打击。 (四)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 经过调查,目前的废旧物资中90%以上源于各类生产性企业或是国外进口,且国内企业对“三废”销售自行申报的自觉性普遍较差,而收购凭证、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及免税政策又助长了企业的不申报行为。而为了建立节约型社会,我国已出台鼓励企业利废的各类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对废旧物资经营行业的税收政策应该进行调整: 取消免税政策,取消收购凭证、废旧物资销售发票等管理难度大的“四不象”抵扣凭证,鼓励产废企业与利废企业直接见面挂钩销售(事实上,大部分低价值、大体积、重量大的三废基本上是就地消化的),而对一些从事废旧物资(主要指价值高、销售范围广或是需要整理挑选的三废)经营企业在税收管理上视同一般企业管理,而可采取即征即退或是财政返还等途径进行政策补贴,以此保证增值税运行链条的完整。 在目前状况下,则可以采取以下的措施来强化行业税收管理。 1、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将废旧物资销售发票使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一是杜绝假票,二是便于信息采集分析,加强对开票企业、受票企业的管理监控。 2、建立“分类管理、区别对待、规范管理”的原则 一是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即居民个人和非经营性单位投售时使用。对工业性“三废”,特别是废渣、废液及废旧金额一律停止使用收购凭证,必须由产废企业提供发票。 二是对社会上一些从事本地收购和经营的零散收购户,从照顾弱势群体出发,则可套用个体经营户最低起征点的,只要其月投售额在最低起征点以下的予以免税。 三是要限制进销价差,确定最高价差限额,防止产废、经营、利废三方企业联手,压低进货价格,提高销货价格,偷逃税款。 (五)农副产品收购凭证 一是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凭证使用。要积极推广农副产品收购凭证的计算机开票系统,其开票信息要向税务机关申报。方便税务部门信息采集、分析、利用、监控。同时收购凭证的各项明细内容要严格按规定规范填开,并要加大惩处力度,提高对农副产品收购凭证的思想认识。 二是加强行业评估,建立税负警戒。对涉农产品加工业应结合行业特点,尤其是对税负偏低的企业加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力度,强化管理。 税务部门代开专用发票由于已纳入防伪税控系统,因此存在的问题已基本解决。 总之,抵扣凭证的管理不仅仅关乎进项抵扣税金的核算管理,还与销项的管理密切相关,进而影响到整个增值税制的正常运行,因此,我们要利用现有的资源、技术条件,采取措施,防微杜渐,强化管理,使之走上规范、统一、严密、良性的运行轨道上来。  
/
本文档为【浅谈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