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人数考(1979—2010)
关于中国法院工作人员的数量,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人民法院年鉴(1988)》对1981——1988年的数据进行了公布,数据的范围包括审判工作人员的总数、各类人员的构成、不同级别法院的审判人员数等。此后,又通过《中国法律年鉴(1991)》、《中国法律年鉴(1992)》公布了1990年和1991年的数据,数据范围包括审判工作人员的总数和各类人员的构成。此后,最高人民法院就再也没有正式地、系统地公布过审判人员的数据。在这一点上,法院系统没有检察系统公开透明,检察系统自1989年起每年都在《中国法律年鉴》上公布上一年度全国检察机关机构设置情况和各类工作人员数量统计情况。
(一)1979至1991年全国法院人员情况
1979至1991年全国法院人员情况详见下
:
表:1—01 1979-1991年全国法院工作人员数量及其构成 单位:人
年份
审判工作人员总数
法官
其他审判工作人员
小计
正副院长
正副庭长
审判员
执行员
助审员
小计
记员
法医
法警
其他
1979
95255
59000
1981
117585
60439
9083
19222
15466
465
16203
57146
23393
661
11650
21442
1982
143941
76906
10203
24637
19365
820
21881
67035
29168
771
12436
24660
1983
149372
83688
9797
25476
20675
893
26847
65684
28693
805
13480
22706
1984
157974
88135
9670
29731
22585
967
25182
69839
28039
816
13200
27784
1985
179554
95247
9905
32283
25769
1018
26272
84307
35686
865
13516
34240
1986
188825
99820
10217
34310
26355
1302
27636
89005
37246
959
14244
36556
1987
194388
117647
10681
36679
35765
452
34070
76741
40977
720
12842
22202
1988
214930
119529
10534
39095
33307
508
36085
95401
46479
906
12652
35364
1989
234000
1990
235420
131460
10816
42685
35613
0
42346
103960
50965
12411
1991
247420
138459
11096
45311
36345
0
45707
108961
49714
11961
来源:朱景文主编:《中国法律发展报告——数据库和指标体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版,194页。
(二)1992年至今全国法院人员情况
1992年以后最高人民法院就再也没有正式地、系统地公布过审判人员的数据。我们只能从历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中,从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讲话中,从专家、学者业已发表的论文或报刊、杂志关于中国法院队伍的情况介绍中窥探出法院队伍人数变迁的只言片语。下面是笔者搜集整理出的1992年至今部分年份全国法院的人员情况。
表:1—02 1992年至2011年部分年份全国法院的人员情况表
年份
法院总人数
法官人数
其他审判工作人员数
书记员人数
法警人数
数据来源
备注
1993年
248810人或253929人
截止1993年底,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中,研究生层次(博士、硕士和第二学士学位)分别为711人(其中法律专业的628人)和247人(法律专业200人),分别占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干部总数的0.28% (法律专业占0.25%)和0.14%(法律专业占0.11%);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中本科毕业的分别为2.09万人(法律1.4万人)和1.31万人(法律0.77万人),分别占队伍总数的8.40% (法律占5.60%)和7.40%(法律占4.32%);全国法院、检察院和司法行政系统三家每年自然减员人数达4.3万人,这个数字比1993年全国普通高校全部在校法科学生总数还多。——张德瑞:《回顾、反思与改造——中国法律硕士教育历程之检视》,载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一期
据此推算,1993年,我国法院系统总人数为248810人(2.09万人除以0.084)或253929人(711人/0.0028)
1995
280512
168571
1995年3月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称“全年共处理违纪违法干警1094人,占法院干警总数的0.39%“,以此计算得出当年法院人员总数为280512人。
2、1995年法官法实施前,全国法官中研究生354人,仅占法官总数的0.21%。——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法>实施十年之回顾与进展》,载《法官职业化建设指导与研究》,2006年第1辑。依此推算,全国法官总人数为168571人。
1997年
28万余人
17万余人
5万余人
2万余人
到1997年底,全国法院工作人员共28万余人。其中法官17万余人,书记员5万余人,法警2万余人,法官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的已占80%以上。——袁春湘:《人民法院工作30年》,载《法制资讯》2008年第10期。
1998年
28万余人
21万余人
到1998 年底, 法院在编人数已达 28 万多人, 其中法官21 万余人, 是建国之初的11 倍多。——王银胜.面向新世纪的法官队伍:全国法院队伍建设综述[N].人民法院报, 2001-12-04(2)
2002年底
29.8万人
24.8万人
4.56万人
2.15万人
1、我国共有首席大法官1人,大法官41人,高级法官3万余人,法官18万余人。
目前,全国法院法官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共54705人,占法官总数的24.9%,比1998年上升6.2%。其中,研究生学历人员共2028人,比1998年增加一倍。(以此推算,我国共有法官219698人。)
——祝铭山:《大力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努力开创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新局面——在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2年7月6日)。
2、至2002年底,全国法院现有国家工作人员29.8万人,其中审判员20.4万人,占68.32%;助理审判员4.4万人,占14.7%;书记员4.56万人,占15.3%;法警2.15万人,占7.2%。——周道鸾:《关于确立法官员额
的思考》,载《法律适用》2004年第8期,第15页。
2003
314094
194622
119472
1、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26日表示,2003年全国共有148555名基层法官,占全国法官总数的76.33%,其中,一线法官91099名。——邹声文、张声东:《我国基层法官接近15万人,法院存在四大问题》,载人民网,2004年10月26日。
2、《中国统计年鉴(2004)》,139页:“立案法官和工作人员总数23400余名,占全国法官和工作人员总数的7.45%"。
2004
294597
190961
103636
——朱景文主编:《中国法律发展报告——数据库和指标体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版,194页。
2005
296978
189116
107862
1、2005年,全国法院工作人员为296978人,其中法官为189116人。——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关于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三个问题的思考》,载《大法官论审判管理》,法律出版社2011年7月第一版,第100页。
2、2005年底,全国法院法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107862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占48.27%,比1995年提高了36.3个百分点。——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法>实施十年之回顾与进展》,载《法官职业化建设指导与研究》,2006年第1辑。
2006
19.0万人
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0年)2006至2010年法官数量分别为19.0万人、18.9万人、18.9万人、19.0万人、19.3万人。
2007
30.9万人
18.9万人
1、至2007年,全国增加至3557个法院、30万名干警,其中法官达19万人。——摘自新华网,记者王斗斗《人民法院30年实现飞跃从每年办案50万件到800万件》。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8-11/06/content_10315533_1.htm
2、至2007年,本科以上学历201870人,占全体干警人数的65.29%,具有硕士、博士以上学历的11413人,占全体干警人数的3.7%。——袁春湘:《人民法院工作30年》,载《法制资讯》2008年第10期。依此计算,全国干警总人数为309190人(201870/0.6529)或308459人(11413/0.037)。
2008
309183人
189413人
119770人
54212人
25462人
1、截止2008年4月,全国共有3558个人民法院,其中最高人民法院1个,高级人民法院32个(含解放军军事法院1个),中级人民法院406个,基层人民法院3119个。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有人民法庭9873个。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有309183人,其中高级人民法院共有11486人,中级人民法院共有57421人,基层人民法院共有240276人。人员平均年龄为40岁。45岁以下人员共有223738人,占总人数的72.36%。共有法官189413人,书记员54212人,司法警察25462人。范明志:《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改革策论》——《人民司法》2009年第11期,第55页) 2、袁春湘:《人民法院工作30年》,载《法制资讯》2008年第10期。
2009
321711
190754
1、2009年,全国法院工作人员321711人,其中法官190754人。2009年,全国法院一线办案法官数量为160544人,分别占全体工作人员和法官总数的49.9%和84.16%。——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关于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三个问题的思考》,载《大法官论审判管理》,法律出版社2011年7月第一版,第101页。
2、全国法院现有执行人员35418名,约占全国法院干警总数的13%。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67.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 2009年10月28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维护法制权威和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
依此计算,2009年10月全国法院干警总数为272446人。如果考虑四舍五入情况,则2009年10月全国法院干警总人数应在264313人—283344人之间。
2010
19.3万人
1、根据统计,全国共有32个高级人民法院(含1个解放军军事法院),409个中级人民法院,3117个基层人民法院。全国共有法官19万余人,其中高级人民法院共有0.7万人,中级人民法院共有3.6万人,基层人民法院共有14.6万人。女法官占24.81%。——《人民法院简介》,载国新办官网http://www.scio.gov.cn/ztk/xwfb/jjfyr/24/jgjs/201004/t593470.htm,发布时间 2010年4月6日。
2011
31.8万人
基层法院法官148003人
1、绝大多数一审民事案件由3122个基层法院和1万多个派出法庭审理,占人民法院各类一审案件的85%以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 2010年10月27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2、人民法院90%左右的案件在基层,80%左右的人员也在基层。目前全国共有基层人民法院3115个,人民法庭9880个,基层法院法官148003人。2010年全国基层人民法院共审结案件9337669件,占全国法院审结案件总数的89.43%。其中,执结案件数量为2425652件,占全国法院执结案件总数的96.71%。——《2010年全国基层人民法院共审结案件9337669件》,载中国网,http://news.china.com.cn/txt/2011-02/16/content_21930393.htm,发布时间 2011年2月16日。
绝大多数一审民事案件由3122个基层法院和1万多个派出法庭审理,占人民法院各类一审案件的85%以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2010年10月27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3、到2015年,法院人才队伍新增82000人左右,力争使全国法院各类人才总量规模达到40万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国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2010—2020年)》,载《人民法院报》,2011年6月23日。依此,我国法院共有工作人员31.8万人左右。
需要说明的是,上表中某些年份的法院人员数量情况只是笔者根据相关史料所作的推算,由于有些史料本身就是一个概数,因此上述推算并不十分精确。同时,一些史料之间还有明显相互打架的地方,以2002年的数据为例,根据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祝铭山2002年7月6日在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国法院法官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共54705人,占法官总数的24.9%”,可以推算出我国共有法官219698人。但同样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周道鸾却在《关于确立法官员额制度的思考》一文中透露,“至2002年底,全国法院现有国家工作人员29.8万人,其中审判员20.4万人,占68.32%;助理审判员4.4万人,占14.7%。”据此,全国法官总人数为24.8万人。同样是最高院的副院长透露的数字,时间仅仅相差半年,法官的人数却相差了将近3万人,究竟哪个更符合当时的实际,笔者很难取舍。再比如,2009年的法官人数,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在其《关于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三个问题的思考》一文中透露2009年,全国法院工作人员321711人,其中法官190754人,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在其《有关合理调配审判资源的几点思考》一文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2008年统计数据,称“2009年全国法官人数增加到190216人”,两个数据之间相差了538人。有趣的是,上述两篇文章都刊载在《大法官论审判管理》这本书上。另外一个更加有趣的现象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2009年10月28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维护法制权威和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中透露,“全国法院现有执行人员35418名,约占全国法院干警总数的13%”,依此计算,2009年10月全国法院干警总数为272446人。如果考虑四舍五入情况,则2009年10月全国法院干警总人数应在264313(35418/0.134)人—283344(35418/0.125)人之间,这个数字与周泽民主任所披露的“2009年全国法院工作人员321711人”相比,相差了四五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