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卷第l期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V01.28No.1
2009年2月JournalofZhengzhouInstituteofAeronauticalIndustryManagement(SocialScienceEdition) 2009.2
雍正时期的文官罚俸
张鹏飞
(湘潭大学,湖南湘潭411105)
摘要:雍正朝是“康乾盛世”的重要时期,对盛世的形成与发展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雍
正帝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大力整顿吏治,稳定统治,而文官罚俸作为其中--4重要内
容,在继承前朝的基础上更加完备并趋于定型。
关键词:雍正;文官;罚俸
中图分类号:K24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750(2009)01—0046—04
雍正朝是“康乾盛世”的一个重要时期,对盛
世的形成与发展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雍正帝
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大力整顿吏治,稳定统治,而文
官罚俸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在继承前朝的基础
上进一步完善。这对于强化皇权。有效管理官员,
提高行政效率,敦促官员更好地忠于职守、行使职
责以及政局的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对雍正时期
的文官罚俸进行研究,既有助于了解这一时期乃至
整个清代的政治
,又可以弥补以往研究的不
足,为当今提供些许借鉴。
罚俸,又叫夺俸,是俸禄处罚的一种,是在官员
履行职务失职、擅权或因公务而违犯法令的情况
下,停发其一定时期应得的俸钱。所以,罚俸是一
种对官员经济制裁的行政处罚,不仅是为了强化皇
权、驾驭百官,也是为了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维护封
建国家机器正常运转所采取的一项措施。
文官罚俸制度在中国历史上起源甚早,战国时
期的秦国即
有罚俸性质的法律条文,如秦律中
规定:“马劳课殿,赀厩啬夫一甲,令、丞、佐、史各
一盾。州u及至唐代,“罚俸(又称夺俸),在其中后
期已成为一种制度化的行政处分。竹【21以后历代相
沿,清代文官罚俸制度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发展得
更为完备。在关外清太祖开创基业定国政的过程
中,即着手订立相关法制,并且开始对官员进行考
核奖惩,这时的很多规定为清代包括罚俸制度在内
的各项法制奠定了雏形。崇德元年(1636年),皇
收稿日期:2008一lI一嘶
作者简介:张鹏飞。河南正阳入.硕士生,研究方向为明清史。
·46·
太极又颁布了《崇德会典》,其内容几乎全部旨在
约束官员之言行,也对官员的罚俸等处分作了较为
清晰的规定。这时的罚俸分为罚银、罚土黑勒威
勒、罚牛马,等等。此外,清统治者在关外时期还制
定了不少行政法规,如《定围猎误射人马处分例》、
《更定六部处分例》,等等,也都对官员的罚俸处分
作了详细的规定。人关之后,清廷又陆续编修、颁
布了几部行政法典,加强行政立法。经顺治、康熙
两朝的发展,迨及雍正时期,文官罚俸已基本成为
一项完备的制度。
雍正帝更加注重系统的行政处分法规的修订,
除了继承并续修前朝的法规制度外,还增加了新的
立法,其有关官员罚俸等行政处分的立法相当严
密,主要有:雍正朝《大清会典》、《大清会典·处分
例》、《吏部则例·处分则例》、《吏部处分则例》以
及《六部处分则例》,等等,这些系统的行政处分法
律法规的订立,比之前朝,有了更大的进步,既为雍
正时期官员罚俸制度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又标
志着雍正时期乃至有清一代文官罚俸制度的基本
完备,趋于成熟。
‘
雍正时期文官罚俸的实施既是延续前朝的政
策,也有其特殊的社会背景和原因。
首先,矫正康熙末年以来的弊政。澄清吏治、
稳定统治需要施行文官罚俸。康熙帝是我国封建
社会中一位比较有作为的皇帝,他在位期间采取一
系列措施.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统
万方数据万方数据
张鹏飞:雍正时期的文官罚俸
一,促进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恢复和发展。
康熙中叶以后,由于国家承平日久,康熙帝本
人渐生骄惰之意,陷入对往日辉煌的陶醉之中。加
之他身体衰弱,国事繁重,处理事务日渐力不从心,
从而无力变革鼎兴,导致吏治每况愈下。对社会弊
端,因不能改变,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宽仁为
怀。他说:。今天下太平无事,以不生事为贵。兴
一利,即生一弊。古人云,多事不如少事,职此意
也。叭副此“安静”、。宽仁”指导下的“不生事”。是
康熙后期的基本施政方针。【.1正是对现状感到满
意,也就无须再有新的作为了,他不愿意再听到或
看到还存在什么问
,所以对官员犯过,能宽则宽,
能免则免,不予究治。这也造成了吏治松弛,官吏
贪污愈演愈烈,官场陋规层出不穷,社会矛盾越积
越严重,“外臣懈弛者十之八九”,“督抚中一尘不
染者,仅一二人而已”。【5卜文官钓誉以为名,肥家
以为实”,“逢迎旨意以为能,沽名钓誉以为贤”。[6j
吏治败坏必然导致阶级矛盾激化,康熙六十一年
(1721年),在台湾就因官吏的贪污、掠夺,爆发了
朱一贵领导的人民起义。【7J
其次。加强皇权、消除权臣势力需要严格推行
文官罚俸。以允禊、允糖等人为代表的反对势力及
其朋党集团散布流言、制造事端,多方阻碍雍正整
顿吏治,以图再夺皇位,成为雍正统治下的心腹大
患。而且,一向被雍正帝倚为心腹的年羹尧、隆科
多在雍正上台后恃宠骄横,势力急剧膨胀。这时的
年羹尧不但是川陕总督,而且还兼摄了抚远大将军
印,全国的大部分军队都在其掌握之中;隆科多不
但步军统领兼理藩院大臣、内侍卫大臣三衔全有,
又兼任了吏部尚
,掌握实权。¨’两人一个在内,
一个在外互相呼应,多方网罗党羽,向全国广荐私
人,以至于雍正三年(1725年),年羹尧入京时,令
。直隶总督李维钧、巡抚范时捷跪道迎送”pJ,势焰
之炽可想而知。因此,如果放任这些朋党集团和权
臣势力的发展,势必引起尾大不掉,大权旁落之局
面。雍正是从朋党斗争中过来的,深知其中的危
害,从而决心严行文官罚俸,革新吏治、消除朋党集
团和权臣势力,加强皇权。
再次,雍正帝还是位“尚严”治国的皇帝,他主
张舍“宽仁”而从。严猛”。雍正即位时的情形是
“人心玩蝎已久,百弊丛生”,所以,“若不惩创,将
来无所底止。”l引以此。他以严猛的思想施政,并认
为宽仁不合当时的实际情况。他在云贵总督鄂尔
泰的奏折上曾这样批示:“且猛做去,宽之一字乃
上天之思,若宽时得有可宽之日,乃尔我君臣之大
福,天地神明之殊恩也。州引云南巡抚杨名时主张
宽仁,雍正在他的奏折上批道:“政宽则民慢,慢则
纠之以猛⋯⋯此诚圣人千古不易之名言也。竹Lml因
此,在雍正看来,从严治吏的严猛为政思想是不能
丢掉、废弃的,他在施行整顿吏治的政策、推行文官
罚俸制度时必然会把这种思想贯彻其中。
为了提高文官素质和行政效率,保证国家机器
正常、健康运转,雍正朝《大清会典》及其处分例、
《吏部处分则例》、《吏部则例·处分例》、<六部处
分则例》等根据官员的违法违规情形和性质,将罚
俸等行政处分区分以不同的类别,“自罚俸以至革
职,例有专条”,。凡官交部者皆按条以定议”。[hi
吏部考功清吏司内设有稽俸厅“掌满、汉文职京官
之俸。凡官之即任者,去任者,罚俸、降俸、停俸者,
开复者,皆注于册”¨21。
《大清会典》规定:。凡处分之法三:一日罚俸,
其等七。罚其应得之俸,以年月为差,有罚俸一月;
罚俸二月;罚俸三月;罚俸六月;罚俸九月;罚俸一
年;罚俸二年之别⋯⋯州12’相对于降级、革职而言,
罚俸是行政处分中较轻者,涉及的范围和对象也很
广,凡官员不分大小,如有疏失,都要受到不同程度
的罚俸处分。具体的罚俸处分条例规定主要有:
’
(1)接任官失报事故,罚俸。雍正十二年
(1734年)议准:“凡各省地方官⋯⋯如在任时,实
系因公出境,接任之员务将前官公出月日及因何
事、公出何处,
详报,督抚据实声明,听吏部察
核。倘接任之员将前官公出之处失于查报,误将职
名开送者,将接任官照失报事故例,罚俸一年
⋯⋯’’[13】
(2)出师官员议处,罚俸。雍正九年(1731
年)议准:“差往出征官员,遇有议处之案,例应罚
俸者,准其注册,于事竣之日,补行罚俸。”【13】
(3)失察外官案卷交代,罚俸。雍正十三年
(1735年)覆准:“各省州县交代时,将任内自行审
理户婚、田土、钱债等项案件,黏连卷宗,钤盖印信,
造入交盘册内,仍汇录印簿,摘取事由。照依年月,
编号登记,注明经承姓名,随同卷宗交代。并将累
任递交之案,一并检齐,加具并无藏匿抽改甘结,交
于交代之员。交代完日,照例报明上司查核。倘有
不肖胥吏违玩,不行查明交代,并有乘机隐匿增改
作弊等情,将失察之该管管照失于详察例,罚俸一
年。”[13】 .
(4)盗案承缉限满不获,罚俸。雍正五年
.47·。
万方数据万方数据
第1期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28卷
<1727年)谕:“盗案承缉处分例载印捕官限一年缉
孥,限满不获,州县等官降一级留任;三年不获,再
留任一年;如再不获,降一级调用;若未满一年之限
升迁者,照离任官例罚俸一年。州13J
(5)失察旗人违禁外省置产,罚俸。雍正十二
年(1734年)覆准:“八旗人员,置买产业于各省者,
令各旗人员据实首报,交于该督抚,按其产业多寡,
酌量期限,勒令全数变价回旗⋯⋯如有地方官扶同
徇隐,不行纠参,或被旁人首告,或因他事发觉,将
不行实心查究之州县官降二级调用;未经查出之知
府降一级留任;督抚司道罚俸六个月⋯⋯【l纠
(6)漕运失误,罚俸。雍正五年(1727年)覆
准:“(漕船)若遇风色不顺,并水势漫大,该地方官
与押运官弁公同计议,暂停守候。一面将守候日期
申报该管上司,并总漕衙门,于入境、出境日时册内
佥注明白。倘有不顾风色水势,催攒前进,在内河
致有疏虞,将地方官罚俸一年;押运官罚俸六个
月。”[131
(7)征收浙省南秋等米未完,罚俸。雍正五年
(1727年)覆准:“浙省南秋等米,每年额征,共作十
分核算。该抚另为一本题销,如各属完解不全,将
已未完数目分析造册,送部查核。户部会同吏部将
承督未完各官议处。初参,州县官,欠不及一分者
免议;欠一分以上者,罚俸六个月⋯⋯督催之巡抚、
藩司、知府等官,欠不及一分者免议;欠一分以上者
罚俸三个月;二分以上者罚俸六个月⋯⋯其参后违
限不完者,加倍议处,应罚俸三月者,罚俸六月;应
罚俸六月者,住俸⋯⋯戴罪督催,完日奏请开
复。”[13】
(8)失察讼师,罚俸。雍正三年(1725年)奏
准:“凡写呈词之人,止令写录实情控告。若教唆
词讼,增减情罪诬告,并驾词越告,以致伤财害俗
者,令地方官严孥,照律从重治罪。若地方官失于
觉察,该督抚访闻题参,将不报之地方官照生监包
揽钱粮该管管不行查出例,罚俸一年。竹【例
(9)漏泄本章,罚俸。雍正五年(1727年)议
定:“凡陈奏本章,除寻常通行事件照旧承办外。
凡关涉紧要之事,督抚提镇陈奏本章,将副本揭帖,
用密封字样投递⋯⋯如收受承办官不行谨慎,以致
漏泄者,将收受之承办官查参。事轻者,罚俸九个
月。科道官查出不纠参,罚俸六个月。竹【圳
.(10)印文错误,罚俸。雍正八年(1730年)议
准:“铸造局铸造印信关防笔画错误,将不行磨对
之铸印局各官罚俸六月;不行验明之堂官罚俸三
月;其领印之员,于受领之时不将错误之处验看声
·48.
明,日后被人查出者,将领印之员亦罚俸六月。竹【¨1
(11)失察书役犯赌,罚俸。雍正四年(1726
年)议准:“衙门书役犯赌,本官自行查出申报者,
免议。失于查察者,罚俸三个月⋯⋯若别衙门书役
犯赌,既已察出而瞻顾情面、相为隐匿,后经发觉
者,将瞻顾情面之员亦罚俸一年。州¨1
总之,雍正时期对官员严格管理,为此建制了
一系列的罚俸等行政处分法规,酌定了一连串的处
分条例,且这些法律法规达到了相当缜密的程度,
而法规的缜密、完善又增强了其实际操作性,它从
一个方面反映出雍正朝文官罚俸制度的基本成熟。
四
虽然雍正朝《大清会典》、<六部处分则例》、
《吏部处分则例》等法律条例都明确规定了官员罚
俸处分的罪名和范围,但在实际执行中,统治者和
各级官吏并不严格遵循法律条例,从而使得罚俸处
分的适用范围很宽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犯轻过的官员,多采取罚俸处分。如雍
正元年(1723年),因仪注内遗漏“清”字,礼部侍
郎三泰被罚俸六个月。【l纠雍正三年(1725年),吏
部议定,将承追不力之直隶总督李维钧罚俸三个
月,湖南布政使郑任钥罚俸六个月。[15j 。
二是对工作失职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官员,
实施罚俸处分。这也是雍正时期罚俸处分应用最
广泛的~个方面。如雍正元年(1723年),因不行
催追商人范毓宾拖欠银两,将原任内务府总管赫奕
于现任内罚俸三年,马齐于大学士任内罚俸三
年。¨纠雍正五年(1727年),因失察太湖县参革知
县朱颖蕃冒销老妇绢布银两一案,原任江南总督查
弼纳于现任内罚俸二年,原任安徽巡抚李成龙于现
任内罚俸一年。【l副再如,雍正五年(1727年),陕西
总督岳钟琪参奏夔州府知府乔铎等侵欺夔关税银,
雍正帝下旨将不行查出之巡抚法敏罚俸三年。¨副
三是对犯罪的公侯人家,多采取罚俸处分。如
雍正五年(1727年),多罗顺承郡王锡保徇庇党羽
并不将延信大不敬之事参奏,又将不能骑马之章京
派拿延信,以致误事,本应革去王爵,圈禁家中,但
雍正帝仅命罚其郡王俸禄三年。Ll纠雍正三年(1725
年)十月,内务府下数百人齐集廉亲王府门前嚷
闹,翌E1又到李延禧家嚷闹,而且抢去一些东西。
雍正帝命将失于约束查纠之管内务府事、庄亲王允
禄罚亲王俸三年。【J副
四是对失仪官员,多给予罚俸处分。如雍正八
年(1730年),侍讲学士钱陈群、左庶子戴瀚陪祀文
万方数据万方数据
张鹏飞:雍正时期的文官罚俸
庙站立失仪,照例将二人罚俸六个月。【l列雍正十三
年(1735年),雍正帝派皇四子宝亲王弘历祭地行
礼,满御史广明身如筛颤不能站立,被人扶回。汉
御史甄之璜进方泽坛(即地坛)时,误坠坛下河内
浑身湿透。雍正帝闻报批示:“广明著罚俸六个
月,甄之璜著罚俸三个月。”【17]
综上所述,雍正时期的文官罚俸的特点主要体
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不断修订处分法规,加强立法,
以严法治官;二是详细规定了具体的条文内容,以
明确官员在处分中的权利和责任;三是制定了严密
的运作程序,以强化处分的执行。
五
雍正时期的文官罚俸作为对官员违制、违纪行
为的一项管理制裁措施,在继承前朝治吏政策的基
础上,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促进了吏治的澄清,对国
家的安定和强盛起到了巨大作用,对后世的治吏政
策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首先,雍正时期文官罚俸立法较为完备。在雍
正朝,由于君主专制高度强化,文官行政处分制度
不可能真正做到彻底法制化,但是,就具体的罚俸
制度而言,雍正时期基本上实现,了法制化,而且达
到了相当高的程度。文官罚俸立法比较周详,各个
环节、各种事项都有专门的则例予以规范,还有更
为具体的原则和明确的程序,使其有法可循、有例
可援,保证实现立法者的目的和意图,这对于真正
实施依法治官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并向我们展
示了一个体系基本成熟和完备的中国古代文官罚
俸制度的范本。
其次,雍正时期文官罚俸的实施提高了文官素
质。雍正时期文官罚俸在实施的过程中,对不同阶
层、不同事件的处理在一定程度上遏止了康熙末年
吏治下滑的趋势,在对官员进行罚俸的同时,整顿
了吏治,使部分官员受到了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双重
惩罚,既教育和警醒了其他官员,又对约束官员的
行政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雍正数年雷厉
风行的整顿,严厉实施包括文官罚俸在内的各项政
策制度,官员无不惧怕而自我约束,促进了官员素
质的提高,一改康熙末年以来的颓废吏风。同时,
也形成了良好的吏治和民俗,加强了雍正朝的统
治。正如萧一山先生的评价:“雍正承康熙政宽之
后,出之严厉之威,执法绳人,乾纲独揽;一时吏治
整饬,财政充裕,时弊尽革,有足多者。”
最后,雍正时期严格实施文官罚俸制度,促进
了盛世继续向前发展。官吏是中国封建社会统治
的支柱,吏治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个王朝的兴衰。
雍正时期严格实施包括文官罚俸在内的各项制度,
在一定程度上较为成功地刷新了吏治。雍正朝文
官罚俸之所以应被重视,是因为它是清代初期官员
罚俸实施比较成功且有其自身特点的一种制度,也
是中国历代罚俸制度的归纳与总结。再者,雍正朝
居于康乾之间,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时代,而雍
正时期的文官罚俸政策在打击不法官员、整顿吏
风、清除官场积弊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进一步
提高了皇帝的绝对权威。可以说,雍正“当康熙宽
弛之后,最为切中其弊”。在此之后,国家各级官
吏能够奉公守法,基本做到了勤于职守、廉洁自律,
社会风气随之好转,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注入了
活力,使清朝的政治经济开始走上正常发展的轨
道,保证了清朝前期的盛世进一步向前发展,使清
朝在18世纪中后期出现“德业于今称盛大,直超
三五辟鸿蒙”的全盛景象。
参考文献:
[1]睡虎地泰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z】.北京:
文物出版社.1978.
[2]马长林.唐代官吏的罚俸制度[J].历史教学,1984,
(6):6—8.
【3]清圣祖实录·卷245[Z]。北京:中华书局,1985.
[4]冯尔康.雍正传[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5]雍正朱批谕旨(第28册)[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7.
[6]清世宗实录·卷3[Z].北京:中华书局。1985.
[7](清)赵尔巽.清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1977.
[8]雍正上谕内阁(四库文渊阁本)[z].上海:古籍出版
社.1987.
[9]雍正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z】.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7.
[10]雍正朱批谕旨·杨名时奏折[z].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7.
[11】三泰,等.大清律例[z].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12]嘉庆朝钦定大清会典.卷1l[z】.台北:文海出版社,
1991.
[13]清会典事例[Z】.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j‘
[14]故宫博物院.钦定吏部处分则例[M].海口:海南出版
社,2000.
[1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雍正朝起居注[z].北京:中华
书局。1973.
【16]章开沅.清通鉴[M].长沙:岳麓书社,2000.
[17]张玉.雍正惩处失仪官员[J].北京档案,2002。(9):
48,
[19]萧一山.清代通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6.
责任编辑:王彩红
·49·
万方数据万方数据